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王京玲
「真好,希望我也能像你一樣高。」我衷心地羨慕。長高一直是我的希望,舉凡新年新希望,作文題目以及每年生日(後來才知道這不是我的生日,是我被放在孤兒院門口的日子)許願,千篇一律,都是希望我能快快長高。
「會的,你會長高的。」他給我精神上的鼓勵。
「真的?那我要長得比你高。」既然要長高,就乾脆多長一點,最好是最高的一個,像我的成績一樣。
「不行!」他立刻否決。
「為什麼?」
「你比我高,我就不能保護你了。」他的表情十分認真,眉毛都打結了。
「那就讓我來保護你啊。」我天真的回答。
「不行,哪有女生來保護男生的?」
「誰說沒有,警察也有女生啊,她們也保護男生啊。」他難道沒看過女警?
「你不是警察!」他看起來好生氣。
「那等我長高了,我就去當警察,就可以保護你了。」我也很不高興,為什麼女生不可以保護男生?我也看過有女的軍人來找爸爸,她們也是女生啊。
我也不知道那時的我為什麼那麼堅持,一定要保護別人。只是不服輸的心態硬是要爭一口氣,兩個小孩因為這個話題而僵持不下,場面很尷尬,兩人對立了一分鐘,還是由他先開口緩和了氣氛。
「好吧,隨便你。」他的表情看起來十分不甘願,但是已沒有先前的堅持了。
可能是覺得我不見得能如願吧。「你也可以當警察,這樣我就不用保護你了。」如果他是不喜歡被我保護,這個方法應該可行吧?兩全其美,誰也沒占誰的便宜。
「好啊。」他爽快地答應了。
不過事後我們都爽約了,我們都沒當成警察。
「對了。」突然想起留言本的事。「我看到你寫的留言了。」
「我……是隨便寫的,不知道要寫什麼。」他像做錯事被抓到一樣。
「啊?隨便寫的?那你不是真的高興認識我嘍?」我睜大眼看著他。
「不是的……呃,不對,是的……」他又開始緊張。
「到底是,還是不是?」我插腰,板著臉問。
「我是真的很高興認識你。」他鼓足一口氣說完,眼睛不敢看我,瞟向旁邊,滿臉通紅。
「真的就好,謝謝」有人喜歡認識我總比被人討厭好。說到喜歡,又讓我想起一件事。「對了,能不能給我幾張你的照片?」他的眼睛睜的大大的。
「不是我要的,是我同學要的,她們偷偷喜歡你好久了。」我用手肘頂頂他,笑得賊賊的。
「那你呢?」
「我?我怎麼了?」不明白他問什麼。
「你喜……要不要我的照片?」他睜的大大的眼睛看得我有點兒怕怕的。
「我要你的照片幹嘛?畢業紀念冊上就有每個人的照片啦。」他是不是不想給啊?
見他沉默不語,我再次開口問了一次:「到底給不給啊?」「我的照片發完了。」
喔,原來跟我一樣,早就搶奪一空了啦。早說嘛,我又不會強人所難。「沒有就算了。」
看著手中的白玉項鏈,順手將它套在脖子上。白玉碰觸到的地方泌入一股清涼,挺舒服的,我喜歡那種感覺。
「希望以後翻牆不會被抓到。」我對他笑一笑,他也笑了。
這條項鏈自此之後就一直掛在我頸子上,直到現在。雖然,中途曾拿下來一陣子,但是,最後它又回到我頸子上。
或許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我要被這個男的套牢一輩子。如果當時我沒有接受這條項鏈,一切是不是都會不一樣呢?
天曉得!
也許老天這樣安排自有祂的道理吧……
第二章
升上國中,我念的是女校,那時的國中有很多是男女分校的,我就讀的學校還是頗富盛名的高昇學率學校哩!
