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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 / 花兒

    序

    年假花兒

    今年的年假有九天,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讓花兒從好久以前就開始期待。

    那種天天睡到自然醒,只要吃飯、賭博和睡覺的日子,簡直就跟神仙一樣快活嘛!

    只要伸手就能拿紅包,這種標準的不勞而獲,花兒可是愛得要死!

    好不容易等呀等的,終於等到團圓飯結束,花兒就開始紅包收到笑呵呵了。

    這時候膽大包天的小討厭居然敢跟我伸手,「小姑姑,恭喜發財,紅包拿來!」

    紅包?開什麼玩笑,從來只有我跟人家拿紅包,哪有我包紅包給人家的份呀?

    經過我一陣連捏帶踹,又打又罵的教訓一頓之後,相信小討厭大概有十年不敢跟我要紅包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現世報,在接下來的賭桌上,花兒輸得一塌糊塗,壓歲錢有三分之一都進了花哥的口袋。

    可是愛錢如命的花兒,怎麼能夠忍受這種巨大的損失。

    於是花兒往地上一趴,打滾踢腿什麼都來。「還人家、還人家!媽——哥哥欺負我!」

    「自己愛賭,輸了還賴。」

    「我不管我不管,才幾千塊而已,哥哥也要拿,太小氣了。」

    花媽感慨的說肯德雞的廣告沒找花兒拍太可惜了。

    那當然嘍,從小滾到大的,姿勢當然優美,不上電視太可惜了,不過這是題外話啦。

    花哥火道:「願賭服輸,妳有沒有品哪,我才不要還妳.」

    「我本來就沒有品!把錢還來啦,那是我的壓歲錢,要放在枕頭下睡覺的。」

    「妳都幾歲了,沒有壓歲錢也會平安無事的繼續大下去啦!」

    不死心的花兒仍不罷休,「還我錢來!」

    可惡的花哥一直堅持賭桌無兄妹,死都不肯把錢吐出來,還給我躲回房間去,來個相應不理。

    真是豈有此理,他去年還人家錢,前年也還,大前年也還,每年都會還人家,有什麼道理今年不還呀!

    害我心疼得要死,還好老天垂憐花兒,給了花兒一線希望。

    花媽將不小心弄濕的幾張千元大鈔,放在飲水機上面晾乾,正巧被經過的花兒看到。

    於是花兒心生一計,立刻跑過去,不斷的對著鈔票吹氣,終於皇心不負苦心人,鈔票緩緩的飄落地。

    花兒立刻大叫,「看,地上有錢!我的!」

    從幾百年前開始,花家就有條家規,凡是掉在地上的錢,全部無條件屬於花兒。

    之前小討厭有在地上排零錢玩的習慣,自從被花兒用家規拿光之後,他就有了凡是可以買零食、玩具的東西,一定要握在手上或放在口袋的習慣。

    結果呢,當然是花兒眉開眼笑的撿錢,花媽咳聲歎氣大意失荊州嘍。

    第一章

    二月十二日是花朝節,因為正處於仲春之際,春花爭相吐艷,最是燦爛繁盛,所以又叫做百花生日。

    這一天仕女爭相出遊,美名叫做探春。

    園林裡花香與脂粉香混合,讓人心曠神恰。湖面上畫舫輕舟櫛比鱗次,四處吟唱之聲,熱鬧非凡。

    這一天的高潮在正午之時,於廣場上舉行的撲蝶會。

    撲蝶會裡最重要的十二花神,通常都是由年輕貌美的少女擔任,被選上的都覺得是莫大的光榮。

    獲選擔任十二花神的少女,在衣飾上會大加巧思,裝扮成十二花神的模樣。

    其他的少女則是扮成其他小花,如金銀花、石榴花之類的,當然鋒頭就沒有十二花神來得健了。

    就算如此,能在撲蝶會裡擔任一角,而且在全城的掌聲和歡呼中游城,依然是一件相當光榮的事。

    尤其是擔任四月牡丹花神的少女,更是人人注目的焦點。

    牡丹國色天香,是花中之王,要扮牡丹花神的少女當然也得有沉魚落雁的姿色。

    大家都知道,今年在撲蝶會上扮牡丹花神的,是京城首富沈首財的獨生愛女——沈光姬。

    沈光姬含著金湯匙出生,過得是山珍海味、綾羅綢緞、珠光寶氣的豪奢生活。

    而上天更是獨厚這個天之驕女,不但給了她不虞匱乏的生活,也不忘賜她如花美貌。

    十七歲的沈光姬,麗質天生、色艷驚人。

    那雪白的肌膚、霞紅的面頰散發著最別具風韻的明媚,而少女懷春似的嬌柔婀娜,更是人人所津津樂道的。

    她有一度是全城仕女艷羨的對象,也是未婚男子邐想的目標。

    只是她為人自大傲慢,只為她一人發光的場面才漸漸黯淡下來。

    雖然她的傲慢聞名全京,但她要扮牡丹花神的消息一傳出就引起了轟動,人人都搶著要佔到最好的位置來看這個不輕易露面的沈大小姐。

    當盛裝打扮的少女們隨著音樂飄然登場,展開游城活動時,人人都伸長了脖子尋找牡丹,但最後卻發出不滿、失望兼之憤怒的歎息聲。

    那紅艷露凝香的牡丹,只怕李白看了都會跳腳。

    扮演牡丹的居然是個十三、四歲,臉色青黃的瘦弱少女,一副怯生生的害怕模樣,哪有一點花中之王的氣勢?

