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頁 文 / 樓雨晴
他想了想,點頭。「記得。」
「那天,回家的路上,室友問了我一個問題。她說,如果公車撞上山壁,我在快死之前,第一個想打電話給誰?」
他喉嚨似乎一緊,說話聲音有些啞。「那,妳怎麼回答?」
「我沒說。但是,我和她都知道那個人是誰,你怎麼可能不知道?」
「那,妳又會告訴我什麼?」他聲音放柔了。
「我想,我會很遺憾沒來得及告訴你,藏在心裡的真心話。人生有太多的變數,我很怕這一刻沒有把握住,下一刻就會成為遺憾了,所以懷恩,讀不讀書日後是否會後悔,我不敢斷言,但是如果我現在離開你,我可以肯定我馬上就會後悔。」
懷恩斂著眉,狀似沉思。
他被我說服了沒有?我沒把握,倒是向來胸無大志,打混度日的自己,能夠說出這麼有哲理的話來,連我都不敢相信。
他現在一定很掙扎,要理智的他配合我胡來,簡直是為難他了。我乘勝追擊,持續ㄋㄞ他。「好嘛好嘛,你就答應人家啦,你要真那麼介意有個二專畢業的女朋友太丟臉,大不了我明年重考,這樣總行了吧?我們已經分開兩年了,現在要我再離開你兩年,你乾脆打死我算了!」
「……」他動了動嘴唇。
「什麼?」
「……就算我打死妳,妳也不會去吧?」過了好久,他慢吞吞地吐出這句話。
我笑開了臉。「答對了!」
「我還能說什麼呢?話全讓妳說光了。」
「恩恩、恩恩!你最好了!」得到他的同意,我開心地跳起來歡呼,摟著他的脖子又叫又笑,重重啄了下他的唇。
他將我摟了回來,重新印上唇辦,深深地,親吻我。
結束這個吻,他低頭凝視我,笑容又再一次回到他臉上。
其實,他也萬般不捨得讓我走吧?看他剛剛都難過得笑不出來了,還ㄍㄧㄥ!
他鬆開手,由衣領內勾出一條紅繩,順著紅繩往下看,我驚訝得張大眼。
他由紅繩下的平安符內,拿出兩枚戒指,將一枚套上我的指間。
「你……還留著?」那回激烈爭執過後,扯落的平安符遺落在他那裡,一直以為,早就不在了。
「從沒想過要丟。」在我將另一枚戒指戴回他指問後,他取下平安符,掛回我的脖子。
我將平安符放進上衣裡頭,熨燙在最接近心口的地方,也感覺他留在上頭的體熱餘溫。
他將我摟進懷裡。「萱萱,我知道妳藏在心裡的真心話是什麼。」
「咦?」他怎麼會知道?
「妳出車禍那天,醫生全告訴我了。」他補上這一句,我笑容立刻僵掉。
不會吧?
我、我那天簡直像個瘋婆子,亂吼亂叫的……
那時,我真的以為自己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哭著說——
「恩恩,我死了以後,你一定要想念我,不可以把我忘記。」
「恩恩、恩恩,我還沒告訴你,全世界我最愛的人就是你了……」
「恩恩、恩恩、恩恩,我好捨不得你,我不要死……」
「恩恩、恩恩、恩恩、恩恩,你在哪裡,我要見你最後一面啦……」
我還揪著醫生的領子,強迫他一定要幫我轉告恩恩,不然我做鬼都會回去找他,每天晚上嚇死他……
最離譜的是,在那種時刻,我居然還能一邊哭,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唱著:「你是電,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話,我只愛你,Youaremysuperstar……」
天!我怎會那麼耍寶?
每回想一句,想捅自己一刀的念頭就更強烈,我根本不想承認那個人是我!
「你……忘掉好不好?那個是醫生在造謠生事,不管你聽到什麼,絕對絕對不是我說的……」這個瘋婆子一定讓他丟臉到了極點吧?嗚嗚,我的形象……
「妳知道,我在那一刻,聽到了什麼嗎?」他勾起我的臉,一手貼上我的胸口。「我聽到,妳埋在心底最深沉的心事,我才會有勇氣,再一次擁抱妳。」
迎上他專注的視線,裡頭只有沉斂的極致溫柔,沒有一絲戲謔,我肯定他聽到的,不會是那串丟人現眼的白癡話。
我笑了,迎上他的唇,深深吻住。
我知道,我的心在說什麼,那句室友問我,而我不敢說出來的答案——
我想,我會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告訴你:「親愛的懷恩,我還是很愛你,對你的感情,從來就沒有一刻放下過。」
外一章——遺落的情書
之後的某一天,我在懷恩房中,發現了一隻賤兔娃娃,以及一封信。
★和妳吵完架的當天,心情很糟糕。
言小萱,妳真的很欠打,居然會懷疑我劈腿,我才想劈開妳的腦袋,看看裡頭都裝了些什麼呢!
