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狂愛售完為止

第16頁 文 / 成瑩

    「喂,采鈴,我不是在說妳。」他急忙解釋。

    但那頭的楊采鈴卻已聽見了女子的聲音。「子翔,她是……」

    「就是我媽請來的朋友,不跟妳說了,明天我再去找妳。」為免她亂想,他選擇避重就輕。

    但,他這麼在意她的想法,恐怕她在他心中已佔有很重要的地位。

    「好……拜!」

    等他收起話機,謝麗華忍不住追問:「她是誰?你女朋友啊!」

    「不關妳的事。」他沒有向她說明的必要。

    「怎麼不關我的事?如果是大嫂,我好歹也要跟她套套關係,免得她和你一樣,都欺負我。」謝麗華似真似假地說。

    「誰敢欺負妳!妳手段這麼厲害,采鈴不要被妳欺負就不錯了。」提到采鈴的時候,他的目光一柔。

    「哼!」她嗤了一聲。

    看他這麼寶貝的樣子,那個女人一定是他的女朋友。

    「妳還不快點,我真的要走嘍?!」

    「翔哥哥,不要這樣嘛!等我--」她立刻追了上去,熱絡地倚在他身側,不知情的人八成會以為他們是鬧點小意見的冤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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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兩天、三天,過去了……

    原本說好隔天就要去找采鈴的,卻在老媽的強迫下,當了呆子導遊三天,衛子翔的耐性簡直就要被磨光了。

    尤其在每次打電話過去告訴采鈴他又要失約時,最是嚴重。

    今早起床,他決定不再理會老媽的威脅,非得去見采鈴一次不可。

    一想到即將見到她,雀躍的心情敦他面上陰沈不再;他的渴盼與思念,教他確定了一件事--他愛上她了。

    與她產生情感,是件很容易的事,當那感覺以悄悄的、不疾不緩的速度,逐步盤踞了整個心頭之後,你已習慣它,且無法想像失去的滋味了。

    他的全身感官,都已適應了她的存在……

    突地,體內一股騷動強烈襲來,那是想見她的激動心情。

    「翔哥哥,你要去哪裡?今天我們是要去故宮嗎?」程咬金又出現了。

    他不滿地衝口說:「要去妳自己去!」

    「你怎麼這樣說呀!衛媽媽要你好好照顧我的欽。」

    「妳羞不羞呀,幾歲了還要人家照顧?」他睞了她一眼,就是覺得她惹他心煩。

    「人家才剛回來,人生地不熟的,你……」

    「少來,妳又不是不認識路!要去自己去,我不想再當妳的指南針了!」

    「原來你以為我把你當成指南針呀!我沒有喔,我是真心誠意的把你當哥哥哩!」謝麗華又「忘情」地去勾住他的手。

    「隨便妳,讓開!」

    「你敢走?!我叫衛媽媽喔。」謝麗華威脅道。

    「妳!」他險些氣煞,但見她得意的嘴臉,心頭突然湧起不願讓她得逞的惡意念頭。「妳要叫就叫,就算要哭我也不會理妳。」

    聰明的謝麗華很懂得拿捏人性,知道搬出衛媽媽沒用後,立刻軟著聲說:「好嘛好嘛,今天你不想去故宮就不去,可是你要賠償我一個損失才可以。」

    土匪!她怎麼不去佔山為王呢?

    他一臉唾棄地睇著她,但也覺得跟她這樣耗下去並不是辦法,不如暫時成全她,於是他兩手交抱於胸前,倨傲地說:「說吧!妳想要什麼?」

    「那枝丹尼爾的筆!」謝麗華毫不客氣地說道。

    其實回國頭一天,她就看到那枝鋼珠筆了,以一般男人的角度來看,是不會花錢買這種可愛的玩意兒,除非他是戀物癖。

    但按這幾天來她的觀察,他根本沒有戀物癖,身邊屬於粉色系的物品,就只有這枝可疑的筆。

    刪除法加推測法,她很快就認定這是別人送的,而且是個他很在意的女人!唯有如此,才能教他不顧別人的目光,放在口袋裡,帶進帶出,引人注目!

    「妳要這枝筆幹麼?」

    果然,給她猜對了!

    看他那副戒備的模樣,謝麗華就更想要了。「你給不給?不給就別想走。」

    衛子翔精明的眼來回看著她,懷疑她猜出什麼,就怕她替他找麻煩!他思忖了下,心想這枝筆的確不適合他用,若是能派上用場,讓他自由一天,給她倒也不要緊。

    「好吧!妳要是不嫌棄它是二手的,就拿去吧!」

    謝麗華倒是被他的爽快愣住,呆呆的接過筆。

    「我可以走了吧!」暗諷了一句,他走出家門,連再多待一秒的意願都沒有。

    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好像巴不得別看到我一樣……呆在原地的謝麗華見他這般瀟灑,心中忿忿地想著。

    突然,她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他不想見到她嗎?那她就偏要!

