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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一百五十四章 逃亡中的黑客 文 / 瘋狂小強

    第一百五十四章逃亡中的黑客

    亞瑟和馬修答對了,fbi這次真正想抓的人,正是鼎鼎大名的頭號黑客凱文*米特尼克。

    這次「鷹眼」遭到的無妄之災,完全是因為被fbi懷疑是米特尼克,負責追捕米特尼克的fbi反黑客小組遠在紐約,他們追蹤到的可疑信號最終被定位在阿默斯特小鎮。

    由於時間緊迫,他們擔心狡猾的米特尼克再一次逃掉,於是緊急聯繫了波士頓的fbi特工以及當地警方,讓他們配合此次抓捕行動。

    於是,在昨天晚上,「鷹眼」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武裝人員給抓捕,因為他被fbi的電話追蹤裝置給鎖定了。

    讓fbi反黑客小組成員沒想到的是,這一次抓捕行動鬧了一個大烏龍,僅僅是因為「鷹眼」在某些網絡習慣上和米特尼克有些相似,例如知道如何熟練地入侵電話系統,喜歡用諸如martin網絡暱稱入侵計算機……諸如此類。

    原本「鷹眼」要被直接送往紐約,可是半路上這件事就已經真相大白,於是fbi只好又將其送了回來。

    當然,在此之前,「鷹眼」還是被警告了一番,讓他對這件事保持緘默,因為他們已經在「鷹眼」的計算機中找到了一些可以起訴他的證據。

    凱文*米特尼克?

    林鴻見無論是馬修和亞瑟,就連「鷹眼」說到這個名字的時候,都是一臉的崇拜,不由有些疑惑。

    他對這個名字很陌生,在腦海中搜索了一遍,的確沒有這個人的資料,並且在那本《黑客》書籍上也沒有介紹過。

    此人到底是何許人物,竟然能夠讓他們如此推崇?

    要知道,黑客都是一群智力超群的傢伙,很少服人,要想讓他們敬服,只有一個方式,那就是你的技術比他們更加牛逼,或者你對計算機或者網絡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黑客》那本書上的那些大師們,都屬於這種類型。

    在馬修的介紹下,林鴻才這位傳奇黑客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

    在所有黑客中,雖然沒有技術表明米特尼克是技術最好的一個,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他是世界上最出名的黑客,他的出名,是因為他被fbi列為頭號通緝犯,在全美進行通緝。並且美國的各大著名報社和媒體都對其進行了報道。

    這些報道當中,大部分都是負面的,他們將米特尼克視為洪水猛獸,認為他稍微動動手指頭就能夠隨時進入你的計算機偷窺**,甚至監聽電話,而且還非法入侵政府部門和企業的計算機,竊取機密資料……諸如此類。

    其中,最具戲劇性的一個故事是說他在15歲的時候,曾經成功入侵過北美空中防務指揮部的計算機系統,獲知了美國指向蘇聯和其他盟國的核彈頭的所有數據資料。這次入侵被發現之後,促使美**方開始重視阿帕網的網絡安全建設,不過因為尼克並沒有修改任何數據,他並沒有因為這次入侵而受到懲罰。

    在尼克16歲的時候,他破譯了太平洋電話公司在南加利福尼亞州通訊網絡的「改戶密碼」,於是喜歡惡作劇的他,修改了許多知名人士的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一時間,這些用戶被折騰得哭笑不得,太平洋公司也不得不連連道歉,並且惱火之下,向警方報案,要求將其追捕歸案。

    這個時期的尼克還是一位未成年的少年,思考問題的方式也非常天真,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雖然他通過入侵fbi的情報網絡得知對方正在尋找自己,不過依然沒有對此放在心上,還玩心大起,將fbi特工的信息修改為罪犯的資料,嘲弄他們的愚蠢和無能。

    最終,米特尼克被捕了,警方憑借一種最新發明的「計算機網絡信息跟蹤設備」定位到了他的地址,於是將其抓捕歸案。由於之前還沒有於此相同的案例,尼克也一再表明,自己入侵計算機和網絡,純粹是處於「好奇心」而已,再加上他本身還未成年,於是法官對其輕判,只是將其送入了「少年管教所」。

    於是,米特尼克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名網絡少年犯。

    他很快被允許假釋出來。不過,尼克並沒有停止他在網絡世界的探索,他很快就成功入侵了諾基亞、摩托羅拉、升陽以及富士通等公司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後來又入侵了全美工業機密計算機中樞「全美數據裝配系統」。據說後來經過fbi的統計,算出他給這些公司帶來的損失高達4億美元。至於真的是否如此,馬修表示「只有上帝知道」。

    在1988年,尼克再次被逮捕,這次的原因是,dec指控他從公司網絡上盜取了價值100萬美元的軟件,並造成了400萬美元損失。並且這一次,他未被允許保釋。心有餘悸的**當局認為,他只要擁有鍵盤就會對社會構成威脅。米特尼克因此被判處一年徒刑。

