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怒火硝煙 第38章:屠城之恨,不死不休 文 / 我是我的國王
第38章:屠城之恨,不死不休
「好!我答應!」吉星文只略一沉吟,就擲地有聲地決定了,只要能殺小鬼子,頭上的官帽什麼的,要不要也無所謂。
吉星文的決定其實是要冒風險的,在沒有上官的授權下,將自己的陣地讓給別人,處分是少不了的。當然,武愛華既然這樣決定,肯定還有後手,「好!不過,我還有個小小的要求!」
「啊?」吉星文一驚,這武愛華還有什麼要求。
「吉團長,別吃驚。是這樣的,這次宛平保衛戰,我軍並不想打出名號或者說暫時不打出名號,也就是說,我們並不想讓日本人知道紅軍已經到達北平。因此,你得為我的士兵準備一些舊軍衣,讓他們偽裝成219團的戰士。這個,沒問題吧?」
「這樣啊?當然沒問題了。不過,我不明白……」吉星文的意思是,殺鬼子,可是要名垂史冊的民族英雄啊,難道武愛華連如此之大的戰功與名譽都不想要?
「呵呵,吉團長,以後你會明白的。」武愛華笑道,轉身對兩位師長說,「你們,誰的團距宛平最近?」
「4團最近,距宛平城只有三里路。」勞凱聲搶著說道。周長兵本來還想說一句,可是別人的「三里路」,立即把他的話給硬堵回去了。
「命令:中央警衛2師4團田沖部迅速開進宛平城!中央警衛2師炮兵團立即開進宛平近郊,隨時為守城之戰提供炮火支援!」武愛華當機立斷。
「是。」勞凱聲和孫龍存站起來敬了一個禮,就跑了。
「司令,那我們師呢?」周長兵有些鬱悶地問道。
「你們師……這樣吧。今天由警衛2師的人守城,明天就由你們教導師守吧。你們兩個師,輪流守城如何?」
「司令,那今天我們可不可以派人跟著警衛2師的人去戰場觀察一下?」周長兵又提出一個問題。
「嗯,這個主意好!不過,只能派營團級幹部去,你們,得給我守在各自的師部。」武愛華之所以如此命令,是因為他擔心萬一敵人一顆炮彈長了眼睛,專門往這些師長們身上落,那豈不是虧大發了。
在那種複雜的戰場上,能夠絕對保證安全的,只有武愛華一個人。這到不是說武愛華功夫高得連炮彈都炸不著了,而是因為他的警衛副官申仁擁有著「激光武器」,他完全可以在炮彈落下來之前,用激光將炮彈在空中擊毀。
「吉團長,我也不留你了。周長兵,你派一個連用裝甲車送吉團長回去,另外,把我們的罐頭等食品給吉團長裝一車。」
「轟轟轟轟……」就在這時,盧溝橋方向傳來了隆隆的炮聲,日軍,開始大舉進攻了,然而,等待日軍的絕不是勝利!
「謝謝武將軍,我這就不客氣了。」吉星文是軍人,友軍送自己的東西,不要白不要啊。
「呵呵,小意思。」武愛華大度地說道。但心裡卻尋思開了,等到我英勇的工農紅軍借用你的宛平城建立起讓你吉星文都不敢相信的功勳時,看你到時候還怎麼不客氣。
「司令,那我們呢?」李雁冰見兩個師長都有作戰任務,有些坐不住了。
「你們?白天休息,晚上有任務!」武愛華說道。
「司令,你不會是騙我們的吧?」李雁冰有些不甘心。
「李雁冰,你是不是皮癢了,想與本司令切磋切磋?」武愛華佯怒道。
「別,司令。我信你還不成嗎?對了,我去檢查陳志明是否關禁閉了。」李雁冰想溜。
「站住!」武愛華大吼一聲,李雁冰應聲而停,「陳志明犯了哪一條,要關禁閉?」對於閃電部隊,武愛華可是全部都能叫出名字。
「陳志明在作戰時,由於疏忽大意,被鬼子咬了一口,咬在腿上。」李雁冰說道。
「嗯,去吧。確實該關禁閉!」
為了準備這場國戰,武愛華在進入37年後沒少給幹部戰士介紹日本及日軍情況,以及自1894年來日軍對我中華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與此同時,武愛華還制定了對日作戰的專門戰術,其中就有四個字:「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這就是中日戰爭的核心理念和兩國關係的最高準則!不死不休,既是指我軍官兵要擁有不死不休不精神,生命不息,戰鬥不止;同時也是指對戰場上的日軍,堅決不能手軟,堅決不留活口,堅決不要俘虜!幾億中國人都還處於飢寒交迫之中,我中國工農紅軍沒有那個閒心去侍弄那些日本畜牲!
不死不休,作為兩國關係的最高準則,我中華民族必須英勇抗戰,在逆境時要敢於犧牲,在順境時要發揚痛打落水狗的精神,不獲全勝,絕不收兵;不將日本徹底打趴下去,絕不收兵!未來中國,在對日關係上,必須取得全面的主導權!
