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頁 文 / 凱琍
「我這麼聰明,當然要做董事長,還要做校長啊!」
「我相信妳一定做得到。」爸爸彷彿看到女兒的錦繡前程,望女成鳳之心不禁油然而生。
「不過,最重要的是妳要做個快樂的人。」媽媽提醒女兒這點。
「如果我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我一定是全世界最快樂的人!」女兒乘機提出要求,她早就想很久了,她要做大姊頭,多威風。
「這……這……」媽媽忽然難以作答,這又不是說說就能做到的。
「好!為了讓淳淳快樂,爸爸跟媽媽一定努力達成!」爸爸倒是雄心壯志,躍躍欲試,既然小叔都能娶大嫂做老婆了,他相信自己什麼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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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孩子們心中的樂園時光,童年最美的回憶盡在其中。
章淳淳不用補習、不用上才藝班,她有最好的老師──奶奶是也,還有最好的保母──傅爺是也。
侯雪琴和傅正慶幾乎天天帶她出門,目的地有動物園、植物園、兒童樂園等,這天還要帶她到清境農場,重溫鄉野記憶,呼吸自然氣息。
「爸、媽,我走嘍∼∼」淳淳背起小貓咪背包,向父母道別。
簡愛玲從未和女兒分開這麼久,一再叮嚀。「要聽奶奶和傅爺的話,不可以自己亂跑,知道嗎?」
「我們才去三天而已,妳別那麼緊張。」侯雪琴穿著一身粉藍運動服,這是女兒章詩吟買給她的,脫下旗袍、放下頭髮,她顯得年輕了不只十歲。
「愛玲,妳放心,我會隨時跟妳保持聯絡,不會有問題的。」傅正慶的身份已非管家,而是侯雪琴的男朋友,自然也對太太和少爺改了稱呼。
眼看妻子依依不捨,章宇倫從背後環住她的肩膀,開玩笑道:「好了,我抓住她了,你們快走,不然就別想走了!」
「你放開我啦∼∼」愛玲不好意思這種畫面被人看到,侯雪琴和傅正慶卻笑得很開心。
「爸,你別忘了答應我的事哦!」淳淳向父親眨個眼,拉起奶奶和傅爺的手往外跑。
直到他們的背影消失在門口,章宇倫才將妻子柔軟的身軀轉過來。「老婆,妳別光想著女兒,稍微關心我一下吧!」
「討厭,你有什麼好關心的?」愛玲故意哼了聲,轉頭不看他。
「大家可是用心良苦,要讓我們度個小蜜月,妳怎能辜負這番好意?」章宇倫不斷向妹妹討價還價,才讓愛玲放假一個星期,現在當然要趕快把握良辰嘍!
「抱歉,我還有事要忙。」她推開他的懷抱,轉身走向溫室,為了五月餐廳的綠意盎然和餐點加料,她預備要種月桂、金桔、紫蘇、番紅花、荷蘭芹,作為店長的最新企劃。
他尾隨跟上,為她打開玻璃門。「還記得嗎?這是我們第一次接吻的地方。」
「那才不是接吻,是你強吻我!」她對他吐個舌頭。
「事到如今,有什麼好計較的?不然我也讓妳強吻好了。」他閉上眼,湊到她面前,主動獻吻。
「章宇倫,你到底想做什麼?」她快忍不住笑意,拿這樣可愛的他沒辦法。
他對她張開雙手,熱情呼喊。「我需要愛的灌溉∼∼」
「通通都給你!」她抓起噴水器,朝他臉上「灌溉」。
他被噴得全身都濕透了,哎呀呀,這真是太舒暢了,他怎能一人獨享?趕緊抱住愛妻,讓她也清涼一下。
「不要啦∼∼」她嬌笑抗拒,卻希望他不要放開,心甘情願被他綁著一輩子。
陽光透進玻璃窗,映照出水滴中的彩虹,天堂不在任何地方,就在有情人的心底。
花都開了,不愛更待何時?
【全書完】
後記
過去,我曾有一個深深的疑惑,為什麼我不是在戀愛,就是在失戀呢?
現在,我總算找出了第三條路,那就是:休戀。
休戀的日子裡,沒有對手戲,只有跟回憶對話,倒也談得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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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該是十九歲吧!
