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跳跳心,約會情

第2頁 文 / 雲楓

    誰叫台北是個寸土寸金的地方!儘管命相之家的窄門是那麼不亮麗、不起眼,但門帝后的神秘卻依舊吸引著人想一窺究竟。

    尤其是一些碰到人生有困惑疑難、卻又不知如何解決的人們,唯有花點錢求教於專門的算命人士以求得心安。

    這對年輕的夫婦帶著他們的女兒前來,就是抱著這種心態的。

    入內坐定後,年輕的媽媽已經迫不及待地先開口:「胡半仙,請你幫我女兒看看,她的命究竟是怎樣?為什麼只要是她喜歡的男同學,跟她玩不是受傷就是意外破相,害得同學們對她都敬畏三分,不喜歡和她一起玩。」

    年輕的媽媽遞上女兒的八字。

    那六十來歲的胡半仙接過紙條,屈指算了算,並端凝小女孩的長相,見她甜美可人,卻機靈調皮,很惋惜地歎道:「不能怪她,只能怪你們生出一個硬命的女兒,注定她會克所有與她八字不合的同學;長大後,她不能太容易嫁出去哦!」

    小女孩一聽,生氣地:「你胡說,我才不相信!」

    年輕媽媽著急地問:「胡半仙,你的意思是說因為她肖蛇,不能嫁,也不能交男朋友?」

    「還有,她的八字又硬又特殊,和男人交交朋友無妨,但不能談戀愛結婚,否則也會克對方。」

    「難道都沒有辦法改善嗎?」沉靜的年輕爸爸詢問。

    「有,和她生辰八字相合的人,一個近在眼前,一個遠在天邊。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我說了你們可別驚怕;明年——也就是在她十歲之前若不把她送走,她將會剋死你們夫婦倆。」胡半仙諱莫如深地說。

    「啊……」年輕的婦人失聲叫出。

    「她已經九歲多了,若照胡半仙所說的必須要將她送走,該將她送到哪裡去呢?」年輕的爸爸力持鎮定。

    「我具有來者不克的天質,如果你們願意,我可以收她做義女,算是做善事,你們只要每個月送教育費與生活費來,順便來探望她就可以了,這樣你們也可逃過死劫。」

    「好,好,好!反正女孩長大都是別人的,我同意!」年輕的爸爸喜出望外。

    「呸!虧你還是她爸爸!怎可重男輕女,把女兒丟在這裡不管!」

    「誰說我不管?我們每個月都會來看她呀!你要留住她,不怕她剋死我們?」

    小女孩很懂事、聰明,這一切的對話,她都能明瞭,看父母為自己起了爭執,她流著眼淚,卻堅強地說:「媽媽,我願意留在這裡,我不想要你們因為我而死。」

    「孩子……」年輕的媽媽忍不住心酸地摟著小女孩。

    「就這麼決定了,胡半仙,寫個同意書,我們畫個押吧!」年輕的爸爸倒是挺爽快。

    胡半仙點頭,咳了兩聲,向房內喊道:「天麒,出來見見你的義妹。」胡半仙緊接著拿起毛筆在一張空白的紙上寫了起來。

    年輕的媽媽看到一個活潑好動的小男孩跳出來,嘴上還嚼著口香糖。

    「哦,等一下,胡半仙,你收留我女兒,不怕克了你兒子?」

    「呵,這就是我剛才說的近在眼前的人,他叫官天麒,生肖屬虎,八字和你女兒相合,是我前兩年收養的,他已經十二歲了!所以,和我住在一起,誰也不克誰。」胡半仙腦子裡打著如意算盤。

    「胡半仙的意思是我女兒不用改姓?」年輕媽媽問。

    「我膝下無子無女,老伴早在三年前走了,這也是因緣際會。我所謂收養,並不是過繼到我家,只不過大家立個同意書,我認她做義女,與我同住,而且他們兩個也可以傳承我的衣缽。」胡半仙似乎老謀深算。

    「我和你同住,當你義女,可是我不要跟你學算命!」小女孩倔強地噘起小嘴,這算命仙一言定她終身,她的小小心靈可不服氣!

