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張小嫻
郭宏川站在窗前,無意中看到對面那幢公寓。
「從這裡看出去,原來可以看到我住的那幢公寓。」他望著她的眼睛說。
徐雲欣微笑不語。
良久之後,郭宏川說:
「我要搬了。」
「為什麼?」
「這裡的租金不便宜。」
徐雲欣一副失望的神情,問:
「你什麼時候搬?」
「我明天要去泰國拍照,從泰國回來便會搬走,大概是下星期初吧。」
她低下頭,沒說話。
「我會常常回來吃拉麵的,那家拉麵店的叉燒面是我吃過最好的,還有他們的吟釀。」
「一言為定啊!」
「嗯。」
「老師,你等一下。」
徐雲欣走進睡房,拿了那部海鷗牌相機出來。
「還給你的。」
郭宏川接過相機:「你真的不打算讓我看看你的作品嗎?」
她微笑搖頭。
他忽然問:「離島那幢對著大海的房子是什麼顏色的?」
「白色。」她回答,「可以看到成群的海鷗。」
說了之後,她才發現這等於招認了那個失戀時買房子的朋友根本就是她自己,一口氣吃了三碗叉燒面的也是她。
「你的房東長得漂亮嗎?」她問。
「蠻漂亮的,就是脾氣不太好。」郭宏川回答。
她笑了,好像獲得一個小小的勝利、一種微妙的瞭解。
夜裡,她擰熄了睡房的燈,窩在沙發上,一邊吃李子蛋糕一邊聽ChannelA播的《WhatADiffennceADayMakes》。突然之間,她發現一團亮光從外面射進來,投影在白色的牆壁上。
她把蛋糕放下,爬到窗台往下望,看到郭宏川站在「五二○」的窗前,晃動著電筒微笑跟她打招呼。她連忙去拿了電筒向著那邊晃動,像揮動一根指揮棒那樣,回答了他的呼喚。這大概也是離別的吟唱,綻放如黑夜的亮光,在寂寥的時刻低回不已。
第十章
半夜裡,王亮怡被電腦「嘩滋嗶滋」的聲音吵醒了,她爬起床,走出客廳,看到穿看汗衫、短褲和夾腳拖鞋的郭宏川,抱著一條腿,正在玩電腦遊戲。她光火了,走到他後面拔掉電腦的插頭。
電腦畫面一片漆黑,郭宏川呆了半秒,回頭看見怒氣沖沖的王亮怡,他正想說些什麼,她連珠炮發的說:
「我跟你說了多少遍?你玩電腦的時候不可以把聲音關掉的嗎?」
「我忘記了。」他陪笑說。
「忘記了?你倒忘記得輕鬆!人家趕稿趕了一整天,剛剛睡著,便給你吵醒了!你就不能為人設想一下嗎?」
「好的。好的。」他一邊道歉一邊彎下身去重新把插頭插上,繼續玩他的電腦遊戲。
幾秒鐘之後,他突然聽到王亮怡的一聲尖叫。他回過頭去,看到她從廚房走出來。
「什麼事?」他連忙問。
「是誰吃了我的餅乾?」
「什麼餅乾?」他莫名其妙的問。
「在馬莎百貨買的那包杏仁餅!」她激動地說。
「那包杏仁餅?」他想起來了。
「你見過嗎?在哪裡?」
「我剛剛覺得肚子餓,吃了。」
「你吃了我的餅乾!」她走到他身邊,這時才發現他坐的那張椅子下面,全是餅屑。電腦旁邊,放著三瓶喝完的啤酒。
「你為什麼吃了我的餅乾?」她叉著腰問他。
他囁嚅著說:「我不知道是你的。」
「這間屋裡的東西,不是我的,還會是誰的?你什麼時候買過一包餅乾、一瓶啤酒回來?」
「我明天還給你,好嗎?」
「我現在就要吃!那包餅乾是我準備半夜肚子餓的時候吃的!那是我最喜歡吃的杏仁餅,你竟然全部吃掉?」她氣得想哭。
「不過是一包餅乾罷了,你用不著發這麼大的脾氣。」他一邊玩電腦一邊說。
王亮怡氣得用身體擋著電腦屏幕,說:「現在反而是我不對了?」
「既然我已經吃了,你生氣也沒用。」他說。
「你就是這樣的!什麼都理所當然!什麼都無所謂!」
「你扯到哪裡去了?」
「整天打電腦,你不用工作的嗎?」
「這陣子不用開工。」
「你難道不可以積極一點的嗎?」
「沒人找我拍照,難道要我自動請纓嗎?」
「你就是這副德性!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忍受你的!」她一邊說一邊拿出吸塵機在他面前吸掉地上的餅屑。
「你把垃圾拿了出去沒有?」她問。
吸塵機轟轟的響,郭宏川聽得不清楚。
「什麼?」
她關掉吸塵機,問:「你把垃圾拿了出去沒有?」
「我現在去。」他站起來說。