    夾在其他十一花神的芳容裡,牡丹可謂不起眼到了極點。

    「那不是沈光姬。」有人發出了不滿的指責,其他人也跟著大聲喊了起來.

    「到哪裡去找這麼個醜丫頭來充數?」

    「沈光姬哪裡去了?」

    「真是一群笨蛋,還不知道沈光姬是什麼樣的人,她會答應來扮牡丹花神與民同樂?想得美呀。」

    「說得對。沈光姬永遠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從不拿正眼看人,這次答應扮花神,我早就猜到她會後悔。我說她一定是怕拉低了自己的身份,才會臨陣脫逃.」

    「什麼臨陣脫逃?」另一個人諷刺的說著,「這四個字怎麼能隨便放到沈大小姐身上?她是不屑一顧、不想參與,可不是怕了什麼。」

    「畢竟她家裡有錢,長得又漂亮,個性討厭一點,那也是應該的。」

    於是在一連串的撻伐聲中,京城裡所有的人度過了一個有史以來最不愉快的花朝節。

    而各式各樣關於沈光姬沒有出現的原因,開始四處流傳,最後彙集成了一股強大的力量,人人自動的歸納出結論——

    沈光姬毀了他們今年的第一個歡喜慶典,只因為她高傲得不願意放下身段與民同樂。

    但事實上。她也只不過是個渾身銅臭的富家千金,沒什麼好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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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光姬住的地方叫做海棠別院,因為她喜歡海棠的風姿綽約、嬌艷動人,所以在住所種滿了海棠。其中幾株高達丈餘、枝幹壯實的雙株海棠,還是遠從昌州運來植下的。

    她的海棠別居開滿了花姿妖嬈、花色艷麗的各品種海棠,或是粉紅、或是淡紅、或是白中微暈,只見滿樹的花朵搖曳生姿,遠遠看去好像紅霞一片降落塵寰,令人歎為觀止。

    知道女兒獨愛海棠,所以沈首財不惜花費巨資,尋找稀有的純白海棠來討獨生愛女的歡心。

    他花了許多人力、物力尋找了大半年,終於將一株純白海棠成功的植入沈光姬臥房外的窗下。

    可是沈光姬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並不是因為她對海棠的喜愛減少了,也不是她不感激爹爹的用心。

    而是她鬧了兩天的肚子不合作,痛得她除了在床上打滾和跑茅房之外,什麼事情都不想關心了。

    「小姐,妳有沒有好一點呀?」婢女秀秀一臉擔心的站在床邊說:「要不要我再給妳揉一揉?」

    沈光姬搖搖頭,一臉蒼白虛弱的她,只穿著單衣躺在床上,哀怨不已的說:「揉了還是好疼,妳讓我躺一躺就好了。唉!真是疼死我了。」

    她一副後悔不已的模樣,讓秀秀頻頻搖頭,「小姐,我早跟妳說那些飯菜隔了夜不能吃,妳偏偏不聽我的話。」

    結果惹來這場病痛,又是何苦呢?

    「我想說天氣不是很暖和,食物應該沒壞得那麼快嘛!」沈光姬嘟起了小嘴,一副可憐兮兮的委屈模樣,「還那麼多飯菜,吃過一頓就扔掉,多浪費呀。」

    秀秀說道:「海棠別居的廚娘是新來的,所以還不懂咱們這裡的規矩,我已經交代她以後做飯不要做太多,以免吃不完。」

    她家小姐雖然是京城首富的獨生愛女,可是卻跟她那兩個揮霍成性的爹娘截然不同。

    她生性勤勞、節儉,從來不浪費一小塊布、一粒米、一葉菜。

    但她絕不是小家子的那種小氣,她只是很珍惜她所擁有的一切。

    而且她總會想到其他的人,當她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時,就會想到挨寒受凍的可憐人。

    常在閨閣的她花不了什麼錢,偏偏老爺夫人每次一出手就是好幾百兩,給她買衣服、胭脂什麼的,但她覺得不需要,總是要自己拿到善堂去資助那些需要的人。

    小姐明明是個善良又好心的小姑娘,卻被誤會成是個傲慢庸俗的富家千金,她每次想到都覺得忿忿不平。

    「小光!」一個嬌媚的聲音響起,夾著一陣花香,一個人影從門外走進來,正是千嬌百媚的沈夫人,「娘的寶貝女兒呀,妳好些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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