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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三八七章 斷 文 / 三戒大師

    第三八七章斷

    翌日開堂問案。

    『咚咚咚』隨著驚堂鼓響了三通,十二個身材魁梧,狼眉豎眼,頭戴黑紅帽、鬢插雉雞翎,渾身皂紅公服,腳蹬高底黑靴;手持水火長棍的衙役,分兩列、面對面站堂下。

    一身正五品官服的沈默,端坐大案之後,頭頂是『明鏡高懸』匾,身後是江海水牙,旭日東昇的巨幅屏風,將年輕的府尊大人,映襯的威嚴無比!

    沈默深吸口氣,拿起桌上的驚堂木,『啪』地一聲,重重一拍道:『升……堂!』

    『威……武……』三班衙役的水火棍搗地上響聲一片。

    「帶人犯黃七……」沈默朗聲道。

    一陣『嘩啦啦』的鎖鏈擦地聲響過,一個蓬頭垢面的瞎子,被兩個衙役一左一右夾著,帶上大堂,往後膝窩一踹,便直挺挺的跪地上。

    人群裡『嗡』的一聲沸騰了……審案是二堂,閒雜人等是看不到的,但今日是『子殺父』的人倫大案,驚天動地的大事件,所以按規矩,每街每坊都要派出代表旁聽,回去還得向鄰舍宣講,以儆傚尤。

    沈默微一皺眉,『啪』地一拍驚堂木道:「各色人等保持肅靜!」

    衙役們便一齊將水火棍往地磚上一戳,出震懾人心的『卡卡』聲,讓外面人等脊樑一陣麻,彷彿要被打屁股一般,馬上鴉雀無聲。

    『怨不得都想當官,這感覺實是太爽了。』沈默胡尋思一句,便正色道:「來呀,帶苦主……」

    一個與那瞎子容貌相肖,但年紀相近的男子也被帶入大堂,跪黃七左邊,口稱『青天大老爺做主!』

    「苦主何人?」沈默出聲問道,雖然是多此一舉,但程序不可廢。

    「小民吳縣通安坊石橋街東數第三戶,叫黃十。」那苦主道。

    「所訴何事?」沈默問道。

    「小人那禽獸不如的哥哥黃七,弒父!」黃十帶著哭腔道:「於大前天,將我那老父親殺害了!」

    人群登時喧嘩起來,雖然此事已經傳得紛紛揚揚,但聽到苦主親口說出來,還是無比震撼。

    驚堂木『叭』的一聲響,人群才重又安靜下來。沈默又問那瞎子道:「那戴枷者何人?」這一問主要功能是驗明正身。

    瞎子道:「罪民黃七。」

    外面圍觀者一起『咦』了一聲,原來回話應該是『草民黃七』或『草民不知身犯何罪』等等,而這黃七的回話則是「罪民黃七。』大老爺還沒判案呢,怎麼自己就認罪了?

    沈默臉一沉道:「你犯有何罪?從實招來。」

    只聽那黃七垂道:「罪民犯有弒父之罪,自知罪孽深重,不敢有絲毫隱瞞。青天大老爺,罪民所犯罪過件件屬實,理應千刀萬剮。」

    這下不光是聽眾,就連三班衙役也面面相覷,以他們多年經驗來看,只要一上堂,幾乎所有被告都是般抵賴,無理爭三分的死不認帳。

    今天這被告咋就成了原告一般搶著認帳?生怕誤了投胎麼?可把眾人給弄糊塗了,沈默卻不動聲色道:「罪民黃七,依照大明刑律,凡謀殺父母,皆凌遲處死。你準備挨這三千刀了麼?」雖然語氣平淡,但字裡行間的殺伐之氣,依然讓人不寒而慄。

