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伴娘別想溜

第1頁 文 / 淺野薰

    序——談談自由業

    通常填寫各式各樣的表格,都少不了要填一欄「職業欄」,上面注有服務業、軍公教、醫務人員、行政人員、家管、學生……以供選擇,但很少有列入作家、寫作人的選項,因此每當我填到職業欄的時候,都會一律寫「自由業」。

    為什麼不寫作家或寫作人?

    因為很怕人家會殷殷垂詢--

    「呵……作家啊!在那個報紙寫啊?」(對方會附加好奇的目光。)

    「好棒!送我一本書吧-」(對方會發出期盼的目光。)

    「哦,妳是寫小說的,小說家喔……寫小說要靈感嗎?」(對方會以驚異的目光盯著,其實我最怕被間到這句。)

    「怎麼有那麼多故事好寫?愛來愛去愛不完喔?」(對方會露出疑惑又佩服的目光。)

    「作家收入好不好?時間很自由喔!」(對方會毫不保留用探究的目光表示很想知道。)

    「只要寫寫字就能賺錢,好好喔!」(對方強烈艷羨的目光,會讓人以為世界上的錢都很好賺。)

    總之,既使與對方素昧平生,也會引來一連串好奇的問題,以及「關愛」的眼神,萬一遇到那個人大嗓門,立刻引來更多好奇的目光,實在令人無法「實話實寫」;真的,勇氣不夠就乾脆以「自由業」一筆帶過。

    我問過身邊當作家的朋友,會不會在職業欄上寫下作家、小說家、寫作人?答案是一個也沒有,都是以「自由業」矇混過關。

    瞧,「自由業」多麼好用,三個字就令人為之嚮往無限--工作很自由、時間很自由、生活也很自由!

    其實,外行人不知道,做自由工作的人最不自由了,隨時得「看緊」自己,切勿玩心太重、切勿怠惰拖延,否則構想十年都動不了筆,還有交稿時間要穩定,答應什麼時候交就該什麼時候交,千萬別影響人家的作業時間。

    所以,那麼自由的一個行業,如果沒有比一般人更自律、更堅持原則,奉勸還是不要選「自由業」的好。

    楔子

    明凱達是T大學考古研究所的教授,是個有名望的學者,與唯一的女兒明媚相依為命,感情深厚。

    這個女兒不但是明凱達的掌上明珠,也是身為父親的驕傲,不過,只有一點……只是一點點的遺憾。

    明媚五官清麗,有著星星般璀璨的眼神與太陽般明朗的微笑,給人一種像氧氣般不可或缺的印象。

    對啦!就是時下所謂的氧氣美女,靈氣逼人,她身材纖瘦,舉手投足間卻活力十足,從十五歲開始,不知有多少男人藉故到明家門口站崗。

    不過,明媚一心向學,從不亂交男朋友,功課永遠名列前茅,小小年紀就要與父親看齊,立志成為著名的學者。

    照說有女兒這麼美,這麼上進又有成就,明凱達還遺憾什麼呢?

    如今二十四歲的明媚,仍然將她的美、她的氣質、她的活力……全都貢獻給史前生物--恐龍!

    明媚愛恐龍多過愛男人,既使一堆男人對她趨之若騖,都因為她三句不離恐龍,不知傷了多少男人的自尊心與耐性,從此這些男人無影無蹤。

    她為了研究恐龍而沒時間約會,沒時間花前月下。而她真的很忙,分分秒秒都是為了恐龍,所以她留著長髮不是為了漂亮,而是因為懶得常去修剪。

    明媚為恐龍所付出的心血,的確已有回報,也很成功,如今她與父親同在T大學執教,是考古學系的新任講師,同時正在寫博士論文--「恐龍滅絕之謎」,她天天埋頭苦苦的做……不,是快樂的做研究!

    這天,她正快樂的做研究時,門鈴響了。

    照例明媚沉醉在史前時代裡,由明凱達去開門,而門外站著一名年輕男子。

    明凱達喜道:「浩予啊……請進!」

    林浩予是明凱達的學生,兩人師生情誼甚篤,也是高明媚兩屆的學長。

    「這星期六是我結婚的日子,請老師和明媚別忘了去觀禮。」林浩予提醒。

    「當然沒忘記,我是男方的介紹人嘛!」明凱達拍拍他的肩。

    「謝謝老師……」他抓抓腦袋又說:「還有一件事想麻煩明媚,明媚請妳務必答應。」

    明媚轉頭問:「什麼事?」

    他一臉懇求的開口,「請妳當巧妮的伴娘。」

    「不是找了巧妮的表妹當伴娘嗎?」她納悶地問。

    「本來是的,但她昨晚盲腸炎進了醫院開刀,婚禮那天鐵定來不及出院,所以只好請妳幫忙了。」

    「可是,我從沒當過伴娘,不知道該做些什麼。」這樣「臨危受命」,她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明凱達也開口,「是啊,明媚什麼經驗都沒有,恐怕不能勝任。」

