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第10頁 文 / 樓雨晴

    本來我以為我會很尷尬,但是我擔心的狀況並沒有發生,他的同事們都很能瘋,偶爾也會調侃一下我們,他只是面帶微笑,摟了摟我的肩。

    這裡有些人,其實我都滿熟的了,像那個助理小姐和掛號小姐還虧我說:「好哇,原來你一開始就居心不良,難怪每次看診都堅持點名要李柏琛,等再久都沒關係。」

    「對呀,我還笨笨地把情報貢獻給情敵,枉費近水樓台,手腳沒人家俐落,什麼月都沒撈到。」

    我被她們一人一句,虧得無地自容。

    「是嗎?你真的一開始就居心不良?」他附在我頸邊,小小聲咬耳朵。

    我捏了下他腰側。「你找死啊!」

    他低低地笑。螢幕跳換,他接過麥克風,專注的側臉好帥,我幾乎看呆了,這才發現,他唱歌居然那麼好聽,柔柔的、沈沈的嗓音,讓我聽到入神。

    「哇,原來李柏琛那麼浪漫,他在對你唱情歌耶。」助理小姐手肘頂了頂我。

    這首歌,是唱給我聽的嗎?

    我在大雨剛停的夜晚一個人遊蕩經過一個又一個櫥窗只想等天亮

    面對就要失去的愛情有一點釋懷有一點徬徨最怕的其實是孤單

    你像一個小小的大陽有一種溫暖總是讓我將要冰冷的心有地方取暖

    我定多麼習慣的向你要一點友善和許多依賴修補我脆弱的情感

    你總是微笑如畫總是看我沈醉和絕望

    我卻遲遲都沒有發現真愛原來在身旁

    你應該被呵護被珍惜被認真被深愛被捧在手掌心上

    像一艘從來都不曾靠岸的船終於有了你的港彎

    你應該更自私更貪心更堅持更明白將我的心全部霸佔

    你給我從來不奢望回報的愛讓我好好的對待……

    「安可、安可!」他一唱完,立刻博得滿堂彩。「幹得好啊,阿琛,你是我們的偶像!」

    「女主角、女主角!快發表—下感言。」

    麥克風被強迫塞到我手上,我無厘頭亂蓋一通。「哦。首先,我要感謝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五穀豐收,六畜興旺。再來,我要感謝我的父母……」

    「ㄘˊㄟ∼∼」噓聲四起。

    好吧,我承認我確實太ㄍㄧㄥ了,要我當眾示愛,打死也做不到。

    氣氛持續熱絡,他在中場時,就說我明天有課,要早點送我回去,藉機拉著我開溜了。

    「我明明第三節才有課啊……」宿舍門禁也還早。

    「一堆人吵死了,我們自己去喝咖啡。」

    厚,原來這個人……真賊!

    他牽著我的手,悠閒地散步找咖啡店。

    「喂,那個……李……呃……還是林……」我要白目地停頓了下。

    「李。」他好笑地接下去。「你為什麼那麼堅持要我姓林呢?」

    「記不住咩!」

    他搖搖頭,一副被我打敗的表情。「你連男朋友的姓都記不住,會被笑的。柏琛還是琛,你自己選一個。」

    「不要,好噁心。」

    「你的意思是,我這樣喊你,很——噁——心?」他目露凶光,魔掌朝我伸來,作勢要劫財劫色。

    「哇——你不要過來——」我尖叫,笑著閃躲,被他逮住。

    「柏、琛——來,乖乖的,喊一遍給我聽。」他輕聲誘哄。

    「不要。」

    「不、要?」他上下其手,呵得我好癢,拚命閃躲,無力地笑倒在他懷裡。

    他圈緊我的腰,表情突然認真起來。「從沒看過你化妝、穿短裙。靜,你今天好漂亮。」

    呵出的熱氣輕灑在我耳邊、頸際,癢癢地、麻麻的感覺,令我幾乎站不住腳。

    他輕輕地、輕輕地,碰了下我的唇,沒有更深入,就只是淺淺地輕吮,然後,離開。光是這樣,我就已經緊張到快休克了。

    這是我們之間的第一個吻,沒有更多的激情,有的只是無限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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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久、許久過後,我才想起——

