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好久不見,小百合

第1頁 文 / 歐斯卡(董妮)

    第一章

    月色溶溶的夏夜,暮黑的沉空中綴滿寒星點點,輕風揚起柳梢兒上沁涼的露滴,飛濺起幾許水氣,染濕了陽台上相倚偎的情侶。

    如此風情、如此月,正是適合品酌、吟賞以及……嘿嘿!實行粉紅陷阱的好時機。

    「世美,你真的非走不可嗎?」王莫可更加偎近身邊男人的胸懷,藉著他高熱的體溫抵禦越夜越森寒的涼意,一雙小手有意無意地流連在酒瓶與酒杯之間。

    「莫可,瞧你說的,好像我要拋棄你,不回來似的。」毛世美斜飛的劍眉在黑夜裡揚出兩道不馴的彎弧,堅毅的薄唇迸出一串串爽朗的笑。「放心吧!古人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我只是想去遊歷世界,增長見聞,了不起十年,我一定會回到你身邊的。」他毫不在意地摟緊懷中輕顫的可人兒,心不在焉地吻了她。

    事實上,他所有的注意力早被那五彩的花花世界所吸引,尤其他還這麼年輕,等待他開拓、遨遊的天地是如此廣闊,豈能因為一點小小的兒女私情,而放棄了大好的前程?

    「哦!」莫可無奈地瞥了他意氣風發的神采一眼,精緻絕倫的白皙臉蛋,瞬間暗了下來。

    她想起初相識時,是在國三和同學去逛百貨公司,卻被當成扒手。

    同學們都嚇得跑掉了,剩下她一個人,手足無措的她呆愣當場,就在警衛準備拉她去辦公室時,他出現了,挺身為她作證,並據理力爭要求調出隱藏式攝影機的錄影帶,還她一份清白。

    從此,這位勇敢的正義騎士成了純情少女心中深藏的偶像,情難自禁地迷戀他、執著地想要認識他、瞭解他;甚至在參加大專聯考時,都刻意與他圈選同一所學校。

    終於,K大開學典禮那天,她順利地向他表白,他們也開始交往,他的活力四射、雄心壯志、聰敏機穎,孳長了少女心田甫發芽的情苗,快速地成長,開枝散葉,融入了她的生活當中。早知道他有環遊世界,成為國際律師的願望,這一點她可以體諒;已去世的生母與繼母也教導她,要成為一個成功的女人,首先得學會隱藏在男人的背後,默默地支持他們,絕不能阻礙他們的前途。

    並非贊同「女人只能依靠男人」的論調,而是她認為「女人不能只想著要完全依靠男人」。她愛他,不想阻礙他的前程,不想成為他的負擔,只是她更不願放任這段癡戀多年的感情船過水無痕。

    「那……我跟你一起去?」她試圖做最後的努力。著實無法想像沒有他的日子,那份深刻於心底的執著與癡戀該往何處寄放?

    「這可不行。」世美一句話打消她跟隨的念頭。「莫可,難道你不能體諒我想要創一番偉大事業的志向?這十年間,我必須專心一意地往前衝,不能有一點點分心掛念,可是我愛你,只要你在身邊,我就沒辦法不為你分神,所以,你乖乖地留在台灣等我好不好?」

    世美是真心愛著莫可的,但要叫才二十二歲的他,就此守著莫可,被困在感情的牢籠中,那是辦不到的。

    「莫可,我可以發誓,十年,頂多十年,我一定會回來找你,等我好不好?」他握起她的手,渴求、誠懇的目光筆直望進她的眼底,深深探入那顆慈軟、易感的芳心。

    唉!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對感情詮釋上的不同吧!他的雙手野心地想要擁有全世界,而她卻只想要他。

    莫可輕歎口氣,盈盈水氣在眼眶裡凝聚,她能說不好嗎?縱使百般不願,但為了不阻礙他的雄心壯志,也只有乖乖點頭。

    「好,我願意等你十年。」隨著承諾而來的,是逐漸冰冷的四肢。

    十年啊!可不是十天。在這漫長的等待歲月中,她要如何打發那無聊又空虛的日子?她的孤單寂寞要向誰訴說?

