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文聞
赴約前,溫天丞特地抽空回辦公室看我們。
「行動電話和信用卡帶了嗎?」
「嗯。」我回答他的問話。
「記住,有事打電話回來。還記得我的號碼?」他看我和筱昭都點頭後,又說:
「行動電話要記得開機,還有緊急設定要打開,另外要記得隨時放在身邊,這樣我才可以知道你們的行蹤。」
我們兩個安靜的女人對這個急躁又囉唆的男人點點頭,表示他交代的事項我們都謹記在心後,他才終於放我們出籠。
我和筱昭兩人選擇搭公車赴約,當我們在公車上時,慧安打行動電話找我,她告訴我:「婷婷,對不起,我臨時有事,沒有辦法準時到那裡,我知道你們已經出門了,可是……我們可不可以改個時間碰面呢?」
「可以啊!你什麼時候有空?」對於她臨時爽約的事,我沒有生氣,畢竟身為一位檢察官,有「意外」等於有「工作」。
「嗯……既然你已經出門了,我們把時間順延好嗎?吃個午飯,怎麼樣?」
「這……」我有點為難的想著,怎麼這麼多人喜歡午餐的約會呢?「好啊,十二點可以嗎?」
「十二點,可以,我會盡量準時赴的,若晚個幾分鐘,你等我一下好嗎?」
「沒關係,你可以慢慢來,我們還是老地方見。」
「好,老地方見,拜拜。」
「拜拜。」我道完再見,切斷電話。
我告訴筱昭這項臨時的決定,筱昭無所謂地點點頭,所以我們依舊到站下車。然後我們兩個人便在附近的書局、大型超市閒逛,直到十一點才往約會地點走去。
進入餐館後,我四處張望一下,發現我早到了,於是我和筱昭隨便挑個視野較佳的位置坐下來,並且點了兩杯飲料等人。
筱昭在東看西看後,發現到這裡很無聊,便要我拿行動電話給她,她打電話給溫天丞,對他報告我們方纔的行綜和所做的事。
楊智朗在十一點二十八分到達,他在服務生的帶領下,來到我們的桌子。
「對不起,我晚到了。」他瀟灑、有禮的說。
「沒有,是我和筱昭早到了。」我也客氣的說。
「筱昭?她就是你目前在照顧的智障兒童?呃,看起來一點也不像。」他看著貼在我懷裡東張西望的筱昭,語氣略帶不屑地說。
聽到他的話,我發現自己幾乎快要坐不住了,這時我不禁慶幸慧安臨時有事,因為我只要忍耐個半小時,就能擺脫掉眼前這個人。?
至於為什麼我只預留給楊智朗半小時!我是如此猜想,他想和我吃頓午飯是因為打算和我交往,但他若聽完我今天答應約會的原因,以及我打算告訴他的話後,依他那種有錢少爺的傲氣,可能等一下便會掉頭走人,所以我和他的午餐,免了!
「我們點個餐來用吧。」楊智朗揮手叫服務生來。
「呃,不急,因為我的朋友剛才臨時打電話找我,說她十二點要來,所以……」
「喔!這樣啊,那點份飲料,好嗎?」他還是很有禮貌的絢問。
我點點頭,待重新點完飲料後,我把打算告訴他的事直接說了出來。
「楊先生,我想……我是有話直說的人,我不想和你交往,所以是不是可以請你以後別再找我。」
他臉色不好地看著我一眼,「為什麼?」
「嗯……因為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而且我認為我的個性並不適合你,我想你應該比較喜歡亮眼、美麗的女人才是,也只有那樣的女人才適合與你在一起,所以我想,我們不要把事情複雜化了,沒有開始就不需要結束,不是嗎?」
我保持僵硬的笑容對他說,而他的表情在閃過一絲陰險後,也回我一個笑容,我不知道那代表什麼意思,只好小心地看著他。
「既然你這麼認為,我也不勉強你。不過我可以在這裡把這杯飲料喝完再走嗎?」
他依舊保持風度,讓我莫名地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可以。」我強忍住心中的恐懼回道。
我們三個人就這樣沉默地喝著飲料,我知道他正陰森森地觀察我,不過為了避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我一直保持沉默且專注於自己的飲料,直到背後出現不速之客的聲音,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我還以為我看錯了,原來真的是天丞的家庭教師。」這陣討人厭的嬌聲嗲氣,就是那個大美人——安倩妮發出來的。
