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酷味咖啡王子

第1頁 文 / 清清

    序

    為什麼會有「酷味咖啡王子」的構想?是因為前一段時間去上了咖啡課。

    一直是個很愛吃也很享受吃的人,也認為不管是什麼樣的食物和料理,愛這個元素是不可或缺的。

    在上咖啡課的時候,台上的老師示範了許多咖啡的煮法,讓我看得目不轉睛,可是老師說到他當年除了白天的吧檯工作,晚上還到很多店去品嚐別的師傅煮的咖啡,為了煮出一杯好咖啡鍥而不捨的精神,我認為那是最令人感動的。

    也因此有了女主角心美這樣的角色。

    「我認為不管做什麼都一樣。」甜甜的耀眼笑容始終掛在她臉上,「除了嫻熟的技巧,沒有愛是不行的,像這樣,連攪拌的動作也要充滿了愛才行。」

    心美將濾紙折了個角度,放進濾杯裡,在濾紙中央倒了些咖啡粉,跟著倒進熱水。

    「仔細看著!水注入濾杯時,咖啡粉會開始受熱慢慢膨脹,為了怕咖啡會燙傷……」

    「燙傷?」如清只聽過生物會燙傷。

    「嗯!熱水如果衝到袋口周圍,只會順著袋的周圍流進咖啡杯裡,根本來不及讓咖啡均勻受熱,反而燙傷了咖啡出現焦味,影響了風味。所以,」她仔細示範倒水的動作,「要像這樣慢慢的、畫圓圈似的倒進去,好好的對待它,好好的愛它,自然你就能喝到最棒的咖啡。」

    而面對對愛情一知半解、徘徊不前的心美,男主角如清始終捺著性子等待——

    「沒關係,我可以等。」他歎口氣,頭一次知道自己可以對一個女人這麼有耐性,「但我要你知道一件事。」

    慌亂的明眸不確定的抬起,望進他深邃的眼底。

    「你說咖啡會燙傷,要慢慢的、畫圓圈似的將水倒進去,知道嗎?愛情也像煮咖啡,咖啡會燙傷,愛情也是,所以愛情一樣也要好好對待。」如清邊說邊親吻她的手指,「你還說巴西咖啡不傷胃,是最好的咖啡,我認為最好的愛情也應該這樣。」

    體內莫名的騷動讓心美不安極了,如清到底想告訴她什麼?

    「為了你,」他溫柔地望著她,「我和其他女人保持距離,學著怎麼去瞭解一個女人、照顧一個女人,可是愛情如果不是同等的付出,這樣的愛情肯定會枯竭。」

    而我在書中也寫了這段時日對愛情的新感覺——

    愛人的人哪個不傻?愛上一個人就會變得不夠聰明了。

    我還是不知道怎麼斷定一個人花不花心,可是愛一個人是愛你眼中的他,而不是別人眼中的他。

    寧願相信世人的眼睛,卻不願相信自己的心,不肯放進全部的自己,一定會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不僅是愛情,任何事情都是這樣。

    如果錯愛了,就放手,讓彼此有機會找到更合適的人就行了,愛情沒有這麼難。

    我相信愛情裡最害怕的一件事,不是愛錯了人,而是終於明白自己有多愛這個人,卻已經什麼都來不及了。

    在這本書裡,我還特別喜歡個性坦白直刺刺,用一雙篤定的眼看待這個世界,認為喜歡就要大聲講出來,懶得矯揉做作,活得率性自在的李世芳。

    還有為了掩飾對未來大嫂的喜歡,不惜犧牲形象扮演種馬角色的深情電眼男杜仲。

    有時候會覺得如果真實的世界上多了這些人似乎也滿好的。

    希望看了這本書的你們也有同樣的感覺。

    第一章

    艷陽高照的七月,即使走在樹蔭底下,依然熱得人發暈,再加上唧唧不斷的蟬鳴,更聽得人腦袋發脹。

    好個鬼天氣!心美忍不住在心中抱怨。

    炙陽將那張小巧的臉龐曬得紅通通的,一滴汗水順著她飽滿的額頭滑下,落在濃密的睫毛,然後無聲掉落細嫩的粉頰。

    小手一舉,捧住粉頰上的汗水,心美皺眉的望著手心透明的水液,林黛玉似的輕歎了一聲,「我珍貴的汗水。」

    皺眉輕歎的聲音當然沒人聽見,因為這條陡峭的山坡路根本沒半個人影。

    巧小臉龐上的精緻五官皺了皺,認命的繼續往上爬。

    說真的,好好的星期天不舒舒服服的窩在家裡睡大覺,卻跑來鳥不生蛋的K大報考大學,真不知道她幹啥要來受這種鳥罪?

    想念大學的人好像不是她啊!

    更倒楣的是,死黨世芳的25機車半路拋錨,害她得攀過半個山頭才走到這所鬼學校!

