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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八十八章 潔字(下) 文 / 午後方晴

    在洛陽看到歐陽修那種孤峭之字,寫在白紙上十分扎眼。范仲淹字不但峭拔,還有些冷。所以這一次鄭朗做了準備,讓江杏兒拿來幾份黃絹。會使范仲淹寫的潔字變得稍柔和一些,又易於保存。

    但還是他先寫。

    依是先道出米體師承,既然向人家學習觀摩,這也是一種虔誠的態度。

    但接下來選擇的字體十分古怪,元朝的書法家康裡峱峱的生拗書法。這是一個哈薩克人,從小在馬背上長大的,因此對書法理解與中原人有所不同。所寫的字結構亂,用筆生,這個生不是用筆用得少,是用筆喜歡偏鋒枯刷。所以字看上去一個個就像刀劍橫刺,部卒衝撞開戰一樣。並且他本身就是一個武將,體力好,能日寫三萬字而不倦。

    三萬字就是用鋼筆寫,普通人一天寫下來,也會累趴掉,況且毛筆。

    可是這種強勁括鋒卻獨創一格,使他與趙孟頫、鮮於樞成為元代三大書法家。

    取了一些康裡體,融合進去。

    范仲淹搖頭道:「此變不好。」

    本來米體已過於疏奇,好在法度適中,沒有走得太遠。但加上了康裡體一些用鋒方法,這個字不但沒有融合成功,反而走向了偏險的道路。

    米體范仲淹能接受,這種新書體,卻不能接受了,就是康裡體,是看出了新意,同樣不能接受。

    對范仲淹說出這句話,鄭朗一點都不意外。

    甚至今天寫康裡體,再用康裡體融米體,都是鄭朗有意為之,正是要引出他這句話的。道:「范判官,小子為了尋找突破,這一年多時間,寫了許多書體,或勁或媚,或枯或潤,或瘦或肥,或正或奇,或穩或險,或舊或新,或徐或疾,有時候都將幾種書體的筆意,同時挾入第八種書體當中。這僅是其中的一種。」

    又搖了搖頭道:「皆不成功,所以困於心,擾於學。」

    雖然說得很神奇,但這樣的事在書法史上,並不是鄭朗開的先例。有的人快悟,有的人慢悟,後者居多,比如歐陽修與范仲淹,都是不知不覺的以人悟字,以字悟人,將個人的性格帶入書法當中,以後自成一家。

    前者較少,比如後來的黃庭堅,學諸多大家,已窺書法之妙,大約與鄭朗此時情形差不多,若用心,諸家風格都能寫出一些形似,入峽後見船夫終年在三峽蕩槳,忽然劈開天地!最終成為宋朝四家之一。

    鮮於樞成名更早,悟字也更早,早年於野外見二人奮力挽車於淖泥之中,頓有所悟,成為元代書壇的巨擘。

    這是後面的,前面的有懷素見公孫大娘舞劍,於是字變得宛若游龍,閃若驚鳳,充滿了俠氣與剛氣。

    據說王羲之也得到天台山白雲老人授的一個永字,書法這才進入大成的。

    「瓜熟蒂就落了,」范仲淹道。

    是有,但他很不贊成鄭朗刻意這麼做。

    這需要一個機緣,外來的事物只是一個表象,實際突破時,每一個大家都到了臨界點,因此受外界的一些事或物的影響,豁然開朗,若強行尋找這個事或者物對自己刺激,有可能會適得其反。

    「范判官,小子知道。然而自上次回來後,似是隱隱有所突破,卻沒有想到這一困,就是一年多。」

    聽的人很受傷。

    你小子所玩的事,若能成功,在整個書壇上也非同小可。一年多時間,又算什麼?

    但鄭朗忽然將話鋒一轉,指著康裡書體道:「范判官,實際上這種書體,若是因人得異,成就也非同小可。」

    范仲淹只是微笑。

    主要鄭朗練的時間短,連形似都沒有寫出來,因此說服力不大。

    鄭朗也不氣妥,繼續道:「小子在開封與王府尹對話時,說過,所謂中庸,人人先修中養中,才能每發中的。想法是好,可能做到的人太少了,只能是空談。」

    范仲淹點頭。此事他早就聽聞。

    「天下間有沒有十全十美的人?」

    范仲淹搖頭。

    「有沒有十全十美的事?」

    還是搖頭。

    「若手中兩個選擇,一個是甜瓜,一個是一粒芝麻,范判官先選擇那一個。」

    「甜瓜,你是……」

    「請,」鄭朗不往下談了,以後讓他自己悟吧。若說養中必發,天下間只有眼前這個人才有資格,自己不行,歐陽修不行,更不要說錢惟演與晏殊之流。

    江杏兒立即捧上來黃絹。

    范仲淹哭笑不得,這小傢伙對自己打了一個什麼啞謎?倒不相信他是替劉娥做說客的,老太太不值得,小傢伙也不會這麼去做。苦笑了一下,開始用筆在黃絹上寫起來。

    是韓愈的《原道》。

    小傢伙不是要悟道嗎?用這篇文章給他一些啟迪。

    因為稍長,只好用小楷書寫。

    在鄭朗印象裡,范仲淹的書跡只有一篇《道服贊》。

    此時范仲淹三十多歲了,寫的字與《道服贊》上的字體,差不多很接近。

    仔細的看著他的用筆以及筆意。正統之人,因此取風依然與大多數人一樣,來自魏晉,不過也捨其了嫵媚,行筆勁利硬瘦,結字方正端謹,可又自帶著一種峭拔之意。

    這種峭拔與歐陽修的那種峭拔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文壇宗師,後者是一片高潔的君子。

    所以後人說他的字是喜而凜。

    看上去很乾淨,似是一塵不染,因此養眼,謂之喜。再思之,又感到一種冷凜撲面而來,就像茫茫一片的塞外冰原,乾淨得讓人彷彿羞愧而走。

    看得很仔細。

    真論起來,有可能是鄭朗兩世為人,親眼目睹正在寫的最好的字。

    寫完了,他依然閉眼仔細回味。隱隱的他感到無論歐陽修,或者范仲淹,他們之間的字,有一個共同點。非是字如其人,也非是以瘦勁取長。再細想,又想不出。

    不僅是他,還有江杏兒。看到歐陽修的字,並不感到驚訝,天天跟在鄭朗後面,也讓鄭朗一手好字養高了眼光。

    但此時范仲淹的字跡,明顯又要比鄭朗更上一層樓。所以癡癡的看。

    范仲淹一看這樣不行,這不是錢惟演的後花園,只要主人不反對,你站一夜都沒關係,畢竟在公堂。道:「小郎。」

    「呃。」

    主僕二人同時驚醒。

    諸位官員啞然失笑,不過心中也瞭然,縱然天資再高,沒有這個癡勁,無論學業,或者書法,也很難取得讓人仰望的成績。

    字也得到了,為了避免洛陽的事發生,鄭朗打算立即離開河中府。那怕在郊外某一個小鎮上找一家客棧住下,再行慢慢消化,也不想呆在河中府,面對接將到來的應籌,於是問道:「范判官,小子想詢問一個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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