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番外·非常緋聞 第10章:要不要給你簽名合影? 文 / 安思源
第10章:要不要給你簽名合影?
家悅抱著一大箱雜物,茫然地站在警局門口。
杯子、仙人掌、lucky筆……這一堆零零總總的東西,就是她這些年來為元修賣命所留下的痕跡。
她遞完辭呈後,只用了十分鐘就把辦公室裡的所有物品整理好。
十分鐘結束了幾年的努力。
若是換做以前,她絕對想不到會有這一天,原先她甚至以為自己會一直陪著元修,直到他膩了、想要退出娛樂圈了、想要有個家了……
現在才發現原來一直想要有家的人只有她而已吶。
「咦,那個人不是常家悅嗎?」
「真的耶,她來這邊幹什麼?警察找來指正沈非的嗎?」
「管那麼多呢,趕緊攔住啊。」
不遠處聚集在警局門口的記者們在發現她之後開始騷動。
家悅也因此而回過神,諸如此類的場面她應付慣了,她熟練地低下頭,抱緊手裡的箱子,不管什麼問題都避而不答,只顧往警局裡頭沖。
短短一段路,她走了十五分鐘之久,看來不管沈非背了多少負面新聞,只要他稍有風吹草動,仍然有撼動整個娛樂圈的能耐。
好不容易以綁架事件當事人的身份擠進了警局,家悅鬆了口氣。
值得慶幸的是,沈非並沒有像嫌犯那樣的被對待,他悠閒地靠坐警察辦公室內,認真地看著電腦屏幕……在掃雷?!
不是吧,這也太愜意了點吧!
枉費她還衝破層層障礙特意進來解救他啊!
「常小姐,你來的剛好,關於你被綁架的那起案子,我們……」很快就有警察來接待她。
「我……」差一點,常家悅就要在惡作劇心態的慫恿下污蔑沈非,但瞥了眼了電腦屏幕,見他踩到了地雷後,她頓時又覺得舒服多了,「我要銷案。」
「哎?」那位警察顯然沒想到會有這種答案。
「有什麼問題嗎?我想銷案。」她耐著性子又重複了遍。
「常小姐啊,綁架是很嚴重的刑事案件,不是當事人說銷案就能不追究的。況且,我們已經找到嫌疑人了,你只要負責指正就可以了。」每天都會遇上無數法盲,所以警察的耐心絕不亞於常家悅。
「嫌疑人?在哪吶?」她刻意裝傻,東張西望。
「你……你應該也有在看新聞吧,事情鬧得那麼大……」
「哦,你該不會也想說綁架我的人是沈非吧?」說著,她偷偷地瞄了眼沈非,衝他使了個眼色。
後者很會意地立刻搭腔幫忙,「吶吶吶,常家悅小姐,麻煩你以當事人的身份告訴這位警察先生,綁架什麼的與我無關。」
「廢話,你以為警察先生沒有腦子嗎?你見過哪個警察會用娛樂新聞來查案的,尤其還是這種嚴重的刑事案件。對吧,警察先生?」
警察先生尷尬地抽了抽嘴角,「對對對,這麼說,綁架你的不是這位先生?」
「不是耶,雖然我沒能仔細看清楚綁匪的樣子,但是……」說著,家悅由上至下細細地打量了沈非片刻,「拜託,他是沈非耶,國際巨星耶,典型就是帥到讓人過目難忘啦,絕對不會是他。」
「過獎過獎,沒想到常家悅小姐那麼欣賞我,一會給你簽個名啊。」
「……好、好啊。」誰要啊!
「要不要再來個合照什麼的,你也算是幫我洗脫冤屈,不用太客氣,有要求儘管提啊。」
「都可以……」我擦!那些個什麼福布斯排行榜有沒有評選過國內最賤藝人的?這貨絕對能當之無愧拿第一啊!
「不好意思哦……能不能、能不能幫我也簽個名、合個照什麼的,我女兒很喜歡你呢。」沉默許久的警察先生突然插嘴。
沈非和常家悅動作一致地轉頭看向他,無言以對。
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再加上常家悅這位當事人又極力幫沈非撇清,警察那邊自然是無條件放人了。
但並不代表駐守在門外的那些記者也會輕易放過他們。
誠如家悅所料,就算是他們特意從後門離開,那裡的記者也絕不比前門少。
剛跨出他們就被團團圍住。
要不是有警方幫忙維持秩序,估計場面會更混亂。
偏偏身旁的沈非一派悠閒,雙手斜插在褲兜裡,擺明了不管怎樣都懶得回答任何問題。
無奈之下,家悅只好停住腳步,「謝謝大家關心,只是誤會一場而已。」
「目擊者提供的照片又是怎麼回事呢?」
「那更說明一切只是誤會啊。大家可以調出之前的錄像作對比,事發那天我穿的衣服和照片上明顯不是同一套,何況,那天沈非先生有參加活動,應該沒辦法分身出現在綁架現場吧。」
「那怎麼會有那張照片呢?你不是hugh的經紀人嗎?怎麼會和沈非在一起呢?照片上看,你還上了他朋友的車耶,你們兩個關係似乎很密切喲。」
記者打趣般的詢問讓家悅笑容一僵,眼神不自覺地飄向沈非求救。
可他就是一副事不關已的模樣。
完了,來警局之前,她只想著是自己害了沈非,不管如何,都該來幫他解決掉這個麻煩。
卻完全沒想過麻煩之後更大的麻煩該怎麼處理。
如果消除了綁架嫌疑,又讓他背上和她的緋聞,那豈不是添亂?
和敵人的經紀人傳緋聞耶,說不定還會被冠上欺騙女人感情打垮對手的罪名。
見她一直乾笑著不回話,記者不死心地把矛頭集中到了沈非身上。
她剛想鬆口氣,就見他痞笑著回道,「我覺得這件事還是由常家悅本人來敘述比較好。」
身為男人他怎麼可以這樣推卸責任啊!
若不是場合不對,家悅實在很想狠狠踹他一腳。
可是現在,比起打他洩憤,解決掉這些集中在自己面前的話筒才是首要任務,「是因為……因為……柳庭。對!就是因為柳庭。哦,就是照片上那輛車的主人,那天我只是在追柳庭的車,還摔倒了,是沈非好心才幫他朋友下車扶我又帶我上車的。沒想到,會給他帶來這麼大的麻煩。」
「……」沈非難掩錯愕地瞪大雙眼看向她。
不是吧?這個女人也太會扯了吧?
她居然寧願跟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柳庭傳出緋聞,都不願跟他有任何牽扯?!
「哦,別誤會,我追柳先生是因為公事。早前聽說他們想要尋找新的代言人,所以才希望能他談談,看他願不願意簽hugh。不過可惜,柳先生似乎對hugh不怎麼感興趣,就連抽出點時間跟我聊兩句都不行。」
嗯,這個解釋合情合理,至少以她元修經紀人這個身份說出口,讓人沒辦法去懷疑。
問題在於,這不是沈非印象中的常家悅。
那個可以不惜一切代價為元修拚命的女人,突然調轉槍頭,就這樣毫不避諱地在鏡頭前說廠商看不上自家藝人。
這也太不尋常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