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追妻巧計

第1頁 文 / 芷娟

    第一章

    他愛她!

    他所有的一切放浪形骸、對女人的冷漠、像換襯衫般的女朋友一個換過一個──全是為了掩飾他對她的愛,但是沒有用!再嬌、再艷的女人,在他的眼中。也比不上她的一分純真,他對她的感情,只能深深地壓抑在心底最深的角落,他單戀她六年!

    整整六年,他的眼中沒有再看過別的女人一眼,但是事實上,他對她,卻連一個放肆的眼神也不能表露;因為,她是他弟弟的女朋友!

    而他弟弟的腿,是他弄殘的!

    汪巧鈴靜靜地站在一旁,羨慕地看著桌旁學姊們像眾星拱月似的圍著那耀眼的太陽──歐正揚。每個參加T大辯論社的女生,全都是為了他而來。

    平常一向空曠安靜的辯論社。因為每個星期六歐學長的回社指導學弟妹,吸引一些平日不見人影的幽靈社員回籠。而顯得熱鬧非凡;連一些非社員都會興沖沖地跑來「參一腳」。

    她不怪那些學姊,因為她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她雖然不是因為歐學長才入社。但是從第一次見到歐學長起,她的心就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但是她卻不敢和其他人一樣圍在他身邊,假藉著問問題和撒嬌來親近他。

    她和他是完全相反的類型啊!他是太陽下的天之驕子,光彩耀眼得令人不敢逼視;而由於她的害羞、木訥、不起眼的外表,她永遠像是角落中一隻最安靜的老鼠。

    汪正生夫婦是台南鄉下的老實種田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過著與世無爭的農耕生活。他們一輩子沒離開過家鄉,靠著祖先留下來的地耕作,而種的也是租先以前種的稻米。每天擔心的事只有天不下雨、米缸裡沒米。

    女兒是他們夫婦老年以後。偶然才有的。

    汪巧鈴生下來的時候,她的大哥往軍中當兵;等她稍微懂事,她的哥哥已經娶老婆,搬到外地發展了。

    汪正生夫婦對這突如其來的女兒,已經沒有力氣、也沒有心思去管教她了。

    夫婦倆平常留個飯團給她當午飯,便下田去了。他們不是虐待她,只是不知道該拿她怎麼辦。

    汪巧鈴的童年玩伴,是家中那隻大黃狗──小黃,及那只每次下蛋都咕咕叫的母雞──咕咕。距離她家最近的鄰居,也遠在一公里外。

    小學,汪巧鈴念的是偏遠山區的分校,只有一個老師和二十個學生;同學的家則分佈在這座山的各處,小學畢業的同時,學校也因為學生人數太少而關門了。

    國中,她念的是山下的國中,為了趕一小時一班的客運班車,汪巧鈴總是來匆匆、去匆匆。三年的時光,她不認識班上任何人,班上的人也從沒有注意到汪巧鈴的存在。

    高中的時候,汪巧鈴終於認識了她的生平第一個朋友──坐在她隔壁的楊文倩。

    楊文倩的個性正好和汪巧鈴相反。她愛笑、活潑、樂觀,是父母珍愛的獨生女。

    如果說楊文情是太陽,那汪巧鈴便是她背後的陰影,因此,班上的同學都在私底下戲稱汪巧鈴為「楊文倩的影子」。

    當時學校規定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社團,沒有任何喜好的汪巧鈴,便隨楊文倩參加辯論社;楊文情參加辯論社的最主要原因。則是因為辯論社的社長是她的男朋友。

    每次隨楊文倩到辯論社,楊文倩總是高興地和社員開玩笑,和男朋友打情罵俏;而汪巧鈴則是默默地在一旁排桌子、擦椅子。

    高中三年畢業,汪巧鈴並沒有因為認識了楊文倩這個朋友,或參加了辯論社而有所改變。她依然木訥而內向;唯一的改變是,她意外地考上了台北的T大,必須負芨北上唸書。

    而楊文倩則甘心地留在家鄉,在男朋友家中的小工廠幫忙,準備男朋友一退伍,便快樂地結婚去。

    因此,汪巧鈴又是孤單一個人了。

    大學不比高中,各人有各自選修的課程,有各自的交友圈子,人際關係也更冷漠,從不會主動向人攀談的汪巧鈴更孤單了。

    寂寞之餘,她參加了第一個向她邀請的社團。恰巧又是──辯論社,在社團迎新的茶會上。她遇到了她這輩子的戀人──歐正揚!