「安小姐,你好。」我轉頭看她。
「哼!你居然背著天丞和其他男人在這裡幽會;沒想到你是那種外表清純、心裡卻想腳踏兩條船的女人?」
「安小姐,請你說話客氣一點,這裡是公眾場合,不是你家、不是溫天丞家,你不要太過放肆,免得破壞了你的形象,枉費今天穿得這麼高推,卻和你的氣質一點也不搭。」我一改以往不開口反駁的態度,毫不客氣地說。
我實在不想把話說得這麼傷人,但她——唉!她那不好的個性和脾氣,與我那壓抑過度的悶氣碰在一起,只能說「話不投機」,不說也罷。
「你……我一定要把你今天的事告訴天丞,你別以為幫他帶個白癡小孩,他就會容忍你所有的事,哼!」安情妮說完話,扭腰擺臀、婀娜多姿地走開。
「她誤會了。」楊智朗在安情妮走開後,立即開口對我道歉,「對不起。」
「不,不是你的問題,跟你沒有關係。」我不好意思接受他的道歉,趕快將事情與他劃分開來。
「喔!是嗎?那就好。」他看了一下手錶,「我想你和朋友約定的時間也快到了,我該走了,要不要我順便送你去呢?」我搖頭拒絕,他則無所謂地笑了笑,「幹完這杯飲料好嗎?」
由於是我把氣氛搞得這麼僵,所以他的邀杯,我沒有拒絕,我拿起飲料和他輕碰一下,然後一口氣喝了將近三分之一的飲料。
在喝完飲料之後,我發現自己有點頭昏目眩,後來發生了什麼事,我並不知道,當我又清醒時,人已經躺在溫天丞的家裡,而這段空白時間所發生的事,是溫天丞後來告訴我的。
楊智朗趁我轉頭和安倩妮對話時,在我的飲料中放了一包藥粉,他以為沒有人發現到,卻沒想到筱昭在安靜地東張西望時,將他的行為看得一清二楚。
當我昏了過去,他抱我離開時,卻不智地將筱昭留在餐館裡。而我也真的該慶幸筱昭在玩完行動電話後,將行動電話故在我的外套口袋,而不是我的手提皮包。另外一件事就是慧安的臨時改約,和提早赴約的決定。
慧安在辦完臨時加入的事後,便決定提早過來餐館等我,但她到達時卻只見筱昭一個人坐在餐館裡。她很驚訝,立刻詢問筱昭怎麼一回事。
「壞壞叔叔,藥藥……媽媽喝喝……睡睡……抱抱。」聽完筱昭的描述後,她馬上找服務生問明之前的情形。然後她立即打電話通知溫天丞。
當她知道溫天丞讓我帶著有跟蹤器的行動電話時,她一邊以餐館的電話和他保持聯繫,一邊以自己的行動電話和警察聯絡,然後她將溫天丞在電腦中的跟蹤訊息傳達給追查我下落的警察。
楊智朗早在和我赴約前,便準備對我下藥了。事實上不管我和不和他交往,他都打算先佔有我的身子。這是他對認為看順眼的女人的作法,第一次約會便是洞房花燭夜。
楊智朗帶我到一間會員式的汽車旅館。溫天丞依照跟蹤器的顯示也快速地趕到現場,而警察也正好趕到了那裡。在警察的協助下,他很快地找到楊智朗的房間,並在楊智朗將我的衣服脫光、佔有我身子前,將楊智朗拉離我的身體。
他把楊智朗丟給隨後到達的警察,然後飛快地把幾乎赤裸的我用被單包起來,免得我春光外洩,被四、五個男人給看光了。
但是這些事情全在我昏睡中發生,所以當我醒來之後,除了驚訝約會中的我怎會無緣無故回到家裡睡覺外,其他事情——一概不知。
第六章
關於楊智朗對我下藥一事,由於他是現行犯,加上檢舉人是檢察官本人,所以他所犯下的罪行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不管我告不告他,他都必須接受刑事審判。
我並不是一個以暴制暴的人,但我也不是慈悲為懷、愛心無限的天使,不管對方惡行如何重大,全都原諒的人。當慧安告訴我揚智朗的事時,我只有告訴她,他請受多少法律制裁,就給他多少,不用考慮我的感受。
慧安明白我的意思,但受害人是我,為了不讓我受到二度傷害,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她都沒有對外公開我的身份,尤其是面對記者,她更是小心說話,免得說一成十,說十卻成百、成千,最後若有偏差或受到指責,他們則又推說這完全是當事人的事,根本不是他們捕風捉影、報導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