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他們都說你愛我

第24頁 文 / 張小曼

    「喏!這些你收好,別弄丟了。」

    這年,李毅風十三歲,剛升上國中一年級。

    「你給我這麼多信封做什麼呀?」八歲的小安蘋接過李毅風硬塞給她的一疊航空信封,看看上頭畫得跟荳芽菜似的洋文,納悶問著。

    「這是航空用的信封,上頭我已經寫好我在美國的地址,也帖好了郵票,以後你要寫信給我,只要把你寫好的信擱在這裡頭,封好封口,然後再請你媽咪幫你把信投到郵筒裡就行了。」小小毅風慎重地交代著。

    小安蘋則是一臉不明所以地看看他,再眨眨一排密而捲的長睫毛,不解問:「我為什麼要寫信給你呢?」

    小毅風鼓脹著一張清秀的小俊臉。「不為什麼,我要你寫,你就寫!」

    小安蘋為他這稍嫌嚴厲的口吻而委屈滿臉。「你那麼兇做什麼,人家又不會寫信,怎麼寫信給你嘛!」就算會寫,她也才不要寫信給她的仇人呢!

    「不會寫沒關係。」小毅風明顯鬆了口氣。「你可以用注音的,我看得懂就行了。」

    「可是……」她還有疑問,只是不知道該不該問。

    「可是什麼?」他柔聲問,話裡有明顯的離情依依。

    小安蘋瞄瞄他,嚥了嚥口水,勇敢地說:「可是我不知道該寫些什麼呀。」

    「你——」小毅風又脹紅了一張臉,看著仍未脫稚氣的小小安蘋明眸裡淨是不解情事的純然天真,歎了口氣,還是緩和下了語氣:「寫什麼都行,只要是你想告訴我的事都可以寫,像是你在學校乖不乖呀、有沒有用功唸書啦、星期天有沒有記得上教堂等等的都可以寫來告訴我。」

    「要寫這麼多呀?」小安蘋的小臉都皺在一塊了。「這麼多的注音符號我要寫多久啊?肯定累死我了啦!」

    李毅風不覺笑了,半彎下腰來,捏捏她的小鼻子。「那你就用功點,早日學會寫國字呀。」

    小安蘋瞅他一眼,揉揉鼻子,努努嘴,然後想到什麼似的,她納悶地問:「阿風,你們為什麼要搬到美國去呢?」

    他大她五歲,她媽咪也常要她叫他毅風哥,不過她說什麼也不和自己的仇人稱兄道弟,所以她向來只叫他阿風。

    「我爸爸決定的,我也不知道。」他隨口說說。為了給下一代一個更好的生活空閒和更理想的教育環境,也為了李氏的發展……反正說了她也不懂,索性不說了。

    「唉!」她人小鬼大地歎了口氣。「真討厭!」

    「討厭什麼?」他有趣地看著她那副小大人樣,討厭什麼呢?她苦思起來。

    半晌——

    「我也不知道,只是覺得心裡好怪哦……」是真的很奇怪。阿風是她的仇人耶,可是為什麼她卻不太希望他搬去美國……以後星期天誰來帶她去上教堂呢?雖然。她並不喜歡上教堂。「阿風,美國是不是離這裡很遠?你們什麼時候會搬回來呢?」

    「……」他無語,只是憐惜地輕撫著她的小頭顱。

    ※※※

    十九歲的安蘋出落得亭亭玉立、白裡透紅的臉蛋時時刻刻掛著如鄰家大女孩般的親切笑容,如驕陽似的明媚動人。一件純棉的長袖白襯杉將袖子捲至手肘處,加上一條洗得泛白而帖身的牛仔褲,純然大學新鮮人的潔淨摸樣,絲毫不惹俗塵般清新可人,一點也不見一般富家女的奢華和驕縱。尤其是她嘴唇邊輕哼唱著「離家五百里」,邊整理著那兩大箱行李的專注神情更加吸引人……

    李毅風倚在門框上直凝著她瞧。如同欣賞一幅令人賞心悅目的美畫般,他不禁有些看癡了,更不忍打散她的專注了……原本一路上醞釀的焦躁和怒氣也一掃而空。

    感到有道灼熱的目光正隨著她的身形移動,安蘋狐疑地側臉向門口望去,這一望,一觸到那雙深邃而癡凝著她的眼眸時,她有瞬間的呆怔——只是一瞬而已,然後她彷如一顆活力十足的跳豆一彈而起,衝到門口處。

    「阿風?你是我的世仇阿風對不對?」安蘋緊捉著李毅風結實的雙臂,一副大喜過望的興奮樣,一點也不像乍見十多年不見的仇人般。反是,胸口跳動著一股不曾有過的悸動情懷……

    世仇?十多年了,她就只記得他是她的世仇?

