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上300歲的女孩(含續)

第14頁 文 / 吳淡如

    「你很好,雨蘭,」他此話出自真心,確實,大台北才貌雙全如曠雨蘭的年輕女子,登報一年也未必找得到一個,「你真的很好,你美麗、年輕、聰明、能幹--」

    「你嫌我不溫柔!是不是?」

    曠雨蘭不知不覺紅了眼眶。

    「不是。你問問自己,你不是那麼愛我,我對於你只成一種習慣,你早已不愛我了。」

    「謝謝你替我找台階下,」曠雨蘭吸了一下鼻子,企圖穩住不爭氣的淚水,「也許你說得對。」

    「我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對象。我欣賞你,我說真的,非常欣賞你。」

    「只是欣賞,」曠雨蘭苦笑,「而我們同居只是一種習慣?唉!我確實不該再搬回來,沒錯,只是一種回家的習慣。對於我的急驚風而言,你的慢郎中作風一直是很好的平衡,因為過去我們可以在一起。」

    「那不是愛。」林祖寧說。

    「你在尋找嗎?」

    「我只是在思考,我也很困惑。」

    「我不知道你也會用『困惑』這個字眼形容自己。」

    「我常常很困惑,只是不習慣這樣說,因為說出來無益。」林祖寧看著舊情人,「我們平時近在咫尺,可是隔得很遠,對不對?」

    「還是朋友?」

    曠雨蘭再一大口喝完咖啡。

    兩個人第一次達成共識。

    「我恐怕不能太常來看你。」

    天使說。一顆晶瑩的淚水從她靈秀的眼睛中掉下來,慢慢慢慢,化成一顆珍珠。落在地板上,輕微的響聲。

    她不再是一個冷漠的小女孩。

    她比當初那個小女孩美麗得多,寬鬆的白袍已經遮掩不住她如成熟果實般的身軀。

    像一朵接近盛開的玫瑰,最美的那一剎那。

    林祖寧臥房裡全是玫瑰。淺紅、淺橘、淺紫……他自己將房間佈置成玫瑰花園,只為等待她來。

    她卻愁眉苦臉的來。不過,連憂愁也蓋不住她出乎世俗的清新美麗。

    「人少了。」他指的是,曠雨蘭與林張瓊子已先後搬走。

    「你會因此而孤獨嗎?」

    「不,我喜歡孤獨,因為你只在我孤獨的時候來到。」

    「我的時間不多,我不能這樣下去,我已經受到警告。如果我不努力把自己變回小女孩,我就得再下去走一遭!」

    「對不起。可是你答應說三個故事給我聽。你會守信用吧!」

    天使點點頭,「我守約,我不說謊。」

    「這一次你要了智慧?」

    「是的,我要了最後一朵玫瑰。我想財富是不能使一個女人真正快樂的。回顧那一生,我怨歎自己不聰明,如果我懂得抓時機,未必如此遺憾。」

    電話鈴竟在午夜時分響了。

    「明天再說,再見。」

    天使連忙告別。她這次一直站得遠遠的,不敢靠近他,把他當毒蛇猛獸一般。離開也匆忙。

    「喂,那一位?」

    「我啦!小范。」

    「你怎麼有閒情逸致在這時候打電話給我,不是不約會到半夜不回家嗎?」

    「我……是還沒回家,喂,賀雅問你有沒有空,明天是星期天,一起去烤肉如何?」

    「還玩大學生遊戲?」

    「拜託,拜託,賀雅有興致嘛!你就捨命陪君子。」

    唉!戀愛中的男人!女友叫他去跳樓,地也會去學優美的跳水姿勢。

    「你怎麼知道我沒事?」

    「我想你一定沒事。據可靠消息表示,曠雨蘭昨天搬進李大泯的豪華住宅去了。」

    「哇!恭喜她,很好呀!」

    「你少酸了你。」

    似乎沒有人相信林祖寧會放得下。

    「好了好了,明天綠野山莊入口見,要不要請賀雅派車接你?」

    「不用,我會租一輛車。」林祖寧可不想繼續被當作殘廢。

    「那說定了。」

    才放下電話,又有刺耳鈴聲跟進。

    「小范,又是你嗎?忘了什麼事?」

    「誰是小范?你的新女友?」電話那頭的聲音是林張瓊子的,語氣略帶興奮,好像抓住了什麼把柄,「阿寧啊!有女朋友可要帶回來給媽看看,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你上次就是沒得到我同意就跟那個母夜叉來往--看,搞得人財兩失!」

    「媽,你怎麼說得那麼難聽,我哪裡人財兩失!」

    林祖寧被林張瓊子的措辭搞得啼笑皆非。母親的個性他再明白不過,如果鄰居打死了一隻老鼠,在她嘴裡會變成毒死了一群貓。總之有天壤之別。她的嘴巴不但是揚聲器還有放大鏡功能。

    「你看,你為她浪費幾天,摔斷一條腿,電器用品被她帶走一半,還落個不清不白的罪名,不是人財兩失是什麼……」

    如果他是個女孩,林張瓊子大概會要求他跳井自殺以謝罪天下。

    「明天要不要媽去幫你煮頓飯打牙祭?」

    當然是敬謝不敏。

    他起身咕嚕咕嚕喝了幾口白蘭地,才慢慢有了睡意。拿酒精當催眠劑的習慣已由來久遠。

    ***

    第二天一大早,他到租車公司租了車,開到綠野山莊去。

    人山人海。在停車場兜了好幾圈才找到一個小空位。

    事不疑遲,搶!

