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海林
同時,不遠處傳來訓斥聲:「吉利,不可以!」
方雯這才看清楚腳下有一隻黃色的小博美狗吐著舌頭、搖著尾巴,然後往出聲叫喚的主人跑去。
方雯瞪著博美狗,火氣開始上升。這隻狗未免也太不負責任了吧?咬了人就跑!它的主人到底是怎麼教的?竟然放狗出來亂咬人,真是不可原諒!
一大早就碰到一個壞兆頭,方雯立即瞪向那只笨狗的主人。
那人正帶著狗往她的方向走過來,越走越近——
啊!方雯這才發現這隻狗的主人她認識,就是前幾天避雨時遇見的男人,可是他今天這個樣子,就沒有那天那麼像黑道大哥了!
他穿著一身輕便的休閒服,看起來很親切,而且也很溫和。
奇怪!一個人怎麼可以有那麼大的不同?
想到那天誤認他為黑道大哥的事,方雯就覺得有一點好笑,不過接著跑入腦海的是之後在咖啡屋被方妮罵的情形,以及腳上剛剛被狗咬的疼痛,所以她的臉色逐漸轉青。
她覺得,遇到眼前這個男人準沒好事。
「你……」她張嘴要給來到眼前的男人一頓好罵,卻因為對方突兀的動作而愣住了。
他、他在做什麼呀?
只見他蹲下了身子,很認真地看著她剛剛狗咬到的地方。
然後他從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不知是什麼牌子的軟膏,就往她的小腿上抹去。
好涼!這是什麼藥膏,怎麼這麼有效?讓她剛剛被狗咬的疼痛感一下子好了很多。
等等!
為什麼他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隨便碰她的小腿?這算是性騷擾的一種耶!
而且這個男人為什麼身上還會帶著這種軟膏?難不成他每次都帶狗出來亂咬女孩子,然後再替女孩子上藥……
可怕耶!現在的性騷擾招式居然進化到這種程度。
方雯立刻把小腿往後縮。
「不要動!」他大聲喝止。
方雯嚇了一跳,一向欺善怕惡的她用驚的目光看著腳下的男人。
男人沒有抬頭,直接向她解釋:「你的腳有點瘀青,我再替你揉一揉,這樣好得比較快,應該待會兒就會消腫了。」
說話的同時,他的手沒有停,輕柔地按壓著方雯的小腿。
他輕重適中的力道讓方雯覺得舒服極了。
可是沉默間,又隱隱約約地覺得有點尷尬,所以她隨口問著:「你的狗老是這樣亂咬人嗎?」
手沒停,男人回了她一個問句:「你老是走路不看路,亂踩路上的狗嗎?」
咦?
方雯愣了一下才瞭解男人的意思,難怪在被咬之前,她總覺得好像踩到了什麼東西……原來是踩到狗啊!
那只一點也不吉利的博美狗會咬她,她真的怪不得任何人,誰教她走路不看路!
可是既然這樣子的話……「如果你的狗沒錯,你於嘛這樣子替我塗藥?」
男人沒有立刻回答她,專注地替她按摩完小腿,接著才站起身。
方雯立刻退了兩步。
哇!她之前都沒有注意到,他真的好高,站在他的面前壓力好大。
一百五十五公分的她,只有他肩膀不到的高度。
想到他還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她催促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我只能說不管誰對誰錯,總之我家的吉利就是咬了你,所以我替你塗藥也是應該的。」男人一臉正經。
方雯點點頭,「哦!這樣啊!」她的眼睛瞄呀瞄的,猶豫著該不該在他替她塗完藥後就立刻走人。
似乎看出她的意圖,男人趕緊把他的問題提出來:「你叫什;麼名字?」
「咦?」方雯滿臉疑惑地看著他,有點搞不懂他這樣子算是所謂的搭訕嗎?
「啊!對不起,我該先自我介紹,我的名字叫作元舜,元朝的元,堯舜的舜。」
方雯愣愣地點頭,原來他的名字叫作元舜,可是她知道他的名字要做什麼?
