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野百合的春天

第16頁 文 / 沈奕

    結果,他們還是上街去買禮物:雖然,嵐如仍拿不定主意該送些什麼東西。

    她並不瞭解樂美的喜好,她們認識甚淺,沒機會深交,即使在同一場所工作,卻也難得見面,樂美位於三樓的辦公室,有座電梯直達地下停車場,進進出出不需出入大廳,嵐如多半久久才會遇上她一次。

    送什麼好呢?嵐如人都在百貨公司了,還猶豫不決。

    「禮輕情意重,有心就好,何必考慮這麼多?」史帝文提醒她。「樂美那樣的女人,什麼都不缺,只缺一顆求婚戒指。」

    求婚--他指的是怕亦?嵐如想起史帝文意外見到柏亦來找她那一晚,翌日便不停追問:「我沒看錯吧!昨晚那男人是沈柏亦,樂美的男朋友,對不對?」

    「你一共問三遍了。」嵐如頗不耐煩的。「要是我告訴你,他是沈柏亦的孿生兄弟,你會不會就此罷休?」

    「但是,他--他怎麼跟你?我是說--你們什麼關係?」史帝文都口齒不清了。換作任何一個男人,他都不會吃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很正常的。

    但不該是沈柏亦,他等於是樂美未註冊的老公--至少全飯店同事都這麼認定。

    「朋友,聽見沒?朋友關係。早在樂美之前,我們就認識,當年是同學,現在是朋友。

    請問你還有什麼疑問?限你一口氣問完。」嵐加快被他煩死了。

    她說得如此理直氣壯、斬釘截鐵,史帝文反倒不好意思了。

    朋友就是朋友吧!史帝文也只能相信。

    逛了大半圈百貨公司,他可比嵐如乾脆多了,三兩下就解決--想不到他買什麼吧!竟是各式各樣的進口糖果。

    「你送樂美這麼多糖果?」嵐如又驚又笑。滿滿一大竹籃的糖果,包裝精緻鮮艷,有紅、有黃、有藍、有線,再加上粉嫩色的緞飾點綴,模樣可愛討喜。

    「你不是想害她蛀牙吧!」她糗他。說真的,這禮物光是複雜細膩的包裝手法,就足夠吸引人了,換成是自己,她也會十分喜愛。

    「除非對我有特殊意義的女孩子,否則我一律送同一種東西,省得花腦筋。」他解釋。

    哦?他不是有很多異性朋友?都送同樣的--他可真捨得呢,這麼大一籃進口糖,標價可不便宜,要三千元。

    「你不用這樣看我,我又不是凱子,沒事和自己鈔票過不去。」他笑,揩指櫥窗較小、也較廉價的盒裝糖果。「通常我會買這個,但我喜歡樂美,漂亮的女人可享特權。」

    他的喜歡自然不是愛,同事裡沒人不喜歡樂美。

    最後,在史帝文的指導下,嵐如選擇了一對水晶杯。

    「祝她和沈怕亦早日共飲交杯酒,包她笑得合不櫳嘴。」

    經史帝文這麼一說,她突然衝口:「我不想送這個。」

    「為什麼?這封水晶杯很好啊!」

    「那--唉,算了,隨便吧!」她用力摔頭。什麼古怪的意念?真是。

    匆匆走出百貨公司,已六點多了,當初為免於車位難求、浪費時間,他們搭計程車去,如今,他們卻還是陷在車陣當中,動彈不得。

    「前面路口發生車禍。」司機說明。

    唉,真倒楣,一晃眼都七點鐘啦,怎麼辦?

