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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人怕出名豬怕壯 137:荊楚的馬要有個荊楚的名字 文 / 舞月踏歌

    137:荊楚的馬要有個荊楚的名字

    子朗和荊楚在集市口白白等了一天也沒有收穫。因為畫的價格太叫人咂舌,所以圍觀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人能買子朗的畫。就算真有這些錢,為了一幅還沒動筆的畫花掉八千兩,任誰都覺得很冒險。

    但是所有的人都在好奇,這位千葉鎮新來的牛八,倒底能不能把畫賣出去?葛小龍他們等著看子朗的笑話,小姑娘們卻暗地裡為他捏著一把汗。

    子朗倒也無所謂,他才不急,看這陣勢明天鎮裡就能傳遍他賣畫的事兒,能出得起價錢的買主一定會來的。

    眼看著天色漸暗,子朗便叫荊楚收拾東西回家,都已經這個時候了,小春兒也該餓了呢。子朗心裡暗暗後悔,出門之前應該給春兒脖子上套個大餅的,要不然這丫頭被人伺候慣了,餓了都不會自己找東西吃。他心裡不禁懷疑,就算是給春兒套上了大餅,春兒吃完了前面,知不知道把大餅轉過來呢?

    山橫北郭,霞映蒼穹。千葉鎮鎮雖不及城裡繁華,卻有著花香滿徑、清風拂面的愜意。裊裊炊煙升騰著,在夕陽西下的時候顯得格外閒適。路上時而晃過幾隻搖搖擺擺的白鵝,時而橫過一帶曲水,挑水的少年,浣紗的婦人,個個都是那樣悠閒自得。

    路上不停有人和他們打著招呼,每個人都是那樣熱情,每個人都是那樣淳樸,遠離了那些喧囂和世俗塵埃,這裡倒真的是一方淨土。

    要是真能在千葉鎮和春兒終老一生,倒也不錯呢。子朗一想到春兒的小酒窩,一想到她肚皮上偶然鼓出的小小凸起,眉梢眼角就都是笑意,不禁加快了歸家的腳步。

    轉過路口,遠遠就能瞧見自家的小院。只見春兒揮著小手,正在門口送鄰居大娘,她的小臉上堆著笑,也不知為了什麼在高興。春兒並沒有瞧見子朗和荊楚,托著後腰進了院子。子朗心裡納悶,春兒在家都做什麼了,難道一整天都在和大娘話家常?

    院子裡傳來熟悉的狗叫聲,子朗推開柴扉,被嚇了一跳,只見院子中間立著個稻草人,它穿著件荊楚的衣服,兩個紅臉蛋兒鮮艷奪目,咧開一張血紅大嘴傻笑著,臉上還貼了張字條:「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盼著俺牛八哥回家轉。」

    子朗忍俊不禁,荊楚皺皺眉頭:「春兒又來糟蹋我的衣服。」

    再一看,那稻草人兩隻柴禾「手」上各貼著一張字條,呼啦啦迎風飄著,一個上面寫著:「給俺良人的禮物在灶間。」另一張字條上寫:「給俺荊楚大哥的禮物在柴房。」

    子朗和荊楚對視一眼,小春兒這是在搞什麼!他們深知春兒的性子,她要玩兒什麼就得陪她玩兒什麼,不然她可是會生氣的。

    於是子朗依言到了灶間,這裡四處飄著飯香,卻收拾得乾乾淨淨。子朗尋了一圈也沒發現什麼,他仔細又找了一遍,直到把鍋蓋翻過來,才發現那上面又貼了一張字條:「夜光杯知道禮物在哪裡。」

    子朗哈哈笑出聲,走出門瞧了瞧自己和春兒的臥房。窗戶開了一道縫兒,他一出來砰地響了一聲關上了。子朗暗笑,這小傢伙一定是在偷看呢。這時,荊楚也從柴房走了出來,手裡也拿著字條無奈地沖子朗搖搖頭,那上面寫的是:「烏龍知道禮物在哪裡。」

