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今生冤家今世情

第14頁 文 / 妍庭

    這的確是個投機取巧的好計畫,但是——

    「不,我不能這麼做。」他要等她回來,他要她開開心心、甘心樂意的做自己的新娘。「你會不高興的。」

    「誰說,我很高興啊!」

    我說的不是現在的你。這句話在方旻軒喉頭徘徊了好幾圈,終究沒出口。

    「我想當你的新娘。」卓莉詩看著他,怯低著聲音道。

    她美目寫的似乎都是:娶我吧!娶我吧!

    方旻軒暗歎口氣,不得不搬出最老掉牙的搪塞之詞:「我們還是學生——」父母不同意那半段是可免了,若是他現在走出房間向兩家人公佈喜訊,換來的既不是「梁祝」也非「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悲劇劇碼,而是歡天喜地、張燈結綵外加開香檳放鞭炮。誰不知道那四老想結親家快想瘋了!

    「可是還不是有很多學生新郎、新娘?」

    「那是因為他們多了不該有的『責任』。」方旻軒泠不防地將她壓倒在書桌旁的單人床上,問:「難道你希望我也在你肚子裡放個『窗子&殭屍復合體』?」

    雖然巧顏已被他逗得通紅,但卓莉詩倔強的性子可沒隨失憶暫逝,硬是要掙份面子:「好啊,你來試試看呀!」她作勢要鬆開他的衣服鈕扣。

    「今天天氣冷,我看你安分點吧!」

    方旻軒拉起莉詩,糗道:「再說,我可不希望那麼早就讓你產後身材變型,我會心疼的。」

    「是嗎?我看你巴不得我變黃臉婆,好出去找漂亮妹妹。」其實他長得相當俊俏稱頭,又有一顆溫暖包容的心,若非他念的是男校,肯定被堆花癡拱上天奉作神來崇拜——卓莉詩心想。

    「才不,我最忠實了。」他祭出金莎巧克力的著名廣告詞。

    「鬼才信!」卓莉詩笑道,掄起一隻超大加菲貓朝他砸去,不料,身體一麻,痛楚的感覺剎那間由頭頂襲逼全身。

    「莉詩?」

    「頭好痛……」她抱著頭,小臉痛苦的皺在一起。

    「你的藥在哪裡?」

    「背包……」

    方旻軒找到藥,忙斟了杯水餵她服下,然後輕輕擁住她,仔細留意並不時用指尖拭去她額上冷汗。

    一會兒之後,她煞白的臉色才又見紅潤,緊閉的眸子也隨疼痛減弱而張開。

    「好點了嗎?」

    卓莉詩頷首,溫馴的偎在他胸懷,像只戀主的貓兒。

    說實話,她剛才真是嚇壞了他,方旻軒忍不住要訓個幾句。

    「看,玩得過頭了吧?你別忘了你現在可是病人,再發生意外怎麼辦?」他吻吻莉詩的額頭,道:「你若是有個三長兩短,我不是抱牌位冥婚,就是陪你到閻羅殿公證。」

    「你也可以娶別人呀!」

    方旻軒笑,執起她的手:「很抱歉,我們的小手指已被月老拿紅線繫住了,只不過他這根線編得不好,害得我們一路波波折折。如果硬生生剪斷,下輩子可是要做豬狗牛的!我可不想。」

    卓莉詩輕笑出聲——她也不想。

    紅線系姻緣,這是每個人都聽過的傳說;若真如方旻軒所說,擅自斬斷姻緣的人下輩子會變豬狗牛,那現在節節上升的離婚率呢?傳說畢竟不足信矣。

    卓莉詩的思緒翻覆——

    假如,今天說「我要嫁給你!」的是失憶前的莉詩,他想必興奮地又叫又跳,抱起她來擁吻,而不是像之前,掛上淺淡的微笑,搪給她那八股勞什子的理由。

    什麼學生不該結婚——哼!

    她還以為他會說:我沒上成功嶺,讓你獨守空閨兩年我捨不得。若方旻軒的說辭是後者,卓莉詩想自己的接受度還會高些。

    說來說去,他們之間的阻礙竟是——她自己。

    沒錯,就是卓莉詩她自己;唯一不同的是失去記憶前與失去記憶後。

    卓莉詩發現他對「過去版」的她,癡情的程度已到「瓊瑤級」的水準;不換時空,免變容顏,他就是只對她依戀,這怎不令「現代版」的她吃味兒?

    卓莉詩抬頭,果不其然,方旻軒又陷入發呆狀態。

    唉!一個念舊的男人,你能奈他何?

    第八章

    真該死的!臭老爸!

    方旻軒忿忿踢起路上一個廢鋁罐,任其在空中畫出一拋物線,落於不遠處。

    為什麼連問也不問,就擅自決定我出國留學的事?

