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為你癡狂

第18頁 文 / 裘琍

    之雲哭了,她大力哭泣,彷彿想用盡她的力量,用盡她的悔恨,無休無止的哭泣,願將他的今生今世哭回來。

    但一切都遲了,他不把最後一次的等待機會留給她。

    她好傷心……之雲為嚴森哭得好傷心……那發自靈魂深處之悲鳴足以撼動天地,把林寧嚇壞了。

    原來只是一句玩笑,沒想到之雲會這麼認真……她急忙攬緊之雲,讓之雲癱瘓般趴在肩頭上哭泣,哭聲一陣一陣有力似無氣,幽幽遠遠奏起哀歌,連她地想哭了。

    直到歸零。

    之雲不哭了,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發出聲音,甚至沒有動靜,連呼吸都停了。

    一個恐怖至極的念頭閃過林寧腦中,之雲死了之雲因為承受不了打擊,因而驟死……她成為殺人兇手……林寧想到隔日報上刊登一則不是很大,但很驚人的新聞。

    某某報社小記者,因一句玩笑話,殺死最好的朋友。

    想到此,嚇得魂飛魄散的林寧立刻扶起「好朋友」的肩膀,強迫她面自己。

    哇,眼睛瞪得好大……的確聽不到她的心跳,摸摸氣息也似有非有,但是之雲的眼睛瞪得好大。

    她看著另一個地方,口齒微啟……林寧不由得往她的視線望過去,然後釋然的吐了一口氣。

    殺千刀的,原來就是那個人,她的「謊言」早到了。

    嚴森正好端端站在那裡,不是嗎?

    他當然不是在看林寧玩的把戲,他的眼光永遠只停留在一個人的身上。

    林寧努力的癟嘴,心裡忍不住暗罵,為什麼在別人的故事裡,當不成女配角也就算了,還老是成為一個笑話,真悲哀啊……但她心裡這麼想,臉上還是忍不住露出會心的微笑。

    因為當她接到賀之雲的電話之後,還是忍無可忍地撥了電話給嚴森……好了,縱有千言萬語,看來還是得留到以後再說了,現在女配角……不,笑話要走了,把剩下的故事還給他們。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是一支歌,訴說古老永不疲倦的愛情故事,唱歌的人在橋端,聽歌的人在橋尾,中間刻劃千百年走不完的歲月。

    他們終於抵達目的。

    他緩緩走向她。

    她聆聽心跳慢慢組成另一支歌,他寫的歌,現在由她演唱,為你癡狂。

    那已不是默默祝褔能解釋的迫切期待,心底的另一扇門終於啟開,陽光撒落進來,照出一條光明之路,她遲疑地提起腳步,快速地投入他的懷抱。

    「等很久了……」他閉緊眼睛,深怕這抹燦爛隨時消失不見。

    她低聲歎息,回給他的是更深情的擁抱。

    「為什麼非要我熬過這段時間,就不能一起共度難關?」回想過去恐怖的日子,他又抱緊了她。

    「因為……」她突然不想說了,其實答案他早就明白。

    「因為……當我開始會問為什麼時,心裡已經接受你的答案,你想這麼說對不對?」

    一年之後的他,看來已經學會揣測她的心意。

    但她還有另一個答案。

    「因為我們需要堅強,不再把對方當作生活的借口,我們要堅強的活下去,不管是不是在身邊,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就是死了仍會期待……」

    「期待黃泉路上與你相逢。」

    他蒙住她的嘴,這樣的溫度他夢過幾回,卻沒有像現在這般感動。

    活生生的一個人,真實的一個人。

    「別說死,令人害怕。」

    她撫著他消瘦的臉頰,使她堅強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會了,從現在開始,我們的故事現在才要開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懷抱,她最終停泊的港灣。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對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濕了。

    「我又為你寫了一支歌。」

    「什麼歌。」

    「再為你癡狂。」

    番外

    二十歲的嚴森,那時已是相當高大挺拔的一個「大男人」了。

    他不如亞蘭德倫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著孩子氣漂亮的娃娃臉,更不會像張學友那樣會唱歌,但是大學校園裡的他看起來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響的家世背景,以及天生具有的貴族氣質。

