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九百二十三章 舞廳賣人? 文 / 盡歡朝夕
【今天第三更!】
劉鎰華差點被噎死,一翻白眼道:「是你的警務處副處長終於拿下了。明天就會出正式的文件。這個消息可是周慧傑同學透露的啊。」
林語嫣興奮道:「慧傑,是不是真的?」林語嫣雖然不是官迷,但不管是誰,都是想升級吧?如果沒有一個追求,人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周慧傑笑道:「是的,是真的。本來想給你一個驚喜,誰知道鎰華就這麼輕輕鬆鬆說了出來。呵呵,今天我們一起來這裡唱歌,也是為你慶祝啊!」
劉鎰華汗了一下,大聲道:「全部都有了,集體抱抱!慶祝林語嫣同學做大官!」
「啊,要抱抱?這可少不了我啊!」這個時候,小若水從洗手間裡走了出來。
剛才劉鎰華讓小若水道洗手間試穿新衣服了。劉鎰華可不想毒害小若水,所以剛才那麼多的小姐進來,小若水也是糊里糊塗,以為是服務員。
劉鎰華看著穿著新衣服出來的小若水驚歎道:「哇,真是小明星啊。呵呵,哥哥的抱抱當然離不開你!」
接下來,劉鎰華和周慧傑、林語嫣抱完之後,小若水就一下蹦到劉鎰華懷裡撒著嬌,而且還狂吻劉鎰華一頓,搞得劉鎰華一臉口水啊!
「呸呸呸……若水你屬小狗的?搞了我一臉口水你知不知道?」劉鎰華苦笑著拿著紙巾擦了擦臉上的口水。
小若水哼道:「哥哥你偏心!慧傑和語嫣姐姐給你搞了一臉口水你怎麼很喜歡的樣子?」小若水說著說著委屈了。
暈死!劉鎰華愣了一陣立刻好言好語安慰起小若水來。周慧傑和林語嫣這個時候可是哭笑不得。
周慧傑眼珠一轉轉移話題道:「啊,鎰華,我們這6000就白花了?要不你真叫幾個小姐來好不好?沒事,我們不吃醋的。」
劉鎰華暈了一陣,瞪眼道:「亂說什麼!你們不吃醋我自己吃醋好不好?」劉鎰華心說叫小姐也不能當著你們啊?最後這句話是劉鎰華當然不敢說出來。
周慧傑一吐舌頭,又問:「鎰華,你剛才說了一些小姐的管理,我們也見識了所謂的媽咪和小姐了。我想知道萬一媽咪之間互相爭鬥怎麼辦?」
劉鎰華笑道:「好!這個問題好,有深度!媽咪之間互相爭鬥很正常!因為。每一個媽咪後面都多多少少有一點黑社會關係,否則很容易給人家吃掉了!同時,能當媽咪的人都是那種很強勢的女人!這種女人管理能力極強,不會隨便被別人拿捏的!」
林語嫣也問道:「黑幫關係?這個我可是很清楚。只不過。這些媽咪都有黑社會關係……什麼舞廳敢要她們呀?豈不是沒辦法管理了?」
劉鎰華笑道:「你呀,還是警察呢!真是天真!要開夜總會,誰沒有強大的後台?必須要黑白兩道通吃才行!這些媽咪的後台再厲害,也沒辦法和夜總會的後台比吧?再說了,媽咪再厲害,也要有個平台發揮吧?這個平台就是夜總會!如果哪個媽咪老是用自己後面黑社會為難夜總會……那麼她在這行就完蛋了!今後就沒有夜總會敢要她!」
林語嫣擦了下汗,道:「這麼複雜?看來夜總會裡處處離不開合作!今天還真長見識啦。」
劉鎰華繼續指點江山道:「是的。當今世界處處離不開合作!利益共享!你看,我們這個包廂如果叫了一個小姐,夜總會就會收我們台位費300,我們等下還要給小姐小費800~1000,小姐每天固定拿80~100給媽咪……媽咪還要向管理她們的副總每月孝敬好幾萬……這個利益鏈條明白了吧?」
周慧傑點頭道:「明白了!說白了夜總、舞廳會賺錢很大一部分就是靠——賣人!對不?」
劉鎰華點頭道:「說的精闢!不光賣人,還要賣酒!賣服務!賣裝修等……總之,夜總會是一個燒錢的地方!我們今晚也學著燒錢吧!」
劉鎰華說完,起身到門口按了下服務燈。對進來的服務員說的:「拿話筒來,先讓音控室放一些流行歌曲……然後給我們拿2瓶紅酒,要法國出的。再配上一些小吃。哦,控制在30000內消費就好。」
服務員立刻笑嘻嘻轉身離開了,很高興啊。因為發過紅酒有提成啊。30000的消費在港島這個地方也是非常可觀的。
周慧傑和林語嫣見劉鎰華看了3組小姐,花了6000大元,也不說一個結果終於忍不住了……周慧傑問道:「鎰華,考察結果怎麼樣?不會6000白白花了你這還沒一個頭緒吧?那樣我們可太冤啦!」
劉鎰華一邊看著電視上的mtv,一邊翹著二郎腿道:「你是問這裡小姐素質?嗯,概括一句吧——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暈!林語嫣嗔道:「你就不能正兒八經說句話呀,真是的!要是沒有結果那錢不是真的白扔了吧?」
劉鎰華玩笑道:「林語嫣同學,我知道你現在一個月才幾萬塊。一下子就huā6000讓你心理有點不平衡。但是,職業和職責不同啊?警察的職責是犧牲奉獻,是維護社會治安!你能按照你的標準來要求別人嗎?能按照警察的標準去要求商人、學生、工人、農民嗎?」
林語嫣被劉鎰華說得愣了,但還是有點不服氣。
劉鎰華道:「給你一個機會,你想知道你們警察辛辛苦苦保衛的市民應該怎麼生活嗎?」
「想吧?要怎麼生活?」林語嫣被劉鎰華一問搞暈了。今天林語嫣已經暈了好多次了。
「哈哈,我們這樣花錢這樣消費這樣開心難道不是人民嚮往的幸福生活嗎?難道你不希望你保衛的市民能夠天天這樣幸福嗎?所以。放下你心裡的不愉快,放縱玩吧!」劉鎰華雖然有點胡攪蠻纏,但是說的很有道理。
劉鎰華再次開導:「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吧?夜總會要靠賣人賺錢,小姐喜歡賣自己賺錢,這是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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