    那黃七果然嚇得如篩糠一般,汗珠子眼看著往地下淌,卻仍然不改初衷道:「罪民知道,罪狀屬實,請大老爺落。」

    真是唐僧坐著豬八戒,奇了怪了,大家心說,還沒見過人犯上來就把自己定了罪的。卻也紛紛感到失望,這案子肯定不用再審了,實是無趣啊。

    果然,見府尊大人好像也信以為真了,對那瞎子黃七道:「你真是罪大惡極,活該千刀萬剮,本官決定了,快將你凌遲。」

    嚇得黃七癱軟地,篩糠似的直打哆嗦。

    便聽沈默又道:「你是不要指望再生還了!還想見什麼人?本官法外開恩,叫來和你訣別。」

    黃七涕淚交加道:「沒有了,我生無可戀。」

    「連自己的兒子也不想念嗎?」沈默道:「他就外面呢。」說著也不管黃七同不同意,便命人將黃七的兒子帶上來。

    不一會兒,黃七的兒子被傳來了,畏畏縮縮地站瞎眼父親的身邊。只聽沈默沉聲道:「你們父子有什麼話就快說罷,今天可是後的機會了!」

    聽罷這話,兒子抓住了黃七的手,低頭抽泣起來。黃七一雙無神的眼,留著渾濁的淚水,顫抖著摸兒子的臉道:「兒啊,以後可要好好做人,只要你今後安分守舊的過日子,爹爹我此去也沒什麼牽掛了。」說著低聲哽咽道:「不要想念我,我眼睛瞎了,也不值得想念……」可能是想起那可怕的千刀萬剮,他的手背青筋暴起,緊緊攥著兒子的胳膊,彷彿要洩什麼一般,他的兒子依舊神色淒然而又慌亂,一語不地低著頭,任由父親捏著。

    沈默立即喝令他兒子退下。瞎子不放手,兩個衙役便上前,將那孩子倒拖出去,孩子始終一言不,任由衙役將自己拖走了。

    黃七以為接下來就是宣判了,戰戰兢兢的跪地上等著,黃十和一干觀眾也屏息等著,卻想不到府尊大人一點也不急,竟然拿起一本書,看的津津有味,彷彿忘了這是大堂之上了。

    耐心等了片刻,人群開始交頭接耳,心說:『這是唱的哪一出啊?怎麼看起書來了?』一邊做筆錄的歸有光也看不下去,小聲提醒道:「府尊,咱們是不是該宣判了?」

    「哦……」沈默擱下書,不緊不慢道:「把人犯帶到後堂去。」

    那黃十登時急了:「大人,您怎麼不宣判呢?」

    「本官斷案,豈容草民插言?」沈默瞥他一眼道:「掌嘴!」便有兩個衙役上去,不由分說將其牢牢擒住,用一尺長一寸寬的小板子,猛抽那黃十的嘴巴。

    兩下便把他的唇打成了肉腸,痛得黃十嗚嗚叫道:「別打了,我閉嘴,我閉嘴……」衙役又打了幾下,才把他放開,痛得他抱著頭地上蠕動,卻一點動靜不敢出。

    過了一會兒,沈默才命人將那黃七之子喚回來,待其一上堂,便號令左右拿下,摁倒地,拔下褲子,就要打板子。

    嚇得那小子哇哇大叫道:「為什麼要打我?」

    「為什麼?」沈默重重一拍驚堂木,鐵青著臉怒吼道:「剛才你父親把一切都招認了,是你打死了你祖父,還想要你父親來抵罪,還不從實招來,免受皮肉之苦!」

    此言一出,滿堂一片安靜,就連那銜著兩根肉腸的黃十,也瞪大眼睛,難以置信的望向自己的侄子。

    衙役們適時一起猛敲水火棍,暴喝道:「招!」

    把那黃七的兒子嚇得『撲通』一聲跪倒地,哆嗦著道:「確實是我打死了祖父,但我父親前來投案認罪是他自己的主意,這跟我不相干,請大人饒命!」說完連連磕頭。

    極靜的場上嘩然一片,對這突然而來的變故,所有人都難以置信,一時間議論紛紛,喧鬧如菜市場一般!

