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文 / 楊曉靜
郵戳顯示快遞包裹確實來自巴黎,雖然沒有註明寄件人姓名地址,但除了朝陽或她自己,沒有任何人會寄東西到他們倆專用的聯絡信箱啊!
巴黎。兩人的名字也都正確……可是,怎麼會這樣!她才剛剛從奪命火海裡死裡逃生,而朝陽竟然在地球那一端喪生烈火!
葛雨瑩忍淚,以顫抖的手指拆開包裹,抱出一個可愛的泰迪熊寶寶。
朝陽記得她的生日!這是他送給她最後的禮物!
她喉嚨哽痛到難以呼吸,淚珠一顆顆跌落在熊寶寶身上……
忽然,葛雨瑩驚喘一聲,目光凝聚在熊寶寶斷裂的領結上,心臟猛然跳動。
這是朝陽給她的暗示,他肯定在熊寶寶身上作了手腳!
她深吸氣壓抑淚水,仔仔細細地將熊寶寶從耳朵到腳底搜尋一遍,然後找出一把小剪刀,給熊寶寶動起手術來。三分鐘後,她從熊寶寶肚腹裡,掏出一塊包裹著某樣東西的棉團。
扯開棉團,掉出來一隻綴了各色寶石及碎鑽的金手鐲和一張細小的紙條卷。
似曾相識,葛雨瑩肯定自己曾經見過這只鐲子,而且應該是不久之前。
「啊,是他結婚那天,蘇嫣柔戴在手上的!」
她急急展開小紙卷,上面只寫了三個潦草的字:丁廷君。
註:
本章中凌子舜所唱的曲名為「歌」,作詞:徐志摩,作曲:羅大佑。葛雨瑩與丁儀安兩人所唱為「明天的回憶」,作詞:許常德,作曲:劉天健,原唱:許如芸。
「作我終生的搭檔」出書時,因版權問題,編輯命小紫將此兩曲換下,變成了小紫自己拙劣的歌詞。現在總算改回了小紫心目中的最適當的詞句。大家必須知道,此兩段歌詞非小紫所寫,所有權力歸原創者所有。
第八章
「丁廷君在他最後打給我的那通電話裡說過──她雖然不懂得音樂,但卻好喜歡聽我演奏──這話,指的是廷君的戀人,不是你。」
葛雨瑩驚懼地瞪著他。「你這是什麼意思?」
黎淵以平淡的口氣說:「葛雨瑩。加州柏克萊大學企管系畢業,副修音樂。個性冷靜膽大、應變迅速、分析組織能力強,專長是法文、日文、鋼琴與烹飪。高中畢業後進入警察大學,入學不久便被特情小組吸收,總部立時將你在學資料抹去後,送往國外接受特訓,於四年前正式開始執行任務。」
她雙手捂著嘴,壓抑自己不發出尖叫。
黎淵抬手揉揉發痛的額角。「檔案裡說你膽子大,一點也不假,根本就是到了妄為的超高境界。單槍匹馬沒有後援就敢往賊窟裡闖,老天,要不是你自己露出破綻,我只怕一輩子也不會想到在自己的窩裡找你的底!」
「你……你的意思是……」她難以置信地望著他。
黎淵燃起一根煙,緩緩說:「我一確定你的身份是偽裝的,就開始懷疑是自己人。不然我再也想不到還有什麼人會如此清楚丁廷君的資料,而且不擇手段混進丁家。我於是要求總部破例答覆我,組織裡究竟是否有你這麼一號人物,上面總算在今天給了我肯定的答案。」
「可是……總部資料裡並沒有載明你有特殊身份啊!明明只寫你是丁廷君的音樂老師,丁兆安的妹夫而已,不是嗎?」她驚叫。
「廢話!你能拿到手的一切資料全是我交給總部的,我為什麼要註明我自己有什麼特殊身份,哪個臥底的會在案子沒有處理完之前把自己身份給曝光?現在,你最好立刻給我一個合理又完美的解釋,不然──回家等著接受處分!」
葛雨瑩抬頭看天花板,假裝沒看見他憤怒低吼的模樣。
「唉,事到如今,看來我不招是不行的了。」
「不用再拖時間了,我這次絕對不會心軟。」
她悠悠歎口氣,沈聲說:「我要找的,是當年那樁走私案的真相。」
「你說的是……廷君最後那樁走私珠寶的案件?」
「對。記得我和你提過我的高中老師嗎?」
「騙你說你是天才來激勵你唸書的那位?」
「她沒有孩子,在我父親病逝以後,是她和她先生收容了我,供我吃住,讓我繼續求學。對我而言,他們無異是我的再生父母。她先生從事的是進口生意。」
黎淵開始明白了。「你那位老師,就是因為廷君的案子而自殺的妻子?」
「是的,而她先生至今還在獄裡──他是冤枉的。」