    T大的辯論社。近幾年在大學圈裡簡直出盡了風頭,只要社中的靈魂人物──歐正揚出馬,戰無不克、攻無不勝,每次的辯論比賽。總能不負眾望地捧著冠軍獎盃回來。

    他最轟動的一場辯論賽。是他大學三年級的時候,代表台灣到美國參加世界大學生辯論比賽。擊敗了來自四十九個國家的大學對手,贏得了冠軍的榮耀。

    歐正揚,就是人們口中那種「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天之驕子。

    外公是總統府資政,父親是歐氏財團的總裁;而歐氏財團則是台灣排名前三名的大財團。

    小時候,歐正揚便被父親送到英國當小小留學生,白白胖胖的模樣,人見人愛;青少年的時候,他的皮膚好得熬夜三天也不會冒出一顆青春痘來;十八歲時,他的身高已經超過一百八十公分了,高高壯壯的身材,再加上三分稚氣、七分邪氣的笑容,常常讓他能同時交往三個以上的女朋友。

    因為弟弟摔斷腿的緣故,他和弟弟又回到台灣,並且參加大學聯考。

    歐正揚輕而易舉地就考上了T大的國貿系。

    度過四年順利的大學生涯。當了兩年兵後,他又回到T大當研究生。

    而注意到汪巧鈴,是在他大學二年級上學期的事。

    永遠是矚目焦點、永遠是女孩子包圍對象的歐正陽,他的名字在T大,甚至比一些偶像明星更具號召力!像他這樣的一個人,應該是不會注意到一直站在角落的汪巧鈴。

    無奈她的「名氣」實在太大了,讓他難以忽略她的存在。

    只要他在社團,就會聽到有人叫:「小老鼠,幫我拿……」

    「小老鼠,幫我買……」

    「小老鼠。幫我搜集……」

    厚厚的近視眼鏡遮住了她牛張臉,背後垂著兩條粗粗的辮子;整體的打扮。已經不能用「拙」這個字眼來形容了。

    在這個女權主義高張、人人大唱自我表現的年代,她這一身的打扮,簡直比古代的翼手龍還吸引人注目。

    偏偏她似乎又有「特異功能」,能把她自己融入背景。而令人難以察覺她的存在。

    歐正揚覺得她的功夫,簡直足以和日本古代的「忍者」媲美。

    歐正揚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特別注意汪巧鈴。可能是她那一身「絕種」的打扮,也可能是他從沒有見過像她如此安靜、不聒噪、不爭著出風頭的女生吧!也或許是對她的「特異功能」感興趣。

    總之,只要他到辯論社,就會習慣性地利用他身高上的優勢,越過那些圍在他身邊嘰嘰喳喳的女生尋找她。而他也發現,只要往角落找,準沒錯!

    這一次,歐正揚又在角落找到了汪巧鈴。正巧汪巧鈴也在看他,兩人目光一接觸,汪巧鈴立刻像只受驚的兔子,把眼光移開。

    即使隔著那麼遠的距離,他依然可以看清她臉上的紅潮。

    喔──原來她也不是無動於衷啊!

    耶?

    歐正揚還來不及仔細分析自己的心思。就聽見又有一個學弟頭也不抬地大叫:「小老鼠,幫我把桌子搬過來。」

    然後就只見汪巧鈴咬著下唇。漲紅了雙頰,吃力地搬著厚重的桌子,一小步一小步地、艱難地往學弟的方向緩緩移動。

    一時間,歐正揚的心中充滿了忿怒、生氣、心疼,及不捨。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生氣,就是不希望看見汪巧鈴像她的外號「小老鼠」一樣,被人隨意使喚。想也不多想地。他排開圍在他身邊的眾女生,走到她旁邊,抬起桌子的另一端。

    汪巧鈴沒有想到有人會幫她。當她驚訝地抬起頭,看到是他時,震驚得鬆開了手。

    桌子下墜,桌腳好死不死地正好打到歐正揚的腳趾,痛得他大叫一聲,立刻放開桌子,彎下腰去死命地捂著腳趾,眾女生一看到自己的白馬王子受傷,又起鬧地圍過來,七嘴八舌地問道:「歐學長,痛不痛……」

    「正揚,要不要緊……」

    「學長,要不要送醫護室……」

    歐正揚確定他的腳趾沒斷後,才把那句到嘴邊的髒話又吞回肚裡。

    要不要緊?會不會痛?問的簡直是白癡問題!若不會痛,當他在幹嘛?模仿猴子跳舞啊!

    他緩緩地站起來,原本有些不悅的臉。在看到又被擠回角落的汪巧鈴正一臉擔憂又害怕地看著他,鏡片後面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歐正揚顧不得仍隱隱抽痛的腳趾,毅然在臉上擠出一抹溫和的笑容,安慰她那顆早已嚇壞的心。

    「放心,沒事,只是嚇了一跳,才叫那麼大聲。」

    眾女生循著他的眼光,注意力又轉回汪巧鈴身上。

    江翠華一向就多嘴,現在更毫下客氣地對汪巧鈴指責道:「小跑腿,歐學長好心幫你,你幹麼鬆手,害學長的腳被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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