為了讓戰士們明白並牢記對日作戰的戰術要點,武愛華專門整理了一本名叫《野獸國度之野獸暴行》的小冊子,全面敘述了日本對我中華的貪婪和日軍慘無人道的暴行。
1894年甲午戰爭中,日軍於11月21日攻佔攻佔旅順,日軍將領指使士兵對我旅順城內的居民進行了4天3夜的搶劫、屠殺和姦殺,死難者約2萬人,只有埋屍的36人倖免於難,後經考察生還者大概約800餘人,這就是震驚世界的旅順大屠殺。
當時,旅順城居住著很多外國人,見證了這一慘絕人寰,有悖於人類基本道德底線的獸行。
當時,英國人艾倫在他的記錄本上寫道:「日本兵追逐逃難的百姓,用槍桿和刺刀對付所有的人;對跌倒的人更是凶狠地亂刺。在街上行走,腳下到處可踩著死屍。」
「天黑了,屠殺還在繼續進行著。槍聲、呼喊聲、尖叫聲和呻吟聲,到處迴盪。街道上呈現出一幅可怕的景象:地上浸透了血水,遍地躺臥著肢體殘缺的屍體;有些小胡同,簡直被死屍堵住了。死者大都是城裡人。」
「日軍用刺刀穿透婦女的胸膛,將不滿兩歲的幼兒串起來,故意地舉向高空,讓人觀看」。
「戰後第三日,天正黎明,我為槍彈之聲驚醒,日人又肆屠戮。我出外看見一武弁帶兵一隊追逐三人,有一人手抱著一無衣服的嬰孩,其人急走,將嬰孩跌落。一點鐘後,我見該孩已死,兩人被槍彈打倒。其第三人即孩子之父,失足一蹶,一兵手執槍尾刀者即刻擒住其背。我走上前,示以手臂上所纏白布紅十字,欲救之,但不能阻止。兵將刀連插伏地之人頸項三四下,然後去,任其在地延喘待死。」
英國法學家胡蘭德在《關於中日戰爭的國際公法》中說:「當時日本官員的行動,確已越出常軌。他們從戰後第二天起,一連四天,野蠻地屠殺非戰鬥人員和婦女兒童。在這次屠殺中,能夠倖免於難的中國人,全市中只剩36人(後考察生還者約800餘人)。而這36人,完全是為驅使他們掩埋其同胞的屍體而留下的。」
「其中有一個叫鮑紹武的人說:『我們來參加收集屍體時,看到有的人坐在椅子上就被捅死了。更慘的是,有一家炕上,母親身邊圍著四五個孩子,小的還在吃奶就被捅死了』」。
如果事情僅此而已,我們可以認定日本軍人是一群野獸,但是,翻開歷史的卷宗,我們發現,這是日本政府和日本陸軍省有意縱容和支持的,一場旨在徹底摧毀我中華民族抵抗決心的官方行動。
早在1894年6月,日本陸軍省偕海軍省就聯合頒令,嚴禁本國所有報刊登載軍事新聞,以免洩漏日軍對中國的侵略企圖。
後來,日本內務省即宣佈對有關甲午戰爭的報道實施「審閱」制度,各報社發稿前,均須將原稿送呈指定的警保局,加蓋了「審查批准」印戳的,方可發表。凡被認屬「有污點的事件」,則打上「禁止刊登」之印記,用墨水塗毀。
與此同時,大本營對若干被允准隨軍採訪的日籍記者,下達了極端苛峻的「隨軍紀律」,並指派軍官全程監視,一旦某人被軍方視為「有害的記者」,立馬押遣回國,給予重罰。
這些事實都充分說明,日本從政府到軍方,再到普通的軍人,都是一群野獸!我堂堂中華的滿城鮮活的生命,就在這群野獸的陰謀中被屠殺殆盡!
「屠城之恨啊,同志們!面對這樣的野獸國家,野獸軍隊,我們該怎麼辦?」在小冊子印刷好之後的座談會上,武愛華第一次明白了「悲憤」這個詞的含義。
「殺——」與會的幾十個師團級軍官爆發出震天的吶喊!
「對!這樣的野獸,我們只有一個字:殺!只要上了戰場,就是一個不死不休的關係!在此,我要特別說明:誰要是遇到日本人而心軟的,誰要是遇到日軍投降就想上去抓俘虜的,軍官,將降級使用;士兵,將勸其到警備部隊!如果某個人不小心抓了個俘虜,那麼,我提議,就用他的薪水去養活那個俘虜吧!」
顯然,陳志明的行為雖然叫「疏忽大意」,但還是撞槍口上了。
「司令,那在戰場上遇到日本娘們怎麼辦?」時任防空旅的旅長馮建軍看到司令的心情似乎有點問題,便想開一個玩笑化解。
「馮建軍,這是會場!」武愛華狠狠地盯了一眼這個不長眼的傢伙,「如果你想日本娘們,我現在就可派人把你送到日本去!」
「司令,我錯了!」馮建軍站起來誠懇地說道。突然之間,馮建軍發現自己不但錯了,而且錯得離譜。
「我新增加一條軍紀:戰場上沒有男女之別,只有敵我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