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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 100 公子如玉,美人芳心 文 / 阿彩

    當時年少春衫薄,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

    一個個偃旗息鼓,再不敢挑釁生事。

    不是他們不爭,而是……

    他們根本爭不過!

    連個瞎子都爭不過,這怎麼能叫人不氣餒,而更讓人氣餒的事,王錦凌明明什麼也沒有做,偏偏在學宮裡就有一批擁護者,甚至比他們年長的師兄們,也對王錦凌這個最年紀的師弟愛護有佳……

    他們針對王錦凌,早期王錦凌還會搭理他們一下,讓他們戳羽而歸,可到後面……

    王錦凌根本不用出手,他的擁護者們,就能把這群人諷得無地自容。

    拼學識,拼不過一個瞎子。

    拼家世,拼不過一個瞎子。

    拼人緣,還拼不過一個瞎子。

    這讓人如何不氣餒?

    他們倒是不想放棄,可當三個月後,宮主宣由收王家大郎為親傳弟子時,他們這群人還能如何?

    別說宮主了,就是一個普通的大儒都看不上他們,他們拿什麼和王錦凌比?

    服氣了!

    不服王錦凌的人,這個時候也徹底的服氣了。

    瞎子又如何,一個瞎子能做到的事,他們這群有眼睛的人都做不到,他們還有什麼好爭的?

    設身處地的想一想,要他們是王家大郎,一出生就看不見,就算不自暴自棄,也不可能活得像王家大郎這般瀟灑……

    稷下學宮有不少學子,曾問王錦凌有何學習方法,王錦凌曾笑談:「看不見,心無旁騖,專心至致。」

    也就是因為這句話,宮主才提前宣佈,收王錦凌為弟子。

    宮主認為王錦凌此言甚是有理,認為王錦凌可以一心求學問,不受外界影響。

    有不少人聽到王錦凌的話,私下用黑布蒙住自己的眼,然後讓,自己聽書……

    還別說,眼睛看不見,還真得更容易靜下心來,不受外界影響。

    王家大郎成了稷下學宮的弟子,可他的名字依舊沒有定下來,直到有一天……

    稷下學宮的宮主,宴請各國大儒還有皇室貴族,將王錦凌介紹給眾人,那一天……

    王錦凌大放異彩。

    那一天,王錦凌用自己的才學與風度,令眾人折服……

    那一天,王錦凌的名字定了下來。一個凌字,眾望所歸,可是……

    他的祖父卻看不到了。

    那一年,王錦凌十六歲,如玉如竹,已是翩翩美少年……

    那一年,王家大郎的名字定下來,他離家六年第二次回家。

    第一次,是送走他的祖父。

    十六歲的王錦凌,已初露玉郎之姿,他回到東陵,卻沒有急著回王家,而是帶著小廝漫步京城街頭……

    一襲青衣,一根玉簪,再簡單不過的裝扮,可穿在王錦凌身上卻別有幾味,清清冷泠,溫潤如玉,明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特質,可同時出現在王錦凌身上,卻又是那麼的和諧……

    「那個少年是誰?他長得真好看。」街上,有人看到王錦凌,不分男女皆會停下腳步,忍不住一看再看……

    「好俊的少年,京城居然有這等人物,我們之前怎麼沒有看到?」

    「玉郎,玉郎之姿也不過如此吧……」

    「好俊朗的少年,如果他肯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也甘願。」

    「這是誰家少年?」

    一輛華貴的轎子停在旁邊,一個美貌少女好奇的撩起窗簾,順著眾人所指看去,這一眼……

    便失了芳心。

    「母親,母親……我以後,只嫁他。」

    「小鬼頭,你才多大,怎麼就想著嫁人了。」女孩的母親,在女孩額頭上輕點,卻沒有責怪的意思。

    那少年……確實是一個好的,別人不知,她卻是知曉。這個少年,就是名動四國九城的王家大公子王錦凌。

    如果自家的女兒,能嫁得那少年,這一生肯定會很幸福。

    有這樣想法的,並不只有這一對母女,普通人家的女子只感仰望,因為她們很清楚,這個少年清貴不凡,絕不是她們可以肖想的……

    權貴世家的少女,則一個個在心中盤算,要如何嫁得這少年郎。

    春日游,杏花吹滿頭。陌上誰家年少足風流?妾擬將身嫁與一生休。縱被無情棄,不能羞。

    王錦凌不知,他不過是走在街上,卻引得眾人圍觀,而圍觀他的都很有分寸,遠遠地看著,沒有一個敢上前……

    這謫仙一般的人物,要打擾了他,他踏雲離去了該如何是好?

    偶有聲音傳到王錦凌的耳邊,王錦凌也只是笑笑,他知道他的出現,引來眾人的圍觀,可只要這些人不影響他的生活,他並不在意旁人如何看他……

    他是王錦凌,他為自己而活。

    京城的大街小巷,祖父曾帶著年幼的他走過一遍……

    那時候,年邁的祖父換上粗布外衣,也把他打扮成一個農家小孩子,不顧旁人勸阻,執意背著他游京城……

    趴在祖父不算強壯的肩膀上,王錦凌第一次明白,原來有一種感情,可以讓人渾身都暖暖的……

    從不曾想要什麼的王錦凌,第一次有了想要的東西,可惜,他沒有留住。

    祖父說,這是祖母的願意。祖母生前一直念叨著,要背著她的大孫子游京城,吃京城的小吃,要讓王家的嫡長孫,也能享受普通孩子的幸福。

    像他們這樣的人家,長輩對晚輩的疼愛,從來都不是用抱來體現的,而是賞賜,一件件珍貴卻冰冷的珍寶……

    就如同他父母對他一樣,把他們擁有的最好的一切,全部給了他,父母給他的東西,價值連城,可是……

    在王錦凌看來,那些東西加起來,也比不上祖父平日的一個擁抱,比不上祖父把他抱在膝上,唸書給他聽,更不用提,祖父已年邁,卻仍背著他游京城……

    他們這樣的人家,少爺公子極少自己看書,因為傷眼。他們每一個人,在起蒙讀書時,大多數讓書僮念,一遍一遍的念,他們只要聽就好……

    他也有書僮,可在十歲之前,他的書僮根本沒有派上用場,他的祖父在他五歲之前,一直把他抱在膝上,唸書給他聽……

    五歲後,便把他放在小書桌前,然後彎腰,握著他的書,一遍一遍教他寫字。

    他的眼睛看不見,字總是寫不好,可祖父從來不生氣,握著他的手,一遍一遍的臨摹,哪怕是上百遍也不厭煩。

    為了讓他寫好,還專門為他找來,適合眼盲的人練字用的模板。

    他的祖父、祖母,是他這一輩子最敬重的人,也是他這輩子,最想看到的人。可惜,他這一生都看不到他祖父和祖母……

    給讀者的話:

    大公子,值得最好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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