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 文 / 裘琍
之雲哭了,她大力哭泣,彷彿想用盡她的力量,用盡她的悔恨,無休無止的哭泣,願將他的今生今世哭回來。
但一切都遲了,他不把最後一次的等待機會留給她。
她好傷心……之雲為嚴森哭得好傷心……那發自靈魂深處之悲鳴足以撼動天地,把林寧嚇壞了。
原來只是一句玩笑,沒想到之雲會這麼認真……她急忙攬緊之雲,讓之雲癱瘓般趴在肩頭上哭泣,哭聲一陣一陣有力似無氣,幽幽遠遠奏起哀歌,連她地想哭了。
直到歸零。
之雲不哭了,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發出聲音,甚至沒有動靜,連呼吸都停了。
一個恐怖至極的念頭閃過林寧腦中,之雲死了之雲因為承受不了打擊,因而驟死……她成為殺人兇手……林寧想到隔日報上刊登一則不是很大,但很驚人的新聞。
某某報社小記者,因一句玩笑話,殺死最好的朋友。
想到此,嚇得魂飛魄散的林寧立刻扶起「好朋友」的肩膀,強迫她面自己。
哇,眼睛瞪得好大……的確聽不到她的心跳,摸摸氣息也似有非有,但是之雲的眼睛瞪得好大。
她看著另一個地方,口齒微啟……林寧不由得往她的視線望過去,然後釋然的吐了一口氣。
殺千刀的,原來就是那個人,她的「謊言」早到了。
嚴森正好端端站在那裡,不是嗎?
他當然不是在看林寧玩的把戲,他的眼光永遠只停留在一個人的身上。
林寧努力的癟嘴,心裡忍不住暗罵,為什麼在別人的故事裡,當不成女配角也就算了,還老是成為一個笑話,真悲哀啊……但她心裡這麼想,臉上還是忍不住露出會心的微笑。
因為當她接到賀之雲的電話之後,還是忍無可忍地撥了電話給嚴森……好了,縱有千言萬語,看來還是得留到以後再說了,現在女配角……不,笑話要走了,把剩下的故事還給他們。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是一支歌,訴說古老永不疲倦的愛情故事,唱歌的人在橋端,聽歌的人在橋尾,中間刻劃千百年走不完的歲月。
他們終於抵達目的。
他緩緩走向她。
她聆聽心跳慢慢組成另一支歌,他寫的歌,現在由她演唱,為你癡狂。
那已不是默默祝褔能解釋的迫切期待,心底的另一扇門終於啟開,陽光撒落進來,照出一條光明之路,她遲疑地提起腳步,快速地投入他的懷抱。
「等很久了……」他閉緊眼睛,深怕這抹燦爛隨時消失不見。
她低聲歎息,回給他的是更深情的擁抱。
「為什麼非要我熬過這段時間,就不能一起共度難關?」回想過去恐怖的日子,他又抱緊了她。
「因為……」她突然不想說了,其實答案他早就明白。
「因為……當我開始會問為什麼時,心裡已經接受你的答案,你想這麼說對不對?」
一年之後的他,看來已經學會揣測她的心意。
但她還有另一個答案。
「因為我們需要堅強,不再把對方當作生活的借口,我們要堅強的活下去,不管是不是在身邊,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就是死了仍會期待……」
「期待黃泉路上與你相逢。」
他蒙住她的嘴,這樣的溫度他夢過幾回,卻沒有像現在這般感動。
活生生的一個人,真實的一個人。
「別說死,令人害怕。」
她撫著他消瘦的臉頰,使她堅強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會了,從現在開始,我們的故事現在才要開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懷抱,她最終停泊的港灣。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對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濕了。
「我又為你寫了一支歌。」
「什麼歌。」
「再為你癡狂。」
番外
二十歲的嚴森,那時已是相當高大挺拔的一個「大男人」了。
他不如亞蘭德倫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著孩子氣漂亮的娃娃臉,更不會像張學友那樣會唱歌,但是大學校園裡的他看起來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響的家世背景,以及天生具有的貴族氣質。
而且最難能可貴的,年輕的他不懂得仗勢欺人,也不會裝模作樣富貴逼人,反而還非常大方,喜歡講黃色笑話,喜歡幫朋友追女孩子,喜歡打撞球、喝可樂、對著漂亮女孩子亂吹口哨,實在和一般男孩子別無兩樣。
很多男孩子樂於親近他,他的人緣相當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戀他,因為跟他在一起不會有冬天。
所以在大學時代,嚴森簡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夠。
原因出在於他擁有許多女性朋友,獨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後,幾個朋友躲在吧檯一邊聊天一邊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墮落一下就顯不出感性情懷。
