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歐比情人

第12頁 文 / 尹雅

    「在,他昨天剛出差回來,再說我又不是他的寵物,愛上哪就上哪。他才關不住我。」余孟蘭仍好奇地蹲在歐比前面東瞧瞧西看看的。

    「寵物?我是Betty的寵物。」歐比捕捉到一些它瞭解的訊息就開始說了起來。「真的?有這樣的寵物真是不錯,我也好想要一個。」余孟蘭轉向余孟華詢求她的同意。

    「自己生一個就有了,他像剛會說話的孩子一樣煩人。」余孟華邊說邊往廚房走去,她可無法想像她二姊夫有了一個像余孟蘭這樣好奇的太太后,再有一個歐比的情景。他準會被他們搞垮的,到時她母親一定會將罪過都推到她身上,她可承擔不起。「你也是別人的寵物嗎?」對於這麼漂亮的女生是誰的寵物歐比是很好奇的。

    「才沒有呢!應該說他是我的寵物才對,」對於丈夫對她的唯命是從,她是這樣認為的。

    「Betty是Anson的寵物。」歐比像是宣佈地說。

    「Anson是誰?」怎麼又多出一個Anson,余孟蘭真是好奇極了,難道她們家的小妹並不是像在她們面前的不近「男」色?

    「Anson就是臣斌呀。Anson也是Betty的寵物哦!」

    原來是同一個人,看來她的小妹依舊專情。只是什麼寵物不寵物的,她倒有點糊塗了。

    「為什麼他們兩個都是寵物?」

    「就是相愛呀!經理大人說的。」難得找到「知音」。歐比很高興地回答她的問題。「他們兩個相愛?」余孟蘭感到有些許的訝異,她本來以為余孟華只是遇到了一個不錯的男孩而已,應該還沒發展那麼快,看來她是錯了,「對呀!他們兩個嘴巴和嘴巴放在一起,經理大人說是接吻。」

    天呀!他們發展得真是比她想像的快上許多,原來她還想伸出援手助余孟華一把的,現在看來根本不用了,她母親聽到這個消息一定會樂歪的。她今天捨棄她老公真是沒有白犧牲,得到了這許多珍貴的消息。歐比還真是個寶呀!

    「可是Anson也是佩琪的寵物,但是Anson不喜歡當佩琪的寵物,」平常它說話大家都賺煩。今天遇上了知己,歐比打算大大地暢所欲言呢!

    哈!原來她們的小妹遇上情敵了,余孟蘭在心底打定主意要發揮一下做姊姊的責任——幫她驅逐情敵。

    剛從廚房端果汁出來的余孟華真是嚇了一跳,歐比怎麼又扯上了寵物這個話題了?打從它知道這個名詞後,就三天兩頭提出來攪和,而且每次一提出來就會把她的事順便洩光光,她真是後悔教會了它這個字。現在她得趁歐比還沒洩她的底之前阻止它,但她豈知早已來不及了。

    「二姊,你的果汁;歐比,我要你回房裡去接上桌上計算機做資料輸入。」余孟華將果汁遞給余孟蘭後就將歐比趕了進去。

    「哇!好像媽媽在教訓孩子,」余孟蘭將眼光來回地投在余孟華及由廚房走出來正端著果汁喝的羅臣斌身上,嘴巴笑得都快歪掉了。

    看到余孟蘭臉上那詭異的笑容,余孟華的背脊起了一陣寒意,難道她阻止得晚了一步?天呀!可千萬不要才好。

    「孟竹要你記得二十七日回去。」余孟蘭喝了口果汁後說。

    「知道了,要說幾次啊!」一想到還有個「酷刑」在等著她,她就毛骨慄然。

    「羅先生,這個月二十八日是我們家老四結婚的日子,歡迎你來喝喜酒。」余孟蘭笑盈盈地對著羅臣斌說。

    「他又不認識四姊去幹嘛?」余孟華馬上抗議,她才不想讓她達到目的呢!

    「這是基本禮貌你懂不懂啊?既然他在這兒,就應該開口邀人家去的。」余孟蘭說得像是什麼人生大道理似的。

    「少來了。說實話,是四姊要你來的對不對?」余孟華直接點破挑明了講。

    「羅先生,二十八日是星期天,你應該有空吧?」余孟蘭不理會余孟華,反正她是苦死要達成目的的。

    「人家沒空啦!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沒事閒閒地閒在家裡啊!」余孟華根本不給羅臣斌發表意見的機會,一口直接替他回絕了余孟蘭。

