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戰火梟雄 第6章:終於找到組織了 文 / 我是我的國王
第6章:終於找到組織了()
對於後世的有些青年來說,對這個時代的國共鬥爭不是很理解。武愛華當然不這麼看,一來武愛華的家庭背景不同,讓他比一般人看得更高更遠更深一些,祖輩們的親身經歷,是最有說服力的;另外,武愛華算是愛讀書的人,其家學也是這樣要求的。武愛華並不簡單地相信某一個黨派的宣傳,他本人,除了漢語外,還能熟悉使用英語、德語和日語,即便繁體字也難不倒他。
其實,人類歷史直到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都在展開階級大搏殺和民族之間的征服與被征服,二戰就是其終極表現。只是二戰之後,由於科技的突飛猛進,讓人類社會進入了所謂的「後現代化時代」,人類的生活整體上好了起來。特別是中國這幾十年的變化,讓城市普通階層也能做到豐衣足食。這種情況,人們自然而然地會忘記一些東西。所以,武愛華雖然也看老外的東西,也學老外的東西,但絕不哈外。
連續審問了五六個士兵,所獲信息都大同小異。他們進山清剿紅軍,是上官的命令。他們也知道,紅軍與他們一樣,都是窮人出生,但他們也要吃飯是不,所以,他們是身不由己的。
「鬼扯!」武愛華自然不會相信他們所說的。當然,今天是好久這種問題,他們也沒必要撒謊。
「我警告你們:第一,不得再進山來圍剿紅軍,否則,被我發現了絕對是一槍斃命!第二,如果長官再讓你們進山來進剿紅軍,你們完全可以放下槍回家種田!第三,如果你們在**中過不下去了,可以到紅軍這邊來!你們記住,我的名字叫武愛華!武裝的武,熱愛的愛,中華的華……好了,你們可以走了!」
「長官,這些槍?」敵排長劉發貴問道。
「那些槍,是紅軍的戰利品,你們是不可以拿回去的。當然,你的配槍我可以還給你,不過,小心走火啊!」敵排長用的手槍,是德國著名的毛瑟手槍,也即駁殼槍,20響。這種槍,這個時代很多,所以武愛華並不希奇。
「是。長官。」劉發貴伸出雙手,從空中接住自己的手槍,手一揮,帶著手下一干人等離去了。最初倒地的十幾個,被武愛華輕輕一拍,就醒了過來,這神乎其技的手段,讓劉發貴是自愧勿如,所以,此時的劉發貴,即便有槍在手,也生不出一點反抗之心。
至於那具屍體,自然也被劉發貴安排人抬走了。
「哪啥,林秀姑同志,我們也得分手了!這些槍和彈藥,你們拿去打白狗子吧。」看到劉發貴等人走到一里之外了,武愛華準備向兩位女紅軍告辭。
「哎,武愛華同志,你不跟我們一起走?」林秀姑想了想,出聲挽留道。
「林秀姑同志,我的身份、來歷都不明不白,你就敢喊我跟你們一起走?」武愛華對這段歷史,實在太熟悉了,本來,他是想與這兩名女紅軍一起走的,武愛華估計,她們身邊肯定還有紅軍戰士,這可是一支意志堅定的革命力量,誰見了誰都喜愛。可是,武愛華卻不屬於這個時代的人,救她們一命,是看在同道的份上;但要說反過來她們就會接納自己,那就是天方夜談了。
「你是不是黨?」林秀姑突然問道。
「是。」武愛華本能地答道,在大一,他就宣過誓了。
「雖然你沒有證據證明你是黨,但我們還是相信你的。」
「為什麼?」奶奶的,該不會是人品爆發了吧。相隔百年,同道的人竟然就有一種天然的親和力?
主要是武愛華小看了這個時代的人。林秀姑,泉州城大戶林友衡之女,中學畢業後,反對封建包辦婚姻,失手殺死父親給他找的未婚夫,一舉逃到紅軍控制地區參加了紅軍,由於其舉動為當時福建一大新聞,所以地下黨很快就調查清楚了林秀姑的身份,從而獲得了紅軍的信任。
林秀姑的分析是:如果武愛華是刮民黨,大可不必演這麼一場,不但殺死了一個白狗子,還繳了這麼多槍;再說,武愛華已經猜到其他姐妹躲藏的地方,而且那地方實際上非常好找,因為是她們昨天才找到的一個巖洞,因此,武愛華完全沒有必要再玩這麼一手,直接帶人去抓就行了。
再說,哪個男人不愛美,哪個女人不愛俏?林秀姑雖然革命意志已經被磨煉得十分堅定,但武愛華高大的身軀,英武的外表,還是讓林秀姑產生了一種特別的情愫。不說是她,就是另一個一直不說話的女紅軍,此時臉也是紅紅的,內心裡也很不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