    而且最難能可貴的,年輕的他不懂得仗勢欺人,也不會裝模作樣富貴逼人,反而還非常大方,喜歡講黃色笑話,喜歡幫朋友追女孩子,喜歡打撞球、喝可樂、對著漂亮女孩子亂吹口哨,實在和一般男孩子別無兩樣。

    很多男孩子樂於親近他,他的人緣相當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戀他,因為跟他在一起不會有冬天。

    所以在大學時代,嚴森簡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夠。

    原因出在於他擁有許多女性朋友,獨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後,幾個朋友躲在吧檯一邊聊天一邊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墮落一下就顯不出感性情懷。

    嚴森八成就從那時候起變成老菸槍的。

    所謂物以類聚,嚴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門子弟,大學裡就他們幾個開跑車、穿名牌牛仔褲以及皮夾子裡夾著各式金卡,招搖亂撞、橫行無阻。

    話題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來了。

    首先胖子先發難。(因為長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細想想,每個人的朋友裡好像都有一個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義」,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閒暇帶著她到處刷卡購物,但是對方依然保持適當距離,令胖子惱得快失去外號了。

    「媽的,死女人,跩什麼三五八萬的,等我追到你的時候就讓你死得很難看。」

    嚴森暗中竊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現在就有夠難看了。

    確實如此,胖子兩隻眼睛充滿血絲,動作也因過度操勞而顯得遲緩,但重點還是在年輕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氣都好看不到那裡去。

    胖子開口後,其他人都不說話了。原因在--他們也都是受害者,可見這朵花的威力不小。

    只有嚴森還未身陷其中。

    但他還是承認她是一朵美麗的花。

    認識她在一場校際交誼茶會,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隨便找個不敏感的話題,兩方邊喝茶邊展開辯論。

    他一眼就看到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為她實在漂亮得過火。

    她有一頭長長鬈鬈褐色的頭髮,身材很高,腿很長,尤其那張臉,實在教人難以忘記。她是中美混血兒,兩方的優點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還是中文系裡的佼佼者,更教人驚奇之餘就留下深刻的記憶。

    她還有個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聽一次就記住了,她叫做--溫柔。敢把這兩個大字寫進戶口名簿的父母,嚴森更要欽佩。

    至於她是不是真的很溫柔,因為沒交往過,嚴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溫柔的男孩子大排長龍,胖子算是硬擠進去的一個,他仗的是裡面中最有錢的一個。

    所以他想溫柔一定很勢利,於是對她產生不了攻擊感。

    話雖如此,但盡朋友的道義,嚴森還是要安撫一下胖子受創的心靈。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苦單戀一支花……」這是嚴森僅能想出的安慰話。

    可惜胖子無法瞭解他的善意,反而覺得他太無情。

    「喂,你相信一見「衷」情嗎?」胖子反問他,而且特別強調此「衷」

    非彼「鍾」,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來。

    「不相信。」嚴森馬上就說。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愛上她了。」

    當時嚴森雖然年輕,但愛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較後得來的結果,我承認她是裡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要衷情,你的愛是挫折中產生的依戀,跟愛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靜啊,像你這種被女生包圍慣了的人,當然不能體會愛一個女人的痛苦,更不會瞭解追一個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諷刺嚴森。

    「既然愛得痛苦,乾脆不要愛不就得了。」

    「你講得輕鬆,因為你沒碰到。」

    「你應該說因為我頭腦清楚。」嚴森自信滿滿說道:「你以為世界有多大?女人有幾種?講白了就是熱情無從發洩,頭腦不甚清楚,非要一個女人來成就人生失落的一部分才行,所以才有愛情的說法產生。」

    胖子仍然不苟同他的論調。

    「我舉個例子來說了,你說像溫柔那樣的美女有多少人喜歡,老兄我告訴你,只要她喜歡,她跟每一個人都可以一見「衷」情,看是要情有獨鍾的「鍾」,還是衷心初褔的「衷」,更甚者送終的「終」了,在愛情的說法上她絕對是主導者的姿態,而愛上她的人就是下三濫了,請問老兄,這樣的愛情算什麼,兩個不對等的個體談什麼戀愛,光你衷情而她終了,下場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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