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與海賊共枕

第16頁 文 / 李葳

    鮮明的五指烙印在他俊美無比的臉上,那也曾經是她死心塌地戀上的一張臉,她可以為他而死,為他而生,但她不要再受到第二次「這樣」的對待,她不要!

    「如果你再碰我一次,我就咬舌自盡。」含著愴慟的瑩瑩杏眼,她第一次清楚地表達自己心意。

    於嵐瞇起雙眼,一語不發地整理自己的衣衫,留下她一人,走出洞外。

    他走了,一定不會再回頭。裴奴癱軟下身子,坐倒在地上,他把自己視為「洩慾工具」,正代表了自己在他心中根本毫無價值可言。

    她還打了他,對他怒吼——他想必會丟下自己,就像丟棄一隻破草鞋。

    可是她不能再容忍這種對待了,她不在乎天底下的人怎麼對她,她只想讓滕於嵐曉得她不是無血無肉的娃娃,她也會為他的言語受傷,為他的無情所苦,為他的冷漠而備受折磨。

    她說了違心之論,她怎麼可能一無所求地留在他身邊,她渴望他再一次對自己溫柔地微笑,她渴望他能夠甜美的親吻自己,她更渴望能永遠佔據他。

    只是自己還有什麼臉,去盼望這個美夢有實現的一天?

    ※※※

    「撲通!」一顆小石子被扔進清澈的池塘中。

    於嵐坐在水幕後方,望著不知從哪兒流入的水灌入池塘內,而池塘的水又從哪兒流出,全然是謎。

    來到外面本想讓自己頭腦冷靜一下,無奈腦中千頭萬緒,怎樣都無法平復內在的心境。他到底是怎麼了?任由怒火掌控了自己,做出那種事——不是早已決定不再理會譚裴奴的一舉一動,不管她做什麼都與自己無關了,可是一見到她自暴自棄的自虐行徑,自己竟又失去了控制。

    莫非,自己心中還殘存著對她的……「撲通」一聲,從他後方一顆石頭越過,跟著被投入水池中。

    於嵐回頭,傻子王站在那兒傻笑著:「魚人,你為什麼要欺負那魚女呀?我都聽見你們吵架的聲音了,她哭得好可憐喔。我剛剛去看她,她還在哭。」

    「不關你的事。」於嵐悶著臉,撿起手邊另一顆石頭,忿忿地丟出。石頭在水面上彈了七次後,還是不敵沉入水底的命運。

    「不可以喔,欺負魚女,萬一魚女有了魚小孩怎麼辦?」傻子王蹲到他身邊傻傻問道。

    孩子?於嵐愕然地瞪著前方,自己過去在這方面十分小心,但這兩次自己的確未曾考慮過這個問題。

    「魚人會對魚女好一點吧?去跟魚女的對不起嘛!」傻子王推推他的肩說:「夫妻要恩恩愛愛的才好。」

    「我和她並非夫妻。」可是萬一有了孩子,情況就截然不同了。

    「不是夫妻?那怎麼可以對魚女做壞事呢!不行、不行,我馬上就幫你們倆辦個婚禮,你一定得娶她!」傻子王生氣地指稱。

    於嵐蹙起眉,提起一個他懷疑在心的問題:「傻子王,你到底是誰?」

    「我?我是傻子王,傻子王是我。」

    「你可以不用再裝了。雖然你裝得很像,從你無心把我撈上來,又把裴奴也救上來,然後再看似無意地帶我們回到這座山洞,一切都做得很逼真。但是你瞞不過我的雙眼,我根本不傻,說不定比多數人聰明,你躲在這洞中的理由是什麼?救我們的動機何在?和神女村有關係嗎?」

    「嘻,你說什麼,我怎麼聽不懂,魚人。」傻子王站起來說:「娶新娘子要很多功夫準備,好忙喔,好忙喔。」

    於嵐擋下他的去路說:「你可以把實話說出來了。從這洞中的每樣擺設看來,都不是洞中原有的東西,都是有人一刀一斧細心刻造出來的,那石桌、那石椅和石灶,一個傻子又怎麼能有如此精巧的手工,你告訴我。」

    傻子王的眼神飄忽不定好一會兒後,認命地歎氣說:「年輕人,你有一雙利眼呢。」

    果然被他猜中了。於嵐勾起唇角:「很多人都這麼說,老伯。」

    「哼!真是個不懂客氣的小伙子。」

    「過獎。」

    「這可不是稱讚。順道一提,剛剛的婚禮,我是講真的。你玷污了人家姑娘的清白,好歹要負起男人的責任吧。」

    「我和裴奴間發生的事,不希望他人過問,老伯。她肚子裡要真有了我的孩子,我也會給她一個交代,但,請你暫且不要管這檔事。」於嵐沒有商量餘地的說。

    「這是該對救命恩人說的話嗎?」他戳戳於嵐的胸,瞪著他說。

    「當時不用你救,我也能自己游上岸,可別小看我的水性。」話鋒一轉的於嵐接著說:「你怎麼會知道那兒有人落水需要救助?莫非,你知道我們會被水流趕到那地方,所以早早把船搖到定點下網?」

    「這說來話長了。」他歎氣道。

    「那我們就徹夜長談吧。」於嵐聳聳肩。「今夜我也不打算睡了。」

    ※※※

    「話要從十八年前說起……」以懷念的語氣,他開始述說。

    「當年我也和你一樣是名翩翩美公子——?