    一年後,米特尼克刑滿出獄,他試圖他試圖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然而,聯邦政府認為他是對社會的一個威脅,於是他受到嚴密監視。每一個對他的計算機技術感興趣的僱主,最後都因他的監護官的警告而拒絕了他的申請。尼克的日子過得很艱難,不得不從事一些體力活來養活自己。

    然而,尼克的存在對某些人來說,始終是一個威脅,是社會上一個不安定的因素,有人不希望看到他出現在社會上,不希望看到他接觸計算機。

    於是,一個極其黑暗的秘密計劃開始了,fbi收買了一個技術不錯並小有名氣的黑客,主動接觸尼克,誘使他再次入侵網絡,希望能夠以同樣的罪名將其抓捕,送進監獄。這個計劃進展得很順利,尼克很快上鉤,開始按照他們的引誘計劃入侵電話系統,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他們最終還是小看了米特尼克的技術。尼克提前得知了他們的這個計劃,他將這件事公諸於眾之後,整個人完全消失了,猶如人間蒸發。

    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大的震動,各大報社和媒體對此紛紛報道,各方面的意見不統一。

    有的認為像尼克這樣的社會潛在威脅,的確應該扔進監獄,不要再出來危害社會。

    有些媒體則認為,如果這件事屬實,那麼fbi在這件事上違反了聯邦法律,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可惜尼克已經消失,找不到證據。

    而更多的媒體則是嘲笑美國fbi實在太過無能,耗費這麼多人力物力,竟然連一個小小的黑客都奈何不了,他們對fbi是否能夠保障美國安全持懷疑態度。

    這件事發生之後,fbi就正式向全美發佈了通緝令,全面通緝米特尼克,一副不把他抓捕歸案誓不罷休的架勢。

    有人說這是因為米特讓fbi丟了臉面,所以惱羞成怒之下一定要將其捉拿歸案。

    也有人猜測,可能是fbi「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尼克肯定發現了什麼秘密,所以才會引起fbi這麼大的反應。

    在黑客界,大家對尼克的所作所為也褒貶不一。

    傳統黑客認為米特尼克根本就不是一個真正的黑客,因為他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一味地入侵入侵再入侵,雖然技術高超,但是對黑客地下社會沒有任何貢獻。當然,他實際上也很少作惡,政府公佈的一些情況,有些人並不認為是真實的,並且之前他所判的罪行,在以前,根本就不算是違反法律,後來數字版權法出台之後,才有了這種說法。

    而新晉黑客們卻將米特尼克當成自己的偶像,認為他是反對權威的鬥士,一直戰鬥在最前線,和fbi那些浪費納稅人金錢和阻止計算機技術發展的蠢貨們努力戰鬥著。

    亞瑟和馬修他們就對米特尼克非常崇拜,他們認為米特尼克那樣的成就,是他們這一輩子都無法達到的高度,一想到尼克每天都在和fbi的那些特工們進行周旋,鬥智鬥勇,簡直太驚險太刺激太酷了!

    fbi發出通緝令還是一年前的事情,一年時間過去,大家都快將這件事給忘記了,卻沒想到突然之間,「鷹眼」卻因為被誤認為是米特尼克而被抓捕了。

    這個時候,他們才意識到,原來fbi一直都沒有放棄過對米特尼克的追捕。

    米特尼克到底隱藏在哪裡?

    一年時間過去了,他是如何躲過fbi們的追蹤的?

    他是否依然還在網絡上活躍著?

    ……

    這一切都是謎團,除了米特尼克自己,估計就只有上帝知道。

    「鷹眼」雖然並沒有將fbi對他的警告當回事,不過末了還是請求亞瑟他們對這件事不要亂傳,畢竟如果傳出去了,還是可能會對他造成一些困擾的。

    吃過飯後,「鷹眼」開始著手重新將「藍鷹」bbs架設起來,好再fbi只是對裡面的數據感興趣,硬件設備全部還給了他。

    於是,sam三人組開始在現場學習「鷹眼」如何架設一個bbs,其實藍鷹的bbs服務器說白了也是一台apple-iie,只是被「鷹眼」進行了一番改造,加大了內存和硬盤。

    「鷹眼」對他們沒有任何保留,將架設服務器的細節都跟他們將了一遍。

    臉上網絡之後,「藍鷹」bbs重新恢復了正常訪問。

    由於下午還要趕回學校,亞瑟他們在這之後便告辭回家了,畢竟「鷹眼」折騰了一個晚上,也感覺非常疲憊了,還有很多事情也要處理。

    五個人各自回家拿了禮服之後,再次在亞瑟家中**,然後再由馬修開車去學校。

    等他們匆匆到達學校,時間是下午三點二十分,還有十分鐘的時間,喬安娜喜歡看的橄欖球比賽就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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