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吳淡如
「沒事了。」她破涕為笑,「見到你真好,真好。」
「走吧。」張靜頻頻拭汗。南亞的暑熱像烘爐的火。
「去哪裡呢?」
「我調查過了,加德滿都只有一家還算好的觀光飯店,喜來登,」他笑著說,「你我別無選擇。」
坐在改裝的箱型車上她一路小鳥依人的倚著他的肩。
「這一年,還好吧?記者工作如何?這一趟還有沒有採訪?」
他在挖苦她:「這裡可沒有跳大腿舞的上空女郎了。」
她挺起身子重重打了他一下,「你去死好了!」一掌重重擊在他的胸骨上,她才發現有異,「你瘦了?」
「嗯。」
「怎麼了?」
「生了一場病,胃潰瘍。」
「唉,你還年輕,」她的語氣難得的溫和,「別把自己忙壞了。為什麼會這樣?」
「大概是習慣性不吃早餐吧,」他苦笑,「有一段時間,每天早上起床,只想到要到事務所去看案子,當事人一個又一個的進來,真是應接不暇……」他已是個十分熱門的律師。
「該有個女人照顧你,」龔慧安頑皮的笑了笑,「早上比你早起來煮早餐給你吃。」
「你肯嗎?」
張靜忽然正色看她。
龔慧安沈默了一下。「我也許會考慮。」
「話可是你講的啊。現在你卻用很猶豫的語氣說更猶豫的語句,真是出爾反爾。」
「大律師,我此行可不是來和你拌嘴的!」戰火已經有點燃的趨勢,不過兩人因經驗豐富而已有所警覺。
「寶貝,搭了這麼久的飛機,我們都累了,對下對,回旅館洗個澡,補個覺。」張靜擠出笑容。
龔慧安點點頭,又靠到他肩上。不知不覺竟睡著了。然後睡眼朦朧的跟著他進了旅館,Checkin.而一進房間,投身在軟綿綿大床上時,她卻醒了。
怔怔打量著這個好久不見的男人,有一個問題再度回到她的心裡,該不該每天早上比他早起床,為他做早餐呢?
剛剛他在跟她求婚嗎?
「喂,」她老實不客氣的問他,「你剛剛有跟我求婚嗎?」
「有嗎?」張靜故作不知情的笑著,「你在做夢?」
「算了。」這使她覺得自尊受損,自討沒趣。
他卻在此時衝過來將她抱住,整個人把她覆在下頭,「喂,先好好使你男人愛你,再考慮這個問題吧。」
張靜開始吻她,摩娑她的身體。那是她很久很久沒有的感覺。那是愛吧,她想。
熱汗滿身。「忘了開空調。」在激烈的纏綿之後他才起身打開冷氣機。
他的汗滴滿了她的肌膚。她的肌膚卻如水吸沙一樣吸乾了它們。
「我愛你。」她說。
她確定她愛他。
「那你願不願意比我早起為我做早餐呢?」
「這我」她吞吞吐吐,難以作答。萬一她一時沖昏了頭做了決定,豈不是一輩子不得翻身?
「你又猶豫了。」張靜說,「至少我知道你現在的腦袋是清楚的。」
她笑出聲來。「別再談這個問題了,我讓我們轉移話題吧,這一年有沒有新的女朋友?」
「女朋友?哪有時間?」他辯稱。其實,張靜並沒有說真話。這一年他確有新歡——同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女律師,叫做虞秋妮,是個白淨修長的女孩。兩人還在拍拖,不久前且已訂婚。只是張靜還心有旁騖而已。
張靜其實也沒有說謊。因為他沒有太傷心。虞秋妮跟他生命中所有來來去去的女人一樣,停留的時間太短暫。他甚至記不起一些跟他有親密關係的女人的名字。
他不喜歡回想,不喜歡多愁善感。如果有些記憶並不太值得記憶,就讓它永遠被抹去比較好。
全身虛脫。大病之後,他不像往常那麼健康。「睡吧。」他轉身去拍龔慧安的肩時,她竟已經睡熟,發出均勻的鼾聲。
她睡得十分暢快,遺忘了自己身在何地。
第二天早晨,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把他們兩個人從甜美的夢中喚起。
「誰?」
太陽已照到棉被上來,暖烘烘的。
「去開門。」他習慣使喚身邊的人。
「為什麼你不自己去!」雖然剛剛醒來,她也不忘據理力爭。
「誰會來敲門?」
「送早餐的吧。」她隨口答。
她懶洋洋的將頭探出去,整個身子像石膏像一樣釘住了。
「湯瑪斯」
門外正是那個金髮藍眼的男人。他怎麼會在外頭?這裡是尼泊爾,不是紐約呀。
「Surprise!」湯瑪斯一臉興奮,「終於讓我找到了你,我可以進來嗎?」
天哪,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龔慧安呆若木雞。和舊情人溫存一夜醒來之後,
竟然發現毫不知情的新情人就站在門外。
「等等!」她用全身力氣將門推上。
張靜還賴在床上,雙眼惺忪:「發生什麼事了?」
「我」她的心七上八下,「我有事」
「外頭是誰?」
「我的工作夥伴,一個攝影記者」
「他到尼泊爾來找你一起採訪?」
張靜一邊問,一邊起床整裝。「你下知道他要來?」
龔慧安六神無主的搖搖頭。
「現在該怎麼辦?」他的臉上露出一種詭譎的微笑,好像一個幼稚園的老師在對一個說謊的孩子循循善誘。
「不知道。」
「請他進來吧。」
放什麼飛機!他再度領會到這個女人的特長:她永遠會把自己和男人的關係搞得亂七八糟!她比任何女人都不可靠!張靜雖然盡量保持著紳上風度,但也無法抑制心中怒火焚燒。
他不管她是否衣冠不整,逕自打開了門,「喂,請進。」
當他看清楚門外來人時自己也傻了眼。那是一個彷彿從好萊塢校園青春電影裡走出來的男主角:健康、強壯、俊美、有朝氣!
