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宋語桐(宋雨桐)
「是啊,他都快當爸爸了,一定幸福過了頭。」她沒忘,霍曼還曾經當著她和喬恩斯的面罵他們兩個是姦夫淫婦。
好重的帽子,當場壓得她變臉,像個潑婦般的指著他鼻子罵人。
哈,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一個月?兩個月?還是三個月?半年?
忘了,好像很久了,因為從那一天開始,她對他的在乎便一日比一日多,多到從一見鍾情變成沒他不行。
「知道就好,破壞別人的幸福可是罪加三等,我最瞧不起這種人。」長手一伸把她眼前的盤子抽走,霍曼轉身走到鍋爐前,背對著她,手臂動啊動地,也不知在忙些什麼。
他嫉惡如仇,而她就是他眼中那個曾經勾引人家老公的第三者,一個該死的女惡人。
這輩子他大概都不會忘記她跟喬恩斯兩個人,曾經跑到世界各地去開房間的事吧?雖然他們是各開各的房、各睡各的床,但污名已成,再多的解釋也只是越描越黑而已。
「你真的有把握,你這輩子都不會破壞別人的婚姻幸福嗎?」她懶洋洋的將背靠在椅子上,邊說話邊用指腹輕輕的按摩著胃。
背對她的身子突然一僵,反射性的回眸。
「妳知道些什麼?」
他的嗓音冷得嚇人。
可是她的膽子並不小,只是有些錯愕與不解,但,那些微的情緒也只不過在她眼裡閃爍不到三秒。
「我該知道些什麼嗎?」她甜甜一笑,若有所思的眸光在他困窘僵硬的漂亮臉龐上流連。
難不成……他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過去?
是關於破壞別人的第三者?
「想要在這裡待下來,就不要多管閒事。」他冷冷的別開眼,廚房裡的氣溫頓時降到冰點。
她的笑容斂去、眉頭凝起,心,彷彿被人狠狠敲了一記。
胃,此時此刻又驟疼起來。
她伸手按住胃疼的地方,整個身體微微的弓著,兩排貝齒緊緊的咬住了粉紅色的脆弱唇瓣。
不一會,舌尖便嘗到了一絲血腥味。
不一會,霍曼轉身朝她走來,把重新裝滿的一盤面送到她面前。
「吃完它,別浪費了。」說完,他頭也不抬的轉身走人,看都沒看她一眼。
要不他會發現她的臉此刻蒼白得嚇人,她的額頭也不住地冒出冷汗,整個人輕輕地顫抖著。
氣啊,氣死她了。
什麼叫別浪費了?他以為他在養一頭豬嗎?
養豬的主人就算拿東西給豬吃,也不會用這種口氣對豬說話吧?好歹,那些豬可是主人的衣食父母哩,討好著給吃都來不及了。
「不吃了!」瞪著這盤想吃、愛吃,又不能沒自尊吃下肚的面,凌彩覺得自己的胃疼得快翻過來。
聞言,霍曼凝起眉,終於緩緩地轉過身把目光定在她臉上。
不看還好,這一看他的眉挑得更高了。
「妳怎麼了?」見她的唇正流著血,身子也抖得厲害,像被風吹得搖搖欲墜的枝葉,還有……她臉頰上的淚。
「沒事,我要上樓去睡了。」心虛的想逃,凌彩忙不迭的起身要走,兩隻腳卻不聽她使喚,虛軟得站都站不住。
該死!造反嗎?
就算要造反也不必剛好選在這個男人正虎視眈眈的瞅著她的時候,她是愛撒嬌,若換是平日,她可能會藉病裝可憐的倒在他懷裡,讓他鄉正視她一點、寵她多一點。
但這個時候,她--一點也不想這麼做!