    唉!要是沒考上也就罷了,萬一被她瞎貓碰上死耗子……嗯,想到要在這所鬼學校熬上四年她就怕怕!

    好不容易爬過陡峭的山坡:心美身上的T恤和牛仔褲早已讓汗水濕透。

    看見前方聳立的文學院大樓,她腿軟得快要趴下,就快要受不了酷暑的折磨了,昏眩的視線卻看見旁邊的籃球場上擠滿了打球的人潮。

    哇!這麼多神經病?!

    她難以置信的搖搖已經發昏的腦袋。

    待慣了冷氣房,一點點的暑氣都讓她覺得異常難挨,真不知道這些學生怎麼還能頂著酷日打球?

    「搞什麼?走了大半天才走到這兒?」一個響亮的大嗓門忽地從她身後響起,伴隨一記悶棍。

    「我已經快熱暈了,你還打我的頭!」心美痛苦的抱頭呻吟。

    毋需轉頭,也知道敲她腦袋的人是誰了。

    「看你走得一副『風中殘燭』的樣子,不打一下怎會清醒?」世芳漾著笑,手裡晃著打她的「凶器」——一疊厚厚的畫紙是她一個禮拜的成績,打超人來也特別痛。

    「大姊!『風中殘燭』這句成語不是這樣用的!」心美呻吟的糾正死黨。

    李世芳,從國中開始,這個性格超獨立的女人就是她的死黨,性格與她截然不同,外型也差了十萬八千里。

    不是一百六十公分的心美特別纖小,而是李世芳高挑修長,足足一百七十二公分的模特兒身材,在女人堆中向來是屬於鶴立雞群的那一類。

    兩人身上唯一找得到的相似之處,大概就是同樣都有一雙明靈生動的大眼睛吧!

    只不過李世芳的五官較具西方的立體,再加上一頭烏溜溜的飄逸長髮,不管是毛筆還是油彩畫,隨便一揮毫就有行家的氣勢,氣質才情顛倒眾生,在她念的工藝系裡,少有男生不對她傾慕的。

    相較之下,心美大大的鳳眼,微翹的鼻樑,再加上似笑非笑的粉唇,則較偏向調皮可愛的東方美。

    慘的是前幾天找錯了髮型設計師,把她原來就梳不乖的自然鬈短髮剪得比男生更短,鳥窩都不足以形容她此刻的模樣。

    「差不多啦!」國文造詣有待加強的世芳一點也不以為意,然後伸手把她的亂髮揉得更亂,「真醜!」

    「哎喲!」心美再次抱頭掙扎。

    「我說你的設計師一定才剛失戀,順手剪你的頭發來洩恨,了不起!不知情的人肯定以為你是小男生!」

    大太陽下,心美實在沒力氣和她爭論性別錯亂的問題,一看清世芳的25機車沒跟在旁邊,兩腳更是虛軟得直想倒下去。

    「摩托車呢?」

    「老闆說引擎壞了,一個小時後再去拿。」

    世芳說得大刺刺的,跨開穿著流蘇牛仔褲的修長美腿大步往前走,早已習慣這樣陡峭的山坡。

    「什麼?!一個小時後?!」意思是還得自己走下山。心美痛苦的仰天哀號,「難怪黃歷上說今天不宜出門!」

    「少迷信了!還不走快點!報名時間都快過了!」世芳邊說邊超越她。

    看著死黨走遠的身影,心美歎口大氣。

    說真的,比起那些課本,她覺得課外書實在有趣多了,現實社會也比單純的校園生活要來得有挑戰性。

    只可惜,父母之命實難違!

    耳尖的世芳聽見她的歎氣,環著雙臂轉過身,對她瞪大一雙美眸,「你已經錯過好多年了,再不唸書以後就更沒機會了,難得伯父和伯母還願意供你念大學,你還不乘機好好把握?」說完,繼續往前走。

    翻了翻白眼,心美認命的繼續跨步,小嘴還是逸出了一句不甘願的咕噥,「就不知道念大學有什麼好?」

    不愧是順風耳的世芳,這麼小聲還是聽得清清楚楚的,轉頭,揚起的長髮在陽光下烏亮得耀眼,如同她自信滿滿的笑容。

    「我是不清楚其他大學有什麼好,不過,我們K大可是出了名的帥哥多哦!」她誘之以利。

    可惜用錯了對象。

    「帥哥多?」心美挑起眉,不談戀愛的她才不在乎呢!順帶加上一句,「那你都升大四了怎麼還沒推銷出去?」

    「當然是因為那些男人配不上我。」

    世芳轉頭繼續往前走,昂首闊步的模樣像只驕傲的孔雀。

    受不了!心美搖搖頭。

    她知道這個死黨的眼光有多高,以世芳的高標準,她要的男人一個是不在這世上,另一個則是還沒出生,對啦!還有一個,是她最鍾愛的上帝。

    跟在後頭走了幾分鐘,心美邊喘氣邊擦汗,「還有多久才到辦公室?」這才是她最最在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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