    「嘿,你滿有主見的嘛!」胡半仙笑盯著她。

    「若不是為了我爸爸、媽媽,我才不相信你這什麼半仙、全仙!」

    「不可以侮辱義父!」官天麒斥道。

    胡半仙不以為忤,「你叫什麼名字?」

    「何雪翎。」小女孩瞪視著眼前張牙舞爪的官天麒。

    胡半仙在紙上寫上她的名字。

    「唉!胡半仙,他們在一起會不會打架啊?」年輕的媽媽憂心忡忡地。

    「不會、不會!鬥嘴爭執難免,如果兩個都是男孩,鐵定會,但他們八字都硬,異性相吸,不會打架的,不相信,你們日後等著瞧!」胡半仙意味深長地表示,期待著他促成的新局勢。

    十二年後……

    冬天的陽光溫暖地穿過稀疏參差的樹葉間縫,篩下斑斑駁駁的光影。

    在仁愛路上,有位年輕貌美、曲線玲瓏的豆蔻少女挽著一個凸頭鶴髮的男人過街。她無視路人投以曖昧的眼光,依然輕鬆自在地和那男人談笑風生。

    她的行業是伴遊女郎,不同的是——自己是老闆、也是員工,僅有唯一一人的公司。她不定期地陪著商場上的老闆到高級西餐廳用餐,聆聽對方發洩生活上、家庭上與工作上的不滿,然後她會為對方看臉相、手相,以輕聲軟語安慰對方,舒坦對方不平衡的心情。

    有些男人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也會預約下次見面時間,甚至想要追求她;還有些已婚的男人會激動地牽起她的手說要為她離婚,再娶她,她都是一笑置之,表明自己只適合做男人的一般朋友,不適合做妻子;而且與他做朋友,只能見三次面,若是以後再見一次面就會給男人帶來傷劫!她的話發生嚇阻作用,老一點的男人聽了半信半疑,想見又不敢見,為保全性命唯有聽她的,老死再不往來。

    年輕男人就不信這一套,反而覺得刺激,硬是要與她玩這種遊戲。於是在第三次見面時,她就和對方打賭,要對方開出一張十萬元的即期支為賭注,如果對方不幸受傷,她就可以領取這筆賭金。這項賭約雙方都立契約以資證明,免得日後吃上官司。

    縱然這是一項冒險刺激又不合理的玩法,但她找的都是心甘情願又主動想嘗試冒險的男人。那些男人物質生活太優渥、太奢華、也太好色,碰到她這種蛇蠍美女,不僅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即使輸了也心甘情願。有的人更想和她訂下契約——若男人髮膚無損,安然無恙,她需委身相許,另付對方五十萬。

    對於這點,喜愛玩樂、富於冒險精神的她,根本不懼也不屑,因為她自信那些男人都勝不了她的,因為那些男人都不知道自己輸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她根本有克人的天賦,而她在交往之初早已藉看相問清了對方的八字,除了和自己及義兄有雷同八字的人不怕克之外,其他的男人都是她的手下敗將。

    到目前為止,敢下賭注的男人不怕觸楣頭的後果計有四輕傷;至於對方是怎樣受傷的,她可不管,反正是和她分手後發生的意外,她沒有權利、義務去瞭解,她只知道穩拿賭金,給自己開的PUB多添一筆資本罷了。

    通常,她只從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二點伴陪那些商界老闆,下班時間一到,她便回去睡大頭黨,以應付夜晚PUB的生意。

    不過,今天她必須犧牲睡眠,回義兄的命相之家一趟。她招來一部計程車,坐了上去。

    義父在兩年半前過世了,留下的攤子由義兄繼承。她之所以稱這個家為命相之家,是因為裡面空間狹窄,根本暗無天日,不像個家;若非當年父母認命地把她留在那兒,她才不會逆來順受地在裡面住了十年。

    這十年當中,她也學了不少算命的本領,但就是不喜歡死氣沉沉地坐在那兒為人算命,想不到小時候活潑好動的義兄長大後反而斯文,耐得住長久待在家中,當然攤子就歸他管嘍!

    義父去世時,她才高職畢業。在校時學了調酒手藝,因為想給自己闖出一片天空,回去找親生父母商量。十年間父母又生了四個小孩,哪有心情與辦法來籌措資本讓她開業?而且也深怕她一回到家便會剋死家人,到最後她走投無路,只好到飯店去當調酒員。

    她長得標緻,不論是飯店裡的男性職員或顧客都喜歡和她聊天,甚至想和她打情罵俏,但她遵守義父臨終囑咐,千萬不可愛上男人,否則那個男人便會遭殃。就因為這樣的顧忌與限制,使她無法安心工作,對顧客、對男人一律目不斜視;當然,目不斜視的結果是「被迫離職」。

    失去工作後,義兄要她回去加入算命的行列,她死也不肯,她可不願像義父一輩子待在那暗無天日的房子裡!她正值年少青春,怎麼可以因命中注定的事而從命!她要用自己的智慧與能力去闖蕩、去開拓!

    經過反覆思量,終於被她想出這麼一個可以賺錢、可以交朋友,又可以慢慢尋覓一個不怕她克的男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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