愛鬧歸愛鬧,她的自尊可是不容人踐踏,要不是她此刻病虛體弱,為了剛剛他那句話,她也非得拿鍋子、鏟子K得他滿頭包不可,怎還可能讓他那樣趾高氣揚的轉身便走。
眼明手快接住她軟倒得差點跌下的身子,霍曼終於發現她相當相當的不對勁。
「我送妳去醫院。」沒徵求她同意,他將她攔腰一抱,大踏步的走出古堡,走向他停車的地方。
古堡外,山風又狂又猛,吹得她頰畔隱隱生疼,身子骨從裡冷到外,光是從古堡到停車處這條短得不能再短的路上,已經讓她有點吃不消。
霍曼彷彿意識到懷中人兒的顫抖,於是腳步更快,不一會已將她穩穩的放在車子的後座,並徑直脫下自己身上的襯衫蓋住了她只穿單薄睡衣的身子。
他真的太糊塗了!忘了她只穿著一件睡衣便把她抱出來。
「妳等我一下,我回去幫妳拿套衣服……」
「不要!」想也沒想的伸手便扯住他的手臂,面對他質疑不解的眼神,凌彩才緩緩地鬆了手,「衣服可以再買,我不要一個人待在車裡。」
「我很快就回來,用不著幾分鐘。」何況這裡是他的地盤,安不安全他比誰都清楚,也不會有什麼閒雜人等膽敢找他麻煩。
「不要就是不要。」怕他跑掉,她的手再一次扯住他。
他失笑的看著她緊緊抓住他的手,「妳不會是怕鬼吧?」
她不怕鬼,但怕人,一個可能在暗處裡看著他們的人。
「是……不行嗎?」就當她是怕鬼好了。
「那妳是怎麼在古堡裡生存下來的?」她進古堡多久了?半年有了吧?如果她真的怕鬼,那她可能待不了三天就逃之夭夭了。
夢幻古堡之所以稱為夢幻古堡自然有它的道理,白天,它會像夢境一樣的出現在世人眼前讓人驚為天人;夜晚,它也會像夢一樣的消失,讓人找不到上山的路,再加上神出鬼沒的幽靈,還有一些飛簷走壁、不想用真面目示人的樑上君子,及狂猛的風的低嘯聲……
隨便一樣,就可以讓人疑神疑鬼的直打哆嗦了,卻沒聽見她害怕過,也沒聽她說過夜裡聽見過什麼鬼聲音,或看過什麼鬼影子閃過等等。
所以,他真的很難相信她現在所說的話--因為伯鬼,所以不敢一個人留在車裡。
問題是,如果她不是怕鬼,那她怕得是什麼?這就很令人費疑猜了。
「怎麼?古堡鬧鬼嗎?」凌彩瑟縮了一下,「我怎麼不知道?也沒有半個人告訴過我……」
「我們是擔心妳會害怕啊。」他故意瞇起眼將臉湊近她,「妳半夜裡真的沒聽過什麼動靜嗎?比如貓叫聲、狗叫聲什麼的?嗯?」
唬她啊?
她虛弱的瞪著他,閉上了眸子,「要送我去醫院就快一點,不然如果不小心死在你車上我就過意不去了。」
什麼?!這個口沒遮攔的女人!
聽到她嘴裡冒出一句這樣毫無禁忌的話,霍曼瞬間變了臉,高大的身子探出車外,「砰」一聲使力關上車門。
繞到前座,他發動車子,悶聲不響地,直到車子開下山都沒再跟她說話。
☆☆☆☆☆☆☆☆☆☆☆☆☆☆☆☆☆☆☆☆☆☆
「你沒忘了自己曾經答應過我……要當我一天男朋友的事吧?」急性腸胃炎讓凌彩疼得直不起身子的躺在白色病床上,卻還不忘在這個時候提醒他,他曾經答應過她的諾言。
「嗯。」
當時的他,一心一意關注在病床上面容蒼白的她,何時會恢復快樂調皮的笑容。
一顆心,怎麼也無法放鬆。
「那我要你答應我,在我出院的隔一天早上開始,實現你的承諾。」她真怕若遲了,連一天的幸福她都等不到。
「好,只要妳快點好起來。」就算她開口硬要他當一個月的情人也成,只要她別再這樣病懨懨的躺在病床上,他會馬上爽快的答應。
「整整二十四小時喔。」
「我知道,一分一秒都不會賴妳,可以了吧?」
當時,他還記得自己刻意的放柔音調,卻一點都不覺得彆扭。
誰叫她虛弱成這副德行呢?他怕話說得大聲些,便嚇凝了她的眉和眼。
就這樣,此刻他捧著一大束玫瑰花,共九十九朵,一身西裝筆挺的出現在她房門口,正準備敲門。
可就不知道為什麼,手心竟隱隱地冒出汗,心臟也跳得越來越快,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幾次,他會以為自己即將窒息。
怎麼回事?
他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少年郎了,還會因為要跟女孩子約會而緊張得手心冒汗嗎?
嘖,可笑!
他當然不是因為緊張,而是彆扭。
跟一個可能喜歡他,他卻不喜歡的女人約會,還為了對方千金小姐的身份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裝,能不彆扭嗎?何況他的手裡還捧著一大束紅艷艷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
但,她喜歡就好。
既然答應要當她的一天男朋友,說什麼也得扮演得稱職些,這是職業道德,不,說錯了,是誠信原則。
想著,霍曼的指尖在門上游移了一會才揚手要敲下,房門卻從裡打開了,一張略施脂粉的美麗臉龐乍然出現在眼前。
「咦?」凌彩被站在房門前的他嚇一跳,但下一秒鐘,她卻勾唇笑開,那嘴兒的弧線越張越大,然後,鈴鐺般清脆的笑聲噗哧一聲迴盪在整個長廊。
天啊!
她從來沒見過穿得這樣正式且老土的霍曼,他的眼光有問題嗎?穿這樣綁手綁腳的灰色西裝,白白糟蹋了他的俊美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