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桃色追妻令

第2頁 文 / 伊蝶薰

    彷彿突然見著了怪物似的,她打了個冷顫,飛也似的拔腿就跑。

    看著她奔離的背影,莫文槐只足覺得非常莫名其妙;不過這樣也好,省得他浪費時間打發她。

    坐上車,他再往家的方向駛去。

    「程倩倩!不,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莫文槐死命地搖著頭,對於父母提供的線索,他是真的一點也想不起程倩倩是何方神聖。

    就算他真有那麼一點點的印象,他也不會承認的,因為雙親那四隻眼睛裡;洧苦極明顯的「渴望」因子。

    他不是傻子,即使父母已不下十次想誘騙他做傻子,但他仍老神在在,絕不誤人父母所設下的陷阱。

    「再想想看嘛!」丁楓不死心的勸著:「再多想一會兒,你一定會想起來的。」

    「對呀!你不可能一點印象都沒有啊!」莫言盯著兒子瞧,試圖勾起兒子童年的回憶。「在你五歲那年,我和你媽帶著你到新竹的程伯伯家去玩,你不記得了嗎?」「五歲?」莫文槐聞言,忍不住笑道:「那麼多年前的事,現在怎麼可能還記得?」接著,他又反問父親:「爸,你五歲的時候,都在做什麼?」

    莫言想了會兒,答道:「放牛吧!我也記不得了。」

    「媽,那你呢?」莫文槐又問母親。

    「玩紙娃娃、捉迷藏,扮家家酒。」丁楓很快地回答。

    莫文槐苦笑著搖搖頭。「如果沒事,我先回公司去了。」

    「誰說沒事?當然有事啊!」丁楓立即喚住兒子。

    莫文槐回過頭,無奈地問道:「是不是想讓那個叫程倩倩的女孩,到公司來!上班?」

    他向來最討厭靠關係進人公司的人;他的公司需要的是人才,可不是整天就只知道油嘴滑舌、言語諂媚的馬屁精。

    「你那是什麼表情!跟你說了多少次,做人要圓滑點,雖然那些人的能力不是非常好,但人生下來,就是要學東西的嘛!他們不會,你可以找人教啊!」丁楓苦口婆心的勸著。

    「那這次你又要安排她做什麼?秘書?助理?還是主任、副理?」小妹是絕對不可能的,以他母親愛面子的個性,介紹朋友的女兒進公司,職位少說也要有「兩顆星」以上。

    「我有說要介紹她進公司嗎?」丁楓瞪了兒子眼。

    「那就好!」莫文槐小小地鬆了口氣。

    「文槐呀!」丁楓撫著手腕,喚著兒子。

    「媽,什麼事?」莫文槐疑惑地走到母親身邊。「咦!我上次買給你的那隻玉環呢?你不是很喜歡的嗎?怎麼不戴了?」

    「是啊,我是很喜歡那隻玉環,可是……」丁楓欲言又止。

    「你媽把那隻玉環送給別人了。」莫言知道妻子的心思,遂加入「演戲」的行列。

    「媽!你怎麼把我送你的玉環送給別人呢?」莫文槐有些錯愕。

    開什麼玩笑嘛!那隻翡翠玉環價值不菲,怎麼可以隨便送人呢?就算母親不看錢的份上,好歹也應該體諒他一片孝心啊!真是搞不清楚狀況!要送別人東西;隨便送個手錶、戒指就可以了嘛!

    「你是不是把玉環捐給孤兒院了?」若是這樣,那他還可以接受。

    丁楓搖頭。

    「老人院?」

    還是搖頭。

    「盲人會?」

    仍然搖頭。

    「慈濟!這次不會錯了吧?」

    莫言和丁楓兩夫婦,一起搖著頭。

    「我不猜了。你們直接告訴我,那隻玉環到底送給了誰?」莫文槐有些惱怒。等等!他好像猜到了……

    「媽,你該不會是將玉環送給了程倩倩吧?」他小心翼翼的問。

    「沒錯!就是倩倩。」好聰明哦!不愧是她的兒子。

    「媽!」

    莫文槐癱在沙發上無奈地搖頭歎氣,而丁楓則像個做錯事的小孩般,雙手不停地扭絞著。

    「文槐,媽很喜歡那隻玉環的。」

    莫文槐翻翻白眼,對母親的話置若罔聞。笨蛋都看得出來,他母親又在設餡阱,要捉他這隻大白兔了。

    「文槐,你去幫媽杷玉環要回來,好不好?」丁楓可憐兮兮地說。

    莫文槐還是對母親的話充耳不聞。

    見兒子不理她,丁楓便使了個眼色,要丈夫幫忙;

