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不再流浪

第20頁 文 / 艾玫

    「可是星期天就要結婚了。」

    「還有三天嘛,那天我一定會趕回來。」

    「好吧,「要快去快回喔。」

    第一天——

    中山大學旁的哈瑪星有各式各樣小吃,如魷魚羹、鹽酥雞、黑輪、蚵仔煎……不過特別推薦的是廟口海產,這也是旗津最富盛名的小吃,其它如渡船頭的海之冰,俗又大碗,只要吃一次就會有好一陣子不敢再吃冰(因為太過癮了)。而到海岸公園前不妨買幾支烤魷魚,記得要買那種加了檸檬汁的,嘗起來的味道特別香甜喔。

    第二天——

    九份,是昔日淘金客的天堂,也是今日饕客的天堂。

    沿著觀光街前行,首先遇到的阿婆魚丸可是頗有歷史的老店,進去叫碗風味特殊的魚丸湯來一享口福吧。而九份的特產芋圓沿街都有店家,但真正的芋圓第一家卻是在前往九份國小千階上的阿柑姨;多走幾步路,就能吃到又香又Q的芋圓嘍!

    第三天——

    到了淡水,絕不能錯過老街(中正路)的阿給,那是種油炸油豆腐加魚漿作成的特殊小吃,吃的時候還要配上店家自己做的甜辣醬,這樣才更好吃!其它如魚丸湯、鐵蛋、酸梅湯,更值得一提的桂花荔枝冰,在銼冰內以荔枝為料,再灑上幾朵桂花,那清香能縈繞於唇齒間,久久還不會散卻。

    婚禮當天——

    「呼!」涪湄拉上禮服的同時頓時覺得呼吸困難。是錯覺嗎?還是今天拿錯禮服了?怎麼有種「扣不上了」的感覺?

    硬撐著走出房間,詠翔忽然湊近她:

    「涪湄,你……胖了。」

    喔,只不過短短三天,她的小蠻腰就毀在美食下!不過懊悔是無濟於事的,他們只有到餐廳門口準備迎接賓客。

    「哈!」

    熟悉的聲音傳入耳際,兩人同時側過臉去,瞬間發出不可思議的大叫:「家珍!」

    「對啦,我就是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塗家珍。」家珍雙手一攤。

    「你怎麼知道這件事的?」詠翔不記得有吐露半點口風啊!

    「嘿嘿,我自然有辦法……對了,我今天只有帶兩串蕉來,沒關係吧?」家珍將兩手在他們面前晃了晃,表示她是沒帶紅包的。

    「沒……當然沒關係了,呵呵。」詠翔笑得尷尬,心裡暗想等她結婚時,他一定要連本帶利吃回來……

    「那我進去坐嘍。」

    等家珍進了餐廳,詠翔和涪湄同時揩揩冷汗,希望今天像這樣白吃白喝的不速之客最好少點……

    --完--

    後記

    寫在前面:感謝Cheris(笑兒)的「東京回憶」及jurrasic(迷惘)的「關於流浪」。

    在非常不小心的狀況下,艾玫又寫了一本與網路有關的稿子。當然,和上回一樣,這可以說是個網戀的故事,卻又不是個網戀的故事,然而這一回網路的重要性大了許多。

    本書中的女主角涪湄是個「背包人」……不是背上長了麵包的人喔,是背個包包四處去旅行的人……在四處飄泊的情況下,用無遠弗屆的網路與人聯絡是最快的(也是最便宜的,重點!)方法,而男主角詠翔利用網絡來流浪,兩個在心靈上都酷愛流浪的人在網絡上碰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呢?嘿嘿,當然就是……(以下鏡頭十八禁,略)

    其實本書是在某夜吉野家的聊天萌生的靈感(詳情請見序),因兒這本稿子的完成,有一半要感謝我的電腦,另一半則要感謝我自己……(流浪的云:「那我呢?」艾玫:「乖喔,嘻嘻。」)而為何在書中我一再提及《曖昧關係》這本書呢?當然一來是因為我在《曖昧關係》後記裡忘了提K中K女的本尊為何,所以在此提出一併說明。二來則是因為要想女主角到高雄的動機,幫任何人打廣告好像都怪怪的,所以我就替自己打廣告了……(室友:「菜渣!」)

    嗚嗚,可恥不是我的錯,至於我為何對租書業有如此深刻的體認呢?哦呵呵呵呵!不瞞各位,我常常微服出巡各租書店,有意無意探自己書寶寶的出租狀況。本書男主角是真有其人,不過等本書出版之日他大概也砍不到我了,嘿嘿……(某英俊斯文的林姓老闆,你就是吧?)所以各位租書店的頭家頭家娘,當你們看到一棵菜……啊,是一個鬼頭鬼腦的傢伙在你店裡行色匆匆晃到萬盛書架前,又偷偷晃走時,可別當作她是要偷書的,她可能就是艾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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