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馨昱
當李凌要去廁所,經過客廳時。天啊!是郡邦,他是已經睡醒了,還是根本沒睡?
李凌看見季郡邦仍坐在客廳中,本想過去勸勸他,但後來想想:如果我勸得了他,那他早就聽我的勸了。唉!老天爺,如果你也可憐郡邦,那就保佑他快點找到他的黎芷菁吧!歎了一口氣後,李凌就轉身進入廁所。
一切準備就緒的李凌,騎上『魔神』,來到欣嵐家門前,他看了一下手錶——六點五十五分。
來早了,不知欣嵐準備好了沒?李凌心想著,絲毫沒察覺出她已來到他身旁。
「喂!」陳欣嵐叫了他一聲。
回過神後的李凌,看見眼前的陳欣嵐,不免又是一陣驚訝。「你來了!我怎麼都沒注意到?」
「是你自己心不在焉的。喂!你剛剛在想什麼?」陳欣嵐邊說邊「爬」上摩托車。
「想你啊!想你什麼時候會出來?想你今天穿得漂不漂亮……」
陳欣嵐一聽,順口問:「那你說我今天漂不漂亮?」
李凌發動著車子,並沒有轉過去看她,只說:「漂亮!」
「你看都沒看,怎麼知道漂亮?」
「反正我怎麼看,你都很漂亮。坐穩了!」
「魔神」就這樣在清晨的台北市街道奔馳著,而陳欣嵐抱著李凌,不管車速如何,她都想繼續剛才的話題。「你說,不管你怎麼看,我都很漂亮?我看你啊——若不是昨晚沒睡好,就是你眼睛有問題!這樣吧!改天我帶你去見識一下真正的美女……」陳欣嵐說到這裡,突然想起黎芷菁。
李凌趁著等紅燈的空當兒,轉頭告訴她:「不許你貶低自己!好了,如果你累了,你就趴在我背上睡一會兒,等到了目的地,我再叫你。」
「喔!」陳欣嵐果真很聽話,一路從台北睡到宜蘭,連李凌都不禁要懷疑,這丫頭昨晚是否沒睡好!
到了宜蘭的一處海邊,李凌將摩托車停下,陳欣嵐仍未醒來,她的兩手仍緊緊地抱著李凌,李凌心想:乾脆讓她睡到太陽下山好了!
被很多女孩子抱過的李凌,卻覺得陳欣嵐的一雙手似是有著魔力般,讓他感到那麼溫暖及眷戀,真想讓此刻化為永恆,幸福的笑容在他臉上與旭日的光芒相互輝映著。
「嗯,目的地到了嗎?」陳欣嵐突然醒了,漸漸地鬆開她環抱在李凌腰上的雙手,揉揉惺忪眼睛,看看四周,然後打了一個很大的呵欠,說道:「這裡是哪兒?」
因她的醒來而感到失望的李凌,一聽到陳欣嵐的聲音,隨即又精力充沛地說:「你看那邊——」李凌指向海面上。
陳欣嵐朝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見一座小島。「那是——」
「龜山島。」
「你是說……」陳欣嵐露出欣喜,卻顯出不太相信的眼光。
李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一停好車後,便拿著預先準備好的相機,牽著陳欣嵐走向海邊。「對!你想的沒錯,這裡是宜蘭。來,我們來拍張相,留作紀念。」
拍完照,他們來到街上,陳欣嵐開始覺得有點餓;而李凌比陳欣嵐的肚子還敏感,在她的肚子咕嚕咕嚕叫之前,李凌已經帶她來到早餐店前。
「我想你大概餓了,你先進去,我停好車子就來。」李凌對陳欣嵐說著。
在享用早餐時,李凌才真正明白,她的食量並不大。
「你必須多吃點,瞧你瘦得像非洲難民似的,你得多長一些肉,看起來才會比較有精神一點。」
「我已經吃飽了,其他的食物留給你好了。」
「你不多吃點,待會兒怎麼會有力氣玩?」
「等一下你要帶我去哪裡?」
「帶你去賣!」李凌開玩笑地說。
陳欣嵐則是一本正經地告訴李凌:「我不會幫你數鈔票的。」
出了早餐店後,兩人便又騎著「魔神」,沿著蘭陽溪往上遊走,到了機車不能再前進時,兩人便下車。李凌牽著陳欣嵐來到溪邊,背對背地坐在一塊較大的石頭上,欣賞著風景,氣氛是出奇地沉默。
李凌突然聽見她口中哼著曲調。「你在唱什麼歌啊?」李凌好奇地問。
「歌啊!」陳欣嵐的回答讓他哭笑不得。
「小姐,你是在雞同鴨講嗎?我當然知道你是在唱歌啊!我的意思是說,你在唱什麼歌?」
「民謠,是一首法國民謠;不過,我只會唱中文版。」
「唱來聽聽!」李凌要求著。
「好啊!不過我先聲明,若是你剛剛吃下的東西全吐出來,那可不能怪我!」
「好啦!」
於是陳欣嵐清清喉嚨,唱著:
河水靜靜向東流,流過山村和城市;
河水日夜向東流,流過荒野峽谷;
河水啊!我托付你,
把我的思念和鄉情,
帶給我的故鄉人——遙遠的故鄉人。
「唱得很好啊!再唱一遍嘛!」
陳欣嵐應李凌要求再唱一次,而李凌則是輕輕和著。
「喂!我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她唱完歌後,很慎重地問。