嚴森八成就從那時候起變成老菸槍的。
所謂物以類聚,嚴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門子弟,大學裡就他們幾個開跑車、穿名牌牛仔褲以及皮夾子裡夾著各式金卡,招搖亂撞、橫行無阻。
話題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來了。
首先胖子先發難。(因為長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細想想,每個人的朋友裡好像都有一個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義」,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閒暇帶著她到處刷卡購物,但是對方依然保持適當距離,令胖子惱得快失去外號了。
「媽的,死女人,跩什麼三五八萬的,等我追到你的時候就讓你死得很難看。」
嚴森暗中竊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現在就有夠難看了。
確實如此,胖子兩隻眼睛充滿血絲,動作也因過度操勞而顯得遲緩,但重點還是在年輕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氣都好看不到那裡去。
胖子開口後,其他人都不說話了。原因在--他們也都是受害者,可見這朵花的威力不小。
只有嚴森還未身陷其中。
但他還是承認她是一朵美麗的花。
認識她在一場校際交誼茶會,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隨便找個不敏感的話題,兩方邊喝茶邊展開辯論。
他一眼就看到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為她實在漂亮得過火。
她有一頭長長鬈鬈褐色的頭髮,身材很高,腿很長,尤其那張臉,實在教人難以忘記。她是中美混血兒,兩方的優點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還是中文系裡的佼佼者,更教人驚奇之餘就留下深刻的記憶。
她還有個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聽一次就記住了,她叫做--溫柔。敢把這兩個大字寫進戶口名簿的父母,嚴森更要欽佩。
至於她是不是真的很溫柔,因為沒交往過,嚴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溫柔的男孩子大排長龍,胖子算是硬擠進去的一個,他仗的是裡面中最有錢的一個。
所以他想溫柔一定很勢利,於是對她產生不了攻擊感。
話雖如此,但盡朋友的道義,嚴森還是要安撫一下胖子受創的心靈。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苦單戀一支花……」這是嚴森僅能想出的安慰話。
可惜胖子無法瞭解他的善意,反而覺得他太無情。
「喂,你相信一見「衷」情嗎?」胖子反問他,而且特別強調此「衷」
非彼「鍾」,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來。
「不相信。」嚴森馬上就說。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愛上她了。」
當時嚴森雖然年輕,但愛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較後得來的結果,我承認她是裡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要衷情,你的愛是挫折中產生的依戀,跟愛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靜啊,像你這種被女生包圍慣了的人,當然不能體會愛一個女人的痛苦,更不會瞭解追一個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諷刺嚴森。
「既然愛得痛苦,乾脆不要愛不就得了。」
「你講得輕鬆,因為你沒碰到。」
「你應該說因為我頭腦清楚。」嚴森自信滿滿說道:「你以為世界有多大?女人有幾種?講白了就是熱情無從發洩,頭腦不甚清楚,非要一個女人來成就人生失落的一部分才行,所以才有愛情的說法產生。」
胖子仍然不苟同他的論調。
「我舉個例子來說了,你說像溫柔那樣的美女有多少人喜歡,老兄我告訴你,只要她喜歡,她跟每一個人都可以一見「衷」情,看是要情有獨鍾的「鍾」,還是衷心初褔的「衷」,更甚者送終的「終」了,在愛情的說法上她絕對是主導者的姿態,而愛上她的人就是下三濫了,請問老兄,這樣的愛情算什麼,兩個不對等的個體談什麼戀愛,光你衷情而她終了,下場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