身邊的朋友,全都知道我有交往穩定的女友,妳三天兩頭在我皮夾上放合照的人頭貼,努力不懈地宣告所有權,還在怕什麼啊?
同學問我,這個甜美可愛的親美眉是哪兒把來的?
我有把過妳嗎?好像沒有吧?感情自然而然就是來了,兩顆心自然而然就是靠近了,然後清楚地知道,我們屬於彼此。
努力想了又想,只好告訴他:「近水樓台先得月吧!」
這不是秘密,妳身邊的人知道,我身邊的朋友也知道,包括汪靜儀。所以,我壓根兒就不認為她會對我有什麼遐想。
今天送她回去時,經過我們常去的那家店,我順口告訴她:「我女朋友好喜歡賤免。」
她笑著點頭,說她能理解。
所以我便問她:「為什麼女孩子都喜歡這只一點也不可愛,表情還挺賤的娃娃?」
她說:「因為我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的喜好,是沒有邏輯,不需要理由的。就像有此一男人明明很壞,卻有一堆女人喜歡,還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有這種道理嗎?我不曉得妳是不是也這樣覺得,但是我肯定,妳會喜歡它。
好吧,爽約是我的錯,想到妳今天失望的表情,我好心疼,本想用這只賤兔當成賠罪,不過妳居然敢說分手,就因為我爽了約?就因為我過馬路不小心抱了汪靜儀一下?妳妳妳——妳氣死我了!我決定沒收賤兔當作懲罰,沒得商量!
……唉,笨蛋萱,妳到底還記不記得,我們說好要相愛到永遠?★
「記得啊!」看完信,我甜甜地笑著回答,在信紙的背後,寫下大大的幾個字:「小氣鬼,不要再記恨了!」
然後抱起賤兔,光明正大地帶回家。
什麼?說我小偷?拜託,講那麼難聽,這本來就是送我的,他氣兩年也夠本了。我代替他決定,男人不可以這麼小心眼!
【全書完】
編註:
※關於言洛宇和丁群英的溫馨戀曲,請看橘子說32【再見冤家系列之一】《冤家宜解不宜結》。
後記
相愛容易相處難。
寫了長長十萬字,想表達的,其實只是這七個字。那其他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三個字是幹麼用的?事實上,那是用來騙稿費的……啊,不是不是,你看錯了,我說的是,用來詳加批注那七個字用的。(對,就是這樣,請跟著我念一遍:「詳、加、注、解、用、的。」)
催眠完畢。
好,回歸原話題。
你(妳)身邊一定有這樣一個朋友——
因為愛得太深,以至於患得患失,二十四小時電話或行蹤上的緊迫盯人。
因為害怕失去,開始用哭鬧來引起對方的注意。
因為自卑,一點小事都會讓她惶恐,猜測他是不是愛上條件比她更好的人了。
該說男方錯了,無法給她全然的安全感?
還是說女方多心,疑神疑鬼?
其實,往另一個角度去想,事情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不見得能處理得比他們更好,因為這是正常人性,是深陷在情感沼澤中的男女所無法突破的迷思。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這是我想表達的第二句話。
因為走過這一段,女主角學會更成熟、更寬容地去看待感情;男主角學會了圓融技巧地處理感情問題。
為什麼會說這個呢?
因為我猜得到,各位看完這本書的反應.
通常我的書,都是男主角被捧上了天,女主角卻被抨擊得很慘。我不曉得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沒錯,男主角是好男人,但是在我看來,一段感情出問題,男女雙方都有責任。
身為女子,我會希望男友全然的溫柔都屬於我,有誰會願意和全世界分享男朋友?一旦陷入愛情裡,沒有女人會不小心眼的,男主角的心軟、同情弱者、不擅拒絕,難道不是造成感情出問題的因素之一?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一路陪著女主角走過她最幽微纖細的內心世界,每每有種很心酸、想哭的感覺,雖然她的鑽牛角尖有時讓我很想打她,但是想到自己也不見得能處理得多了不起,又悻悻地收回拳頭。
忘了是否說過,我寫的每一本書,並非全然杜撰,其中或多或少摻雜了一些真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