「不要喂啊喂的!我的名字叫李凌,別告訴我,你從來沒聽過。」李凌邊說邊拿起小石子往溪裡丟去。
「我當然記得你的名字,可是直接叫你的名字,我覺得好奇怪哦!不如這樣吧!以後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沒有別的選擇嗎?」
「沒有!」
陳欣嵐回答得既乾脆又霸道,因此覺得無奈的李凌,不再丟擲石頭,俯下身去洗手,說道:「說吧!你要問我什麼問題?」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隨便啊?」
正在洗手的李凌一聽,一個重心不穩,來個「倒栽蔥」,還好他及時用手頂住,否則這位老兄的頭就要插進溪裡去了。
「大哥!你沒事吧?」
「沒事才怪!難道你不知道老人家是禁不起嚇的嗎?」
陳欣嵐扶起李凌,說道:「我又沒嚇你,只不過問了一個問題嘛!更何況,你又不是老人家,你不想回答就算了嘛!」
李凌轉過身來面對有點難過的陳欣嵐,柔聲問道:「我的看法對你很重要嗎?」
「那倒不是,只是我比較在乎別人的想法。」
李凌霎時僵住了他的溫柔,醋意正狂亂地襲擊他的心;他冷冷地說:「別人?別人是誰?那個叫林文彥的嗎?」
「林文彥?你怎麼會認為是他呢?我幹嘛在乎他對我的觀感?我說的別人是指一般人,我又沒別的意思。」
李凌這才鬆了一口氣,又以溫柔的口吻問:「你為什麼覺得別人會認為你很隨便呢?」
「因為在一般人的觀念裡,今天我和你出來,可以說是有點不合情理。」
「不合情理?!」
「對啊!我們才見三次面,就一般常理而言,我們只能算是不太熟的朋友,而我一個女孩子家,跟著一個不太熟的男人跑到這麼偏僻的地方來,在別人眼中,我不是很隨便嗎?」
「那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出來呢?」
「許地仙曾說:『在城市住久了,每要害起村莊的相思病。』雖然我對鄉村沒有多大的留戀,但牢寵般的都市生活,已侵蝕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想出來走走,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我一心覺得台北快要令我窒息,學校、家庭,快使我活不下去了;而且,我覺得你不像是壞人,而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就算是想和你做個朋友吧!況且,我只不過是和你出來走走而已啊!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只把我當做是你生命中的過客,那我這個過客對你的過去未兔也知道得太多了吧!」
李凌笑著說道:「這就是你純真的地方。對你認為是『朋友』的人,給予百分之百的信任,雖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因為純真並不等於愚笨……」
「可是……」
「欣嵐!俗話說:『凡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所以,記住!以後凡是你認為對的,不會損害自己與他人的事,你大可放心去做;掌聲是給你鼓勵,噓聲是給你警惕,只要是自己真正想做的,就不要放棄。你看我,我就是一個失敗的例子。別人的眼光可以給我們力量,亦可以使我們滅亡,但重要的不是別人怎麼看你,而是你怎麼看自己。好,那我現在問你,你會後悔跟我出來嗎?」
「嗯——不會!」
「很好,那我再問你,你認為你是一個隨便的女孩嗎?」
「不是!」
「這一次你回答得倒是挺快的,我很高興你能這麼認為。記住我剛才跟你說的話,因為我認為光明磊落地做自己,是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難的事。」
陳欣嵐抬頭好奇地問:「你是讀心理系的嗎?」
「為何有此一問?」
「因為我覺得你很會說服人,而且你對人性瞭解得透徹,也很達觀。」
「這倒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樣說我。其實,只要生命的歷練足夠,你也能夠洞悉人性,瞭解生命的。時間不早了,我們走吧!」「魔神」的聲音再次迴響在山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