    「肅靜!肅靜!」沈默猛拍驚堂木道:「再有喧嘩的,一縷掌嘴!」

    一看鴨巴子似的黃十,眾人陡然止住聲音,唯恐也獲贈兩根大肉腸。

    沈默望向那黃七的兒子道:「還不從實招來,免一頓皮肉之苦。」

    那孩子還不滿十歲,早已經被嚇傻了,聞言便竹筒倒豆子一般,將事情的原委講出來:原來他們家別無他業,靠著一個工場,幾張織機為生,但由於他父親是瞎子,素為祖父不喜,所以向來偏愛他叔叔,將工場交給叔叔管。而他叔叔是刻薄,一個子兒都不給沒有勞動能力的父親……

    與叔叔家懸殊的貧富差距,讓這少年十分痛苦,便把這筆帳都記偏袒叔叔、歧視父親的祖父身上,祖孫倆關係極為惡劣,終有一天,一次劇烈的爭吵之後,用自己削尖了木劍,從背後襲擊了祖父。當時家裡只有他父親一人,現此事可嚇壞了,但為了兒子,就想出了替罪的辦法。

    沈默這才讓人將那黃七帶回,見兒子已經全盤招人,黃七也沒法再隱瞞下去,將代替兒子頂罪的事實供認不諱,後俯泣曰:「大人,都說是子不教父之過,請大人看孽子還未成年,不懂事的份兒上,饒他一條性命,懲罰我這個教子無方的父親。」

    沈默看一眼那面如死灰的少年,沉聲:「案情已明,暫且將此父子二人收押,今日公審到此結束,結果待本官斟酌後,擇日宣判。」說著意味深長的看那黃十一眼,一拍驚堂木道:「退堂!」

    眾人雖然意猶未,只好一齊跪送府尊大人。

    簽押房,沈默、王用汲、歸有光三人對坐,歸有光笑問道:「大人怎麼確定是那黃七的兒子呢?」

    上大案後的沈默,已經除下官服,換一身大襟、右衽的淡藍色便袍,啜一口香茗道:「那是凌遲之罪,若不是為了骨肉至親,誰願意代人受過?」說著擱下茶盞道:「昨天過午叫來了死者的女兒,也就是黃七的妹妹,我詳細詢問了他們家的關係情況,就猜測真正的兇手是他的兒子,所以今天故意讓他們生離死別,一看那少年不自然的舉動、不符常理的神情,我心裡就有了譜,再趁他心神不寧之時追問,自然水落石出了。」

    「大人英明!」兩人心服口服道:「我等所不及。」

    「不要說這個,」沈默搖搖頭道:「先說說這個案子該怎麼判?」

    「按大明律,殺害祖父母者,與殺害父母同罪,當凌遲處死。」王用汲道:「又有『凡知同伴人、欲行謀害他人、不即阻當救護、及被害之後、不告者、杖一。』」頓一頓道:「所以下官的意思是黃七杖一,就不追究他代人頂罪的責任了……畢竟虎毒不食子,父親想保護兒子,也是人之常情。」

    「說的好,」歸有光道:「我贊同潤蓮這一判。」

    「那他的兒子怎麼判?」沈默問道。

    「這個……」王用汲躊躇道:「他馬上就十四歲了,『恤幼』這一條,已經不能適用了,所以沒有輕判的理由。」

    「看來你是支持凌遲?」沈默道。

    「是的。」王用汲點頭道:「這是人倫大罪,如果不從重判決,難以平民憤,彰教化。」

    「震川公呢?」沈默問歸有光道。

    「下官基本同意潤蓮的看法,」歸有光尋思片刻道:「不過畢竟是個十幾歲的少年,用凌遲似乎有些不妥……念其年幼,判個絞刑。」說著沉聲道:「這個案子已然如此,報去省裡,按察司定然會加重判決,後應該會是『斬立決』。」

