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追妻巧計

第19頁 文 / 芷娟

    「政戚。這笑話早傳開,我已經聽別人說過了。翠華,不是我在損你,『沒有』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何必裝呢?」

    辜娟娟話雖如此說,卻又故意凸出她「傲人的大賦」。如她所料,江政威果然色迷迷地瞪大雙眼,流連地在她的胸前打轉。

    江翠華氣得渾身發抖。

    「出去!你給我出去!我家不歡迎你這種女人,你給我滾出去!」

    辜娟娟卻挽住江政威的手臂,胸部有意無意地往他身上磨蹭著,撒嬌地訴苦:「政威,你看你妹啦,凶巴巴地趕人家走。」

    江翠華雙手抱臂,從鼻孔「哼」了一聲。

    「辜娟娟,你別奢望我哥會護你。他身邊的女人多得是,妹妹可只有我一個,你想,他會站在誰那邊?他會護你,還是讓我?」

    辜娟娟也不甘示弱地斜覤著她。

    「妹妹再親,終究是要嫁出門的,怎麼比得上自己的老婆親!」

    「老婆?哈哈……哈哈……」江翠華像是聽到什麼好笑的笑話似的,抱著肚子彎腰大笑出來。「你說什麼老婆,你以為我哥真的會娶你?拜託你別笑死我了!虧你還是演戲的,居然看不出我哥的演技;我哥這話不知道對幾百個女人說過了,你以為我哥真會娶你這種專鬧緋聞的三流小演員?」

    辜娟娟惱羞成怒地拉著江政威。

    「這話可是你哥親口答應的。是不是,政威?」

    令她失望的是,江政威並沒有回答她。

    依他們家的財力,他是不需要去娶個「少奮鬥三十年」的富家女,但是他也希望娶到個能夠幫助他事業二十年的女人。辜娟娟是夠艷、夠騷,他不介意包養她一陣子;可是結婚,等她有個政界大老,或是大財主的老爸,再來談吧!況且,他再笨也不會笨到去插手這兩隻母老虎的戰爭,到時候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辜娟娟,這種騙三歲小孩子的話,你也信?真不知道當初你怎麼有辦法考進我們T大。」眼看江政威久久不回答,江翠華又在樓下耀武揚威。

    辜娟娟再也吞不下這口氣,犀利回嘴道:「江翠華,你少在那邊跩個二五八萬!我『曾是』歐正揚的女朋友,又怎樣?你是羨慕,還是嫉妒?總比你倒追他好幾年都追不上好吧!聽說你還追他追到英國去,結果呢?人家回來後,寧願選擇汪巧鈴那隻小老鼠,也不要你!我是沒家世、沒背景,那又怎樣?你呢?靠著你爸爸、你舅舅,你還不是一樣坐不上『歐家大少奶奶』的位置,這論起來──你還差我一大截呢!」

    「辜娟娟,你──」江翠華氣得渾身發抖。

    辜娟娟得意洋洋地雙手抱臂,居高臨下地斜脫著她。

    江翠華盛怒地捉起茶几上的煙灰缸,往辜娟娟身上砸去,辜娟娟機伶地蹲下去,逃過一劫。

    江政威就沒這麼幸運了。煙灰缸恰巧砸中他頭上方的牆壁,煙灰和一些煙屁股全撒在他身上。

    「江──翠──華!你少亂來,這東西可會打死人──啊!」

    江政威的「人」字才出口,又有一盆花往他們這邊飛來──這一次連辜娟娟都逃不過劫難地被淋了一身濕。她也不甘欺負地抱起樓梯扶手旁地上的盆栽扔下去,好死不死地正巧砸中那張意大利茶几,將江政威的「十萬塊」,砸成一堆碎片。

    惹得他心痛地低呼:「唉呀……拜託你們住手,別砸了……全是錢哪……」

    兩個你來我往的女人,誰也沒聽他的。

    「夠了!」

    剛進門的江父一句暴吼,成功地止住了混亂的場面。

    江父氣虎虎地走過去,拿走江翠華手上的電話。

    江翠華嘟著嘴,撒嬌地告狀:「爸,你看哥帶回來的女人──」

    「你給我閉嘴!」江父心疼地看著房子滿目瘡痍。「我真是把你們寵上了天,看看你們幹的好事,你知不知道這些全都要錢!」

    江翠華不服氣地翹高了嘴,卻不敢回嘴。不管她爸在記者面前形象如何,私底下的他脾氣火爆得很,沒事惹來幾巴掌,只是自討苦吃。

    換好衣服下樓來的辜娟娟看到江翠華挨訓,一臉幸災樂禍地走出去。

    在經過江翠華的身邊,她囂張地對她耳語道:「有本事,你嫁給正揚給我看啊!」

    聽到辜娟娟的話,江翠華又想起丁姚芳的話──除非汪巧鈴死,否則正揚不會注意到她!