    子朗在院子裡喚了一聲,夜光杯屁顛屁顛兒地跑過來,在子朗面前大肆諂媚,猛搖尾巴,還伸出爪子和子朗握手。烏龍也不甘落後,在荊楚面前打了好幾個滾兒,表示它有多麼熱情。

    「子朗,瞧,在肚皮下面。」荊楚一聲喊,於是兩個人分別從兩條狗身上又找到兩張字條:「嘿嘿,其實禮物在稻草人肚子裡。」

    荊楚暈了:「子朗,我看稻草人肚子裡還是字條。」

    子朗笑笑:「很有可能。」

    這次卻出乎意料呢,稻草人肚子裡還真有東西,一共兩包,都是用帕子包著的。子朗略微沉吟了一下,把包著青色帕子的遞給荊楚,自己拿過了白色的一包,春兒雖然沒有說明是誰的,不過按照她的性子,一定會按衣服的顏色來分配。子朗打開帕子,只見裡面包著的,竟然是個雪白的胖胖的小豬饃饃,那小豬臥在那兒瞇著眼睛,努著嘴不說,嘴下還沾著一粒芝麻,活靈活現煞是可愛。

    帕子裡還有張字條:「相公,像你不?」

    子朗大笑,再一看荊楚的表情,那絕對是哭笑不得啊!他手裡同樣是個饃饃,造型卻是一隻騰空躍起的小馬。字條上寫著:「荊楚大哥,這是我專門為你捏的小馬,荊楚的馬要有個荊楚的名字,嘿嘿嘿,這饃饃就叫萌萌。」

    子朗爆笑出聲,這時,房裡的小軒窗推開,春兒探出頭來喊著:「相公,荊楚大哥,洗手吃飯啦!」

    吃飯?春兒做了飯?子朗和荊楚簡直不相信自己聽到的,三步並作兩步進了房。只見桌子上擺著幾碟小菜,粥已經盛好,還有一堆古怪造型的饃饃。

    「春兒,這都是你做的?」荊楚驚訝之餘不免發問。

    春兒嘿嘿笑著:「我猜你們就不信!就算我做,你們也一定覺得我會從灶間灰頭土臉鑽出來,狼狽地大哭。我偏要讓你們猜不透!我啊,早就練就了一身本事,子朗,我能幹不?」

    子朗笑著點頭:「嗯,春兒真能幹。」

    春兒嘻嘻地笑著:「我還不知道你?你心裡一定想,這菜不一定能吃,指不定啥味兒呢。你嘗嘗,好吃著呢。」

    子朗嘗了口菜,味道還真不錯。他心下瞭然,春兒嬌生慣養,才不會做這些家事,她一定拿了銀子請剛才那位鄰居大娘當槍手來著。子朗也不說破,一個勁兒地誇春兒有本事,春兒得意極了,從桌上拿了個胖乎乎的小豬饃饃放到子朗手裡:「這是你的。」又拿了萌萌饃饃遞給荊楚,還歎了口氣:「荊楚大哥,我本來想捏個馬踏飛燕的,可是試了好幾次,都像是馬踏鴨子。」她最後拿了個可愛的小老虎放在自己面前:「這小老虎是春兒的。」

    這一頓飯吃得很是愜意,從這一天開始,子朗和荊楚每天回家都能吃到「春兒做的飯」,明知是鄰居的手藝,還是不住地讚揚春兒懂事能幹,是個勤勞的擅於持家的好妻子。

    一連過了六天,子朗那標價八千兩的畫還是沒人問津,但是圍觀的人依然不少。那些小姑娘不僅圍觀,還偷偷給子朗送東西,若是不要,她們放下籃子就走。

    對於賣畫的事情,子朗並不心急,每天照例出門。其實對於他來說,在哪兒都是一件事——睡覺,只不過睡覺的地點不同而已。

    到了第七天,情況突然有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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