    「喂,你那首歌,真的是唱給我聽的哦?」我甩甩他的手,笑意甜甜。

    「恐龍小姐,你可以再更遲鈍一點沒關係。」

    「問問而已嘛,那麼凶。」低噥了聲,旋即又笑笑地撒嬌。「你唱歌好好聽哦,下次要再唱給我聽哦,好不好?」

    「好。」

    「我們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哦!」

    「好。」

    「我肚子餓了,要吃章魚小丸子。剛剛在裝淑女,沒吃到什麼。」

    「……好。」

    之六

    李柏琛知道我在學生身份之外,另一個職業。

    真奇怪,我連室友都瞞得過了,卻沒想過要瞞他。很多事情,本能地會讓他知道,早在交往之前,甚至,他和前女友還沒分手之前。

    聽了太多他和女友之間的點點滴滴,那時我就曾問過:「我可以寫你們的故事嗎?」

    「好啊,你寫得出來就去寫,我無條件提供資訊。」

    「真的?你說的哦?」我賊賊地補上一句:「包括十八禁內容?」

    他白我一眼。「你想得美哦!」

    交往之後的某天,他突然心血來潮,問了我一句:「你會寫我們的故事嗎?」

    「不會。」我連想都沒想。

    「為什麼?」

    「平凡、無趣,又沒什麼高潮起伏,讀者會打瞌睡的啦。你想害我的書賣量刷新出版社最低紀錄哦?」可能寫沒三頁就Ending了吧!

    「那你還說要寫我和她的故事?」

    「那比較有劇情張力啊。七年愛情長跑耶,比較多東西可以寫。」

    「也就是說,我們交往七年,你就會寫嘍?」

    拜託,那時我筆都不曉得封到哪裡去了。

    不忍心潑他冷水,我含糊著應道:「再看看,再看看啦!」

    「敷衍。」他表情極度不滿。

    「好吧,如果有一天,我們沒在一起了,那我一定會把它寫出來,紀念這段感情,只是時間或早或晚的問題。」

    「你這張烏鴉嘴。」他瞪了我一眼。

    最後到底寫不寫?我們沒結論,不過倒是說好,在他二十六歲的生日那天,我們要一起過,順便紀念交往滿一個月,而且,要買我最愛吃的黑森林口味的蛋糕。

    「你這隻豬!到底誰生口?點餐點得那麼順口。」他雖然這樣講,最後還不是同意了,不過交換條件是,我得穿上次那件短裙。他滿足他的眼福,我滿足我的口福。

    他說我的腿很漂亮,反正全身上下,也只剩那雙腿有本錢露了——我決定只聽前面那句,後面自動過濾掉。

    於是,找又蹺掉一節課,有充分的時間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赴約。

    但是,那一天,我在校門口等了他將近四個小時,他沒來。

    我等得心急如焚,開始擔心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他一向很準時,從認識他以來,每次相約,他從不遲到的……

    第一個小時,我每隔二十分鐘撥一次他的電話。

    第二個小時,我變成每隔十分鐘、甚至五分鐘、三分鐘撥一次電話……

    然而,他的電話始終打不通。

    他說,這支手機,他會二十四小時開機的……

    我在語音信箱裡留了話。

    「柏琛,我等你很久,如果你臨時有事,告訴我一聲,別讓我擔心。」

    這是我第一次在他的語音信箱留言,也是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我打電話給寧夏,她叫我別等了,但是我真的不放心,寧夏拗不過我,只好出來陪我等。

    等待的時光很難熬,光是想他可能發生的事,眼淚就快掉下來了,直到九點四十分,宿舍門禁時間快到了,我不得不放棄。

    一回到寢室,手機就響了起來,是那首「小小的太陽」,他後來幫我下載的鈴聲。

    「喂,柏琛,你怎麼了?我很擔心你——」

    「我聽到留言了。靜……對不起……」

    「沒關係。是不是發生什麼事了?你現在還好嗎……」我一急,連聲追問。

    「沒……沒發生什麼事……你不要緊張。」

    「那為什麼……」總覺得,他今天口氣怪怪的,怪在哪裡,又說不上來。

    「對不起,我今天失約了……我現在不方便向你解釋,明天,我去找你好嗎?你什麼時候上完課?」

    「隨時。你到時打個電話給我。」

    「好,那你早點睡。」

    掛掉電話後,我倒在床上,知道他安然無恙,至少鬆了一口氣。

    過了許久,我睜著眼,遲遲無法入睡。

    「寧夏。」

    「幹麼?」她還在和漫畫奮戰。

    「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例如?」

    「我也不知道。」就是覺得,他明天要說的,絕對不會是我樂意聽到的,我有一種……心碎的預感。

    「你呀,笨得要死。知道他沒缺只胳臂少條腿的,就先轟他個滿臉豆花,發發你的大小姐脾氣再說了,還好聲好氣地和他講咧,難怪他吃定你。」

    我苦笑。

    誰教我是愛得比較多的那個人呢?誰付出得深,注定是要吃虧的,這我早有心理準備了,不然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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