她扔下吸塵機,說:「不用了。」
她走到廚房,把垃圾袋綁好,放到外面去,然後悻悻的回到床上。
直至夜深,她躺在床上,只聽到自已肚子裡的咕咕聲和郭宏川在身旁發出的鼻鼾聲。她沮喪地望著天花板,無奈地等待著睡眠漂來。
隔天,王亮怡在Starbucks一邊喝咖啡一邊向徐潔圓訴苦,徐潔圓禁不住笑了。
「你們就是為了一包餅乾吵架?」
「我們沒吵架,我跟他是吵不起來的,他什麼都無所謂,什麼都不在乎,說得好聽一點是瀟灑,說得難聽便是吊兒郎當。」
「你當初不就是喜歡他這一點嗎?」
「那時的他,不是現在這樣的。」
「我覺得他一直也是這樣,變的是你。」
「我沒變,是他不長進。這一年來,房租是我付的,家裡的開支,也是我的。他碗也沒洗過一個,從來不會幫忙做家務,我只是個陪他睡
覺的菲傭!」王亮怡愈說愈氣。
徐潔圓定定地望著她,說:
「當初好像是你把他帶回家的。」
王亮怡撅著嘴巴:「不用你提醒我。」
兩年前,她是一本女性雜誌的助理編輯,郭宏川是攝影師的助手。第一眼看見他,她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臉上永遠刮不乾淨的鬍子、微笑的眼睛、鉤鼻和略帶殘酷表情的嘴巴,還有他工作時專注的表情,在在都教她著迷。
那個時候,他們常常在拍攝的空檔聊天。
他會和她一起研究照相機,教她拍照的技巧。
她本來不喜歡男人穿涼鞋的,但是郭宏川穿涼鞋很有型。他愛穿那種便宜的、黑色塑膠夾腳涼鞋,露出十隻可愛的腳趾,灑脫的像去海灘的樣子。
「這種塑膠涼鞋對腳底健康不好的。」一天,她跟他說。
「管它呢!舒服便好了,我走萬里長城也是穿這雙涼鞋。」
「真的很舒服嗎?讓我試試看。」
郭宏川脫掉一隻涼鞋給王亮怡。她把那一隻還留著他體溫的涼鞋穿在腳上,鞋子很大,像小孩子穿了大人的鞋。
「你的腳真大。」
郭宏川笑笑說:「聽說腳大的人很懶惰。」
王亮怡望著自己腳上的涼鞋,說:
「我穿不慣夾腳鞋。」
「我從小已經習慣了。穿這種鞋子,低下頭看見自己雙腳時,剛好看到兩個『人』宇,覺得自己是在做人,人呀人!」
王亮怡噗哧一笑:「你要這樣才知道自己在做人嗎?」
「嗯。那樣我才可以提醒自己要腳踏實地,不要太多理想。」
「有理想不是很好嗎?」
「女人會覺得這些東西不切實際。」
「沒有理想的人生,根本是很貧乏的。」她朝他微笑。
第二天,王亮怡跑去買了一雙夾腳涼鞋。可是,她終究是穿不慣這種鞋子,結果,腳趾頭和第二隻腳趾之間,紅腫了一片。幾天後,她只
好買過一雙交加帶的。穿上這種涼鞋,她覺得自己也浪蕩起來了,更像郭宏川。
當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便會開始模仿對方,說話的語氣愈來愈相像,品味與氣質也愈來愈接近,漸漸忘記了自已是在模仿,以為自己本來便是這個樣子。
王亮怡覺得自己的嘴巴也開始有著略帶殘酷的表情了。
一天晚上,拍攝的工作到深夜才結束,她和郭宏川走出攝影棚所在的那幢工廠大廈時,一輛BMW電單車高速駛來,戛然停在他們跟前。開車的是個女人,蓄著一把長直髮,戴著一個鮮紅色的頭盔,回頭向郭宏川微笑。郭宏川戴上頭盔,坐到車上,攬著女人的腰,朝王亮怡說:
「再見。」
電單車駛離她身邊。她早就打聽過了,郭宏川有個同居女朋友,是模特兒來的,會開電單車。
女人開電單車真酷啊!何況是漂亮和修長的女人?她憑什麼跟人家搶呢?剛才,她留意到那個女人是穿一雙黑色運動鞋的,人家有自己的風格,不用穿夾腳涼鞋。她低下頭,望著自己十隻腳趾,突然覺著一些卑微。
「我想去學電單車。」隔天跟徐潔圓一起吃意大利菜的時候,她說。
徐潔圓瞪大了眼睛:「很危險的!」
「我們一起去學好嗎?」
「符傑豪才不會讓我學。你為什麼忽然想學電單車?」
王亮怡翻開剛剛買的一本雜誌其中一頁,指著書上穿三點式游泳衣的模特兒,問徐潔圓:
「你覺得她漂亮嗎?」
「她的腿很長,很漂亮啊,有沒有四十四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