    車子卡在快車道正中央,前後都有障礙,想掉頭繞道也不可能,似乎只能傻傻的等了。

    「沒關係,會有很多人去的,少了我們兩個沒人會注意。」史帝文很是悠哉,一點也不著急。

    「我還要換衣服呢!」她指指身上的便裝。

    「你不是早上就放在更衣室了?換件衣服頂多五分鐘。」

    「總得補個妝吧!」一整天下來,她的淡妝已脫落得差不多了。

    「小姐,你夠美啦,搶了壽星風采,是一件極失禮的事,要記住。」他大笑。

    終於抵達酒店了,他們各白跑步去更衣,待一切整理穩當,差不多快八點鐘。

    「天,不行,你這樣不行,快去換回剛才的衣服。」怎料,史帝文一見甫出更衣室的妯,竟怪裡怪氣的叫。

    「我--我哪裡不對勁了?」她當場一愣。

    「你--你--你太美、太迷人,就是不對勁的地方,小心把樂美給比下去了。」他還故作口吃。

    「我被你氣死了,你剛才那一叫,我還以為自己出了什麼問題--史帝文,都幾點了你還鬧,快走吧!」

    她不禁臉紅了,但也有些高興。坦白說,讚美總是令人欣喜的,就算只是不切實際的恭維。

    然而,史帝文真的不是恭維,他雖表達得誇張,卻句句屬實。

    嵐如身著一襲米白色洋裝,兩邊袖子是半透明的薄紗,更顯輕盈飄逸;儘管樣式十分簡單樸素,卻不失優雅、娟秀清新的氣質,將她原本已相當美貌的面龐,烘托出獨特的韻味。

    放下上班時總綰得一絲不苟的髮髻,柔亮烏黑的長髮如瀑布般披瀉在背後,無形中為她增添幾分靈性,不知有多麼教人憐愛。

    「我知道時間不對,但我非問不可--」史帝文半途中說:「你前夫是瞎了眼、還是腦袋燒掉?他居然捨得離婚?我若是他,一輩子都不會離開你的。」

    「那你就當他瞎眼好了。」嵐如笑說。

    來到地下一樓的夜總會,迎面而來的是如雷貫耳的熱門舞曲,明快、狂野的節奏,簡直震得人心跳頻率大亂,彷彿一波波洶湧澎湃的熱浪,吞沒了冷靜,取而代之的是每位在場男男女女的顛與瘋。

    七彩繽紛的投射燈,夠炫,卻亮度不佳,嵐如只見滿場照壓壓的頭顱,卻不見壽星。

    「史帝文,這麼晚來?上哪去了?」靠近走道三三兩兩的男女打著招呼。「你們一起啊!--咦?你倒挺面熟的,不會也是同事吧!」

    「丁嵐如,有印象沒?櫃檯的新人。」史帝文說。

    酒店部門多,嵐如不可能全都認識,有些甚至連看也沒看過,陌生得很。

    「我還以為是你最近泡上的--小妞。」一個毛躁小伙子,嘿嘿的笑。「少胡說八道,她會翻臉的。」史帝文故做正色警告,卻又將一隻手搭在她肩上。「不過,她今晚是我的舞伴。」

    誰是你舞伴?嵐如瞪大眼,旋即動工動肩膀,意圖甩開他的手。

    「給點面子,好不好?」史帝文一臉的乞求。

    「這下罩不住了吧!史帝文,不是每個女人都會買你的帳,你已經不行啦!」小伙子和其他人見狀,毫不留情的消遣他。

    「我們才剛開始,談戀愛也得循序漸進,一步一步慢慢來--」

    「你玩夠了沒?一進門就滿口胡言亂語。」嵐如皺眉打斷他。「你繼續鬧吧!我要去找樂美了。」

    「等等我。」史帝文連忙追上。「我保證不開你玩笑了。」

    「這還差不多。」她點點頭--總覺得,似乎有道眼光落在自己身上,她東張西望卻又一無所獲。

    「大姊姊,既然沒人訂下你,我待會能不能請你跳舞。」背後傳來那些人的大叫聲。

    「漂亮的姊姊,等你甩掉史帝文再來找我。」又是一陣爆笑,但不論他們多大聲,只有附近的人聽得見,音樂喧囂的怒吼,足以蓋過一切。

    「你幹的好事。」嵐如狠狠瞪史帝文一眼,她會成了笑柄,全拜他所賜。

    史帝文又是賠罪、又是求饒,真讓那幾個ROOMBOY給害死了。

    那道視線仍隱約存在--錯覺嗎?

    嵐如仍不放棄的搜尋。不,不是錯覺,肯定有人從她一進門便注意著--嵐如猛然一震,終於讓她給找到了。

    柏亦正駐立在離她不遠處的地方,直勾勾地凝望著她。

    柏亦的目光無比冷峻,彷彿蒙上一層厚厚的冰霜,她的心不由得一顫--他為何這麼看就在她不知該上前成留步的同時,樂美突然從柏亦呀後冒了出來。

    「嵐如,我們一直找不到你,還以為你不來了呢!」樂美親熱的握住它的手叫。

    「怎麼不來?瞧,澧物都準備了。」她笑,眼角餘光悄悄瞄著--柏亦已慢條斯理的走近,停在樂美身旁。

    「我們去買禮物,遇上塞車,才會遲到的。」史帝文遞過手中的大竹籃。「生日快樂。」

    樂美接過竹籃,笑得很開心。「好可愛啊!史帝文,謝謝你。」

    嵐如也送上白己的那一份,唉,怎麼柏亦還是冷冷的望著她呢?

    「其實,你們能來,我就很高興;不一定非得破費買禮物嘛!」樂美笑說。

    樂美今晚美得幾乎教人屏息。銀白色小禮服,緊緊裹住曲線玲瓏的曼妙身材,白皙豐澤的肌膚,在燈光的反射之下,彷似吹彈即破。

    史帝文真傻,自己怎有可能搶去樂美的風采?艷光四射、婀娜多姿的樂美,無論在任何場合當中,都會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和形之下,嵐如顯得平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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