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張小嫻
「換了是別的男人,今天晚上一定會和我睡。」她不甘心的說。
「是的,你很有吸引力,但我不想傷害你。」
「我不介意做後備。」
「你怎可以做後備?」
「就連施捨一次你也不願意?」
「別這樣說,你在我心裡是高尚的。」
「我不要高尚,我要愛!」她別過頭嗚咽。
范玫因記起,八年前的那個夜晚,當她第一次遇到邵重俠時,她安慰他說:
「她不愛你,你多麼愛她也是沒用的。」
當天的一句說話,難道便是今天的寫照?只是,哭泣的人換了是她。
八年前的往事彷如昨日,她和邵重俠卻是關山之遙。
樓上的琴聲又響起了。范玫因用長笛吹出那一支《RightHereWaiting》。八年前的那盞街燈倒退回來她的窗子外面,喚回了那些青春美好的日子。她忽然原諒了所有在半夜裡彈琴的人。午夜的歌聲,不免有悲涼的理由。
她垂頭看著自己身上那個繡著玫瑰花的胸罩,那天在被窩裡摟著邵重俠的時候,她身上穿的,也是這個胸罩。在流逝的光陰裡,羞恥轉化成遺憾,她無可救藥地思念著那個遙遠的被窩。
天快要亮了,她喝下第十四瓶嬰兒香檳。也許,待會她仍然會拿起話筒,把邵重俠從睡夢中喚醒。
第二章
方志安剛剛回到家裡,電話便響起來。他拿起話筒,聽到一把久違了的聲音。
「可以出來見個面嗎?我是范玫因。」
「好的,甚麼時候?」方志安問。
「你吃了晚飯沒有?」
「還沒有。」
「那麼,去吃頓飯吧?吃意大利菜好嗎?」
掛上電話之後,方志安連忙去洗澡。洗澡的時候,他忍不住唱起歌來。一個女人忽然去找自己的舊情人,除了失戀,還有甚麼原因呢?以前就有一個女人告訴過他,她失戀的時候,會去找舊情人上床。
「為甚麼?」他問她。
「是要報復吧!報復現在的男朋友。」她說。
「那為甚麼一定要找舊情人?你可以找個新相識的。」
「跟舊情人上床,好像沒那麼吃虧,反正以前也上過了。」女人說。
「說的也是。」
「所以,如果你有很多舊情人,你是幸福的。每一次,當她們跟男朋友分手,她們會來找你上床。」
「那我豈不是應接不暇?」
「而且,和舊情人上床的女人,是不會有任何要求的。她們發洩過之後就會離開。」
「發洩?我是用來發洩的嗎?」
「也許我說得難聽了一點。女人去找舊情人,只是要一個懷抱,一點慰藉罷了。即使是報復,也是值得同情的。」
說這番話的女人,離開很久了,她一定生活得很幸福,因為她還沒有來找他上床。
方志安把臉上的鬍子刮得乾乾淨淨,然後擦上須後水。范玫因是要找他來報復另一個男人吧?好吧,作為她的舊情人,他是有這個義務的。希望她還是像從前那麼可愛,沒有走了樣吧。否則,他履行義務就有點困難了。
在那家小小的意大利餐廳裡看到范玫因時,方志安的心篤定了,范玫因比從前更迷人。
「你轉工了嗎?我打電話到你的舊公司,他們說你離開了。」范玫因說。
「我辭職兩年了。」
「你跳槽了嗎?」
「不,我離開了這一行。」
「那你現在做些甚麼?」
「你每天抬起頭也會看見的。」
「跟天空有關的?」
「嗯。」方志安點點頭。
「不會是飛機師吧?」范玫因吐了一口氣。
「為甚麼你說起飛機師的時候,會有這種表情?」
「我最近見過我的初戀情人。他以前的夢想是當飛機師,可是、這個夢想沒有實現。我以為,竟然是巧合地由你去實現。」
范玫因最近見過初戀情人嗎?然後又來找他,她一定是輪流找舊情人報復了。
「跟天空有關,又不是飛機師,那是甚麼?」范玫因問。
「是鳥。」方志安回答說,「我管理香港的鳥,是政府的雀鳥管家。」
「香港所有的鳥都是你管的?」
「可以這樣說。當然,野生的鳥我們是管不來的。我們主要的工作是監察飼養在政府公園裡的鳥,同時負責鳥類的繁殖。」
「這跟你以前做的工作完全不一樣。」
「我更喜歡這份工作。」
「是的,我記得你家裡有許多關於雀鳥的書,那時你也常常去觀烏。」
「每次你都不大肯去。」
「我比較喜歡人。」
「我卻寧願做—只高飛的鳥。」方志安說。
「我也轉工了。」
「是嗎?」
「我在網路公司工作。我負責的是一個尋人網站。你有聽過嗎?missedpcrson.com?」
