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初遇敵手 第1034章 詭異的案件 文 / 魚人二代
第1034章詭異的案件
林逸也不多言,走到福伯的面前,雙手搭在福伯的經脈上,運起了軒轅馭龍訣……
而福伯也是配合的運行起了自家的心法口訣來……
十分鐘之後,林逸果斷的放棄了,完全沒有任何的效果,情況依然和之前一模一樣,林逸不能夠將自身的能量給福伯所用,而福伯也不會吸收林逸傳遞過去的能量!
看來,真的和焦老所說的那樣,這種能量的傳遞還有等級的限制,自己只能給比自己等級低的修煉者傳遞能量,而低一個等階的巔峰狀態,則是這種傳遞能量的最終瓶頸!
也就是說,自己只要一天不達到地階,就一天不能將福伯和威武將軍打造成玄階高手!
本來林逸覺得自己這種批量製造高手的能力已經很厲害了,但是現在看來,卻有點兒雞肋的感覺!
雖然自己可以製造出黃階高手來,而黃階高手在世俗界,也依然是鳳毛翎角的存在,少之又少!一個黃階高手就可以很威風了,但是關鍵問題是,林逸現在所面對的對手和壓力並非來自於世俗界,而是更高一個層面的世家了!這些世家中,黃階高手已經是很普通的存在,大多都是玄階高手,甚至還有地階高手的存在!
而在這些人面前,福伯和威武將軍這兩個黃階頂級高手根本派不上任何用場,林逸還得靠自己的實力去面對!
算了,有勝於無,林逸歎了口氣,有些人想要黃階高手還沒有呢,自己已經可以批量製造了。
想到這裡,林逸也放棄了繼續打造福伯的打算,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松山市這些日子裡,表面上的治安還是不錯的,小偷集團消失了,割腎集團也被搗毀了,以李呲花為首的黑惡勢力,也是偃旗息鼓沒有搞出什麼大動作來!
按理說,這種一片祥和的氣氛之下,宋凌珊應該開心才對,而事實上,領導也的確點名表揚了宋凌珊好幾次!自從她上任了刑偵隊長以來,松山市的治安的確是好了很多,而且宋凌珊屢破大案立下奇功,這也是有史以來,松山市破案速度最快的了。
但是宋凌珊卻隱隱的有些不安,很多情況之下,平靜的背後,隱藏著的卻是更大的黑幕!
因為,松山市最近發生了幾起失蹤案,看似是很普通的案件,但是宋凌珊卻覺得,事情應該不是那麼簡單!
王烈前是一名農民工,三天前因為工錢問題,和包工頭發生了衝突,將包工頭暴打了一頓之後就消失不見了!
資料上面顯示,王烈前是一個很壯實的農民工,手頭力氣很大,能將包工頭和他的幾個保鏢干翻也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包工頭甚至都沒報案,還是工地附近賣小吃的商販看到打架,才打了報警電話。
王烈前的消失,大家都以為他是畏罪潛逃了,而去辦案的警察,自然也不會多管閒事,畢竟包工頭都說沒事兒,也沒有追究的意思,這件事情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糾紛,苦主都不追究,他們還追究什麼?
況且包工頭也沒怎麼樣,連輕傷都算不上。
所以出警的警察只是簡單的記錄一下,就離開了。
如果不是段時間內又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情,這件看起來偶然的案子是不會被宋凌珊所注意的!現在這件案子的卷宗再次被擺上了宋凌珊的案頭,這其中的不尋常之處也是讓宋凌珊有些皺眉起來。
雖然王烈前打傷了包工頭,但是實質上包工頭也沒有受到什麼太大的傷害,只是身上有些淤青,臉上破了點兒皮而已,那幾個保鏢也是如此,連骨頭都沒斷。
在這種情況之下,王烈前有必要潛逃麼?連警方都沒有抓他的意思,他逃個什麼?而且從包工頭的意思來看,明顯的就是自認倒霉了,這些事情王烈前通過簡單的打聽就可以得知的,可是,王烈前卻消失了!
第二個案件,看起來和這個有些類似。
孫考利是一家貨運公司的裝卸工,上班的時候將一件玻璃製品的貨物不慎打碎,老闆都沒有說什麼,甚至都沒有提出扣他工錢的事情,而孫考利居然失蹤了!
這孫考利到底跑個什麼勁兒?
也直到孫考利失蹤了,老闆覺得不對勁兒,於是才報了警,可是報警之後,卻發現自己公司裡什麼都沒有丟失,而孫考利逃跑的原因就有待於商酌了……
當然,這還不算什麼,如果說這兩件失蹤案是偶然,那麼今天發生的案子,也是偶然麼?
楊冒靈是個小混混,在菜市場附近欺行霸市,今天收保護費的時候,碰上了一個較真的茬子,於是楊冒靈就用旁邊的秤盤將這個較真的人打了個滿臉開花!
所謂的滿臉開花,真正洗去鮮血之後,也不過是鼻子打出血了而已,根本算不得什麼大事兒,大家本以為這事兒就這麼過去了,這個被打的人第二天肯定也會乖乖奉上保護費!
以前,楊冒靈也不是沒有毆打過商販,比這嚴重的有很多,也算不得什麼大事兒!
只是,這個被打的人不服氣,報警了,但是警方來了也只是調解一下,畢竟楊冒靈的官方身份是這個農貿市場的管理員,人家收錢要好處,可以理解為商場的商業行為——收租金!雖然收的有點兒多有點兒勤,但是你完全可以不來!
這事兒要是真較真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人家市場是私人的,楊冒靈收費也是正常的!你不給錢,挨了一拳,屬於普通的民事糾紛……
但是奇怪的事情卻是,楊冒靈自從打完人之後就消失了!再也不見了!
看起來,像是怕將人打出問題來,畏罪潛逃了,但是實際上,被打的人根本沒有什麼問題!
如果這三件事情,單獨的拿出一件來看,都可以被定性為偶然,但是三件事情放在一起,那就有些不尋常了!
短短幾天時間,發生了三起「畏罪潛逃」的案件,這還是有報警記錄的,要是沒有報警記錄的呢?是不是還有類似的情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