    顱不得方纔的交易,她奔上樓,邊跑邊喊道:「衛媽媽,您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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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愛婚友社最近的生意大好,也許是在附近做出了口碑,最近不需要出門拉生意,主動上門詢問的人便多得接不完,這讓身為老闆的高晶桐樂壞了,直說等成功交往人數達到百對,便要來辦個小型員工旅遊,好好犒賞三位美女。

    得知這個消息,她們更加賣力了,紛紛加緊腳步撮合新人。

    而這之中,就屬楊采鈴最不積極。

    這天,剛巧輪到呂芳英與她負責顧店,心思細膩的呂芳英見她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乘機問道:「采鈴,妳有心事哦?」

    「我?!我哪有?」楊采鈴拿著抹布亂抹,少說也有五分鐘了。

    「沒有才怪!妳看看妳剛『ㄇ丫』過的地方,有比較乾淨嗎?」

    「啊--」她定睛一看,由於抹布一直沒有拿去沖洗,剛剛擦過的地方都留有髒髒的水痕,沒擦的地方看起來好像還沒有那麼糟。「對不起,我再擦一次。」

    「妳不用跟我道歉啦!只要告訴我妳在煩什麼就好。」

    呂芳英才不像擁有一張毒舌的藍秋雨,她說話比較婉轉,也很會替人設想,是個談心的好朋友。

    「也沒什麼啦!」

    「是不是跟那位衛先生有關?」他已經好幾天沒來了,這也難怪采鈴會心神不寧。

    「嗯。」

    戀愛就會這樣嗎?一點點心思全教週遭的人看穿,自己卻一無所覺。

    「你們感情不是很好嗎?」

    「我也以為是這樣,可是最近……」她欲言又止。

    她實在不想變成一個多疑的人,可他近來的行動敦她心慌,而且她又從來沒聽過他親口許下什麼承諾,教她那顆不安的心更敏感、脆弱了。

    「最近怎樣?」

    「他很久沒來找我了。」

    「小姐,才不過三天而已,叫做很久哦?妳不是說他很忙,工作一忙起來連飯都忘了吃?可能他最近比較忙,所以才會沒來找妳。」

    「可是之前我們天天見面,現在他每天都打電話來叫我別去他公司。」就連那天說隔天要來找她,也失約了。

    呂芳英安慰道:「他有打電話來,就表示記得和妳的約定,妳不要想這麼多啦!」

    「芳英妳知道嗎?有時候我會覺得我愛他比他愛我還多。」這種感覺從一開始就有了,雖然是她提議追求他的,可事情都過了這麼久,他也應該和她一樣,共同的付出、共同的分享吧?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天秤嚴重失衡,一邊高、一邊低。

    「男人都這樣呀!神經永遠像電線桿一樣大條,妳只要知道他有愛妳就好了,不一定要親口說ILoveYou呀!」呂芳英一聽,輕聲笑了。

    好傻的采鈴呀,不過幾天沒見到他,她就像得了失心病一般,心情低落、想東想西。

    如果情況真有她說的那麼嚴重,那位衛先生就不會還天天打電話給她了。

    「我不是要他說什麼他愛我,只是有一種感覺,我覺得他不是很在乎我。」每次都是她追著他跑,她也想嘗嘗那種被人追的滋味呀!為什麼他偏不這麼做呢?

    「哎喲……」呂芳英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想來那位衛先生再不出現,采鈴的失心症是不會好的……等等!門外出現一輛熟悉的車款,剛好,解藥及時趕到!

    「晶桐曾經說過,如果一個男人拿工作忙碌當借口,拒絕不喜歡的女生,就是對那個女生膩了。」楊采鈴繼續說道,沒注意到門上的鈴鐺響起。

    「妳錯了,我打賭他絕對不是對妳膩了,不然也不會來啦!」呂芳英含笑地努努嘴,視線落在她身後。

    「采鈴!」衛子翔走近她,沒聽清楚她的咕噥。

    聞聲,楊采鈴猛地旋身,訝異地瞪大了眼。「子翔!你、你怎麼來了?」

    「想過來看看妳,妳可以外出嗎?」

    「看我?!真的?」和他見面的喜悅映在眸子裡,遮也遮不住,再聽進他的那句想看她,不安的情緒登時消失,腦子更忘了他所留給她的漫長等待與猜疑。

    她現在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他來了!

    「你再不來,有人可要生病了。」呂芳英忙不迭地說道。「你們趕快離開我的視線,不然我看到你們這樣談情說愛,會造成我身體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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