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好久不見,小百合

第9頁 文 / 歐斯卡(董妮)

    「不,鍋裡早有熱菜,馬上可以吃。」她拉著他進廚房,打開燜燒鍋,撲鼻的食物香味立即引得人食指大動。

    世美拿來一根大湯勺輕輕地攪動鍋裡的咖哩,舀起一塊馬鈴薯,嘗了一小口,以他的廚師執照下評論。「不錯,雖然沒有用純粹的椰奶和咖哩葉來燒,但以一般家常菜而言,也算是做得火候道地,色香味俱全了。」

    他拍拍她的肩,讚賞地點頭笑道:「莫可,你的廚藝進步很多喔!」

    還記得當年他們交往時,她連個蛋都不會打呢!教她做蛋炒飯,她隨手抓了一把生米和兩顆雞蛋丟進鍋裡,弄出一鍋可以當子彈打的飯不打緊,還差點把他的廚房給燒個精光。

    想不到時隔八年,他要對她「挖目」相看了。

    「我?」她不好意思地低下頭,事實上,她的「家事白癡」非但沒有因為年歲漸長而進步,其低能程度,甚至與日俱增。

    世美有非常不好的預感。「這是你買的?」

    她搖頭。

    「你請人做的?」

    她又搖頭。

    「人家請客的?」

    她三度搖頭。

    「不要告訴我,你讓一個七八歲的孩子下廚房!」這會兒他的口氣又衝起來了。

    「小世很聰明,他什麼事都會做。」莫可激烈地反駁道。她承認自己在這方面是失職了,但事關小世,她一直認為她將兒子養育得很好,他聰明、上進、乖巧、獨立,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副體貼的好心腸,這也是現代人最缺乏的一部分。

    她跑過去打開櫥櫃,一整排家常菜、中點、西點的精緻食譜出現在世美面前。「小世是個孝順的好孩子。」

    世美走過去,一隻手來回搜尋於食譜之間,隨便抽出一本,翻開來,裡面用紅筆、藍筆寫了一些批注,多半是誰覺得好吃、誰覺得不好吃的記錄。

    這孩子很像他!年輕時候的他。

    當年他父母因飛機失事,雙雙去世後,一家子頓失支柱,兄姊們天天忙著打工賺錢,維持家用,那時他只有十一歲,打工也賺不了幾毛錢,遂自願擔起所有的家務。

    他做菜只有一個目的,讓辛苦賺錢的兄姊們可以在勞累一天後,有頓美味的晚餐可以吃,他每做一道新菜,便在上面記下兄姊們的評語,務必改進到大家都覺得好吃、喜歡吃的地步。

    或許小世也是這種想法吧?想讓媽媽開心、想要幫媽媽分擔一些辛苦。

    「對不起,」他把食譜放回去,關上櫥櫃,一絲歉意在心中滋長。「是我錯怪你了。」

    他向來不習慣道歉的,但今天他承受了太多溫暖的親情,它們融化了那顆外表冰冷、實則熾熱的心,他不自覺藏起所有的尖銳,只想好好享受這樣令人迷醉的幸福。

    「沒關係。」莫可欣喜於他的逐漸轉變,雖然仍未達到她心目中的目標,但比起昨天已是進步多多了。以這種程度來看,頂多三個月,她有信心要回當年的「溫柔英雄」。然後再花三個月來瞭解、體貼彼此,他們要做一對禍福與共、白頭偕老的恩愛夫妻,當不是問題。

    「我們吃飯吧!」她一邊開心地計劃著,一邊忙著幫他盛飯,淋上香濃美味的咖哩。「小世的手藝很好,你嘗嘗。」

    「我知道。」燜燒鍋一打開他就偷吃一塊馬鈴薯了,確實美味。「嗯!真好吃。」尤其知道這是兒子親手做的,他吃得更高興。

    「棒吧?小世很厲害的。」趁他開心之際,她趕緊實行昨天和兒子定好的計劃。「那你要不要搬過來跟我們住?可以每天吃小世做的飯哦!」

    這莫可……世美忍不住失笑,她居然用兒子的手藝來誘惑他,而且說得理直氣壯,彷彿兩夫妻每天靠兒子料理三餐很光榮似的,小腦袋瓜裡到底在想些什麼?