    第八章

    「正揚……這……不太好吧?」

    「沒關係,一下子就好了。」

    「可是……如果被我媽知道了,她一定會罵死我的。」

    「你不告訴她,她就不會知道。這樣吧!如果到時候她真的不諒解,你就說是我堅持的。」

    汪巧鈴還是很猶豫。

    「可是……如果被人家知道了,他們會怎麼說我?」

    歐正揚歎口氣,耐著性子哄她。

    「我們是男女朋友,這事原本就很平常,他們管那麼多。」

    「可是……我還是覺得不太好耶……」歐正揚低著頭,有點失笑地看著她。

    「巧鈴,你不覺得在店門前拉拉扯扯的,才真的不太好?」

    的確,在珠寶店門前,他們的拉扯早吸引了每個過路人的注目,連珠寶店的店員都好奇地在門口探頭探腦的。

    「巧鈴,我們先進去再說吧!如果你真的不喜歡,我們也不一定要買啊。」

    原來他們在爭論的是買珠寶的事。

    注意到路人好奇的眼光,汪巧鈴才不甘願地點頭答應,跟著歐正揚一起進珠寶店──即使她明知道此去是「死路」一條。

    汪巧鈴以前對歐正揚單戀時,他對她來說,距離遙遠得有如暗夜天空的星子;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崇高得如神祇般完美無瑕;她對他崇拜到即使他宣稱自己有超能力,她也不會有絲毫懷疑。

    那時的歐正揚,對汪巧鈴而言,就像是一座虛幻的「神像」,讓她擺在心中膜拜。

    直到跟他數次的「假約會」爾後,她才發現,他呈現在世人完美的面貌下,有一顆天真的赤子之心,有時頑劣的舉動,連她都忍不住會掩嘴偷笑呢!

    有一次他忽然興起,拉著她去看職業棒球賽,他不選擇貴賓席,反倒興沖沖地拉著她往外野區走去,和一群「死忠」的球迷像瘋子般的跳上跳下地吼叫。

    他曾為了一次敵方的成功盜壘,而氣得握拳大罵;為了一次他支持的球隊雙殺,高興地拉著她又叫又跳;為了一顆全壘打飛過來的棒球,跟人爭得臉紅脖子粗的──即使這支球隊根本是他們家的關係企業,只要他高興、他喜歡,隨時可叫那位球員簽一百粒球送他。

    他孩子氣的舉動還不止於此。

    又有一次,他們看完電影,他帶著她到中正紀念堂去──談情說愛?錯!去扮警察嚇人家情侶!看這小子惡劣的。

    以上兩項,都只會讓汪巧鈴偷笑,而最讓她頭痛的,就數陪他逛街了。現在汪巧鈴簡直是到了「聞逛街而色變」的地步。

    一般情侶逛街,大多是女的進店裡挑選,而男的站在外頭提東西,頂多也只是提供一下好不好看的意見,便算是物盡其用了。

    汪巧鈴和歐正揚這一對,恰好相反。

    常常是她已經逛到兩腳發酸、兩眼發直,感覺好像所有的花色都在她眼前跳躍飛舞,她發狂得只想尖叫時,他還興致勃勃地拉她逛下一間店。

    最後的情況都是她累癱地坐在一旁,就只負責試穿他和服飾小姐交給她的衣服,並且保留一絲力氣在結賬時和他討價還價地爭論哪些衣服不要買──否則依他的意見,他八成會把整間店都包下來。

    他居然還好意思承認,他這個「瞎拼」習慣是和她在一起才發掘出來的!

    天哪!以他的功力來看,他八成是以光速的速度在進步!

    而這也是汪巧鈴害怕進珠寶店的原因。像這種高級珠寶店,她連在外面看那些標價,都有心驚肉跳的驚嚇,她真怕歐正揚的「瞎拼」毛病一起,又買下一堆;一件上萬塊的衣服,她就收得於心不安了,如果換成幾十萬塊的寶石,她大概要心虛得徹夜難眠了。

    也難怪她會怕她媽知道。讓她媽那種鄉下純樸的老實人知道她收下人家幾十萬塊的禮物,不嚇得她媽心臟病發作才怪!汪巧鈴也擔心會被人家說成拜金的女人。

    硬著頭皮和歐正揚進去,汪巧鈴一眼就注意到店中另一對正在挑戒指的夫妻。

    那位太太也正好奇地看著汪巧鈴。只是汪巧鈴放下頭髮、放棄眼鏡改戴隱形眼鏡的模樣,改變實在太大,對方一時認不出來。

    倒是汪巧鈴一眼就認出了產後胖了二十公斤的楊文倩。

    汪巧鈴慌得心中暗自乞求菩薩保佑,千萬別讓楊文倩把她認出來,否則以後在高中同學間不知道會把她博得有多離譜。

    如果只有在同學間傳聞,她還不擔心,畢竟同學間早已長久不相往來,謠言傷不了她;怕就怕好事者會把消息傳入她爸媽耳中,讓他們大為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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