    說完,與王用汲一起問沈默道:「大人怎麼看?」

    「其罪可恨,其情可憫……」沈默搖頭歎息道。

    聽了沈默的話,王用汲道:「大人,那暴戾少年如此滅絕人性,萬萬不能寬恕,也無法寬恕的!」

    「我知道!」沈默沉重的點點頭道:「但一命換一命就可以了,就不要把他的父親也賠上了,吩咐他們行刑時棍子落輕點。」

    歸有光道:「大人,您就是要救人,也不能用這法子啊,不然外人只會以為是下面人同情黃七,反倒會覺著您過於嚴厲了。」

    「你說的有道理,那就杖三十。」沈默點頭道:「讓他們不要傷人。」

    「這樣可以。」歸有光點頭道。

    「還有,」沈默道:「根據黃七的妹妹反映,其實他們父親早就不管賬了,都是黃十的媳婦管錢,而對黃七一家苛刻的,恰恰就是黃十的媳婦,這女人又每每以『父親不許』為借口,不給黃七應得的生活費,還挑唆父親與黃七的關係,結果導致父子關係越來越僵,讓黃七的兒子信以為真,誤將祖父當成了仇人。」

    「說起來這個悲劇,離不開黃十和他女人的作孽。」說著指節輕輕一扣桌面道:「不能讓他們得意,否則以後哪有黃七的活路?」

    「就算這個說法是真的,」歸有光道:「我們也沒法治他們的罪,只能譴責一下罷了。」

    「譴責有什麼用?」沈默沉聲道:「等著,過上十天半個月,他們自己就該把把柄送上了。」說著小聲道:「派人盯著黃家,一旦黃七的老婆被攆出來了,就把她找來。」

    「大人……」歸有光老於世故,彷彿有所醒悟道:「您要釣魚嗎?」

    「不錯。」沈默翻翻白眼道:「我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七天後再次過堂,待苦主黃十堂上站定,沈默剛要帶人犯,外面登聞鼓響。

    沈默停止審案,命人將擊鼓之人引進來,那黃十一見那來人,不由變了臉色,心說:『這女人來幹什麼?』來者正是剛被他攆出家門的大嫂!但是嘴巴到現還沒消腫,打死他也不敢多嘴。

    沈默問她是什麼人,所告何事?

    女人哭道:「民婦黃李氏,狀告叔叔黃十一家,將我無辜趕出家門。」

    「可有此事?」沈默問黃十道。

    「她男人和兒子都犯了罪,收了監。」黃十道:「她還有什麼資格我們黃家住下去?」

    「哦,」沈默頷道:「是這樣子,那好。」說著一拍驚堂木道:「帶人犯黃七。」

    黃七便被帶將上來,沈默便宣判道:「黃七,你包庇弒祖兇手,並妄圖替其頂罪,按律當杖責一,然父子之情乃是人之大情,你身為父親,願代子受過,也算有情可原,故而減為杖三十,你可有異議?」

    如此輕判,黃七自然沒有異議。

    沈默又看向黃十道:「待行刑之後,你哥哥便可以開釋,你還不想讓他夫妻兩個回去嗎?」

    黃十知道不能硬抗,便退讓道:「可以。」

    沈默又問道:「你父親可留下遺囑?」他敢打賭是沒有的。

    「什麼遺囑?」黃十懵懂道。

    「看來就是沒有了,」沈默沉聲道:「來人,把黃家的財產清單呈上來。」

    衙役便將一張紙呈到大人面前,沈默看一眼道:「你家共有宅院兩處,織機台,對嗎?」

    「大人,我們家就一處房產,」黃十臉色蠟黃道:「織機也只有五台呀。」

    「大膽!」沈默一拍驚堂木道:「你們兩公母瞞得了那糊塗老爹,還想瞞過本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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