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關靜
「妳覺得像我這樣的男人要什麼女人沒有?我有需要追求女人嗎?」他擺出迷人的姿態反問她。
「唔……」她覺得他說這話有點太過自大,但他說得好像也沒錯,以他的身份跟地位,的確不需要大費周章地追求一個女人,那麼……就是她想太多了!
噢∼∼天哪!她糗死了。
宛宛恨不得現在地上就有一個洞,好讓她可以鑽到地底下去。
「我之所以請妳吃飯,純粹是想表達我的歉意,我那天不該貿貿然的就把妳的支票給捐出去,以至於讓妳變成現在這副窘境。」
「哦∼∼原來是這樣啊!」她真的懂了,「那麼你的歉意我接受了,但是吃飯……就不用了,因為我沒空,我得……唔,上班。」對,她得上班,這真是個拒絕他的好理由。
「那明天呢?」
「明天也沒空,總之我每天都要上班,而且每天都很晚才下班。」所以沒空、沒空,只要是跟他出去,她都沒空。
宛宛拒絕得很徹底,她才不想讓一個大家都覺得很有魅力的男人介入她的生命。
她對人雖然有些遲鈍,但她又不是蠢,如果他真如大家講的那麼有魅力,大家都願意前仆後繼的愛上他,那麼她又有什麼特別的本事能讓自己守住心,不愛上他呢?
那好像是一件很難的事,所以宛宛才決定要離他愈遠愈好,最好他跟她永遠都不要見面,畢竟,她現在還有一段感情要處理,在跟馮家祿的關係尚未明朗之前,她不准也不許自己的心為任何人而動搖。
因為,她從來都瞧不起劈腿一族,所以她絕不讓自己成為其中的一份子。
「這樣吧!只要妳願意跟我吃頓飯,我就還妳十萬塊。」薛東健要以一頓飯的時間,讓她見識到他無遠弗屆的魅力,然後擄獲她的心,他就不信在他的莫大魅力下,有任何女人能不拜倒在他西裝褲下。
「什麼?」十萬塊?!她有沒有聽錯?宛宛兩個眼睛睜得大大的。
「聽說妳努力兼差賺錢,就是為了還妳室友那十萬塊,不是嗎?」抓到她的弱點了。
「嗯……是……是的。」
「那麼就陪我吃頓飯,就當作是在打工兼差吧!這樣一來,妳既可以還清妳的債務,而我又能消弭內疚,豈不是一舉兩得的事?」他說得輕鬆。
「唔……你這麼說是沒錯啦∼∼但真的這麼好嗎?陪你吃頓飯,你就願意付我十萬塊?」世上哪有這麼好康的事?宛宛並不怎麼相信。
OK,就算是世上有這種好康的事,但也不該落在她身上啊!她可是那種每期都買樂透,然後每期都槓龜的那種人耶!
「除了吃飯,不用做別的事?」除了吃飯之外,她不用陪他上床睡覺什麼的?
「妳想做別的什麼事?」薛東健故意裝傻,明知道她渾沌的腦子裡裝著什麼黃色思想,卻裝傻地側著頭反問她。
而吃飯順便陪睡覺這種下流齷齪的事,宛宛怎麼說得出口?她當然猛搖頭,裝作自己腦子裡並沒有裝那些亂七八糟的事。
「那麼妳是願意囉?願意陪我吃飯?」
「真的有十萬塊?」
「嗯。」
「那麼,好吧!我十點下班……」
「妳剛剛不是說妳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很晚?」
「十點對我而言就已經很晚、很晚了好嗎?」通常十點這個時間,她都已經躲在房裡睡大頭覺了。
「那我准十點來接妳下班。」
「不用那麼麻煩了,你告訴我地點,我自己去就行了。」還讓他來接她,她沒那麼偉大。
「沒關係,這一點也不麻煩。」為了讓她對他刮目相看,他麻煩一點又怎樣?
「還是我來接妳吧!妳一個女孩子家走夜路,危險。」
「是我危險,還是歹徒危險啊?」這事得問清楚,因為她從小到大,從來沒人擔心過她的安危問題。
他一定是頭殼有問題,才會拿她當作寶貝看待,事實上,她哪那麼嬌貴啊!
而她這麼說,卻把薛東健給惹笑了。「當然是妳危險。」
「可是我會空手道、跆拳道耶!」宛宛架武擺開,還說:「以前坐校車遇到色狼,那些人都會後侮摸了我的屁股,因為,我把他們一個個全都扭送到警察局法辦了。」這樣,他還會說她一個女孩子家走夜路危險嗎?
