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忻彤
沒想到,才分開沒幾分鐘,她已開始思念起他了……
第四章
開學的前一個星期,李敏華不顧家人的質疑和反對,在過了農曆春節俊,立刻迫不及待地返校。
在回家過寒假的這一個多月裡,她成天恍恍忽忽,滿腦子圍繞著他的身影和那幾天共處的情景,這麼樣也拋不開他。
於是她來了,又隻身來到那家Pub,帶著他的登山背包。
雖說是第二次來到這裡,但她仍不習慣這中煙霧瀰漫、音樂震耳欲聾的場所。
她小心地避開擁擠的人群,睜大眼睛努力找尋陸風的身影,但來來回回轉了幾圈,就是沒看到他人。
他今晚沒來嗎?
就在她失望地打算先回宿舍,明天再來試試時,卻被人擋住去路。
「喲!這不是我們班上的乘寶寶嗎?怎麼也來PUb玩啊?」邱璦琳不懷好意地擋在她身前嘲諷道。
「對不起,借過。」李敏華不想對她的惡意多作回應。
邱璦琳仍擋在她前頭,咄咄逼人地質問:「幹什麼?看到我就想跑?是不是做了什麼對不起我的事?」
「你是什麼意思?」她不愛跟人起爭執,並不表示她是軟柿子,可以任人揉壓擠捏。
邱璦琳先聲奪人地嚷叫道:「還有臉問我什麼意思?搶了人家的男朋友,還敢這麼囂張—」
上學期結束那天,陸風到宿舍帶著李敏華出遊的消息,當天就傳到她耳裡。她立刻撥他手機,是關機狀態,她不死心地試了好幾天,直到五天後才接通。
沒想到他的第一句話竟是要她別再煩他,他們之間到此為止。
氣得她當場隔著電話破口大罵,但他聽都不聽,馬上將電話掛掉並關機。
她怎麼可能嚥下這口怨氣。於是她決定來PUB堵他,意圖跟他討回公道。到目前為止,除了他以外,還沒有人敢甩了她!
怎知她天天來這裡報到,就是見不到他人。簡直氣壞她了,但她又沒膽在這搗亂,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還好今天讓她碰上這個罪魁禍首,起碼可以先讓她消消氣。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李敏華不耐地蹙眉說道。她什麼時候搶走陸風,他們只不過是去爬山而已啊!
邱璦琳不顧形象地大吼:「還裝蒜!明明就是你搶走陸風,還死不承認!」
她的嚷叫聲立刻引來一堆看熱鬧的圍觀群眾,甚至還有人鼓噪地叫好。「好啊!∼」
「我真的沒有搶走學長,你是不是搞錯了?」李敏華有種秀才遇到兵的無力感,沒有的事要她如何承認!
「你……」邱璦琳氣不過,一個巴掌毫不留情地甩上李敏華的臉頰,嘴裡還不饒人地罵道:「真是不要臉的女人!」
李敏華愣愣地搗著燒熱的左臉,震驚地瞪著邱璦琳,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人打耳光。
「瞪什麼瞪!」邱璦琳氣焰囂張地雙手插腰。「這只是給你一個教訓,別再搶我的男人!」
「誰是你的男人?」一個冷冷的聲音從她身後響起。
邱璦琳一聽見陸風的聲音,高興地回頭笑道:「風,你來啦!」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陸風不客氣地甩開她欲擁抱他的手,看到李敏華仍搗著臉,語氣不善地質問:「你在這裡鬧什麼?」
他的住所就在這棟大樓的樓上,這幾天為了躲避纏人的邱璦琳.他都待在樓上沒下來。直到剛剛,負責管理PUB的經理通知他邱璦琳正在鬧事,他才決定跟她當面做個了結。
邱璦琳乾笑幾聲。「我哪有鬧?我只是來找你玩呀!」
「是嗎?那又是怎麼回事?」他指著李敏華的臉。
邱璦琳得意地瞪她一眼。「我只是給她一點教訓,誰教她想搶我的男人。」
「誰是你的男人!我記得我們已經分手,早就沒有關係。」他冷聲說道。
「我沒有答應要分手,你休想始亂終棄!」向來只有她甩人的分。
「始亂終棄?!」他不耐地反駁。「我們在一起是你情我願,別把自己說得這麼可憐!」雙方都是為了尋歡作樂才在一起,沒有誰負了誰的說法。
邱璦琳憤恨地指著李敏華。「我知道,你是為了她才拋棄我的!」
一定是這個狐狸精誘拐陸風,否則她不會被拋棄。
陸風下意識地擋在李敏華身前。「別把她牽扯進來,不關她的事。」
他的舉動讓邱璦琳更加眼紅,氣得齜牙咧嘴地吼道:「你還護著她?!」
