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張綾
小姐,你褲子上的拉練忘了拉了。
真是糗死了!當下,她的臉就像吃了麻辣鍋一樣,火熱一片,真恨不得有個地洞能讓她鑽進去。
這種男人最無聊了!就因為他一雙眼睛亂瞟,才會瞄到她褲子上的拉練沒拉,可是當她生起氣來,罵他無聊、變態的時候,他卻一點也不在乎,反而瞅著她邪邪一笑才轉身走開。
這是什麼態度嘛!
不過,話又說回來,她是該感謝他的。那一陣子,她因為失戀所以成日心不在焉,腦子恍恍惚惚的,否則她那個樣子繼續逛大街的話,可能會被一些投射過來的奇異眼光給淹沒在大馬路上呢。
「到底記不記得啊?」采婷的聲音將慧珊飄走的思緒給抓了回來。
「啊——」慧珊回過神來,忙道:「我記得。」
「既然記得,那最好了,我幫你們約個時間,吃頓飯好了。」
「千萬不要!」想都沒想,慧珊隨即一口拒絕。原來采婷要介紹給她的帥哥,竟然是那個無聊痞子!說什麼她也不要,尤其她在他面前出過饃,若跟他交往,以後這件事不被他每天三餐拿來當作笑話講才怪。
「為什麼?」采婷一臉詫異。「你不覺得他長得很帥,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你不懂啦,反正我覺得我和他相剋,」碰面準會吵架,如果你要介紹的人是他,那就免了。」慧珊擺擺手,一副嫌惡的表情。
「我說小姐,你和他才見過一次面,而且是匆匆一面耶,怎麼就知道和他相剋?」采婷一臉疑竇。慧珊何時學會看面相的,她怎麼都不知道?
「拜託,你沒瞧見他那雙懾人的眼睛,直勾勾盯著人家瞧的時候,真是沒禮貌極了,就憑這一眼,我就能斷定他是個狂傲自大的男人。當然,這種人我鐵定是不會喜歡上他的。」
「人家最起碼也是我們公司的副總經理,你真的就看不上眼?」采婷喝了口茶,瞧著對座的慧珊,不明白她到底在想什麼?
「光有光鮮的外表有什麼用?我喜歡的男人必須要有內涵、有風度,最好能有一顆體貼、呵護我的心,這樣才能讓我心動。」她已經過了十七、八歲的夢幻年齡了,什麼樣的男人適合她,她自己很清楚。
采婷放下手中的杯子,喜道:「正好!我告訴你喔,呈宇說,陳明諺除了人長得帥之外,還是個有內涵的男人,尤其對女人最體貼了;最重要的一點是,他目前沒有女朋友。這不都正好符合你的條件。」
「他有內涵?對女孩子體貼?」慧珊睜大眼睛,不置信地嚷道:「那個無聊痞子有多好,那是你們說的,我可不這麼認為。」她擺明了就是不喜歡他。
「你的眼光太高了啦!」想不到幫人介紹個男朋友都這麼難。
「我就是眼光高,現在你總可以放棄了吧!」
「算了算了!」采婷嘟著嘴道:「既然你不想,我也不勉強你了。」
慧珊暗自慶幸。謝天謝地,她終於可以脫離苦海了。
明知采婷是一番好意,但失戀的傷痛尚未痊癒之前,她真的不想再涉入。明知情路難走,她何必重蹈?一個人有什麼不好,不用替對方牽腸掛肚,多輕鬆自在呀!