    莫言接收到妻子的暗示,立刻拔「嘴」相助。「這次你是真的不對,幹嘛一時興奮過度,就將玉環送給人家呢?真是太衝動了!」

    「你說什麼!?」丁楓怒目直視著丈夫,以為他在落井下石,但見丈夫猛向她眨眼,她才知道,該是唱雙簧的時刻了。

    「我承認,我是太衝勁了;不過,我也是披倩倩的美色所迷,才會一時失去理智……」丁楓看著眼前兩張茫然的臉孔:「怎麼了,你們為什麼這樣看我,哪裡不對嗎?」

    「你現在地說哪一椿事啊?」莫言憐疑的問著他那「口不擇言」的妻子。

    「當然是翡翠玉環那椿啊!不然還有哪樁?」丁楓也是一頭霧水。

    「沒事,請再繼續。」莫言揮揮手。

    「好了,別再繼續了。大不了今年你生日時,我再送一隻玉環給你就是了。」莫文槐打斷雙親的「演出」,再說下去,那就太假了。

    「不,我要倩倩手上那隻。」丁楓任性地說。

    「那你教爸陪你去向她討回來不就得了?」莫文槐絕不輕易上當。

    「不,不,我是絕對不可能去的。」莫言再三地搖頭。

    「是嘛!你要你爸去丟老臉嗎?要我,我也不去。」丁楓擺明了和兒子作對。

    「那好,那隻玉環就不要了。」莫文槐可也不是省油的燈。

    「那怎麼可以呢!那是我們家未來的傳家之寶呢!」丁楓急切地說。

    「傳家之寶?!」這訝異的聲音,不是來自莫文槐,而是他老爸——莫言所發出的。

    「媽;你在開玩笑!」

    「誰說我開玩笑了!從現在起,那隻翡翠玉環,就是我們家的傳家之寶,而你身為莫家的子孫,怎可讓傳家之寶流落在外呢?」丁楓像個女王似的,發佈著不容任何人質疑的命令。「去,限你一個月之內,速速將它尋回,否則……」

    「不要太嚴苛啊!」莫言煞有介事地進諫。

    「好。你也別傷腦筋了,我去要回來就是了。把她的住址給我吧!」莫文槐真服了他的老媽。

    「老公,名片呢?」丁楓伸手至莫言面前。

    「名片?什麼名片?」莫言臉上寫滿了問號。

    「你。不是拿了倩倩的名片嗎?」

    「沒有啊,我以為你拿了。」

    「你…氣死我了;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丁楓氣壞了。

    「喏,不是我不幫忙,實在是無徒幫起,愛莫能助啦!」莫文槐竊笑著;慶幸自己又逃過了一關。雖然不知道父母的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但警報解除,實在是一件值得祝賀的事。

    「不,這回你要幫的忙可大了。」丁楓狡黠地一笑。

    「沒錯。」莫言也露出詭異的笑容。

    「去找人吧!」

    「去吧!乖兒子。」

    面對這一對可愛又可恨的父母,莫文槐真是欲哭無淚啊!

    「倒楣、真倒楣!」

    程倩倩走進位在仁愛路上的「霓棠」服飾店,嘴裡還叨叨不休地念著。

    「霓裳」是她和大學同學吳美娜兩個人合資經營的,做了幾年下來,生意還不錯,獲利頗豐,因此,最近程倩倩便有了買房子的念頭。

    正彎身整理進貨的吳美娜,聽到程倩倩一進門就喊倒楣;也不管手中拿的是多麼昂貴的衣裳;隨便把衣服一丟,走到程倩倩的身邊;大聲地喊著:「喂!倩倩啊!你是在詛咒我們的服飾店嗎?一進門就念個不停,會帶『衰』的,你知不知道?」吳美娜是一個極迷信的人,所以店裡常擺著八卦、玉蟾蜍之類可以避邪、或者可以招財的東西。

    程倩倩倒也不反對她擺這些東西,這種事總是寧可信其有嘛!只要別擺得讓人誤以為她們在兼賣那此東西就可以了。

    「美娜,我好倒楣哦!」程倩倩雙手托著腮,沮喪的神色掛在臉上。

    「呸呸呸!小姐,你別再提那個不吉利的字眼,就算我拜託你,好不好?」

    說著,吳美娜雙手合十,向四周拜了又拜,嘴裡還喃喃地念著:「倒楣神出去,幸運神進來;倒楣神出去,幸運神進來…」

    「噢,老天!」程倩情看著吳美娜的行為舉止;只有歎息,並慶幸此刻沒有客人進門。要是讓客人知道,她們賣的是流行的衣裳,但思想卻極為迂腐,恐怕就沒有客人再敢上門來了!

    「別笑我!我這也是為服飾店的生意著想。」說完,吳美娜拉著沒啥精神的程倩倩,「快過來幫忙,我—個人忙得喘不過氣來,連中飯都沒吃呢!」

    「這麼可憐啊!」

    原本程倩倩還想和吳美娜說,她今天精神有點恍惚,想先回住處去休息,聽到吳美娜這麼一說,她只好把原先要說的話吞回肚子裡去。

    「是啊!你不知道,我今天忙了一整天,中午的時候,好多客人來買衣服,本想等晚一點再吃,誰知那個小李又迭貨過來……唉!餓死我了,愈說愈覺得餓呢!」吳美娜抱著空胃,頓時覺得飢腸轆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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