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宛容
「你敢說沒有?」他們兩個在店裡四個小時,衣服沒挑到半件,店員倒是快被他們氣死。一會兒嫌短袖會冷、一會兒說長袖太熱、毛料會起毛球、棉質會鬆垮,從顏色不搭嫌到款式俗氣,忙壞了一夥人,還敢批評冷氣太冷。到了付款時又開始詢問有沒有折扣,折騰了半天,向來不二價的店家破例打了九五折,但求趕快送走她這個大瘟神,想不到千伶還有最後一招,她說九五折太貴,乾脆將九五折留到換季打折時再用,所以這次她決定不買了。
他清楚看到老闆臉孔抽搐的將他們攆出店門,他可以理解老闆的心情,若換成是他,早在顧客開始雞蛋裡挑骨頭時他就把人丟出去了,老闆的脾氣算好的了。
「我不過是把心裡的話說出來,難道有錯?」自小受盡家人疼寵的她,挑剔功夫可謂爐火純青。再加上母親是名牌服飾代理商,因此養成她對穿著上的超高要求,她自認為挑出雞蛋裡的骨頭是天經地義——雞蛋裡本來就不該有骨頭,怎麼能讓骨頭破壞雞蛋的口感,還勉強人吃雞蛋要吞骨頭呢!
「你也覺得我這樣做不對?」雖然很多人說過,但她都不當一回事,若是姜琥儀也覺得她錯,那她可能真的太過分了點。
別人不瞭解她會以為她是惡意,可是姜琥儀和她是青梅竹馬,若是連他都覺得不對,那她一定要好好反省。
「那倒也不是,至少你的個人服裝秀很好看。」他不但不指責,反倒誇證起她來。
她就知道姜琥儀是站在她這邊的!千伶被哄得眉開眼笑。
「這裡買不到衣服,我們去下一家吧!」他拉起千伶的小手轉往另一個方向。
「等等!我們先看電影,待會兒再去下一家。」否則以她逛街的速度,等逛完下一家都不知是何時了。
姜琥儀想想也好。「好!那我們先去吃晚餐。」天色也不早了,還是先填飽肚子再進電影院。
「不用了,我待會兒吃爆米花就飽了,用不著先吃晚餐。」千伶搖搖手拒絕這個提議。
她有個壞習慣,若是看電影不吃爆米花就沒辦法全神投入。
姜琥儀皺起濃眉。「誰教你用爆米花填肚子!我不准你拿那種沒有營養的垃圾食物當正餐。」他不顧千伶的意願,硬是將她往餐廳拖去。
「可是沒有吃爆米花我會……」她孩子氣的堅持一定要邊看電影邊吃零食。
「吃完晚餐後准你買爆米花。」姜琥儀一副爸爸在哄小孩乖乖吃飯的標準表情。他並不是禁止她吃零食,但要先吃過正餐。
「不行,我的爆米花會吃不完。你沒聽過浪費食物會天打雷劈嗎?」她的胃口向來不大,經驗法則告訴她只能選擇一樣。
「我可以幫你吃。」不就是爆米花,她何必跟他爭得面紅耳赤?
「你又不吃甜食。」她記憶裡姜琥儀對甜食禁口,凡是甜的食物一律退回。
「無所謂,不過是爆米花而已。」她願意乖乖吃飯比較重要。
千伶幾度欲言又止,最後終於婉轉開口,「這樣太麻煩了。」
「只是吃爆米花,有什麼好麻煩的?」她沒必要一副擔心他生氣的神情。
「有人這樣跟你說過嗎?」是誰灌輸她這種觀念,害她有這般擔心的表情?
千伶被問傻了。有人這樣說過嗎?記憶裡曾經有人這麼說過,至於何時成了習慣她也不記得……難道她的認知有錯?但要是有錯,當初那個人為什麼要糾正她?
千伶身體僵硬,腦海裡漸漸浮現當初要她妥協的人,一段青澀的回憶堂而皇之地闖進她腦海,讓她又想起刻意遺忘的人、事。
「千伶?」姜琥儀注意到她的不對勁,她失焦的眼神令他擔憂,驚慌的模樣跟前晚推開他時一樣……究竟是什麼事,讓她驚恐到想逃?
「我沒事。」她不再回想。過去的就過去了,何必再想。
「可是你……」
「我什麼也沒想,你不要問了好嗎?」她最不想讓姜琥儀知道這件事,更害怕面對他擔心的眼神。
姜琥儀知道繼續追問下去也沒有結果,這個答案恐怕得靠他自己去挖掘,否則千伶將永遠埋藏秘密。
「不要說了,我們快去吃東西吧!」千伶不敢繼續面對姜琥儀探究的眼神,那會讓她不知所措。
「吃什麼好呢?」她快步牽領他的步伐。
「你決定就好,我沒意見。」姜琥儀豈會看不出她的意圖,但仍順著她。
「吃肉圓!我現在好想吃肉圓。」她隨口說出一項食物分散姜琥儀的心思。
兩人就這樣在街上繞了半天,還是找不到哪兒有賣肉圓的店。
「這裡好像沒有,乾脆到學校附近那家吃。」他知道千伶偏愛那家肉圓店的味道。
「不用麻煩了,我不吃就是了,用不著特地跑回去。」學校離這裡少說也要二十分鐘,就算她真的想吃,也沒理由要姜琥儀特地載她回去吃。
「你不是很想吃?」他講得理所當然,彷彿她想吃,他就該特地載她回去。
「可是電影院在這裡。」他何必這麼在乎她想吃與否?