午夜時分,大部分的商家都已打烊休息了,但是熱鬧的PUB裡,卻仍然高朋滿座。
店裡正播放著熱情的音樂,小小的舞池擠滿了一群男男女女,個個火辣地舞動著身軀;而店裡頭抽煙的人非常多,空氣明顯不好。
坐在吧檯邊的陳明諺仰頭喝了一大口啤酒後,點了一根煙。
下班後就來到這裡的他,西裝外套和領帶早被他脫了下來,他還將身上的白襯衫扣子解開了好幾個,隱約可以瞧見他強健的胸膛。不是他愛現,而是他覺得這種感覺最自在了。
輕輕吐了一口煙霧,他推了推啤酒杯子,朝吧檯裡喚了聲:「Ken!」
Ken是店裡一位非常年輕的男服務生,由於明諺是這裡的常客,所以和他也混得滿熟的。
「你今天好像喝得特別多?」Ken一面替明諺倒著酒,一面低聲問。
「有嗎?我不覺得。」他繼續抽了一口煙。
「外頭那些警察查得很緊,只要喝酒開車被抓到,除了罰款之外,還要吊扣執照。」Ken這麼好心提醒他,是因為明諺和他算是滿投緣的,每每來到店裡,他總是選這個位子坐,順便會和他東聊西扯,哈啦一堆有的沒有的。
「大不了不開車,我坐計程車回去總可以吧!」明諺用力吸了一口煙後,將還剩大半根的香煙給捻熄了。
「如果你願意等的話,打烊後我可以載你。」Ken繼續手邊的工作。
「算了吧!你那部破機車,別半路上熄火就已經阿彌陀佛了,還想載人?」不是明諺瞧不起Ken,而是他真的讓他載過,而且還真他媽的倒霉,騎到半路上竟然熄火,弄了半天,任Ken再怎麼發也發不動,最後兩人只好攔了部計程車回家。
「別這樣,我換車了,這次保證不會拋錨。」
「哦?那我倒是可以考慮考慮。」明諺舉起杯子,仰頭喝了一大口啤酒。
Ken笑了笑,沒再搭腔。
「今天店裡的客人好像很多?」明諺瞇眼瞧著四周。人這麼多,就是沒發現幾個漂亮小妞的。
「明天是假日,所以來happy的人就多了。」
這麼快,明天又要放假了?他那個狗窩實在髒得不像話,得找個時間整理一下。
Ken接著笑問:「目標出現了嗎?」指得是來店裡的漂亮美眉。
「今天沒什麼興致。」明諺又喝了一口啤酒。「認真找一個吧,別再遊戲花叢間了。」跟明諺混熟了,Ken大致明白他心裡在想什麼。
「認真?」把玩著手中的酒杯,明諺低聲笑了下。「我早已認真過一次了。」那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一年前,還是兩年前?
「來這裡的女孩,大都是來玩樂的,你若要找個真心相愛的伴侶,應該從別的地方著手。」Ken雖然是這兒的服務生,但對明諺卻是以朋友相待。
明諺垂眼看著杯裡的酒,嘴角微勾,低聲嘲道:「告訴你一個秘密,我也是抱著玩玩的心態來的,這不是正好和你口中的女孩不謀而合。」
「我又不是今天才認識你,你心裡想什麼我都明白,何必苦中作樂呢!」
Ken忽然停下手中的工作,盯著陳明諺瞧。想他第一次認識明諺大約是在一年多以前吧?那天他喝得爛醉如泥,在PUB裡與其他客人吵了起來,甚至還打了很慘烈的一架;當然,打輸的是醉得幾乎不省人事的明諺,當時他出面替他解圍,最後還送他回家,就因為如此,兩人成了好朋友,而自此,每日明諺喝酒一定控制得剛剛好,絕不過量。
而幾乎不談過去的明諺,從來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不瞭解他的人,必會讓他的外表蒙蔽,而Ken卻是看得出來,並不是那麼回事,只是明諺不願透露而已。
他把杯子裡的啤酒一飲而盡。朝Ken低喚:「再給我一杯。」
對他來講,啤酒這東西喝再多,是怎麼也醉不了他的;然而,就只有一點最麻煩——尿多。
該死,他又得起身上洗手間了。
離開吧檯,他緩緩朝左後方走去。他高挺的身軀和帥氣的外表,引來一些裝扮時髦的女子側目。
其實會到這兒來的男人和女人,多半是來尋求刺激和快樂,要不然就是來消磨時間的;當然,明諺也是這些人其中的一位。
「哈!」
一位濃妝艷抹,身穿細肩緊身短裙的女子,突然從位子上站起來,向迎面走來的明諺打招呼。
明諺停下腳步,愣了下,才說:「你是……」
眼前這位女孩大概二十來歲,裝扮時髦,臉上畫了個大濃妝,眼簾上了淺藍加上亮粉的眼影,粗黑的眼線把眼睛襯托得益加大又圓,但是看起來有些不自然,臉頰上刷了桃紅色腮紅,而嘴唇則塗了亮橘色的口紅。
「你不記得我了?」女孩笑開了嘴。「我是麗莎啊!」
說實話,他真的不記得她。到這兒釣上的女人雖然不多,但也不少,大部分是隨便哈啦認識的,但他大都忘了對方長什麼樣?或者是叫什麼?不過,既然這位小姐這麼熱情地喚他,他會試著從腦海裡想想看的。
「喔,麗莎!」他恍若憶起似的指著對方笑道:「我們……」
「你想起來了。」麗莎興奮地說:「你知道嗎?那晚過後,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我每天都到這裡來,就是希望能再見你一面。」
雖然他還是不記得她,但是聽完了她的話後,他則暗叫不妙。
他到這裡是來找樂子,並不是來談情說愛的;對方願意的話,就快樂一晚,但他有個原則,上床後絕對不親、不摸,事情一了就各走各的,彼此誰也別記著誰,這是他訂定的遊戲規則。但是像麗莎這種女人,以他靈敏的觀察力瞧來,分明就是喜歡上他了;看來,他不能再跟她牽扯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