薛東健再度被她的態度給惹笑了。
在他的生命中從沒出現過像她這樣大而化之,又不拘小節的女孩子,她表情生動而活動,平添了他生活許多樂趣。「總之,我十點來接妳。」
說完並禮貌的朝她微點個頭後,這才離開。
「哦!」他像對待寶貝一樣的對待她,這讓宛宛有些難以適應。
在她身邊的男生都當她是男人婆,從沒人拿她當女孩子看待,這薛東健是頭一個,他的行為不禁地讓她心頭小鹿亂撞。
好吧!她現在心裡多少承認了他的行為舉止的確是夠優雅,就像白馬王子一樣;他一舉手、一投足間淨是迷人的風采,就像是少女心目中理想情人的形象,也難怪青青會被他迷得七葷八素。
「他說什麼?」青青看薛東健走了,蹦蹦跳跳的跑來找宛宛,卻看到宛宛恍神的目光,目送著薛東健走。
「哦∼∼終於知道薛東健的魅力了,呵∼∼談戀愛了喔!」青青一根手指頭在宛宛面前晃呀晃的,取笑宛宛。
「妳在說什麼呀?什麼談戀愛!妳忘了我是有男朋友的耶!」青青幹嘛一直鼓勵她移情別戀啊?
她才不會做那種事,但是,當她掉頭離去,不理會青青之時,她的一顆心卻是怎麼都沒辦法再安分下來。
她的心不知道為什麼,撲通撲通的跳得好快,她……竟偷偷地在期待著十點鐘快點到來。
怎麼會這樣?她不禁煩惱起來!
☆☆☆☆☆☆☆☆☆☆☆☆☆☆☆☆☆☆☆☆☆☆
「我能不能摸妳的手?」
「什麼?」宛宛以為自己聽錯了。
今天晚上,她跟他度過了美好的一夜,薛東健果然是女孩子心目中理想的白馬王子。
他穿著白色西裝去接她,當她看到他那身打扮,心裡小鹿又是一陣亂撞,她臉紅心跳的隨著他坐上他的寶馬--那雖不是匹名駒,卻是一輛好車。
總之她坐在車裡,心下忍不住有了當公主的虛榮感,然後他帶她去法國餐廳,吃原裝進口的勃根地的帶殼田螺,那滋味好吃到讓她差點咬掉自己的舌頭,然後就在一切都很浪漫之際,他突然開口了。
他居然問她能不能摸她的手!
他問得好唐突!
宛宛一愣,完全傻住地瞅著他看,而他目光清澄,像是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提議很突兀。
他依然笑得好優雅,還很自然的稱讚她。「妳的手看起來很美。」
「是嗎?」她一點都不覺得,而且,也從來沒有人這麼稱讚過她。
宛宛看著自己的手,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手美。
「我剛剛在吃飯的時候,就一直在想,這麼美的一雙手不知道摸起來是什麼樣的感覺?」他說得極自然,而宛宛聽了,卻是心頭一蕩。
她不明白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他不是早已知道她有男朋友的事了嗎?又為什麼要一直說這些有的沒的來撩撥她的心?
就連在吃飯的時候,都還想要摸她的手!他不覺得他說這種話太不得體了嗎?
宛宛發糗著,最後她決定低下頭來當作沒聽到。
「可以嗎?」可他竟不死心的再次追問。
「不可以。」宛宛斷然拒絕。
「為什麼?」
他還問她為什麼?
拜託!「我們兩個又不熟。」不,就算是很熟的人,也不會隨便摸別人的手,這太奇怪了,她真不知他到底在想什麼?宛宛忍不住在心裡直犯嘀咕。
「不熟!小姐,我們見過三次面了好嗎?妳忘了,一次在競標場上、一次在我公司,今天已是第三次,不,嚴格來講是第四次,下午的時候一次,現在又一次,所以四次了。而且以現在男女快餐的愛情觀,見四次面,我們兩個早就能上床了,更何況只是牽牽小手……妳到底在怕什麼?」
「怕?!」她哪有怕什麼。「不,我沒有怕什麼,只是覺得不妥。」
「有什麼不妥?」
「你明明說好,只是見個面、吃個飯,除此之外,你不會有別的企圖的。」
「我不覺得摸摸妳的手是個企圖,妳跟妳朋友都不牽手的嗎?」他丟給她一個問題。
宛宛仔細想想,她跟青青在鬧的時候,的確會吃對方的豆腐,「但我們又不是朋友,所以不能相提並論;總之,你的要求太奇怪了。」她低頭猛吃飯,擺明不想再繼續這話題了。
不,她壓根覺得自己今晚根本不應該來赴這場飯約的,所以她決定吃飽飯後,立刻走人,但他卻猛巴著這話題不放。
「太奇怪了!難道這就是妳拒絕我的原因嗎?妳拒絕我不是因為妳害怕會愛上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