陸風沒有理會她的潑婦罵街,回頭關心地問著李敏華:「還會痛嗎?讓我看看。」態度有著前所未見的溫柔。
「不用了,沒事。」以她臉頰熱辣辣的感覺,她知道應該是又紅又腫,為免再引起事端造成誤解,她仍搗住臉迴避他的關切。
「我不相信。」陸風覺得有異,強行拉開她的手,果然看到她的左臉已紅腫成一片,當下心中有一股無名火升起,燒得又旺又烈地飄向邱璦琳。
「滾!」他的眼神狂亂得嚇人。「我不想動手打女人,別讓我破例,你最好離我遠一點,也別再找她麻煩,否則我會讓你後悔認識我!」他宣誓般地說完他的警告,在場沒有人敢懷疑他話裡的真實性。
邱璦琳知道他的威脅絕不是隨口說說,雖然猶有不甘,但她親眼見識過他的狠勁,怎麼也不敢再挑釁。
「哼!」她虛張聲勢地冷哼一聲後快步離開,心裡暗自決定要將今晚的帳全部算在李敏華頭上。
「都聚在這幹麼?還不快散!」陸風火大地瞪視圍觀的群眾,惱怒他們姑息邱璦琳逞兇,讓李敏華白挨一巴掌。
眾人立即作鳥獸散,沒人敢再留下來送死。
「還痛不痛?」與剛才凶神惡煞判若兩人,他此刻的表情溫柔似水。
李敏華還是搖頭,態度明顯有些疏離。
「我是專程來還你背包的,謝謝。」她將背包遞給他,轉身就想走。
若非在此遇到邱璦琳,她都忘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是個換女朋友速度很快的人。
「我送你回去。」發覺她的退縮,讓他心生不悅,不由分說地拉著她的手走出Pub,避開不時投來的好奇眼光。
「我可以自己走。」一走出PUB,李敏華立刻想抽回手,但他非但不放開,反倒握得更緊。
他停下腳步,看著她問道:「為什麼躲我?」
她閃避的態度讓他覺得非常不舒服,他喜歡她在山裡依賴他的感覺,讓他覺得自己像是無所不能的超人。
「我哪有。」她低著頭,睜著眼說瞎話。
他抬起她的頭,望著她仍菁低垂的眼簾說道:「有。你的眼睛躲著我。」他又不是瞎子,怎會看不出。
她遲疑了一下,吶吶地說:「你有女朋友了,我們這樣會被誤會。」
「你剛才也聽到了,我跟邱璦琳已經分手。」這不是真正理由。
「就算沒有邱璦琳,也馬上會有其他人遞補上任。」而她永遠不會是坐上那個位置的人。
「你這是在吃醋?」
她搖搖頭,幽幽地回道:「我說的是事實。」這的確是事實,以他的條件,多的是女人前仆後繼地想接任這個「寶座」。
「你想當我的女朋友嗎?」他有些認真,卻故意裝作不在乎地問道。
「不想。」像似被看穿心事,她臉紅耳熱地否認。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自知自己配不上他。
「真的不想?」她斷然的回答讓他失望。
「別尋我開心了!」她不認為自己有任何足以吸引他的地方。
她的長相是不差,但不是特別漂亮,頂多算是秀麗之姿,身材也不夠突出,他怎麼會看上她?
一定是鬧著她玩的。
「為什麼不可能?我覺得你很好啊!」他說的是真心話。
若在以前,她絕非他會選擇交往的類型,因為這種人對感情太過認真,一旦要求分手,絕對會尋死尋活,無法好聚好散。
但在跟她相處過後,她認真單純的性情、溫柔體貼的個性,深深吸引了他,她讓他有家的感覺,令他想起死去的母親。
「可是我長相普通,身材也不夠好。」她不是一個在乎外表的人,可是跟他在一起令她相形見絀,不得不介意。
他憤慨地反駁道:「誰說你長相普通!他們的眼睛有問題嗎?」她有她獨特的美,是其他所謂的美女身上找不到的。
其實他的皮夾裡放了一張她的相片,那是在山上看到日出那一天,他偷偷拍下的。
相片裡的她巧笑倩兮,與大自然的美景融為一體,宛若林中仙子般奪人心魂。
當他不由自主地按下快門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心底已經同時印下了她的身影。
李敏華被他激動的神情嚇到,傻愣愣地瞪著他瞧,吶吶地反問:「你幹麼這麼生氣?」她這個當事人的反應都沒有他激動。
「我……」「我」了老半天,卻說不出心底話,只得以一句耍賴的話帶過。「我喜歡生氣,不行啊—」他怎麼說得出他不能忍受任何詆毀她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