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李樵
「爸,我真的可以自己去。」她遞出一個要父親放心的笑容。「我這個情形大概還要一個多月,你總不能每天都載我上學吧?」
「曼歌……」
「去睡覺,去睡覺,哇,我快遲到了!」她推父親進屋裡去。」我走了。晚上見。」
吁了一口氣,嚴曼歌打開大門,慢慢走了出去,她拾起眼,一看到對面電線桿下的人,她整個人呆注,心頭很猛烈地一震。
「徐於珩!」她怎麼以猜想不到會住開學第一天,在自己的家門口看見徐子珩!
徐子珩倚在屯線捍上的身子挺直,他低下眼看了看手豌上的表:「你太慢了!」
他慢慢地走廠過來,很自然地將嚴曼歌的書包拿過來。搭在自己肩上。
太慢?
瞧他那是什麼語氣,她可不記得跟他約定什麼!
「你在這裡做什麼?」嚴曼歌問出心中的疑問。
「等你。」又是那麼理所當然的語氣。
「我?」嚴曼歌更迷糊了。
「你的腳會受傷,有大部份我該負責。我只教你如何打球,卻沒教你怎麼保護自己,避免運動傷害。」徐子珩垂下眼盯視她受傷的左膝。她受傷的事,他一直放在心上,他想了一個寒假,才作出這個決定。「從今天開始,我會接送你上下學。」他抬眼迎視她臉上的錯愕。
「接送我?」嚴曼歌有點受寵若驚。「喔,這不是你的錯,是我太笨手笨腳了。」冷漠如他,竟然會有如此體貼的一面,真是讓她有點手足無措。她想徐子珩一定是因為徐子琳的關係,才會這樣做的。這麼想,心似乎就不那麼慌亂了。其實你不用——」
「我決定的事不會再改變了。」徐子珩舉起手打斷她的話,不容許拒絕。
他轉過身逕自往巷口走,腳步跨得極大。
「你什麼時候來的?」嚴曼歌不禁問。今天她已經提早出門了,那麼,徐子珩一定來得更早。
「我沒注意時間。」事實上,他怕嚴曼歌提早出門,六點就等在她門口。
「這樣啊。」嚴曼歌看了看手錶。「這個時間,我們應該是搭六點半那班吧。」
「不,我們不搭公車,騎機車。」徐子珩不自覺地放慢腳步,配合她,與她並肩而行。「我把摩托車放在巷子口,我怕這麼早來,車子的聲音會吵到人……」
「什麼?」嚴曼歌本來跟著他後頭走,聽到他這麼說,她停了下來。「你騎機車!」
「你有意見嗎?」徐子珩撇頭看她,好看的眉,不在乎地挑了挑。
「你沒有駕照!」地指出問題所在。「而且學校規定不能騎機車上學!」
「老古板。」徐子珩喃喃地說。說起來,他會騎機車,還不是因為她!她的腳根本不能去跟人擠公車。「你覺得我是那種會受限於校規的人嗎?」他迎視她不贊同的眼光,眼裡有抹不馴。
徐子珩……她想像不出他規規矩矩的模樣。那一定很怪!
「不是。」她說。
「很好,難得我們意見達成一致。」徐子珩滿意地揚了揚嘴角。「走吧。」
「可是這樣是不對的。」學校有校現,嚴曼歌心裡也有一把尺。
真是頭固執的驢子!
「你到底要不要去上課!」徐子珩不耐煩了。
「你……我、我當然要去,可是不是坐你的機車。」嚴曼歌吞了一口唾液。「你書包還我,我自己去搭公車。」
「你要就坐我的車,如果不坐,我們就這麼耗著!」
徐子珩兩手抱握在胸前。要比固執,他也絕對不輸她。
兩人就這麼僵持著。
但,徐子珩就是有把握會贏得這場戰爭。
嚴曼歌太容易心軟了,她絕對不會讓她的堅持,害了他們兩個都遲到。
果然,不到十分鐘,嚴曼歌就舉白旗投降,不情願地坐上他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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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男籃隊殺人複賽後,寒假中,有不少綠苑高中的女生殺人體育館替男籃隊加油。
其中,徐子珩吸引了大部份女生的視線。
比賽中,徐子珩一直都是默默扮演著控球後衛的角色,冷靜而低調。直到一次,他們遇到勁敵,在落後對方十四分的危急情況下,他扮演了救火員的角色,三分球六中四,兩分球四中四,助攻五次,個人全場拿下了二十分,險勝對手兩分,將球隊送進準決賽。
自此,不少女生,包括外校的,都跑來跟徐子珩表白。
但,都被徐子珩一一拒絕了,因此為他自己得來了一個「絕情王子」的封號。
開學後,徐子珩更是聲名大噪。
就像現在,正有個女生不畏「絕情王子」的名號,站在徐子珩眼前作深情告白。
「徐同學,我喜歡你。」女孩告白後,馬上嬌羞地低下頭。
徐子珩雙手插在口袋裡,視線從蒼茫茫的灰色天空調回到面前的女孩。
剛才她說了一堆仰慕他什麼的,徐子珩根本沒認真聽。不過,他很擅長作結尾。
「我不喜歡你。」他說,沒有委婉,語氣平鋪直敘,神情冷淡而清寂。
說完,他丟下女孩,掉頭走開
成為校園中的萬人迷,徐子珩可是敬謝不敏。
大家對他的觀感很兩極化,喜歡他長相的,例如那些跟他告白的女生,覺得他真是酷得令人瘋迷;反之,對於那些對他反感的人來說,則認為他是個目中無人、自負又傲慢的傢伙。
誰理他們怎麼看他!