    他問在腦裡,罵在心頭,飛緒轉向今晨——

    「兒子,我有點事跟你聊聊。」

    「老爹,你沒看到我在K書嗎?」方旻軒揚揚手上的三角函數。這段期間不必送卓莉詩上學,他很會善用這腦袋最清晰的大好時光。

    方勳不理會他小小的抱怨,逕自遞上一牛皮紙袋。

    「這是什麼?」

    「克裡諾大學的資料。」

    這不就是上次請老爹演講未成的大學?「你還要去啊?」

    「當然,不過是一年後。」

    方旻軒拿起資料翻翻,興趣似是不高。

    「兒子……」

    方旻軒應聲望向方勳,等待續言。

    「聯考不好考吧?」

    「不就那麼回事兒?」方旻軒揮揮手。「你又不是沒陪考過,高中、大學其實也沒差到哪去。」

    「如果說有所大學不用考,又有你喜歡的科系,你念不念?」或許是受老子影響,兒子方旻軒也和方勳一樣,偏好生物研究。

    「喝!」方旻軒眼睛一亮。「哪有這麼好的事?莫非教育部長又吃飽閒閒,想搞個『大學免試升學』來試辦?」要真如此,方旻軒可保證他在校三年的成績足讓他混上那幾所數一數二的學府。

    「不是。」

    方旻軒看方勳閃爍的神色,心中不由得升起懷疑:「老爹,你究竟想跟我說什麼?」

    「也沒什麼……」方勳笑了笑,攤牌道:「好事,我上次一併把你的成績交給克裡諾大學,結果他們寄來了這個——」他拿出張米色紙給方旻軒。

    「入學通知單!?」他細讀,雖不認識的字彙佔多數,卻也能猜出個大概。「我要出國留學?」

    「是啊。」方勳似乎很得意,並未留意方旻軒臉上已開始風雲變色。

    「我不要!」他丟開通知單。

    方勳愣了愣,驚愕道:「為什麼!?這是個大好機會呀!」

    「要念大學台灣也有。」方旻軒心頭浮現一個人影。「如果我走了,莉詩怎麼辦?她現在又失去記憶,我……放不下她。」

    當夢想與愛情無法兼得時,總是最苦人。

    方勳默然,冷眼看著兒子;他不認為這小子這麼不懂斟酌取捨。

    「你自己好好考慮,別逼我動用父親的權威。」

    父他的大頭鬼!方旻軒重重地把背包往背上一甩,再難聽的話也無法宣洩他心中的嘔氣。

    不過,說真格的他也不願這機會白白飛走,畢竟這種趨向動物學術研究的科繫在台灣不甚熱門,若真想學出點東西弄出點成就,還是得到國外。

    可是……莉詩呢?

    方旻軒明白這不是生離死別,也希望真如古詞人秦觀所言:「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他該捨,他知道要捨;但偏偏就是捨不下。

    一切等莉詩記憶恢復再說吧!

    天氣漸熱,走在灰沙滿天的台北街頭,方旻軒換過季的短袖制服沒多久便汗水涔涔,他不得不找片廊簷,抹去滿頭大汗。

    算算日子,從上次事件至今已好幾個月過去了,卓莉詩卻一點起色也沒有。方旻軒開始懷疑上次的醫生是不是在誆他,說什麼只是暫時,都暫了快半年了!萬一、萬一……

    不,方旻軒,你不可以胡亂猜測,卓莉詩無論如何都會好起來的!——他深深確信。

    方旻軒拭拭鼻頭汗珠,戴回眼鏡,不經意發現對街走來位似曾相識的歐裡桑,五十出頭,頭髮灰灰、肚子圓圓,最重要是那一笑滿口「GSS」(金閃閃)的假牙——他不正是莉詩的腦科大夫嗎?

    「醫師——」方旻軒才顧不得什麼紅不紅綠燈,忙衝到馬路上攔住他。

    「請問你是德山醫院的腦科主任吳畢霖先生嗎?」

    「是啊,我是。」吳醫師可沒想到自己名號已響亮到這種地步,連下了班在街上晃晃都不行。「請問你是——」

    「方旻軒。」他遞以握手禮。「請問你記不記得三、四個月前診治過一位女孩子,她被花盆打到,暫時失去記憶……」

    吳醫師瞇著眼盯看他半晌:「哦哦哦——我記得你!那天你們病房還來了不少朋友——」

    「不,他們是那位病患的朋友。」

    「欽,還不是一樣?不過說真格的啊,你們是上哪認識那麼多出色的朋友?你不知道他們可是令全醫院的護士們作了好幾天美夢呢!什麼時候你再帶他們來溜躂溜躂……」

    方旻軒翻翻白眼,雖然他明知打斷一位長者興高采烈的談話是相當不禮貌的事——「對不起,吳醫師,我今天要跟你講的不是這個。」

    「喔。」他看起來有一點點失望。「那你想跟我講什麼?」

    方旻軒看看四周,這才發現他們竟在斑馬線上打開了話匣子。

    「醫師,如果不耽誤,我們換個地方談好嗎?」只要有冷氣、沒灰沙,哪兒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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