    「你真的不想搬回姊夫家嗎?」他放下湯匙,正色問道。

    她不知道這八年來,王豫找她找得有多辛苦,幾乎要到寢不安枕、食不知味的地步了。

    「唔……」莫可靜靜地低下頭,不置一言。

    並非不想大哥,只是一回到家,大哥肯定會逼她和世美結婚,可是在他們未跨過鴻溝之前,她實在不想走入婚姻。

    「我們派了很多人找你,『飛揚集團』、『皓天保全公司』,以及一些我認識的黑白兩道朋友幾乎全員出動了,想不到你就住在南陽街上,離我們家只有兩條馬路的地方。莫可,你真的這麼討厭回家?」他低沉沙啞的聲音裡,壓抑了許多擔心、不解與痛苦。

    「不是的,我……」她不討厭回家,只是害怕:妾身未明的身份、無名無分的小世、身為知名人物所必遭遇的流言……太多太多的麻煩,使她忍不住想逃避,當然最主要還是想保護兒子不會在禮教的壓迫下受到傷害。

    「媽咪,我回來了。」一個清脆圓潤的童音突然插進兩名大人的談話中。

    小世一回家就看到這幕令他錯愕萬分的景象。

    他那對分開八年,昨兒個還差點吵翻天的父母,今天居然和樂融融地坐在飯桌前聊天吃飯!老天!大人的感情事果然很複雜。

    「小世!」莫可尷尬地站起身迎向兒子。「那個……」她指指世美,不曉得該怎麼介紹他們父子相認才算合宜。

    「我們見過了。」世美也站起來,走到她身邊,蹲下身平視小男孩。「小世,你好,我是……」他抬頭看看莫可,不知道兒子對他們的事瞭解多少,他該如何開口才能正確地解釋出這一堆錯綜複雜的事情?

    「小世什麼都知道。」莫可讀出他眼裡的疑惑,適時地助他理清目前的狀況。

    世美訝異地瞪大雙瞳,瞥見兒子清澈明朗的大眼,不會吧!她真的什麼都告訴兒子了。

    「小世,你見過……嗯……」

    「爸爸。」看到兩個大人吞吞吐吐半天,說不出一個具體的結論,小世有些不耐煩,索性將話題挑明了。

    「你知道啦?」莫可面有赧色。

    「他……爸……他昨天到我們學校演講,是我認出他的。」小世一五一十將昨天在校園裡發生的事重述了一遍。

    「小世,原來是你……」難怪他一下子就找來家裡,差點嚇死她。

    她有些嗔怒地望著兒子,怪他沒給她一點心理準備就向世美透露行蹤,天知道,昨兒個那場劍拔弩張的對峙,她現今想來,仍心有餘悸呢!

    「對不起,媽咪!」小世低下頭,偷偷扮個鬼臉。只要大家都過得快樂,其他的他才不在乎呢!

    「算了,莫可。」世美打著圓場。他當然知道莫可在氣惱些什麼,不過兒子是助他找到小逃妻的大功臣,他自然是站在兒子那一邊。「小世也不是故意的,你就原諒他吧!況且離家出走可是你的不對。」

    「好吧!」她怕死他翻舊賬了,急忙點頭轉個話題。「小世,快去洗手,準備吃飯了。」

    「哦!」小世機靈地朝父親丟個感激的眼神,背起書包溜回房裡。

    世美不禁輕笑出聲,這古靈精怪的小子,他是越看他,心裡越覺歡喜。

    一家三口重新坐回飯桌前吃飯。

    「喏!小世,你的。」莫可盛了一碗飯給兒子。再看看坐在一旁的世美,差點潸然淚下。天知道她盼一家團圓這一天,盼多久了?今朝總算讓她心願得償,感謝老天保佑。

    「媽咪!」小世一張小嘴張張合合的,似乎有話要說,又不知從何說起。

    「嗯?」莫可望著兒子,他這種羞怯、不知所措的樣子,她還是第一次看到。

    「我……」小世看向世美,由這個頂天立地的大男人來做他的父親應該是一件很棒的事。問題是,他很難開口叫一個從未見過面的男人「爸爸」,好彆扭的。

    「爸爸怎麼了嗎?」莫可不解地問。「你們不是早見過了?」

    世美默默地放下湯匙,對於兒子生疏有禮的態度,感到難過。

    他喜歡孩子、渴望家庭溫柔已有些年了。雖然莫可與小世來得意外,令他有些措手不及,引得他發怒,但這一切並不減低他對他們親情天性上的愛。

    也許他的表現失當了,但他確信,他不想要一個會怕他的老婆與兒子。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們心甘情願地跟著他,並且接納他呢?這一刻,精明的「冷面律師」居然茫然了。

    「他……」小世吞嚥了一下,抿抿雙唇,喉嚨有些發癢與乾澀。「爸……爸爸……」兩個字出口,聲如蚊蚋,細氣中有著些許期待與難為情。

    「爸爸在這裡。」世美回答得激動,不想嚇著兒子。他得握緊拳頭,才能忍住衝過去擁抱他的衝動。

    老天!他的兒子,小世喊他了,該怎麼形容這股澎湃的情潮呢?他想仰天長嘯,告訴全世界,這是他毛世美最引以為傲的孩子了,他的骨血。

    莫可偷偷抹去眼角的淚珠,看著愛人與愛子臉上倏然散發出來喜悅的光芒。「太好了、太好了。」她在心裡感謝上帝一百遍。早說不需要著急的,不是嗎?情況慢慢變好了,雖然家人們的相處間仍有些隔閡,但陌生感已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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