    況且她雖天真,卻沒單純到以為人心是永遠不變的,而她若真想要一份愛的歸依,以供日後證明年輕時的癡戀情狂,不使個手段是不行了。

    趁他一個不注意,她自袖口中挑出一顆白色藥丸放入酒瓶內,輕搖幾下,藥丸在一陣氣泡中完全融入金黃色的酒汁裡,她在他的杯中倒入半杯酒,便端起自己的柳橙汁。「我幫你送行,祝你一路順風。」

    「謝謝!」世美絲毫沒發現她異常的舉動,端起酒杯,咕噥一口喝光杯中的酒,心裡正慶幸著有一位體貼明理的女朋友,一陣暈眩感突然襲來。「莫可,我好像醉……」來不及說完,龐大的身軀頹然倒進她的懷裡。

    「世美,我一定會等你的,可是在你離開的這段時間裡,我怕寂寞,想要一個孩子來陪我,可不可以?」莫可將他的身子拖進房裡、抬上床鋪。

    纖纖素手緩緩搭上他的衣襟,解開他的扣子,溫熱、柔軟的櫻唇覆上他的胸膛,用著灼熱的溫度,烙印出專屬於她的證明。

    別問一名大學剛畢業的年輕少女怎會有如此勇氣,敢於嘗試「未婚生子」。

    因為連莫可自己都理不清這究竟是一份怎樣的執著與癡戀?

    熱切地想要他,所思、所想、所夢全是他。

    然而,她卻無論如何也留不住他,那生一個他們「愛的結晶」來疼惜、來嬌寵,讓這個孩子陪伴她度過十年沒有他的歲月,這樣的理由是否足以解釋她此刻的行為?

    只是,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偷了他的精子,是不是過分了一點?往後他知道了,會不會很生氣?她是否太自私了……

    挑逗他生理反應的動作頓了一下,青蔥如玉的雪白柔荑停留在他的褲頭間,雲彩似的赧紅飛上雙頰,可憐一朵從小生在富豪家庭,被保護得不知人間疾苦的溫室小花,向來單純的小腦袋瓜子如何思考得出恁多地答案。

    而且……噢!他的反應已經不容她再考慮下去,她必須當機立斷了。

    解下他褲子的同時,她想,媽媽們只教過她不可以阻止他開創前程,可沒說不能生他的孩子來陪伴她,況且她大學畢業了,有能力工作獨自養活孩子,絕不會讓寶寶受苦……可是,這樣孩子生出來不就沒有父親……也不對,他答應過會回來的,然後他們會結婚,只是婚禮延遲到孩子長大的十年後,這樣……應該可以吧?

    ***

    八年後

    「謝謝你送我回來,楊老師再見!」大門猛然關上的同時,莫可一身雨水,從玄關滴進客廳。

    「媽咪,早上我不是才告訴過你,今天會下雨,要你出門記得帶傘的嗎?」一名七八歲的小男孩抱著大浴巾站在莫可面前,忙著幫他美麗、善良卻迷糊的母親料理那一身的狼狽。

    「我帶了啊!」莫可隨手脫下鞋襪扔在沙發旁,又忘了兒子每日的叮嚀——東西用過後,要放回原位。

    「那你的傘呢?為什麼你帶傘了,還會淋成這樣?」男孩認命地撿起鞋子放到烘鞋架上,襪子理所當然得丟進洗衣簍裡。

    「我一個學生忘記帶傘了,所以……」

    「你將傘送給他,卻讓自己淋成落湯雞!」他不敢相信,雖然這很像他那天使一般的母親會做的事。「為什麼?媽咪,你會生病的!」

    「美美,媽咪教過你很多次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要體貼婦孺、照顧弱小,媽咪的學生都才十幾歲,而媽咪是他們的老師,我有責任保護他們的身體健康,你明白嗎?」莫可蹲下身來,認真地看著兒子。

    「美美」是她和世美愛的結晶,為了緬懷她的初戀、思念那遠在異國的情人,她將兒子取了個和他父親一模一樣的名字——毛世美!而「美美」就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是環境使然,抑或他們的遺傳因子真是那麼優秀,總之「美美」聰明、成熟的好像十來歲的孩子。

    也許失了一些稚童的天真可愛,然而,他卻乖巧、孝順、體貼地叫她這個做母親的打心底疼惜萬分。

    「小世。」男孩板起小巧可愛的臉龐,糾正母親的稱呼,打他五歲進幼稚園,因為「美美」這個小名,而被老師、同學戲稱「小妞」起,他就知道「美美」是女人的名字,一個男子漢大丈夫被如此稱呼是一件很丟臉、沒有尊嚴的事。

    為此他堅持母親改叫他「小世」,母子倆僵持了兩年,只可惜,他的努力好像效果不彰。

    「什麼?美美你說清楚一點。」

    「媽咪,你答應過的,以後要改叫我「小世」,可是你每次都忘記,你黃牛。」本來他是想要母親叫他「世美」的,奈何母親堅持「世美」是父親的專屬稱號,所以他退一步,請母親喚他「小世」。

    「唉呀」莫可拍一下腦袋,她在課堂上不會這樣子的,可是回到家裡,那一腦子清楚分明的邏輯思考,就像失掉圓框支持的篩子,剎那間全散掉了,老是忘東忘西。「對不起,小世,媽咪答應,以後絕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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