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犯太歲的性感男

第1頁 文 / 梅文

    序

    總會在路上遇到幾個看起來很帥氣的男孩子,經過他們身邊的時候會忍不住多看兩眼。這種表相的誘惑出自於人性中對於美的喜愛,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只要抱著一種「欣賞」的角度,大大方方地看就行了。

    少女情懷總是詩,對於喜歡的、仰慕的,總會有種怯生生的情緒在作祟,似乎是愈愛愈怕、愈在乎就愈放不開,往往也就因為這樣的忸怩而失去了與心上人交往的契機。

    矜持是一種心態,卻不是讓自己跨不出去的界限。

    對於美女,男生大多主動出擊。但對於帥哥,女孩們卻仍然維持著一種偷窺的心態;要不然就是一窩瘋,對著大眾情人尖叫狂嘯,卻深深瞭解那個人永遠只是偶像,而不會是陪伴自己共度一生的伴侶。

    抱著這樣的落差去談戀愛,對自己不公平,也對另一半不公平。

    倒不如認清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樣的人,尋找最適合自己的伴侶,比起轟轟烈烈、細水長流的感情,更是讓人神往不已。

    但是外表的吸引力仍然是產生戀情的主要因素。不諱言,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好看的、是光鮮的,但是相對地,也要自己有那樣的條件,才可能吸引到與之匹配的良緣佳偶。

    什麼鍋配什麼蓋,這個道理倒是屢試不爽。

    但撇除外貌的選擇,心靈上的契合反倒是令一對男女終成眷屬的主要原因。如果遇到一個帥哥,但是卻完全無法與他溝通,這樣還能算是戀愛嗎?

    就像男主角對於女主角的態度,一開始覺得她是個野丫頭,後來才慢慢瞭解到她的內在,進而產生愛慕的情懷,那種漸進式的感情比起一見鍾情式的直覺要更來得深刻。

    帥哥若是沒有女朋友,也的確會令人產生另外一種聯想,不過同性戀在現在的社會已經慢慢為大眾所接受,他們的存在也與異性戀沒有什麼差別,畢竟他們也是認認真真地在談戀愛,應該以祝福的心態去面對。

    總而言之,如果遇到了喜歡的人,可以的話,就大方地告白吧!無論結局是好是壞,至少勇敢地把愛說出來,就算失敗也不會遺憾,至少可以把這種喜歡的情緒傳達給對方知道。

    喜歡是一種傾慕對方的情意,而愛情則是一種希望對方幸福的感覺,能夠懂得如何把喜歡的情緒釋放出來,那麼幸福的愛情就離你不遠了。

    祝福你。

    第一章

    經過十幾個小時的長途飛行,霍霆終於在舊金山下了飛機。

    手上提著簡單的隨身行李,閃過幾個空中小姐的飛吻,跟著旅客的人龍前進。語言沒問題的他很快就通過海關的盤查,一下出了海關,找了架公共電話撥給在美國的朋友。

    「鈴……鈴!」響了幾響,朋友快樂的聲音傳來。

    「喂!我是霍……」本來想打招呼的,霍霆的聲音卻被答錄機的自動應答給硬生生梗住。

    「嗨!親愛的,想我嗎?不過我現在很苦命地到紐約出差去了。有什麼事,請留言,或是打我的行動電話吧!寶貝,我等你喲!」

    皺眉聽著這則留言,霍霆板著一張臉,有點被耍了的感覺。前兩天還跟他聯絡過,也沒聽他要出差的事,怎麼他一來就不在家?

    人都在美國了,竟然遇上空城計?

    無可奈何,霍霆只好翻出電話本,找出朋友的行動電話號碼試試運氣,如果還是找不到人,他就去住酒店,然後朋友也做到今天了!

    再撥一次電話,響了好久才有人應。

    「哈!」男人的聲音,但不是他朋友的聲音。

    「查理在嗎?」霍霆冷冷地問。

    「查理,啊!查理,有人找你,快起床……」那個接電話的男人沒回答他,只是放下電話叫人去,過了一會才有人來接手。

    「喂!誰那麼早呀?我是查理。」來人的聲音有著濃濃的睡意,像是一邊打呵欠一邊說話。

    「我是霍霆,我已經在舊金山了,我想,你最好找個好理由說明你放我鴿子的原因!」霍霆說。

    「啊!是你?我以為你明天才會到的……對不起,我臨時出差,我也不想的,不過……我家地址你知道吧?鑰匙就放在地毯下面,我已經交代管理員了,你可以自己去住吧!」查理抱歉連連道。

