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琉璃
高明德有些生氣,「妳這話分明是藐視我的人格。」
「我很懷疑你還有人格,因為你曾經侮辱過我母親。」
「妳還記恨我小時候的無心之過啊?」
「小孩子說的話最真實。為什麼人都要把別人踩在腳底下,來顯示自己的優越?」
夏琳微笑道:「你為甘地造句自言自語下了最好的批注。原來這種劣根性真的是從小就有,算是人類的本能。」
高明德納悶,怎麼從以前到現在,口齒伶俐的他從來沒講贏過她?
「原來妳真的很容易記仇。」
「所以記得少來惹我。」
這是絕對辦不到的。高明德在心中補上一句。
第二章
高中時期的夏琳,脫去了刺蝟般的外衣,但是孤僻依舊。
高明德在高中時代,風頭更勝以往。
她是為了獎學金才放棄第一志願,來到這個中學就讀。
而他則是為了某個特殊原因,也放棄了第一志願,選擇這所高中。
這所學校采男女合班。第一年,他們不同班。
雖然不同班,但是想不知道對方的動靜相當困難,因為在全校成績排行榜上,她每次都是一年級的第一名,他是第二名。
這個事實總是讓高明德氣得咬牙切齒,卻無可奈何。只要有她在,他就跟第一名的寶座無緣。
此外,高明德加入空手道社,結果因為表現傑出,第一年就被升為主力選手。
夏琳則沒有參加任何社團。她跟小學時一樣,空閒時間都給了課外讀物。
黃鈺從一年級就跟夏琳同班,因為書本與她結緣。在一次午休時間,她看見夏琳坐在操場旁邊的一棵大榕樹底下,手上捧著一本書。
黃鈺驚訝地發現,平常臉上很少有表情的夏琳,居然看書看得笑出來。
黃鈺是一個有旺盛好奇心的女孩,心想此刻夏琳不像平日一般冷漠,也許不會介意自己上前打擾。
「夏琳,妳在看什麼書?可以借我看一下嗎?」
夏琳抿了抿嘴,說:「我在看科幻小說。」接著把書遞給她。
黃鈺接過來一看,是黃海翻譯的《我,機器人》,作者是艾西莫夫。
「這本書好笑嗎?」
夏琳搖搖頭,「我不是覺得好笑,而是很佩服作者,居然想得出『機器人三定律』。」
「什麼是『機器人三定律』?」
「作者在書裡設定,被做出來的機器人必須遵守三條定律。第一條,機器人不可以傷害人類;第二條,機器人在不違反第一條定律的情況下,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第三條,機器人在不違反第一條及第二條定律的情況下,必須保護自己。」夏琳又笑了起來,「這三定律是科幻小說裡的東西,現在卻被科學家奉為圭臬,妳說作者是不是天才?」
黃鈺也覺得有趣,「原來如此,這本小說一定很好看。」
「這本小說的作者不但創造出這三條定律,更了不起的是,他能再從三定律的矛盾處衍生出故事來。他對科幻小說的貢獻,就像金庸對武俠小說的貢獻一樣,把這種原本是通俗的,甚至算是不入流的小說提升到文學的層次。」
「原來妳喜歡看這種小說啊,一般女孩子很少看這種書,多半會看言情小說,妳會看那種書嗎?」
夏琳笑了笑,「除了純文學以外,我只看推理跟科幻小說。言情小說的作者裡我還沒看到有大師級的人物可以跟曹雪芹媲美的,所以我沒有什麼興趣。」
「妳一定看過很多書了?」
「閱讀是我的興趣。這本書不錯,我快看完了,可以借妳看。」
夏琳的書大多是父親的遺物,他在世時就有一房間的藏書。
黃鈺吃了一驚,沒想到看起來冷漠而難以親近的夏琳竟會如此熱情大方。
因為這本書,她們成為知心好友,時常交換書本及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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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德則是過著完全相反的日子。
他不但忙於功課,也忙著社團,還忙著戀愛。
說是戀愛,其實並不正確。他經常跟某一個女孩忽然之間走得很近,常常一起回家,被別人看到,然後過不了多久,他身邊的女孩又換了一個人。
為什麼他老是如此呢?他是這麼說的,「她常常來找我問功課,天黑了,女孩子一個人回家不太安全,我就只好送她回家啦!」
天啊!這是什麼爛理由?