    「你是他什麼人呀?他有沒有空你怎麼那麼清楚?」對余孟華的百般阻擾她有些惱怒。

    看著這一對怒目相視的姊妹,羅臣斌突然對余孟華的家人好奇起來了。上次接的那一通電話和眼前這個極力邀他赴宴的小女人,都在在地顯示余孟華成長的環境是一個極有趣的家庭。好奇心及另一個莫名的理由驅使下,他竟然真實的想要去赴宴了。「你管他是我的什麼人,反正他沒空去就是了。」余孟華再一次霸道地替羅臣斌回絕,完全不顧在一旁笑容有些苦的羅臣斌。

    「你少在那裡自作主張,我相信羅先生一定有空去的。」看到妹妹那種強硬的態度,更加強了她邀請羅臣斌參加婚宴的決心,於是乾脆替他答應下來。

    看看兩邊箭在弦上,蓄勢待發的局勢,如果他再不開口調停,她們兩個可能會打了起來。羅臣斌清了清喉嚨開口說:「二十八日我有空,我會去的。」

    話才一說完,羅臣斌就接到了一道是以令惡魔退避三舍的銳利眼光。余孟華正用她那特大的雙眼再加上超級怨恨的眼神瞪著他。

    「那太好了,你可以二十七日就和小華一起回來。」余孟蘭用勝利的音調作進一步的要求。

    「二姊,你別欺人太甚。」余孟華發出冰冷的聲調,想讓她知道她是極端的不悅。

    但是顯然沒什麼用。因為余孟蘭雙手又起了腰。用怪罪的口吻對她說:「什麼叫欺人太甚,我是好心怕羅先生不知道地方,所以才要你帶他一起回來,我這有錯嗎?」

    「他星期六要回台南看他父母,」余孟華臨時想到這件事抓來當借口。

    「台南。那順路,你可以等婚禮結束後再陪他回去看他父母。」余孟蘭順理成章地說。

    「為什麼我要陪他回去看他父母?」余孟華火冒三丈莫名其妙她二姊為什麼提出這樣的建議。

    「你再囉嗦我就回去告訴媽媽嘴巴和嘴巴放在一起的事。」余孟蘭露著邪惡的笑容威脅她。

    「歐比!」一聲高介貝的叫聲後,余孟華火速衝回房裡,接著從房間傳來僻哩叭啦的聲音,羅臣斌猜想歐比可能被她拆了。

    等一切聲音平息後,余孟華從房裡走了出來,臉上交雜著滿足、無奈、忿怒的複雜表情。

    「好吧!一切就這麼說定了,二十七日你帶羅先生回家來,沒什麼問題吧?」

    余孟蘭露出了她甜甜的笑容,「好心」地詢問余孟華。

    還能有什麼問題。她現在就像一個任人擺佈的傀儡,如果她敢稍做反抗,可能就得承擔被她媽媽逼著一個月之內嫁給羅臣斌的後果。並不是她媽媽太過保守認為接吻就一定要馬上結婚,而實在是她媽媽太擔心她會嫁不出去,所以只要讓她抓到一點尾巴,她就會把余孟華在最短的時間內嫁出去,而這些可不是她消受得了的。

    「這件事你絕不能洩漏出去給任何一個人知道,包括二姊夫。」余孟華半威脅半哀求地對余孟蘭說。她知道已經來不及阻止余孟蘭知道這件事,不過至少她得預防「災情」繼續擴大。

    「你認為你有資格跟我談條件嗎?」余孟蘭洋洋得意地端著果汁坐到沙發上喝了起來。

    這言下之意就是只要姑娘她高興,她隨時可以對任何人說,完全不受余孟華的威脅。順從別人的威脅,還不能確保她的「安全」。她簡直沒有任何尊嚴可言,但她偏偏又不敢反抗,余孟華恨得牙癢癢的。再一次,她用連鬼神都敬而遠之的眼神瞪向羅臣斌,一切都是他的錯,他不該接她四姊打來的電話。而引起了她的姊姊們的好奇,更不該答應她二姊出席喜宴,她四姊結婚關他什麼事啊?最最最不該的是他不該趁她不備時偷去她的初吻,害得她不但成為別人的笑柄,更要遭受到她姊姊無窮盡的威脅。反正一切都是他的錯。他不該在她身邊出現,攪亂了她的生活,更攪亂了她的心湖。

    接到如此可怕的眼神,羅臣斌渾身起了哆嗦,他想他最好快溜,免得遭到和歐比一樣的下場。

    「我先……」才剛開口要告辭,沒想到電話卻響了起來。

    「喂!」余孟華接起電話用力一吼,把所有的怒氣發洩在那上面。

    「我可以先知道我的罪狀嗎?」電話挪頭傳來了一個可憐男人的聲音。

    「你的罪狀就是沒把你老婆看好,讓她出來危害人間。」這下可好,夫代妻受過可是天經地義的。

    「孟蘭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嗎?」那男人可憐兮兮地開始想像他那寶貝太太又給他闖出什麼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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