    「那你呢?」霍霆問。

    「公司臨時調我來紐約支援,大概也要一年半載的不能走,嗚……你要等我呀!我也不想這樣的。」查理的聲調聽得出他很哀怨。

    「算了,那我自己去好了。」霍霆瞭解情況以後,就不多說了。

    「如果你有什麼問題,再跟我聯絡吧!」頓了一下,查理又像想起什麼似的交代下去。「對了,你需要的電腦網絡跟設備已經OK了,如果有什麼問題你可以自己處理吧?」

    「當然,謝謝你,拜了。」霍霆也不廢話,就這樣收線。

    雖然話筒還有一些雜音傳來,不過他也沒仔細聽就掛電話了,因為查理向來就是一個哩叭嗦的傢伙,霍霆也懶得跟他多說,省得麻煩。

    走出機場,天際仍然夜未央,遠方是一片寂藍,未曾爍盡的星子在盈月週遭燦動,像灑落了滿天的鑽石。

    但霍霆向來不是個浪漫的人,他只是實事求是地看了看手錶。果然還很早,不過他可沒耐性等到天亮。

    叫了部計程車,把行李搬上車,告知地址之後,他才安心地閉上眼,準備到他下一個目的地。

    他未來半年要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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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開了快半個小時,才到達目的地。

    「謝謝,我自己來就可以了。」霍霆付錢打發了載他來的計程車,搬下他的行李跟隨身的手提電腦。

    站在鋪滿紅磚的人行道上,周圍散著一地的枯葉,面前的老式公寓似乎與他之前從市區經過的高樓大廈有些年代的差離。

    深綠的爬牆虎只留給窗戶些許喘息的空間,若不細看,會以為這幢灰色建築物是綠色的。

    以外型論,這座石屋看起來似乎有上百年歷史的樣子,這就是他未來半年要住的地方?

    想到這,霍霆不禁瞇起眼打量起來。

    及肩的長髮因為這個仰頭的動作而自動往後散落,穿著風衣、戴著墨鏡的他,在入秋的季節來到陌生的城市;行李挨在腳邊,隨風飄過幾片黃葉,為他的出走添增幾許蕭瑟。

    耳邊還有友人的挽留,每個朋友都對他的離去感到不可思議——

    「不是待得好好的嗎?更何況公司也答應讓你留任原職了,為什麼還要走呢?」好友之一的花綺龍說。

    「那又如何?公司又不是沒有我會倒!」霍霆不以為然。

    「話不是這麼說,今年你還犯太歲,流年不利,遠行對你沒有好處喲,而且小心有女難。」利誘不成,好友程彥泛換了個威脅的說法。

    霍霆根本不信這個,一笑置之。

    其他幾個朋友的反應也幾乎大同小異,拚命想挽留他,但是霍霆仍然不改原意。

    待在原來的環境太久,會讓他失去原有的活力,他不想被上班下班的工作型態所束縛,更不想讓自己成為僵化的傢伙。

    即使讓他坐上了總經理的位置,那又如何?

    他需要改變。

    而離開原本熟悉的環境,來到這裡就是一個開始;身旁沒有認識的面孔,一切對他來說都是全新的體驗。

    不過這裡似乎離「新」有點遠。

    在破曉晨光中,他看見附近民房的紅色屋頂上有個隨風轉個不停的風向雞。這裡沒有霓虹閃耀、沒有林立的大型看板,卻也不是那種有著大院子的鄉下別墅。

    他面前沒有修整好看的草坪,也沒有圍繞起來的竹籬,更沒有站在狗屋前狂吠的哈士奇,有的只是一幢幢林立的灰色房子。

    眼前的公寓比較特別的地方是門前有個半層樓高的階梯,兩旁開滿了深紅色的薔薇,與深綠色的牆面相輝映,雕滿花紋的黑鐵扶手跟門房壁燈,襯托出這座公寓大門的高雅氣派。

    這房子就像電影佈景一樣,有種不切實際的華麗與滄桑,可以想像剛建好時,肯定很風光。現在卻像是遲暮的美人,再也不復往日風情萬種。

    盯著房子的陳舊外觀,霍霆一時看得出神,忽然有個聲音打破這個早晨的寧靜。

    「卡嚓!」

    不停的快門聲在他身後響起,順著聲音望去,只見離他三、四公尺處,有一個戴著帽子、一身慢跑運動服的紅髮小鬼正拿著相機對他拍個不停。

    看到這,他不禁皺起眉來。

    「停!」霍霆以英語喝道。

    來到外國人的番地,雖然該入境隨俗,但是莫名其妙地被當成模特兒還是令他很不快,更何況他最討厭拍照,沒有必要絕對不入鏡。

    雖然他的外表經常有星探來打聽,但他覺得男人不應該賣弄姿色,更厭惡那種在鏡頭前裝模作樣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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