那又為什麼不繼續送了呢?
「因為她說她已經告訴別人,我們是男女朋友。這不是事實啊,我不喜歡說謊的女孩子。」他總是露出一副無辜的表情說。
他的哥兒們對他這種對感情遲鈍的個性已經見怪不怪,笑得沒力。
但是唯一能跟他接近,而且最被大家看好的女孩子,就是跟高家是世交,全校公認的校花伍毓華。
伍毓華不但長得漂亮,而且多才多藝。她參加國樂社以及美術社,從小學習芭蕾,儀態優雅,天生具有高貴的氣質。
高明德與她站在一起,真是才子佳人,非常登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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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那一天,學生都擠在佈告欄前,看自己被分到哪一班。
「好耶!感謝老天。」高明德先找到自己的名字,接著仔細看同班同學的名單。當他看到一個認識的名字時,立刻吹了一聲口哨。
「明仔,你在高興什麼啊?」
「沒什麼,只是看到認識的人也在同一班。走!我們去吃冰。」
過了一個小時,在同樣的地點,有兩個女生擠在人群中抬頭看佈告欄。
「夏琳,我們還是同一班-!」黃鈺歡呼一聲,接著她發現夏琳的眉頭是皺著的。
「夏琳,妳怎麼不高興啊?」
「黃鈺,我很高興跟妳同班,但是班上有一個我不想見到的人。」夏琳隨即舒展眉頭,「算了,理他那麼多做什麼?我們走吧。」
結果夏琳與高明德被編在同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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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現在我們要選班級幹部。」導師在站在講台上主持第一次班會,「我們先選班代,提名五個人,第一與第二高票的候選人分別擔任正副班代,請大家踴躍提名。」
「我提高明德。」一個也是空手道社的同學舉手。
「很好,接下來還有沒有人提名?」
高明德忽然舉手,「我提夏琳。如果我當上班代,有她當副班代,可以幫我很多忙。」
夏琳瞪他一眼。
這個傢伙怎麼臭屁到這種程度?就算他人緣好,篤定當選,也不該這麼自大。
憑什麼說她非擔任他的副手不可?莫名其妙!
不知道是否班上同學受到高明德那番話的影響,開票的結果,高明德當選班代,夏琳是副班代。
高明德的確是天生的領袖人物,他當上班代之後,帶動整個班級的氣氛,變成活潑外向的班級,積極參加校內外各項活動,甚至組隊報名參加電視台一個益智遊戲型的綜藝節目,由於事先準備充分,加上預先練習加強同學的默契,因此同時獲得晉級遊戲決賽及拉拉隊冠軍。
重大的決策輿提議都是高明德的事,於是夏琳變成專門處理瑣碎的雜務。
夏琳為了盡量不與高明德有任何接觸,常常悶不吭聲把雜事做好,讓高明德出盡風頭。
他們經常意見相左,爭執不下。例如為了去電視台錄像,高明德提議做班服,光是為了這件事,兩個人就吵翻天。
這似乎不影響他們的交往,關於他們的傳言甚囂塵上。
伍毓華的設計圖具有專業水準,相當吸引人。
「我覺得我們去電視台,一定要引人注目,所以顏色武樣一定要搶眼。」高明德振振有詞。
「我反對!花八百塊錢做那種印著校名的拉拉隊服太過華麗怪異,也不過才穿一次。如果要醒目,只要去買那種花色鮮艷的運動服就可以了,大家平常還可以穿。」夏琳對他的話嗤之以鼻。
高明德舉起那張設計圖,「這件衣服有什麼不好?用色大膽,而且線條俐落,我看不出有什麼怪異之處。」
「拜託,設計圖是平面的,而且顏色一定跟實際上的染色有差距。我說這件衣服就是有問題。」夏琳毫不讓步。
「乾脆我們讓同學們投票決定,這樣總行了吧?」高明德火了。
夏琳閉上嘴,她當然知道單憑她的理由,在表決時一定鬥不過那張美麗的設計圖,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是正確的。
事實正如夏琳所料,班上同學一面倒地支持那張設計圖,但是等他們拿到成品,卻都叫苦不迭,因為那件衣服太華麗、太招搖,簡而言之,穿上的感覺就像一聖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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