    「咳咳!」於嵐被自己的口水給嗆到了。

    橫瞪他一眼,瘦漢又說:「我為了上京赴考,打從外地經過這個小村落,不小心被林中的猛獸所傷,我雖然也宰了那條畜牲,但自己也受重傷,不支倒地。途中,一名神女村的姑娘把我帶回家中救治,那名姑娘年輕貌美、心地善良,就像哪兒都有故事一樣,我愛上了那名姑娘。」

    的確是哪兒都聽過的故事!於嵐點點頭。

    「可是結局並不美好。我不曉得姑娘已有了婚配人家,只知她是孤女的我,長期孤男寡女的同居一屋簷下,很快的就被村民傳開來,為了姑娘的清譽及保護她不受村中流言所擾,我要求她和我一起離開這封閉的小地方……她答應了。可我那時萬萬沒想到,他們村子長期流傳的神女傳統,是不許讓任何村中的姑娘離開,別說私奔,連嫁給外地人,都會被當成一種重罪。」

    又是一條沒有道理的規矩。於嵐心想這神女村該被破除的傳統,到底有多少?

    「我們的私奔失敗,我被他們村人捉起來,藉著剛好祭典季節到來的機會,他們把我丟入河中打算殺人滅口,順便也能減去村子面臨的災難。故事就到這兒。」

    瘦漢摸著壁面說:「我沒有死成,是因為當我被投入河水中時,不知什麼東西咬斷了我的繩子,我才沒被重石給拖到水底。」

    「那麼,為什麼你好不容易獲得生機,卻還待在神女村附近?你不怕被村人看到?」

    他搖搖頭。「我捨不得我的情人。我曉得這很愚蠢,我既無法現身——他們村人認得我,一旦知道我沒死,她又不知要遭受何等對待。一方面,我認為這條命會留下來,上天必有其動機,我每年都會在祭典這一天,在那地方撒網,便是想能多救一人是一人。可惜十八年來,真正被我救上岸者,也不過兩、三人而已。」

    「你們怎麼不去向官府報案?」

    「沒用的,你不曉得這村子有多團結,全村上上下下都封口如瓶,就算我們說了,也不會有人作證的。」

    「即使是你的情人也不願為你作證?」

    「……」瘦漢突然靜默下來。

    「怎麼了?」

    他搖搖頭。「我的情人能不能相信,我自己都不知道。當年,我們私奔的前一晚,她曾經離開屋子半個時辰之久,等她好不容易回來,臉色一直很奇怪。但我怎麼問,她都不肯說。隔天……」

    「你們的私奔計劃就東窗事發了?」於嵐替他說出這難以啟齒的事實。「怪不得……你十八年來不曾回村子去找她,也是因為你害怕萬一她真是告密者背叛了你,你會不知所措吧?」

    瘦漢以一聲輕歎取代回答。

    「那麼這十八年來你一直都在這洞中生活?」

    「怎麼可能。」瘦漢揮揮手說:「我靠自己的力量在醉梅鎮上做點小營生過日子,那鎮就離這兒約五六十里遠,也不用擔心會遇上神女村的人。每到這雨季,就會上這兒來守著,觀察水勢……讓我終於確定一件事。」

    「即使沒有祭口,這河水也不會淹沒整個村子,是吧?」於嵐微笑著一語道中答案。

    「你、你怎麼會——」自己花了十八年才敢說的話,為什麼這年輕人能輕易誇下海口。

    「我可是海賊世家出身的,這河道我一眼就看穿了,村子在河的內彎處,或許會淹水,但真正要被沖走——除非這村子剛好在河的外彎處。依水勢來看,村子的人擔心水會淹沒整個村子只是杞人憂天,頂多會漲水個半天,熬過去後這種短暫的反常也會恢復原貌。」

    「了不起,小伙子,我可要對你另眼相看了。」

    「這種習俗也不過是巫術道士想騙取一時的錢財,利用大自然的現象,創造出來的傳說,他們大概也沒想到,神女村人會這麼迷信,把一次的偶然淹水當成必然,結果只是惡性循環地讓他們更加篤信這習俗,藉神之名行惡者隨處可見,卻不見藉神之名為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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