「沒聽過。我沒有人要尋找。」
「你肯定沒有?」
「當然沒有。」
「但是,有人找你呀!」
方志安怔住了:「誰?」
「王佳佳。」
「誰是王佳佳?」
「你不認識她嗎?」
「不認識。」
「我會不會弄錯了?」
「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她是一個住在德國的網友,小時候在香港唸書。她想找她小學四年級的同學方志安。我以為是你。」
方志安笑了:「香港可能有一千幾百個叫方志安的人呢!」
「對呀!我怎麼沒想到呢!跟你一起的時候,我就有點嫌棄你的名字太平凡。」
「你曾經嫌棄我的名字?」他有點不服氣。
「我又不是嫌棄你!」范玫因理直氣壯地說。
「說的也是。」
「你小時是不是在北角炮台山道中安台的寶血小學唸書的?」
「對呀!」
「你念四年級時,大概是一九八O年的事。」
「是的。」
「小時候的你,是胖胖的,很頑皮,最喜歡攝影和寫生。」
「是的。」
「那你還不是那個方志安!跟王佳佳提供的資料完全吻合。」
「等一下。」方志安想了想,「王佳佳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熟。」
「根本你就是那個方志安!」
「你為甚麼那麼肯定?」
「這是我的直覺!」
「我好像真的有一個女同學叫王佳佳。」
「太好了!」范玫因興奮地說,「我要你去看看是不是這個人。」
「她來了香港嗎?」
「不。你們可以在網路上聊天。」
「她為甚麼要找我?」
「不知道呀!也許她從前暗戀你吧。」
「她長得甚麼樣子的?」
范玫因笑了:「這個我不知道。」
「你找我就是為了這件事?」
「你以為是甚麼?」
「沒甚麼。」方志安沮喪地說。
「你的鳥兒幸福嗎?」范玫因問。
方志安抬頭看看天空。
范玫因用手指頭指指他藏在桌子下面的下半身,說:「我說的是你身上那一隻。」
方志安的臉紅了,說:「還好。」
他的小鳥今天—點也不好呢,他心裡想。
方志安幾乎已經把王佳佳的事情忘記了。過了幾天,范玫因打電話來催促他。
「你找了王佳佳沒有?」
「還沒有。」
「為甚麼不上網看看,你沒好奇心的嗎?」
方志安不是沒有好奇心。然而,范玫因愈是催促他,他卻愈不想去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個王佳佳要找的人。范玫因為甚麼要他去跟小學同學相認呢?那個女人可能是暗戀他的,說不定還會發展一段感情。范玫因不妒忌的嗎?她對他已經沒有半點餘情了吧?
「好的,我會上網跟她聯絡。」最後,他答應了。
方志安照著范玫因給他的網址進入了那個尋人網站,果然有一個王佳佳尋方志安,並且留下了ICQ號碼。方志安跟地聯絡上了。
「我想我是你要找的人。」方志安說。
「你是方志安嗎?你還有攝影和寫生嗎?」王佳佳問。
「已經沒有了。」
「你記得我嗎?」
「對不起,印象真的有點模糊。」
「不如我把我的照片傳過來給你看看。」
然後,方志安看到了王佳佳的照片,蓄著一頭鬈發的她,長得很漂亮。他開始有點印象了。小學時,他有一個長得像洋娃娃一樣,滿頭鬈發的女同學,他最愛扯她的頭髮。她是班上最美的女孩子。
這不是飛來艷福嗎?
「我肯定就是你要找的人了!」方志安說。
「那麼,你也把你的照片傳過來吧。」
方志安在抽屜裡找到一張自己最滿意的照片傳過去。
看過照片之後,王佳佳說:「你還是胖胖的呀!」
「喔,是的,我還有一點嬰兒肥。」方志安尷尬地說。
「你有一個哥哥方載文,比你高一班的,長得比你可愛。」
「現在是我比較可愛。」
「他好嗎?」
「現在也是我比較好。」他俏皮的說。
「我們以前念的那所小學還在嗎?」王佳佳問。
「幾年前已經拆卸了。」
「是嗎?」失落的聲音。
然後,王佳佳說:「我記得學校裡面有一座很漂亮的小教堂,我常常一個人躲在教堂裡。」
「你記得阮修女嗎?」方志安問。
「記得!她很凶的呢!晃眼間,已經二十年了!我現在已經不去教堂,心事太多了,只怕天主聽到也會皺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