但無論如何只是個孩子。那個孩子看見他以後有幾秒鐘渾然不知所措。
但他到底是個在美國長大的孩子,很快的他就恢復過來,「我是湯瑪斯,Elina的工作拍檔。」
「幸會,我是她的老朋友。」
「抱歉,我不知道這房裡還有別人。」
「沒關係,我今天就會離開。」張靜冷酷的看著龔慧安。他人在氣頭上,一點兒也不想明白這金頭髮的大娃娃為什麼會來破壞他們好不容易相聚的年度之約。
「哦,一路順風。」
湯瑪斯鎮定的對張靜一笑。他以為他打敗了情敵。
於是張靜就在那個上午提了行李走出喜來登大門,直奔機場。
他不是不失望。
事實上,在他的行李箱中,早早放置了一枚鑽石戒指。本來打算替她戴上,如果她願意的話。愛情遊戲玩了許久,只有她才是和他旗鼓相當的對手。她令他懷念。
現在,什麼都別談了。他沒料到她還有這一招。她的招數出乎他的意料。他們之間問題的複雜度遠超過誰比誰早起做早餐。
他不是不愛她,但他必須承認,愛她很難。
當飛機飛過喜馬拉雅山的山頭之後,他就決定:不要讓自己因為她而難過。
「Elina,你看到我一點也不快樂嗎?」湯瑪斯看著一臉憂鬱的龔慧安這麼問。
「沒有,沒有。」但她確實非常不高興。可是既然已經氣走了一個,她似乎下必再將另一個趕走。
想到這兒,龔慧安暗暗一笑:原來,自己是個多麼自利的人。多麼摸稜兩可的心態。
她還是跟湯瑪斯去看了尼泊爾的特產:活女神昆瑪莉,還搭飛機到了另一個大城波卡拉的費:娃湖,在湖心旅館住了兩天。
「不來白下來。」她對自己說。
有時龔慧安非常痛恨自己的冷靜。
張靜也是。
第十五章
異國的愛情最容易褪色的原因,是因為對彼此的差異性已失去好奇。
有一天早晨,龔慧安睜開眼睛時竟然驚叫出聲。她終於明白,無論如何她沒有辦法適應身邊躺著一個金髮的男人。
這時湯瑪斯已不像初時那樣對她亦步亦趨了。他也坦白告訴她,他「十分欣賞」一個紐約州立大學的啦啦隊隊長——那個女孩是美日混血兒,高軀、健美。有東方特質,也有西方的長處。
「而且她年輕,」龔慧安在心中默默歎了口氣。是的,那樣的女孩才適合他,站在一起才像金童玉女。
她知道該是結束的時候了。
秋天,葉子逐漸轉紅,蔚藍晴空下的行人開始抓緊了衣襟。湯瑪斯也不到雜誌社來了。
「那孩子找到新玩伴了嗎?」雜誌社的同仁這樣調侃。
「應該是吧。」她不在乎的說。
龔慧安並不難過,只是一個人生活在熙來攘往的大都市中,不免有點落寞。九月的最俊一天,當她收到一封來自台灣的電報之後,她的落寞感變成了恐懼。
「慧安:速回,父歿。」聊聊數語,發信人竟是陶安然——他什麼時候回到台灣的?她一點都不曉得。
那一天她訂了機票後逼迫自己喝酒,讓自己陷在意識模糊的狀態之中。
直奔台北家中,見到的卻是龔誠的棺木。他走了,留下他的一些產業要給她和陶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