當爸爸帶我去註冊時,無意間讓我看到戶口簿,那時我才知道自己是爸媽領養的小孩,也才明白為什麼我的爸媽比別的同學的爸媽老。這個發現並沒有對我造成任何打擊,因為現在的爸媽對我很好,我很喜歡它們。是不是親生的,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事後,媽媽有跟我提到我的身世,我就像聽別人的故事一樣,聽過就算了,並不打算去尋找親生父母。因為那是很累的一件事,沒有什麼線索,只有一個我原來的名字……─郭麗敏。用這麼薄弱的線索去茫茫人海找人,實在是不智之舉,再說,找到了又如何?當初他們既然丟下我,如今會再要我嗎?不論他們有什麼理由,決定捨棄我了,就沒有再要回我的權利了。除非,有一天,我現在的爸媽不要我了,我也許會考慮去'尋親'。不過,依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機會不大。
由於這所學校是升學掛帥的學校,所以教育部雖然明文規定學校不得采能力分班,但是明的不行,就來暗的;表面上是隨機分配,實際上是根據國一的成績將學生重新排列組合。把資優的學生集中在某幾個班級中而這些班級再散佈至班別中。
如此一來,只有學校知道「菁英」班級是哪幾班,而且每年的班別都不一樣。瞧!
多天衣無縫的手法啊,標準的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嗎?
當然,以我優秀的成績,自然而然是那些菁英之一,還是排名數一數二的班級哩。
既是菁英的成員,大家都有共同的認知……若不努力力爭上游,隨時都有可能被貶為「庶民」。所以,多數同學都在下課後向補習班報到,有人甚至還加請家教個別指導。唉!想一想,他們還真可憐。
因為向來對自己的實力很有信心,加上不願增加父母的負擔,所以我並沒有另外再補習或延請家教,篤信憑自己的力量當能毅力不搖。誰知,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老師的老謀深算。幾次小考下來的平均成績,讓我硬是落在平均成績之下。
老師的家庭訪問,將情況的嚴重性「過分」地告知父母。但心愛女成不了鳳凰的爸媽輕易上了老師'誘敵深入'的計,頻頻催我去上老師的家教班。
實在不忍心戳破老師的罩門,我告訴爸媽那些小考的試題早在老師的家教班裡先讓同學做過一遍了,所以才會造成全班平均成績九十八分,而我只考九十六分的結果。
如果我是老師,鐵定切腹自殺。題目都先給同學做過一遍了,照理說,每個人都應該考一百分才是,怎麼還會有人失誤?這不是證明他的功力尚嫌不足?放水至此,卻還無法達成百分之百的完美,這樣的結果要我心服,實在不可能。如果全班都考一百,而只有我一人分數落後,或許我還會稍稍服他一點。
不服!心裡著實對這位老師不屑到了極點。但是對於我這「漏網之魚」,老師依然鍥而不捨地要我「歸案」,加上父母擔憂的眼神,原本堅持的心開始動搖。
父母年紀都大了,父親的健康一日不如一日,實在不該再讓他為我的功課煩心。
但是又不願意順了那位老師的心,所以權衡了一下,決定到補習班補習,而不願意到老師的家教班去。我給父母的理由是:老師家太遠,晚上回來我會怕;給自己的理由是:為了讓父母安心,也為了加強自己的實力畢竟是自己實力不足,才會差了幾分若自己真的實力堅強,即使沒有事先做過試題,一樣可以考個滿分。
心意一定,我便選了一家位在學校與我家中間的補習班,既不繞路,也不用擔心太晚不敢回家。只是如此一來,我成了老師的眼中釘,兩年下來從未給過我好臉色。理所當然的,每學期成績單上的評語也不會好到哪裡……像是不合群啦、團隊精神不佳啦,或是不夠謙虛……等等。當然,這些都不是真的,因為我的人際關係還是很好。父母也來過學校幾次(參加家長會、校慶等等活動),看了我與同學實際相處情形,也就不在意老師的評語了。
而老師的那副「死人」表情,在我高中聯考放榜時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令人作惡的虛偽笑臉,連說出來的話都令人差點當場噴飯。
「我就知道你是一匹黑馬,這兩年來也不枉我對你的用心了。」
唉!孔老夫子若地下有知,會不會從棺材裡爬出來,海K他一頓呢?最好是把他也一併拉入棺材吧。
想不到我這麼壞心,真是大逆不道啊。
※※※
既然已經在補習班報了名,錢也繳了,我只好乖乖去上課嘍。只是一時之間還沒有認知自己下課後另有「要務」,所以才會在上課第一天差點遲到。
匆匆忙忙跑上位在二樓的教室,甫一進門,硬是撞上了一堵肉牆。撫著撞疼的鼻子,還沒抬頭看清者何人,不滿的話已出口:「哪個不長眼睛的冒失鬼,站在這等人撞啊!」