    李毅風鎖起眉峰,還來不及發話,安蘋又迫不及待地說:

    「天啊!十一年不見,你變好多哦!」安蘋退後兩步,習慣性地將她長至耳下兩公分的柔亮直髮往耳後順去,兩手環胸,以一副行家評賞藝品的眼光將他從頭看到腳,然後再以專家的口吻讚賞道:「嗯!比小時候好看多了,也帥多了,多了一分男子氣概。不錯不錯!國外的空氣好像真的比較清新一些。」

    李毅風失笑了。多年不見,除了長高之外,她的美麗和純真似乎絲毫不受世俗的污濁所沾染。

    「什麼時候到的?不是說好等我去接你的嗎?」沒了怒氣,是以這話說來只有溫柔和一絲顯而易見的疼惜,彷若沒他去機場接她,她便會受什麼委屈似的。

    「哎呀,有什麼好接的,我都這麼大個的人了,你還怕我走丟了不成?」安蘋走回散亂一地的兩大皮箱之間,跪坐在地上,繼續她方才未完成的工作。

    「這裡是美國呀!小姐!」李毅風差點又為她這大而化之的個性點燃怒火。他蹲在她前方,想著手幫她整理,卻是不知從何下手。

    「嘿!你別小看我的英文,一般對話是難不倒我的,你放心好了。」在台灣從小學到高中她一直是在天母的美國學校讀的,平常在學校都是說英文。她看出他英雄無用武之地的窘態,善解人意地說:「我自己來就行了,你自己找個地方隨便坐吧。」

    「我不是質疑你的外語能力,我的意思是指這裡的治安。」他還是幫她整理著她從台灣帶來的一些中文書籍。「尤其這裡是紐約。」

    「紐約的治安很差嗎?」她一臉天真地問。跪得腳有些麻了,改而席地而坐。

    「也不算太差,不過是犯罪率之高在世界首要城市裡名列前茅罷了。」他打趣地說。

    「真的假的?你別嚇唬我!」

    「是真是假,明天你翻翻有關紐約地方新聞的報紙不就知道了。」他的話不可靠,那還有誰的話可信了?他可是FBI耶!

    安蘋遲疑地斜看著他,彷彿在考慮到底要不要信他的話。不過,沒給她太多的考慮時間,李毅風接著又說:

    「所以呢,過兩天等我找好住的地方,你就搬過去同我一起住。」

    「什麼?」

    安蘋又一個彈跳而起,腳麻還沒解除,一個踉蹌,險些往後跌去,所幸李毅風夠靈敏。長手一撈,將搖搖欲墜的她撈進了他懷裡。

    「小心點。」李毅風微鎖眉心,語帶關懷地責備道:「怎麼你還是和小時候一樣毛毛躁躁的。」

    她才不管什麼毛躁不毛躁的,一站穩,立刻一把推開了他。

    「你剛剛說什麼?」安蘋掏了掏耳朵,她懷疑是不是她聽錯了。

    李毅風抿住笑意,故意逗她:「我說你還是和你小時候一樣毛毛躁躁的。」

    「不是這句,上一句。」

    「小心點。」

    「不是!不是!不是!」安蘋連搖了好幾個頭。「再上一句!」

    「再上一句?」他故作苦思狀,隨即接收到安蘋的一個大瞪眼,立刻想起來了。「哦!我說等我安排好住的地方,你就搬去同我一起住。」

    「為什麼?」大叫而出。原來她沒有聽錯。

    「不為什麼,只是我的工作剛好也調到紐約來。住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再說你對紐約也不熟。有我在一旁,你會比較快適應這裡的環境。」他說的理由可充分得很。

    「你調到紐約來了?」她詫異地問,注意力轉移到這上頭來了。

    「是啊,有什麼問題嗎?」

    「那你女朋友怎麼辦?」不經思索,只是直覺問出。

    「我女朋友?誰告訴你我有女朋友的?」他攏起一道劍眉。

    「沒有人告訴我,是我自己猜的……」她話鋒陡地一頓,賊賊地看著他說:「喂,你不會告訴我說你沒女朋友吧?連心儀的女孩都沒有?太遜了哦——」

    他當然有心儀的女孩,只是說了不嚇壞她才怪!時機不對,他只能含混帶過:「女朋友是有,不過她不會介意的,她很諒解我工作的特殊,不要緊的。」

    不知怎麼搞的,聽他這麼一說,安蘋的胸臆間竟不自覺滑過一道刺刺的異樣,彷若被人用刀劃了一刀似的,隱隱泛疼……

    「算了,我覺得我還是住宿舍好了。」她又蹲下去收拾東西。

    「不行,你一定要搬去同我住。」

    「我才不要!」她語氣悶悶地說:「萬一哪天你女朋友來紐約找你,看到一個女孩和你住在一起,不大發雷霆才有鬼!我才不要當你們的夾心餅乾呢!」

    「我說了她不會介意的,你放心吧。」他不讓她再有推拒的藉口,趕緊搬出強硬的後台:「你不要也不行,這是安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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