    「不怕,那天一共有三對伴郎和伴娘,明媚只要穿著伴娘禮服,跟著我們出場就可以,婚禮一切細節或突發狀況,自然會有其它人安排,妳什麼也不需要做。」林浩予趕緊解釋。

    「你還是找別人吧!」她想想仍搖頭。

    「拜託,只剩下三天,我臨時上哪去找人,巧妮是妳的同學,妳非幫這個忙不可。」光是籌備婚禮就夠他忙的,現在只要能找到人頂替原伴娘的位置充充場面,他也無法去計較那麼多了。

    「真的只要出場伴著新娘就行了?我可什麼都不會喔!」明媚禁不超人情壓力,不再堅持。

    「安啦!婚禮當天的RunDown全都排好了,時間精確到幾點幾分,每一項都有專人負責,妳只要現身到位,陪在新娘旁邊就可以了。」

    「好吧!」

    「我們一言為定。」林浩予終於鬆了一口氣。

    第一章

    十月裡秋風送爽,明亮的陽光照在青青草地上,莊重而神聖的小教堂傳出溫暖的鐘聲,許多人在為一對新人的婚禮作見證。

    明媚是今天的伴娘,可惜她快遲到了。

    她匆匆開著小March來到教堂外的小徑,幸運的看見籬笆旁有個小車位,正好適合她停車。

    她匆匆把小車駛入空位,不料技術不怎樣,一下子切得太進去,於是退後準備再切--

    砰!

    明媚撫著額探頭看向車後,她的車尾和後方的吉普車撞上了,希望不要太嚴重,她暗忖著。

    這時,後方車子的駕駛沒下車,他身旁的女伴倒是先衝了出來。

    那是個嬌艷的女郎,見明媚還坐在車上,走過去便開罵,「妳到底會不會開車?撞了人還不下來道歉?」

    呵!好凶的氣焰。明媚看她一眼,懶懶的回道:「你們車子有任何損壞,我照賠就是了。」

    說完,明媚趕緊把車子停好,拎著大包小包下車,因為婚禮就要開始了,她怕誤了時間。

    嬌艷女郎卻火了,攔著她說:「有錢賠就了不起啊!」

    明媚焦急的看看腕表,「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在趕時間……」

    「哈!笑死人,妳趕時間我比妳更趕時間。」嬌艷女郎仍擋在小徑上。

    「那好,大家都趕時間……」明媚聽了,從車子裡拿出紙筆,寫下名字和聯絡電話交給她,「車子修理好後,請聯絡我,我會賠償一切費用。」

    「哈?!」嬌艷女郎懷疑的看她,瞇著眼說:「誰知道妳的名字和聯絡電話是真是假?」

    明媚著實無奈,「那妳想怎樣?我真的在趕時間啊!」

    「怡平!」車內的男人步伐利落的走過來,朝女郎叫道。

    他有一張性格粗獷的臉,以及運動家般的高大體格,但表情嚴肅得很,加上走路時,襯衫下的肌肉線條隨著動作起伏而牽動著,明媚看著他,不自覺害怕起來。

    「我……我說過要賠的……」對方高大的壓迫感,令她緊張的有些說不出話。

    不料,他把女伴拉開,打量著明媚,然後說;「不用妳賠了,妳走吧!」

    那女郎卻不肯罷休,橫著眼睨向她,氣呼呼道:「什麼算了?你不知道她有多跩!」

    「算了,車子又沒怎樣。」他側身讓路。

    「喔?!謝謝。」明媚一愣,隨即笑起來,既然沒她的事,道謝後便直奔教堂去。

    望著她奔馳的背影,他竟滿面笑容。

    「喂,衛、祖、彥!」被擱置在一旁的女郎一臉氣忿未消。

    衛祖彥回頭看她,不以為意的笑問:「還在生氣?」然後,從她手中取過明媚留下的紙條。

    「瞧瞧你的車,你什麼時候變這麼大方?」她指著破裂的前車燈氣問。

    「看來她真的很趕時間呢!」他又朝教堂門口望了一眼。

    「是,你錢多,我崔怡平枉作好人了。」

    「妳的脾氣要改一改,別跟一個小女孩嘔氣嘛,婚禮快開始了,妳先進去,我去把車停好。」衛祖彥摟著她的肩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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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觀禮的賓客坐在教堂裡的長椅上,聆聽牧師為新人證婚。

    衛祖彥入座後環視周圍,沒見到明媚的身影,而當他的視線停在禮壇上,卻看到那抹嬌俏身影,穿著白紗禮服站在新娘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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