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偶爾壞一回(上) 文 / 午後方晴
這種灑脫,這種對世人的不在意,富弼再次心折了。
臭味相投,雅騷味也會相投。今天鄭朗確實騷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甚至連富弼認識了那麼多學子,都沒有一個達到今日鄭朗的高度。聽完了這首曲子,富弼居然衝動起來。
范仲淹只是笑。
對淡隱他也不贊成,認為一個人活在世上,終是要有所作為的。但也不反對,這同樣是一種潔身自愛,高潔的君子之風,雖年幼,可范仲淹卻相信了,因為從字跡的灑脫,能看出一些這少年人的秉性。
可正是因為年幼,他伸手阻止了,道:「彥國,勿要。他還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讓鄭州百姓形成這種誤會,然而以前恐怕也做過一些惡劣的事跡。」
「年少輕狂,終是有的,寇相公終其一生,臨老還若瘋若顛。」
「是,但他還年少,若吹捧得太高,反而不美,讓他順其自然成長吧,待會兒,我還要對劉知州說一聲,不要捧壞了他。」
「正是,希文也喜歡此子?」
「你說呢?」
「那是,那是,」富弼笑嘻嘻道。
劉知州還在聽,一開始沒有想起來,聽了一會兒,曲中的清雅自然,恬靜優美,清爽沖淡之風,撲面而來,咦,小雜曲兒也能這樣玩的?兩個小娘子已經衝過去了。
文人填詞有的,可真正的士大夫不會寫戲曲的,想一想,自己寫的東西,跑到戲台上,讓幾個小丑當玩笑在唱,這面兒能丟下來麼?但不反對創新,在文化的創新上,宋朝是一個高峰期。
比如填詞,詞風為了取悅小姐們,有時候會填得很香艷,可有一個前提,香艷可以,千萬不能變成黃、色小詞。格調總體來說不高,可不能低下到俚語的地步。柳三變就因為沒有把握好,出現了一些過份的艷詞與俚詞,最終遭到士大夫不公平的唾棄。
作為小姐,也需要好詞傳唱,這時候許多人喜歡玩一個高雅,狎妓時聽曲兒,不僅要小姐哥喉好,還要詞曲的文意好,不然你這個小姐兒也就沒有文化素養了,誰個捧你。所以柳三變所到之處,那怕老得就像秋茄子一樣,眾妓繼續如同眾星捧月一般。正是因為他詞容易傳唱,也出了不少好詞的緣故。
作為行首,一個個都是人精了,婁煙說鄭朗是抄襲,那是逼的,今天不替高衙內說幾句話,反而向這個少年獻媚,高衙內會有什麼樣的反應,甚至老百姓都說她市儈。
白玉娘與譚婉都讀過許多書,文化修養也不低的,也沒有婁煙的為難。
立即聽出這首曲子的新意,更易傳唱啊。
並且今天此子引起轟動,他日也必將不凡,於是對視一眼,忽然一二三,不約而同的提著小裙子,追了下去,同時嬌滴滴的喊道:「鄭郎君,等一等奴家。」
心中幾乎再次不約而同想到,你不是為了婁煙,撥小刀子嗎?我的姿色並不比婁煙差。不過似乎多了一個強勁的對手,於是一邊跑,一邊敵視的看著對方。
看到兩女的動作與表情,老百姓先是覺得稀奇,然後皆是大笑。
這事兒好玩,今天看到熱鬧了。
但兩女自己也沒有想過,就是追上去,鄭朗那個沒有發育起來的小豆芽兒,又能做什麼?
追了下去,接著幾個好兄弟,也跟著追下去。小子,你要出名了,別忘記了哥幾個。
……
四兒一邊不平的瞅著老娘子,一邊不服氣的問道:「大郎,為什麼不辨?」
「四兒,你看到過大雁與小麻雀吵過架嗎?」
「是哎,不過大郎,你不是大雁,是鳳凰。」
「鳳凰不敢,不過想做一頭大雁還是可以的,」今天算是見識了這些俊傑的本事了。自己再苦用些功夫,幾年後,考省試很困難,那個一半靠天賦一半也靠運氣,但解試還會難嗎?
「大郎,回去後,對幾位大娘娘們說,她們一定會很高興。」
「有什麼好說的,大人與小孩子打架,將小孩子打倒在地,你認為是一件光榮的事嗎?」
陳四娘「噗哧」樂了起來,小傢伙,你說錯了,人家才是大人,你才是小孩子。
四兒扭過頭,不高興地說:「你也不好,為什麼剛才不替郎君分辨?」
「她是行首……」
「四兒,不得為難四娘,」鄭朗說道。他是成年人,並不是小孩子,知道更多的事。青樓裡面遠不是外人所想像的笙歌艷舞,同樣是一個小社會,作為行首,風光滿面,可姿色不好的,又是隸籍,在青樓裡面備受欺凌。並沒有說出,道:「四娘若不是這性子,怎麼能彈好琴。琴也要用心去彈的。」
「鄭郎君……」四娘生生讓他這一句話說得心頭一熱,轉眼想到,多懂事的一個孩子,坊間裡怎麼傳言的?雖坊言有誇大之詞,可不能誇大到這種地步啊。
「四娘,我正好也要去城中一次,你我一道,去你的館樓,將你贖出來,嗯,也不用多想,我只是學琴。若有看好的人家,授我一兩年琴技,我會給你一些嫁妝,風風光光的出嫁。」
像她這樣的女子,想來也攢不了多少錢了。
「郎君,」四娘眼淚在眼眶裡打著轉。這麼多年來,用如此溫和的語氣說話的,僅僅只有這個敗家子。新知州是賞識了,但不會用這種語氣對自己說話的。
「不用感謝,我可是鄭州惡少哦。如果你不用心教我琴技,到時候我可不客氣!」
四兒呵呵一樂。
近兩年小主人真的變了,從來都沒有發過火,即便劉掌櫃做出那樣的事。甚至有時候心情好的時候,還教自己讀書寫字畫畫。但看到陳四娘眼中又出現了惶恐不安,覺得一個大人,居然被小主人玩弄於股掌之上,很有意思。
走了幾步,四娘說道:「郎君,你那個字寫得真好看。」
「好看嗎?未必,只是我小,所以眾人才覺得稀奇。現在還不能稱為好看,一是我小,身體沒有長起來,腕力弱,握筆力度不夠。二是練字的時間短。若能稱為好看,大約再過五年吧,想要大成,沒有十年之功,是不大可能的。」就是十年後,自己能寫出米體的幾分底子呢?拳不離手,曲不離口,沒有他途可想,勤奮才是進步的源泉啊,其他的捷徑根本不可能的。
論捷徑,還能比將這些字這些資料放在大腦裡更捷徑的嗎?但自己若是肯用功,十年後寫出來的字,會是什麼樣子?
想到這裡,很有些期盼。
正在此時,後面嬌滴滴的聲音不停的喊來:「鄭郎君,請稍等一等。」
「鄭家小郎君,等一等奴家吧。」
回頭一看,兩個美人兒氣喘吁吁的追趕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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