喜歡他也好,討厭他也罷,他依舊我行我素,如獨行俠般在校園來去。
女孩錯愕地抬起臉,怔怔看著徐子珩離去的無情背影,臉上的嬌羞一轉蒼白。
她沒有想到她會被拒絕得這麼乾脆,絲毫沒有一點情面。
絕情王子,果然名不虛傳!
「嗚……」女孩掩面哭泣跑走。
二月初,本季的最後一道寒風掠過,冷風刺骨,蕭瑟的風裡,幾片落葉飄飄然落下……
絕美,殘酷。
校園裡,又添了—名傷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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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一個寒假不見,徐子珩這麼受歡迎喔。」
嚴曼歌趴在二樓音樂教室的窗台目睹了剛才的經過。
「那是因為我們徐家祖上積陰德!」
徐子琳調了一下小提琴的弦,很不以為然。
我就搞不懂,那傢伙個性明明很差勁,可偏偏有人愛死他那種調調,從小到大,喜歡他的女生從來都沒少過!」
嚴曼歌手撐著枴杖慢慢走過來。
「想聽什麼?」徐子琳問。
這是嚴曼歌和徐子琳養成的一種習慣,每次吃過午飯,她們就會溜來音樂教室,徐子琳會彈幾首輕快的曲子,會拉拉小提琴。她是個很愛音樂的人。
「隨便。」嚴曼歌對音樂可沒那麼懂。
「這位小姐,沒有曲子叫『隨便』的。放心,我連流行音樂也可以喔。」
「學姐演奏什麼我都喜歡。」
「呵呵,你這樣說我會很驕傲唷。」
徐子琳端起小提琴,半閉著眼,小提琴夾在肩膀與下顎之間,嘴邊抿著微笑,然後,她輕輕一劃,拉起「望春風」。
嚴曼歌很喜歡看徐子琳演奏。
很奇怪,徐子琳的個性很男性化,但她演奏的神情卻很溫柔。演奏之間,她的神情很專注,舉手投足,就連她眉尖因投入時所擠出的小小皺紋,都有著一股優雅的味道,一點都不像平常那個張大口談笑的徐子琳。
奏畢,嚴曼歌用力地拍掌。
「哇,學姐太棒了!」
「我也這麼覺得耶。」徐子琳自己也不客氣地讚美自己。「我這個人沒什麼了不得的成就,音樂是我唯一的驕傲!」
「真羨慕你們。」嚴曼歌神情不覺一黯。
「我們?」徐子琳疑問地揚眉。
「你跟徐子珩。」嚴曼歌苦笑。「學姐擅長音樂,徐子珩籃球一級棒,你們都是很棒的人。而我天生就是個失敗者,注定什麼都做不成!」
「不要說這種傻話!」徐子琳橫眉豎眼。要說她對嚴曼歌有哪裡不滿,就是她對自己不夠自信。「徐子珩說你籃球打得很不錯呢!他很少稱讚人的。」
「他這麼說,只會讓我更覺得愧疚於他。」嚴曼歌垂下眼。「我一定讓他很失望吧。他花了很多心力教我,我卻搞砸了一切。」自從受傷後,她就不敢面對籃球社的人,雖然連教練都跑來安慰她,她還是無法原諒自己。於是,她再也不去社團了,在校園裡遇見社團的人,她也當作沒看見。「我覺得自己好丟臉!」
「要比丟臉,我的經驗可比你多呢。」徐子琳聳聳肩,不以為然。「我國中時,擔任合唱團的鋼琴伴奏,在進入決賽時,我緊張到腦中一片空白,忘了要彈奏什麼曲子,結果呀,你猜我怎地?我靈機一動就彈『國歌』,團員全呆住了,但比賽還在進行中,他們只好配合我唱國歌嘍。」
「結果呢?」嚴曼歌聽得眼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