    在台灣,搶車位的本事比開車技術要重要得多。

    碎!

    一聲擦撞,他的手差點給震離方向盤。車子給撞了一下,原來也有人看上這個位子。

    有驚無險。但遭遇這種狀況,脾氣再好的人也會大罵三字經。

    他搖下車窗大嚷:「喂,這個車位是我先看到的,你懂得禮貌嗎?」

    對方也搖下車窗。

    林祖寧無限後悔。一個很面熟的女人正對他看。

    是賀湄!原來賀雅也約了妹妹--他,竟然對自己的「救命恩人」咆哮,天殺的不知感恩圖報!

    「對不起,」賀湄聳聳肩,「我開車一向不太專心,沒看見你的車--」

    「沒關係,沒關係--」他笑得十分尷尬:「我不知道是你!」

    「反正我是給人罵習慣了,每天開車聽人罵三字經幾十回,聽不見才奇怪!」

    賀湄替他打圓場。

    她緩緩把車停好下車來。

    「你好像跟上次見面時有點不一樣……」林祖寧打話題講。

    「哪兒不一樣?」

    他仔細觀察思考了一下。沒有答案。

    「你不太注意我,」賀湄笑道:「我剪了頭髮。」

    原來她把及肩長髮剪成黛咪摩兒頭。襯托出她漂亮的臉型,整個人顯得精神抖擻。

    「房子改裝好了,美輪美奐」賀雅和范弘恩早在入口處等。

    這兩姐妹雖然鼻眼略相似,但氣質十分不一樣。

    「我姊姊想跟范弘恩結婚。」

    賀雅和范弘恩親親熱熱的生火烤肉時,賀湄很知趣的靠過來,幫他起另一個烤肉灶。

    「哦?真的?很好啊!小范絕對是個好丈夫。」

    林祖寧可沒嫉妒心理,他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

    「我也知道他好,」賀湄:「但我替姐姐擔心,怕沒那麼容易。」

    「只要相愛,又有什麼不能解決的事情?有了愛情就有勇氣。」

    「你比我還不看重現實,唉!姐姐走錯一步路,受多少年折磨。」賀湄欲言又止。

    「什麼走錯一步路?」

    「你不知道?姐姐恐怕沒跟范弘恩說過。」

    「小范談戀愛時是沒有朋友的。」林祖寧笑笑,「他起初連對象是誰都不肯說。」

    其實,像賀雅這樣的女人,無論如何粉妝玉琢,從她眼睛中都可以讀出滄桑。

    賀湄沒再說下去。

    「你在教繪畫?」

    「姐姐告訴你的,」賀湄相當不以為然,「她總是把我說得太好,我這三腳貓功夫不過能教教一些想念美術系的孩子。」

    她看起來有點卓稱不群的傲氣,但表現出來卻很謙虛。

    林祖寧一下子便升起了火。賀湄蹲下來烤肉,還不忘早上的事:「對不起,搶了你的車位。」

    不久賀雅叫賀湄幫范弘恩的忙,自己神秘兮兮的踱過來,在林祖寧耳邊說悄悄俏話:「你覺得我妹妹怎麼樣。」

    「很好,氣質很好。」這是林祖寧的一貫評語。

    「我真怕她嫁不出去,到二十五六歲了,一個要好的男朋友也沒有,腦袋全放在畫畫上。人家送她玫瑰花,她從不疑有他,沒想到其他意思,只會留下來畫靜物花卉,真頭痛。」

    「你和弘恩什麼時候結婚?」

    林祖寧怕賀雅再提起賀湄,製造兩人間的許多尷尬。

    「賀湄說的?這丫頭,」賀雅嬌嗔,「八字沒一撇。」

    「小范可是真心。」

    這會兒換他當介紹人。

    「我的問題很多,」賀雅淡淡的說,「我是個有過去的女人。」

    林祖寧無意深究,「小范只要有你便不在乎。」

    「問題那麼簡單就好。」

    「無論如何,我樂觀其成。對了,你的房子要不要我再去審查一遍?」林祖寧送佛送上西天。

    「小范有你這種朋友真幸福。」

    「我靠他的也不少。」

    朋友嘛!提不上肝膽相照,守望相助也是必需。林祖寧又和賀雅約了時間看房子去。

    ***

    我又因粗心而犯了錯。這一次,我和另一個離魂天使聊天,晚了,忘掉差事。

    這是罪不可赦,於是我三度下凡塵。

    這時人世間鬧轟轟,有槍有炮,時局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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