夜半,他騎車帶我去吃羊肉炒麵,是學校附近很有名的一家店,叫做「王牌羊肉」,常有學生來這兒吃東西。
店裡的服務生認得他,跟他借了火點煙,一臉打趣地說:「帶女朋友來吃消夜啊!」
我沒說什麼,只偷瞄著他害羞又得意的笑容。
沒多久,服務生送上一盤羊肉炒麵、一道羊肉排骨湯和沾醬,他把我的小碗裝滿羊肉,自己低頭猛吃麵條。
真的沒有什麼,很平常的、很無趣的一段回憶,完全沒有預兆,卻在我二十六歲的某一晚,某一個下雨的夜晚,莫名其妙讓坐在計算機前的我,突然心痛得無法控制。
眼淚滑下臉頰的時候,我彷彿領悟,當初我失去的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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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仍在你懷裡,但我已開始想念你。
我的心飛到了遙遠遙遠的地方,想像著往後的某一天,當我回頭過來看的時候,究竟我會怎樣想念你?怎樣想念這一刻?
我的恐懼來自何處?歸向何方?我從來都沒有答案,但這就是我不變的主題,我總是活在當下,卻又心繫未來。
總以為隨時就要結束,總以為美麗不可能長久,身為那流浪的人兒,或許是命運安排,或許是自己造成,總之,我不敢相信我能有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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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又作夢了,我總夢見那個人,大概有十幾次了吧,在這兩年中,因為我是不能碰他的,所以夢裡也沒敢碰他,只是一種微微的遺憾,一種淡淡的甜蜜。
醒過來以俊,生活中仍看見他,我像是自己抱著一個什麼秘密,默默從他身邊走過。
這個人不知道在昨晚的夢裡,我見到了他,談了幾句話,他幫了我一些忙,我想說謝謝但又不知怎麼說,這是我的夢。
現實裡,他渾然不覺我的夢,儘管我夢見了他,但這份小小的浪漫是專屬我一個人的。
我不會告訴他,不會因此做任何改變,這只是我的夢,我只要在夢中相見就夠了,生活裡一點一點都不要。
或許我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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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送給我一組對杯,是粉藍色的Daniel和粉紅色的Kitty,然後,我們常用這兩個杯子喝綠茶、喝牛奶、喝果汁。
有一天,他走了,我只用Kitty喝水,Daniel默默站在一旁。
一個月後,Kitty自己跌倒了,我把碎掉的Kitty放在Daniel身邊。
又過了九個月,我掃地的時候Daniel跌倒了,玻璃碎片在我手指劃出一道傷口,於是我把Daniel和Kitty一起丟掉。
我想,這就該夠了吧!我對他的懷念,也可以隨之粉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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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坐在後座的我倆,默然不語,
我裝作睡著了,當他替我披上外套,我只「嗯」了一聲,想著他今天那番表白,膽小的我卻遲遲不能答覆。
他三十三歲,曾經狠狠地失戀過一次;六年來不再戀愛,默默品嚐一個人的孤單,都已經那麼習慣、那麼淡然了,但在那冬日的小山坡上,當我們坐在落葉鋪成的草地上,他卻開口問我,是否有資格成為我的情人?我只低頭說我不知道。
他這勇氣是如何鼓起的?而我這猶豫還有什麼理由?我真的想不出來。
於是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愣了一下,沒有掙脫,任由我握著,偶爾跟前座的司機說話,偶爾撫弄我的掌心。
我繼續裝作睡著,有時閉上雙眼,有時望向窗外,其實只能感受到他的溫度。
在這一刻,應該就是我幸福的顛峰了,我如此想著,眼眶有點發熱,心頭微微顫抖,因為我正在幸福的顛峰上,甜蜜得都有些發疼了。
從新竹這橋回到台北的路途,不過一個多小時,感覺即像人生中漫長的一段,我們依然沒有言語,只是經由雙手的輕撫,來傳達那份暗暗的默契。
如果分手就是戀人的別離,那麼,現在我握起他的手,鄭重宣佈:我戀愛了。
從來我都覺得自己像個悲劇女主角,才一開始就會想到不幸的結果,然而不管日後多少波折、多少眼淚,我不後悔在這夜握起他的手。
因為,我曾到過幸福的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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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大盒子,裡面有很多小盒子,每個小盒子,就是我的每一段過去。
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樣,只要打開其中一個盒子,所有迷惘的、熟悉的、遙遠的、脆弱的心情都要跑出來,整間屋子充滿了湖浪的聲音,一波一波,讓我在往事的襲擊中暈眩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