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頁 文 / 歐斯卡(董妮)
玫瑰拿了一塊三明治和一杯茶在他眼前晃。「吃嘛!我做得好辛苦耶!」
「只吃一塊哦!睡前吃太多東西容易發胖,會破壞身材,所以……」
「唉呀!別光吃三明治,也要喝茶,還有你看這塊是鮪魚口味,咬一口試試,火腿的也咬一口……那這個培根……」
「等一下,慢點,我還沒吞下去呢……唔……」她根本不給他開口拒絕的機會。世善吞得有些後悔,早知道凡事不可以開先例,例子一開就毀了。
天啊!這樣一口接一口,世善簡直被玫瑰玩弄於股掌間,一盤三明治已去掉大半。
沙蔓好氣又好笑,萬般無奈地搖頭望著世善和玫瑰。
這兩個人分明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可是她好擔心……他們是兩個世界的人,彼此也都瞭解這一點,他們之間沒有承諾、沒有山盟海誓,卻已到了無法失去對方而獨活的境界。
但這樣的兩個人真的有可能永遠在一起?他們在一起可以嗎?未來又該如何?
沙蔓默默地離開客廳,她得找個機會和愛菲亞好好談談,相信以她的預知能力,該知道怎麼做對世善和玫瑰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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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心愛的人懷裡醒過來,就是這種感覺——致命的幸福。
玫瑰單手支額,一手輕撫著世善熟睡的臉龐,這樣百分之百的無防備與天真,和他清醒時的敏感、執拗,真是有天壤之別。
難怪人家說搞藝術的都不是平常人,越和世善相處,越能發掘出他多樣的個性與面貌,這樣的善變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忍受的。
但看在早已歷盡紅塵的玫瑰眼裡,他所帶來的卻是數之不盡的驚奇,才撩撥了她平靜如死水的心湖。
「唉喲!玫瑰好色喔!一直盯著人家的臉看。」世善不知何時醒來,正張著一雙不懷好意的眼眸,直瞅著玫瑰笑。
「你這一張漂亮得過火的臉蛋,除了給人欣賞外,還有其他功用嗎?」玫瑰現在一點也不怕他。這樣一隻會鬧鬧彆扭、耍耍脾氣的紙老虎最好欺負了。
「漂亮得過火?」世善皺皺鼻子。「如果你肯把它改成『俟美無壽、天下第一』,我會更高興。」
「嗯……」玫瑰正想頂他一句。
「世善——」大老遠一聲驚天動地的女高音平地乍起。
砰!世善突然摔下床鋪,玫瑰來不及拉住他。
「你在幹什麼?有沒有摔傷哪裡?」她急著跳下床扶他。
世善臉色大變。「完蛋,瘟神來了。」
「什麼?」
不用問了,「滕之館」的木門已經被整個踢開,一名時髦亮麗的美女沒頭沒腦地撞進來。
「天大的好消息!世宇大姊要結婚了,以後再也不會有人捧著你父母親牌位逼你結婚,世善……咦?你坐在地上做什麼?」她的眼光還真專一,明明是世善和玫瑰一起坐在地上,她的眼睛裡偏偏只看得見世善。
「芝芝,你不在台灣管理我們的工作室,來法國幹麼?」天啊!他的麻煩還不夠多嗎?好不容易清楚了自己再也離不開玫瑰的事實,正要想法將她永遠留在身邊,芝芝搶在這時候來攪什麼局?
「人家想你嘛……!」毫無預警地,芝芝放聲大叫,超高分貝的音波幾乎震垮「玫瑰小屋」的屋頂。
「見到鬼啊?」歇斯底里的女人。世善猛翻白眼。
芝芝花容失色指著世善的臉蛋。「完蛋啦,世善!你怎麼破相了?」
「呸呸呸!烏鴉嘴,你才毀容啦!」差有夠多,人家玫瑰一看到他,想的是他瘦了,要多吃飯,注意身體健康;這個芝芝只會關心他的美貌是否依舊。
「真的啦,看看你臉上這道疤,咱們的工作室毀了。」芝芝指的是三個禮拜前,世善當誘餌被變態搶劫狂約翰劃傷的地方。
「我臉上的傷跟工作室有什麼關係?」他死也不承認那是「疤」,頂多算是尚未完全癒合的傷口,早晚有一天會好的。
「你是我們工作室的活廣告,沒有了你這張臉,客戶上我們工作室做什麼?」芝芝歪著頭認真地想了一下。「這樣好了,我准許你動用公款去做小針美容,無論如何都要把那個難看的疤弄掉。」
世善氣得吹鬍子瞪眼睛,她把他說的像是專門賣笑的小白臉。「我喜歡這個疤,我愛死這個疤了,我要把它永遠留下來,關你什麼事?」
噗哧!玫瑰忍不住偷笑,世善又開始鬧彆扭了!