「元先生,請問一下,為什麼你要告訴我你的名字?還有為什麼我必須告訴你我的名字?」
元舜點點頭,不慌不忙地回答:「關於這個問題,是因為我覺得我們真的很有緣,你不覺得嗎?」
方雯張大眼,雖然沒有反駁他的話,可是她的心裡立刻冒出一連串的不贊同。
拜託!他和她哪算有緣?每次和他遇到都有倒霉的事發生……如果可以,她希望最好不要再和他有任何交集了。
他接著說:「人家說有緣千里來相會,我們都已經巧遇三次了,難保不會有第四次,所以交換個姓名,下次若再遇到時,就可以直接叫名字,不用在心裡想,啊!我常常遇到這個人,可是!卻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她又猶豫了一下,「只是交換名字而已……你不會對我有其他企圖吧?」
元舜失笑,「你未免想太多了,我看起來像是那種心術不正的男人嗎?」他並不敢保證他們之後不會再有除了點頭之交以外的關係產生,因為人生總是充滿了變數,而且說實在的,他覺得她很可愛,如果他們真的有緣且日後有機會的話,他不排斥對她展開追求。
方雯搖搖頭。是啦!他看起來的確不像那種不正派的男人,但是有些壞人看起來也不像壞人啊!
而且她壓根兒不希望再和他巧遇,因為她不想再發生任何倒霉的事了。
遲遲得不到她的回答,他出聲催促:「現在沒有問題了吧?告訴我你的名字。」
方雯的眼睛瞄呀瞄的,不答反問:「那只叫作吉利的狗,是你養的嗎?」嘿!轉移話題這招不曉得有沒有用?
元舜愣了一下,彎腰將一直在他腳下打轉的吉利抱起來。
「吉利是我朋友的狗,因為她出國了,所以托我照顧。」
方雯點點頭,「哦!」
「你喜歡狗嗎?」元舜問道。
方雯偏頭想了一下。她喜歡狗嗎?這個問題好難喔!
「呃!我不曉得。」她老實地回答。
「這樣啊……」
突然間,兩個人都沒有講話,一下子沉默了下來。
方雯這才突然想到,她在這邊蘑菇太久了,她還要趕去咖啡屋上班哩!
她連忙抬手看了一下表,不看還好,一看她立即發出一聲驚呼:「天啊!」她怎麼都不覺得剛剛混了那麼久的時間?
居然已經七點五十分了!就算她有飛毛腿,現在衝去咖啡屋也鐵定遲到了。
想到又要姊姊那個惡魔扣錢,哦!她的心好痛!
她連忙跟元舜告別:「不好意思!我還要趕上班,先走一步。」說完,她便立刻用小跑步離開。「等等!」元舜叫住她。
方雯原先不想理會他的叫喚,但又跑了幾步後,還是乖乖地停下來,轉過頭瞪他。「還有什麼事?」沒看到她在趕時間嗎?真是不識相的傢伙!
「你的名字呢?」他跑到她的面前。
盯著他的臉,方雯突然露出一個微笑,很不真誠的那種微笑。
「元先生,不曉得你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
雖然不懂她怎麼會突然說到電影,但他還是問道:「哪一部?」
「美國情緣啊!」
元舜想了一下,「沒看過,是誰演的?有什麼問題嗎?」「是誰演的並不重要,只是那部電影的內容主要就是在述緣分這個奇妙的東西;我覺得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再度相遇,那才是真的有緣分。」
言下之意,就是他們才巧遇三次而已,還不夠多次,不算真的有緣分。
「所以呢?」聽出她的話另有涵義,他等著她出真正想表達的意思。
「所以呢!等到我們有緣第四度見面時,我一定會告訴你我的名字的。」
元舜聽完沒有多說什麼,臉上也看不出喜怒哀樂。
方雯聳聳肩,「好了!那就這樣,我要趕上班,拜拜!」
這次元舜沒有再叫住她,她終於可以馬力十足地往咖啡屋的方向沖了。
一早吃到免費泡麵的好心情在被狗咬到後雖然消失無蹤,但奇怪的是……她在和元舜談話之後,又開始有了好心情。
可能是看到他想跟她要名字又要不到的樣子很可憐,也挺好笑的……不管了!反正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她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要趕到咖啡屋,其他的一切全要拋在腦後,不能再亂想了。
★★★
好吧!略過早上被狗咬的插曲,今天算是很順心的,沒有再發生任何讓她覺得倒霉的事。
晚上十點十分整,難得都沒有算錯錢,順利地算完帳的方雯愉陝的走出咖啡屋,並且按下鐵門的開關。
在鐵門完全放下後,方雯看著回家的方向,忍不住歎了一口氣。
想到又要走一個小時的路回家,她就感到全身無力。
可是不管再怎麼無力,她還是得認命地走回家。
好討厭呀!
她緩緩地往家的方向移動。
大概走了二十分鐘左右,她穿過了一條又一條的小巷,快要到達芳鄰公園時,她想著到底要不要經過公園,因為那個公園晚上看起來滿恐怖的,只有寥寥幾盞路燈,而且沒有幾個人會在這個時間到公園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