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天亮以前我要你

第18頁 文 / 夏綺

    「等一下。」我連忙阻止他。「剛吃飽,等一下再洗。」

    「不要,我要現在洗。」這會兒,他又像個孩子。說完,不待我再提出異議,他直接鑽進房間裡去。

    我有些好笑的看著他消失的方向,搖了搖頭,進廚房去處理晚餐的善後。將碗盤洗淨、廚房也整個擦拭過之後,我將帶來的櫻桃也洗了拿到客廳去。

    我全都弄妥了,他還沒洗好,我就倚著沙發坐在地板上,兩眼直盯著電視,有一口沒一口地吃著洗好的櫻桃,等他。

    沒多久,我聽到他從房間走出來的聲音,不過我沒回頭。

    他在我身後的沙發坐下,讓我置身於他的雙腿之間。然後,他的雙臂環上了我的肩,讓我的背緊帖著他。我整個人都置身在他懷中,以及他身上沐浴後淡淡的清新。

    他將臉埋入我的頸窩蹭了蹭。

    「好香。」他說。

    我笑了。

    「洗澡的是你,這句話該由我來說吧?」

    他也笑了出來,然後他就這麼動也不動地環著我。

    「這種生活真好。」他埋在我頸間咕噥著。

    輕笑著,我抬起手撫著他環著我的臂。

    「搬來跟我一塊兒住。」他突如奇來地說,令我僵住了。

    搬來跟他一塊兒住,那就是……同居。我動也不動地看著前方。

    其實,以我現在和他的關係,同居似乎沒什麼大不了的。偶爾我會在這兒過夜,對某些人來說,那和同居也沒有什麼不同了。可是對我來說不同,同居,代表著更深的關係……

    過了一會兒他將頭抬丁起來,臉,帖著我的。我沒說話,他也沒再提。

    我們就這麼坐了許久。我直直地望著電視,卻是視而不見的。

    突地,我扯出個笑,輕輕掙開他的環抱。拿起一顆櫻桃,我轉身將櫻桃遞到他的唇邊。他沒有張嘴,只是看著我。

    我還是沒有說話,一逕地笑著,將櫻桃抵著他的唇。

    遲疑了一下,他張嘴將櫻桃吃了下去。

    將櫻桃梗丟在桌上,我又回過身,雙肘支著他的大腿,跪起身平視著他。

    「好。」

    他咀嚼的動作停了下來,定定地注視著我。

    「好,我搬過來和你一塊兒住。」我笑著,又說了一次。

    他的表情完全沒有改變,又恢復了咀嚼。他伸手將櫻桃核接下,隨手往桌上丟去。

    然後,他一把將我推在沙發上,俯身吻上了我。

    ***

    他說要我搬過去與他同住,是認真的。我也是。

    於是隔日回到宿舍之後,我便開始打包所有家當。小而輕的東西我陸陸續續往他那兒送了過去,其它比較大或是重的物品則由他在假日時來幫我搬運,而那一日也就是我真正搬過去與他同住的開始。等我們將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天都已經黑了,我整個人完全累攤在椅子上。

    「晚上想吃什麼?」他坐在我身旁問我。

    「不想吃,不會餓。」我說,不過我隨即又想到他累了一個下午,做的都是粗重工作,八成餓了吧?所以找問他:「你呢?你想吃什麼?」

    「我也不餓。」

    「既然我們都不餓,那晚餐就省了。」我理所當然地說。

    話雖是這麼說,不過我還是覺得他辛苦了一天多少該吃點東西。所以坐了會兒我便站起身來到廚房看看冰箱有什麼簡便的食物可以提供他熱量。才一打開冰箱,我的注意力便全都放在裡頭的一大瓶牛奶,我記得他不喝牛奶的。

    仍是抓著大開的冰箱門,我回頭對著客廳的方向問道:「你什麼時候開始喝牛奶的?」

    「我到現還是不喝,怎麼突然問這個?」他走了進來,看到大開的冰箱他似乎會意過來,又笑著說:「那是買給你喝的。」

    我感動得淚差點沒掉下來。關上冰箱的門,我上前去給了他一個甜甜的吻,決定要好好做一頓大餐搞賞他這一天的辛勞。

    不過再度打開冰箱我卻發現,裡面的東西實在是乏善可陳。

    我在心中數了一聲。巧婦都難為無米之炊了,更何況是我這半調子的廚娘呢?看樣子今晚做大餐的計畫泡湯了。

    不過我隨之又想到可以到附近的超市去買些東西回來下鍋的。

    「我要去超市買菜。」關上冰箱我回過頭對他說。

    「買菜?為什麼?你餓了嗎?」他不解地問道。

    「不餓,可是我們今晚應該吃一頓大餐。」我極慎重地說。

    「為什麼?」他看來更迷惑了。

    「為了慶祝。」說完我才發覺自己說錯了,我原本想說的是,為了要搞賞他。不知怎地,慶祝兩個字就這麼自然地脫口而出。算了,其要說慶祝也是說得通的,我也不再更正。

    「好,是該慶祝。」他笑著說。

    我也笑了。

    「你知道我說要慶祝什麼?」

    「今天是你搬到這兒來住的頭一天。」他頓了一下又說:「慶祝一個嶄新的開始。」

    有了「慶祝」的共識,我們兩興致勃勃地一塊兒到超市去,想買些東西回來煮一頓大餐。不過,我們兩都不會餓,商量的結果我們又達成了另一個共識--慶祝不定得要大吃大喝的。所以,在超市裡我們什麼也沒買。不過,我們還是到附近的西點麵包店去買了一個精緻的小蛋糕。

    回到公寓在小蛋糕上插了支蠟燭,我突然又覺得這樣的慶祝方式顯得有些單薄,我們好像該做些什麼特別的。

    思索了一下,我抬頭看向他,問道:「我記得你有一台拍立得相機對不對?」

    「對。」

    「還有底片嗎?」我又問。

    「還有。」沒有問我要做什麼,他起身去將相機取了出來。

    我開心地接了下來,宣佈道:「我們從來不曾一起照過相,今天為了擴大慶祝,我們來拍一張合照。」

    他笑著搖了搖頭。

    「這個主意還不錯,不過恐怕施行起來會有技術上的困難。」

    「什麼困難?」才問完我便隨即明白了他的意思。這兒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們如果同時站在鏡頭前合照,那麼,誰拿相機來按快門呢?

    這是個問題,不過卻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不出機秒鐘我便想到了解決的方法。

    將拿著相機的那隻手伸長了,鏡頭對準我們兩個人,我得意地轉過頭去看他。

    他有些好笑地看著我,而我則是在這幾秒之間又做了個新的決定。

    「你的手比較長,你來拍。」我將相機交給了他。

    點上蠟燭以後,我們兩個人將頭緊靠在一起,想辦法讓兩張臉都能容納在鏡頭之內,然後,由他按下了快門。

    拍出來的相片很快便顯影了。還算成功,我們兩個人都拍進去了,只是可惜沒拍到蛋糕,並且因為與鏡頭的距離太近,我們兩個看起來都有點蠢。

    不過大體而言,對於我們首次的合照我還是很滿意的。

    照片裡的我們蠢得很可愛,尤其是他,呵。

    ***

    午休時間我極少午睡的。剛吃飽就趴著,總覺得胃不太舒服,所以我常是吃過了午飯,在公司附近四處餾躂打轉,或在書局裡看書。

    今天也是。吃過了午飯,我又窩進書局繼續看著先前沒看完的小說。看得太入迷,一個不小心我竟忘了上班時間,待我發現時已超過上班時間十來分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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