其實他昨晚睡覺前才要求她每天燒三次水給他做熱敷,然後用乳液按摩,據說這樣可以讓疤痕迅速淡化,用不了三個月,他的臉又可以恢復成從前完美無缺的模樣。
「玫瑰,你不幫我,還笑?」世善的頭頂已經可以看到白煙滾滾,她不會想拆穿他吧?
「咦,你是誰?」芝芝總算注意到玫瑰了。
「芝芝小姐你好,我叫玫瑰,是世善的室友,請多多指教。」玫瑰拍拍屁股站起來。「我要去做早餐了,不打擾你們聊天,待會兒請出來吃飯。」她揮揮手向世善道別,轉身走出「籐之館」。
「嗯!是個大美人。」芝芝做出評論。不過,再美又如何?她一點都不擔心世善會被搶走,他不是個輕易付出感情的人,她努力了六年才能在他身旁佔有一席之地,而他到法國才一個月,別傻了……但……
當芝芝的目光接觸到窗邊那尊與玫瑰等身大的雕像時,她的自信心一點一點的崩潰了。
「……芝芝,你有沒有注意聽我說話?」世善大喊。
「什麼?」她回過神來,卻心緒不寧。
「我問你,怎麼知道我住在『玫瑰小屋』?」
「喔!是克林帶我來的,反正你在法國也只有他一個朋友,鐵定會來投靠他的。」
「原來如此!」這個臭克林、爛克林,盡會找他的麻煩。「他人呢?」
「他和一個紅頭髮的女人及一個穿黑衣服的女人下山了。」
「算他跑得快!」世善忿忿地揮著拳頭。
「呃,世善,那個……」
「幹麼?別吞吞吐吐好不好?」
「這尊雕像很漂亮。」芝芝試探地問。「應該可以賣個好價錢。」在台灣,世善是有名的愛錢,如果他肯把這尊雕像賣掉,那就沒什麼好擔心了。
「你要賣『美神』?」
「美神?」
這尊雕像的名字就叫『美神』!」世善憤怒地咆哮。
他給作品取名字!芝芝臉色一暗,世善一向善變又敏感,他不相信永恆,所以,他的創作往往只是為了捕捉一剎那間的靈感。
他是個天才藝術家,可是他也相當容易喜新厭舊。他這種任性又隨性的態度在藝壇是出了名的,有人欣賞、也有人批評,但他依舊我行我素。而曾幾何時,這樣一個如風般難以捉摸的人,竟開始懂得執著?
「……這尊雕像不賣、不賣!你聽到沒有?『美神』是我的,它是我的,誰敢賣它?」世善氣得跳腳,暴燥的烈火燒燬了芝芝所有的自信心與自尊心。
只是一尊雕像,世善的獨佔欲就如此之強?那麼他對於這尊雕像的模特兒——玫瑰,又是如何看待?
芝芝不由得又妒又怨,枉費她愛了他六年,她哪裡輸給一朵金髮藍眸的溫室小花?
況且,沒有她,世善的工作室怕不早關門大吉。
他雖是個天才藝術家,卻是個最差勁的交際家,他太獨特、太亮眼,本來就容易樹大招風,偏偏又有一副任性妄為的壞脾氣,到現在還沒被新聞媒體唾棄,餓死路邊,可全是她的功勞。
「好好好,你說不賣就不賣。」即便不能賣它,芝芝也不容許它永遠留在世善身邊。「現在巴黎正在舉行藝術展,我們送『美神』去參展好不好?聽說得獎者有一大筆獎金,又可以拓展你在法國的知名度,一舉兩得,你覺得怎麼樣?」
有錢可以拿耶!衝著這一點,世善倒是很認真在考慮。
他早就想帶玫瑰去旅行,無奈口袋裡沒錢,要是能賺到這一筆……
但愛菲亞警告過不能讓玫瑰接近凡爾賽宮,不知道她的話裡還有沒有別的意思?這一點倒很令人擔心。
可是老把玫瑰關在家裡真的很可憐,而且在這裡,他和玫瑰單獨相處的機會又很少,老是有不識相的大燈泡愛攪局,有夠煩人。
算了!不管那麼多了!「好,我決定送『美神』去參賽。」世善終究抵不過和玫瑰單獨相處的誘惑。
「我立刻去辦手續。」芝芝彈了一下手指。有一點她沒有告訴世善,參展的作品若是得獎,還得擺在羅浮宮展出一年,然後巡迴法國一周,他想拿回雕像,等個三年吧!空下來這三年的時間,她不信騙不了他進禮堂。
噢!還有一個首要之務,綁他回台灣,徹底隔離他和那個叫玫瑰的女人,幸好這一點世宇大姊給了她最好的藉口。
「世善,世宇大姊下個月要訂婚了,她要你回台灣參加她的婚禮。」芝芝從皮包裡抽出一張紅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