「你覺得太麻煩了?要不你在這裡等,我買回來給你吃。」他以為千伶是不想多跑一趟。
「不是啦!你難道不覺得麻煩嗎?特地騎二十分鐘的車買顆肉圓來滿足我的口腹之慾!」她驚叫。他竟然只為了她想吃,就自願去替她買?!
「對啊!」他鏗鏘有力的回答,沒有一絲猶豫懷疑。
「你不覺得我這個要求很無理、很任性?」
「無理?任性?等你哪天說要吃鳳凰肉的時候我就會這麼認為。至於肉圓,有何困難?」姜琥儀已經發動了機車。
望著姜琥儀堅定的澄澈雙眼,千伶心裡溢滿溫暖。
「琥儀,你對我真好。」果然姜琥儀是世上僅次於爸媽和姜家夫妻以外,對她最好的人!
「我當然對你好。記得小時候有一次,我不肯將碗裡的咖哩雞給你吃,結果你把整個碗砸在我頭上,還告訴我爸媽說是我自己搞的。」從小到大只要是千伶向他伸手要的東西,他不給的話,最後遭殃的肯定是他。
往事不堪回首,千伶想不到他還記得這些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整張臉紅得像關公,為過去的自己感到羞愧。
「我可是記得一清二楚,當時的傷口還在。」他撥開前額的頭髮,真的有一道小小的疤痕。
千伶知道自己很會欺負姜琥儀,可想不到她竟會為了一碗咖哩雞和他爭到頭破血流。
她以前真的有幼稚到這種地步?!
千伶的臉紅到幾乎冒出熱氣,根本不敢抬頭看自己的傑作。
「你幹嘛還把以前的事拿出來說?好丟臉喔!」她捂著臉,不敢面對現實。
「你現在才知道丟臉?」
「啊!閉嘴、閉嘴啦!」她不要聽!
千伶摀住耳朵猛搖頭,拒絕聽到過去的糗事。等確定姜琥儀不說了之後,才放下手怨慰的瞪著他。
「我不說就是。你決定是和我一起去呢,還是留在這裡等?」他微笑的轉回原來的話題。
「當然是和你一起去。」她接過姜琥儀手中的安全帽,主動跨上後座。
「既然要回去,順便到上次慶祝你搬家的那間咖啡廳,那裡的咖啡和蛋糕很好吃,可以當餐後甜點。」幾分鐘前和人爭論吃不下的她一跳上車就提出要求。
「那家咖啡廳在另一邊,比去吃肉圓還要遠。」她不是才在擔心會太麻煩他嗎,這會兒怎麼全忘光了?
「我不管,我要去。」每次和姜琥儀在一起,她的驕縱就會不知不覺地冒出頭。
「好,去。」而姜琥儀也很自然的包容她的任性驕縱,答應她一切要求。
「耶!」她在他背後歡呼。
感染到千伶的快樂,姜琥儀在前頭也露出足以顛倒眾生的微笑。
這個有點刁蠻、驕傲、任性又古靈精怪的女孩才像他的千伶啊……」
第六章
落地窗外,柔和的月光掩蓋在透明的日光燈下,溫馨的客廳裡,忽地傳出一聲石破天驚的尖叫聲。
藍面橙底的三朋、沙發前,原本的玻璃桌被移到一旁,改鋪上和客廳風格回異的卡通坐墊,千伶盤坐於上,手裡握著電動搖桿神情激動地對著電視螢幕尖叫。
「不要!不要!啊……」電視畫面出現戰死沙場的流血字幕。
「可惡!又死了。」千伶氣憤地丟下搖桿,用力抓過抱枕朝電視砸去,接著又放棄的倒在地上無病呻吟。
遠在廚房的姜琥儀對她這亢奮激昂的尖叫聲早就見怪不怪,氣定神閒地擱下熱湯,以寵溺的眼神凝視著她。
千伶最近每天都到他家報到,美其名是為了督促他的生活起居,以免他誤入歧途,實則是貪戀舒適的環境和他親自煮的晚餐。雖然她吃他的、用他的、霸佔了他的電腦、電視、音響、將待洗的衣物塞給他洗、搶奪他冰箱裡的食物將自己足足養胖三公斤、順便夾帶一些日常用品,不過他很高興,對她的一切惡行都欣然接受,甚至很享受她的子取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