「你為了替他翻案而進了警察大學。被特情組織吸收之後,你也一直在設法向總部申請讓你重新調查這個案子,可惜總部始終不放,最後你才決定利用丁廷君死訊曝光的機會,一個人混進丁家。」黎淵低聲替葛雨瑩說完。
她點頭承認,接道:
「因為沒有總部協助,我無法隨意捏造假身份,考慮再三後終於決定以真實身份示人。事實上,由我來扮演丁廷君私奔情人的角色,是非常適合的,因為我過去幾年的生涯資料確實一片空白,除了總部工作記錄才有載明我這些年中的所有行蹤,外人難以查知,完完全全符合一般人心目中的失蹤模式。」
黎淵吸著煙,冷冷說:
「我的資料記載了丁家人的喜好,於是你利用一手好廚藝博取丁兆安歡心,同時,你表示沒有和廷君結婚、他拋棄了你、你在氣憤之餘將所有屬於你與他的紀念品全數焚燒乾淨等等──如此的說法,讓你什麼證據也不用提出來。只要廷君真正的神秘情人不出現,就沒有人能拆穿你。」
葛雨瑩點點頭,順便拍拍手。「哇,好佩服,什麼都逃不過你的眼睛。」
黎淵真的很想一巴掌打昏她。「你知不知道這樣單獨行動有多危險?」
她突然想到一點,指著他鼻子叫起來:「你也是單獨行動啊!竟然罵我!」
黎淵吐出白煙,淡淡說:「不,我的搭擋是丁廷君。」
「什麼?他也是我們的人?」
「本來不是,後來是。十年前我在茱麗亞音樂學院教課,原是為了調查另一樁案子,後來丁廷君成了我的學生。他是個非常善良的孩子,卻在丁兆安的逼迫下要從事違背他良心的事。我於是吸收他進入組織。好幾次,我們幾乎就要讓丁兆安現形了,結果不是被他逃脫,就是在廷君猶豫之中而讓機會溜走。就像最後那次──」
葛雨瑩驚訝萬分。「但你給總部的資料中並沒有註明目標是丁兆安啊!」
「因為我沒有任何證據能指證一切都是丁兆安所為,他滑溜的像蛇,所以此案只有廷君一個人證,我們在找的是物證。最後那個案子,廷君好不容易取得了證據,卻還是心軟,讓丁兆安得到風聲而逃脫,因此害了你的老師。為此事,我對廷君很不滿,給了他頗大的壓力,廷君最後受不了兩面煎熬,選擇一走了之,我連人證也沒了,所以……」
葛雨瑩驟然了悟,顫聲說:「所以……你向丁儀安求婚……」
黎淵深吸一口煙,啞聲回答:
「這是總部唯一肯讓我繼續查辦這件案子的條件,否則上面不認為我以丁廷君音樂老師的一個外人身份還能查出什麼名堂來。我曾經告訴你,我是為了工作,為了能進丁氏才和儀安結婚,這能讓我順理成章接近丁兆安。」
「是的,你說過。」葛雨瑩低聲說。
黎淵沈默望向她,溫柔痛楚的目光與她眼眸深處的全然瞭解相觸,心與靈魂於視線糾纏瞬間靜謐地交換了,而後相繼沈淪……一切,已經無從言語了。
「那麼,你……」
「不,我不罷手!我要作你的搭擋!丁廷君已經被證實死亡,你知道,你需要一個新的搭擋!」她叫,搶先制止他要說出口的話。
黎淵憤然握拳,低吼:
「瑩瑩,你的行為已經造成最嚴重的任務干擾了!所謂臥底是靜待機會收集線索,而你,根本是不怕死的頻頻主動刺探。我在丁兆安身邊待了這麼多年沒有露出過底,你來不到兩個月就惹了兩次殺身之禍──你知不知道我根本不用跟你攤牌,就可以直接將你交給總部處分?」
「我知道,但你不會這麼做!」
「你再不罷手,我就會!」
「不,你不會,而且你不能──」葛雨瑩捲起左袖,露出纖纖皓腕上整截白色繃帶和金色寶石鐲子。由於鐲子尺寸比手腕稍大而會往上滑,因此能完全隱沒在袖子裡。「如果你不讓我作你的搭擋,或要把我交給總部,我就把鐲子帶走,你再去臥十年底好了!」
「那是什麼?」
「你要的物證。紅寶石在我的手上。我要作你的搭擋!」
黎淵震住。「紅寶石怎麼會到了你手上?」
「那不是重點!總之,你知道我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你沒得選擇!」
「我不可能答應你的,瑩瑩。」他痛苦地呻吟。「你該明白我們倆不能作搭擋!我的搭擋可以是任何人,就不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